罗志荣
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立发展与改革开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持续受到国内外一些照抄照搬西方的“西化”“私有化”等各种理论或认识迷雾以及国际上一些势力“分化”“和平演变”图谋的影响,加之在探索过程中的失误,很多时候我们是在高喊“与国际接轨”中邯郸学步,在照搬西方现代企业制度、套用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模式中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近些年來这种“四化”问题更为突出。这导致有的国企腐败十分严重,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等等。
因此,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纠正和破解国企党建中出现的“四化”问题,将党的领导和党组织有机融入和内嵌到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企制度,开创国企党建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