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新
高考公平的问题,是困惑了我们多年的大难题,也是直接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鉴于当前高考平均录取率已逼近80%,高考竞争的实质已转为对以“985工程”大学及“211工程”大学等为代表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竞争,其中,关键点就是高校招生名额的分配与调控。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分层调控,多措并举的办法,把握高招总体公平。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重新确定“985”和“211”大学的招生政策。“985”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中最顶尖的部分,也是体现我国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的部分,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严格控制招生规模的同时,尽可能克服本地化招生倾向,主要通过自由竞争和划分一定比例的民族与地域性(含贫困区、山区及农村乃至国际生等)生源相结合的方式分配招生名额,例如70%~80%的生源依据全国统一考试(或“985”学校的单独联合考试)来招收,20%~30%的生源按照地域等因素进行分配。
“211”院校的名额调控,可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导向,允许较高比例(不宜超过40%)的地方化招生,但应注重生源的多样性,按比例分配到各个省市。
第二,重新布局各省高等教育资源。目前,各省高等教育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如教育部直属大学在有些省市高达20多所,有些省七八所,而另外13个省市一所都没有。其它的大学也存在着有的地区过多,有的地区太少的问题。因此,国家更应该着力协调的应该是以区域为单位的大学建设问题,协调资源丰富的省份拿出一定指标给资源较少的省份,通过全力协助中西部高等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的办法,来解决考生个体面临的高考公平问题。现有各省属重点及其它一般高等院校,可完全以服务地方为主,或依自身办学定位及生源情况,完全自主地分配招生名额。
第三,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推进招生计划配置合理化。在存量方面,很多东部地区的地方院校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建议将这一部分存量向中西部倾斜,将其招生计划向中西部省份调整。在增量方面,将“十三五”时期高等教育经费增量的大部分用于发展中西部较落后地区的高等教育,扩大中西部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在13个没有教育部部属院校的省,各选择一所高校纳入部属院校建设(所有经费由中央财政提供),通过国家层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充实其办学实力、提升办学水平,带动区域高等教育水平提升;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落后省份的高校,对于到高教资源相对匮乏地区投资建设民办高校的,政府实施1∶1的资金配比,通过增加民办高校资源来增加当地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第四,全面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从长远看,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改变按照计划和行政命令来分配高等教育招生指标,由高校自主确定不同专业在不同区域的招生计划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要建立高校绩效拨款制度,辅以专项计划、财政杠杆等进行宏观调控,这样既将招收贫困家庭、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省份、经济不发达地区学生的情况作为财政拨款的一个重要指标,从而鼓励高校采取面向弱势群体等地专项招生计划,也将如何更好地选拔人才,办出更好的大学,变成学校的内在需求,从而兼顾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实现共同发展,形成一个层次有致、类型鲜明、丰富多样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
高考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整个教育系统,如何把公平与效率、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有机地统一起来,需要有长远的思考和系统的顶层设计,需要更多地倾听各方的意见,以现在的情况为基础,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小步稳走地探索,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
利用有利时机,建成一流义务制教育设施
葛剑雄(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博导)
我国义务制教育的设施虽已有很大改善,但因基础薄弱,地区差距太大,尚有相当部分未达标准,距離一流标准更远。尤其是在老少边穷岛地区,普遍存在缺口与短板,往往连基本需求都不能满足。近年来的撤校并点,也因设施不配套、不完善,影响了实际效果,给学校师生、家长造成新的困难。
另一方面,目前也是实施教育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建设所需物资和设备,如钢材、水泥、平板玻璃、民用电器、普通仪器、低端电脑、教具、文具、炊厨具、宿舍用品等,都存在产能过剩或商品积压等问题。相关地区大多开工不足,内需乏力,有不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或就业。新农村建设需要增加大量公用设施,完全可以与教育设施共享或分享;防震抗灾设施也可与教育设施的建设一起综合规划。
今后应由国家统筹制订高水平义务制教育设施建设计划,并予以实施。坚持统一标准、较高起点,保证长期效益。弥补撤校并点的不足,并与扶贫、民生工程结合,完善学校的配套设施。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增加由学校、社区、乡镇共享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结合抗震防灾布局,将学校的辅助设施建成区域避难所和备用处所。结合精准扶贫,实行以工代赈,扩大脱贫途径。
(外一则)推进殡葬体制改革
殡葬关乎民生大计,推进殡葬改革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2009年12月,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2月,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殡葬改革已有进步,但仍不适应社会需求,新的体制也尚未建立。如2004年起,殡葬服务业的部分环节已向市场开放,但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相对较高的是墓地行业,火化服务仍由国家垄断,殡仪服务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依然较低。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公众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又得不到满足。
国内绝大多数火化设备陈旧落后,布局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民众生活和城市形象。但由于无可替代,不能关停,环保部门只能听之任之。为此我建议:
一、加快、深入进行殡葬服务公立机构的分类改革和改制,让公益的归公益,场的归市场。从事公益服务的,立足不以营利为目的,确保基本的殡葬服务,满足公众基本的殡葬需求,在托底保障的基础上发挥好对市场的制衡作用。从事市场服务的,应遵循市场规律和法则,填补殡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不足,满足公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
二、二、打破殡葬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改革。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通过探索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做到政府保基本,社会供增量,市场作选择。
三、三、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殡葬法制体系。在体制改革中,要重点明确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实现管办分离以及分离程度等核心问题,把握好殡葬服务的两种属性,分类施策、同步发展,确保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不缺位、选择性服务市场供给行为不失范。对具有基本殡葬服务功能的单位,要明确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属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激活内部活力。对市场化服务,在依法监管的同时,要避免行政权力越界。同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殡葬法律法规,对殡葬业从业资格、殡葬业具体经营方式、社会资本参与领域、违规违法罚则、殡葬业的监管方式和手段等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四、四、限期更新现有不达环保标准的火化设备。在火化服务尚未市场化的条件下,政府应拨发所需资金,列入政府采购行列。
巩固、善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魏明德(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副会长)
亚洲开发银行预测,从2010年到2020年,亚洲基建所需资金约8.3万亿美元。即便有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发达国家的援助,以及有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的支持,现实中依然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
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的首次公开募股市场、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中心,是“一带一路”沿线融资、资金管理及分配的枢纽,有助于填补“一带一路”的资金缺口。而且,香港与东南亚国家的交往历史悠久,目前东盟已是香港第二大贸易伙伴。“香港—东盟”自贸区谈判已进入最后阶段,雙方经贸关系将更上一层楼
在中国内地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中,约有60%来自于香港,其中除了香港企业,也包括很多海外公司在香港设立的、作为投资内地基地的公司。
在东北三省,约有65%的外商直接投资来自香港。不少香港商会是与东北三省政府相关机构共同筹建的,如“香港黑龙江经济合作促进会”等,这些商会成员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东南亚国家积累了大量投资经验,熟知当地的商业环境与社会文化。同时,这些商会还了解东北三省的独特情况,是加强东北三省与东南亚联系的一座桥梁。
在今后的发展中,香港商会可与东北三省相关机构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发展委员会。香港应发挥自身在人才、国际经验上的优势,为东北振兴战略提供金融、法律、税务、风险评估、专利授权、国际认证、仲裁等专业意见和服务。此外,香港在协助东北企业解决“走出去”、融资等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加大力度在政策、宣传、服务等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接合作,吸引当地政府、企业、项目到香港融资上市,加强香港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为香港资本市场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巩固、善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