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司鹏飞 北京中医药大学 博士
中药不良反应需理性对待
文/司鹏飞 北京中医药大学 博士
长期以来,许多老百姓都有一种观点,说“中药安全,没有副作用”。可是近年来,从马兜铃酸肾病到何首乌肝毒性,关于中药不良反应和中药安全性的报道屡见报端。中药的安全性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人开始对中药的安全性表示困惑、担心,甚至无所适从。那么,中药到底安不安全?我们又该怎样认识中药的不良反应呢?
其实,我们常说的中药“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药物在治疗作用之外的副作用,例如当归、生地等药物由于质润,在补血的同时可能会造成一部分患者出现便溏或腹泻;另一类则是药物中某些毒性成分对人体造成的损害,例如马兜铃、关木通等药物中的马兜铃酸会导致肾损伤。
秦汉时期,医家常常使用“毒药”作为中药的别称,如《黄帝内经·异法方宜论篇》中,就常常使用“毒药”来指代中药:“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周礼·天官冢宰下》中,亦有类似的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剧毒药以供医事。”这里的“毒”,主要是泛指中药本身的偏性。与食物的醇和之性不同,药物都具有或峻或缓的寒热温凉的偏性,这种偏性是中药治疗疾病的基础,但是如果使用不当,也是多数中药不良反应的原因。因此,古代医家便使用“毒药”来指代中药。
此外,也确实有一类药物,由于药性峻猛,本身具有极强的毒性,例如马钱子、斑蝥、蟾酥等(后世“毒药”的概念范围缩小了,指的就是这种对人体有害的“猛药”)。这些药物虽然使用不当便会导致生命危险,但是对于某些疾病,合理的使用却有良效。所以,不管是药物寒热温凉的偏性,还是其致命的毒性,都是相对而言的,对于病患而言,许多“毒药”,反而可以成为救命的金丹。正如《黄帝内经》所说:“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可以说,从很早之前,古代医家就对中药的偏性有了认识并重视用药的安全问题。早在秦汉时期,医家们就已经认识到中药的“毒性”,并提出了有毒药物使用的一些原则。
例如,在早期的中药学著作《神农本草经》中,当时的医家把中药分为三大类,分别为上品、中品、下品:上品大多无毒,用于滋补强壮;中品有毒或无毒,治病补虚,兼而有之;下品大多有毒,用于治病攻邪,不可久服。在《黄帝内经》中,则提出了毒性药物使用的原则:“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后世还提出了“十八反”“十九畏”的配伍禁忌。这些原则在临床实践中,有效地避免了很多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
与此同时,为了减轻药物的毒副作用,古代医药学家又对中药进行炮制,或者合理的配伍。例如附子,中医认为,其辛甘大热,有毒,有回阳救逆之功,是一味急救常用的药物,广泛用于心衰、休克的抢救中。其毒性主要是由于含有较多的乌头碱类化合物,具有危害心脏、神经的毒性,但是通过炮制,可使毒性成分大大降低。再如半夏,中医认为其药味辛、性温,有毒,是一味常用的祛痰药,但是生半夏对口腔、咽喉和消化道黏膜有极强的刺激作用,因而在使用时,除了进行炮制之外,也常常与生姜相配,以减轻半夏的毒副作用。不仅仅是剧毒药物,一些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的药物,也常常会进行炮制和配伍。例如,白芍是一味常用的补血药物,但是一些脾胃虚弱的人服用之后往往会发生大便溏泻的副作用,这时,我们一般就会使用它的炮制品“炒白芍”,或者与白术之类的健脾药物一起使用。
在生活中,中药的毒副反应一般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药的不合理使用,包括错误使用和超剂量使用;另一方面,则是中药本身毒性成分的中毒。而绝大多数中药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原因都是前者。
我们知道,每一味中药都有独特的药性,例如寒、热、温、凉等,这是中药治病的基础:对于热性病,我们可以使用寒凉的药物;对于虚寒性疾病,我们则使用温补的药物进行治疗。那么,如果我们选择了不合理的药物,例如给风寒感冒的患者选用了寒凉的药物,或者是给虚性便秘的患者选用了祛除实邪的药物(例如大黄等),就很可能会损伤人体正气,导致疾病的加重。
有些药物,由于药力比较峻猛,应当中病即止,不能久服,如果患者长期使用,也会导致身体的损伤。例如前些年发生的“龙胆泻肝丸肾毒性事件”,一方面与药物中关木通所含的马兜铃酸成分有关,但另一方面,作为苦寒清热药的龙胆泻肝丸,绝非可以久服的药物,而在该事件中,却被用作减肥药长期服用,这种情况下,药物的不良反应自难避免。也有部分不良反应的发生则是药物本身的因素,例如含有毒性成分药物炮制不规范,导致毒性成分残留过多(如附子、何首乌等)。
任何药物都有其适应症和合理剂量,对于一些毒性药物来说,在合理剂量内使用可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而超出合理剂量则会导致不良反应。例如,通常用于治疗心律失常的洋地黄类药物,在超量使用后,反而会诱发新的心律失常。现代药理学对药物毒性的研究都是基于量效关系进行的,通常会根据最小有效量、常用量、极量、致死量、半数致死量等多个指标对药物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但是现在部分媒体望文生义的片面报道,只讲中药不良反应,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不良反应的背后的中药乱用、滥用、长期或超量使用,这是有失客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有句俗语说得好,“是药三分毒”。中药,不管是补益药还是驱邪药,都首先是一种药物,是药物就存在适应症、禁忌症和合理剂量。很多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导致的。中医、西医的理论体系不同,就像很难说哪个西药是清热泻火的,哪种西药是养阴清肺的一样,中药一定要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使用。例如,小柴胡汤是一个安全性非常高、临床应用非常广泛的方剂,但是上世纪90年代,日本却发生了沸沸扬扬的“小柴胡汤事件”,其直接原因就是脱离了中医的辨证论治理论,对肝病患者滥用小柴胡汤而导致的。
因此,在面对中药不良反应报道的时候,我们没有必要感到恐慌,与西药一样,合理的使用中药一般是不会产生不良反应的。在此,笔者建议,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不要盲目服用中药和中成药,一定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第二,不要轻信各处流传的所谓“偏方”,每年有很多药物中毒都和私自服用各种“偏方”有关;第三,需要中药饮片时,一定要在正规医院或者大型药店购买,以保障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总之,预防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合理用药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