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引领江苏教育改革发展

2017-03-24 04:21沈和等
唯实 2017年3期
关键词:四个全面学校教育

沈和等

“四个全面”之中,每一个“全面”都与教育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教育改革发展指引了前进方向和重要遵循;另一方面,教育改革发展也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基本前提和重要支撑。江苏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首先提出地,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上积极实践,走在前列。

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江苏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近年来,江苏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制约了教育发展取得更大突破。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教育工作面临艰巨任务,有可能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导致诸多矛盾问题层层叠加。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任重道远。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无论是对国计还是对民生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尤其是在向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冲刺的历史时刻,我国经济发展开始进入新常态,总体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特点。教育如何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如何更好地发挥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课题。从速度变化来看,继多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后步入中高速增长。体现教育优先发展的核心指标——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其增幅连续多年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至5个百分点,全社会教育投入增幅也低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三个增长”法定要求落实困难加大。从结构优化来看,2015年,江苏产业结构实现了“三二一”的历史性变化。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必然需要相应的高素质人才支撑,迫切需要教育优先布局学科专业。而江苏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在这方面调整力度还不够大,人才培养相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来说仍显滞后。从动力转换来看,江苏经济发展逐步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只有优先发展教育,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才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这方面,江苏高校科研的需求导向尚未牢固确立,就研究搞研究、不太注重成果转化应用的现象仍然存在,教育引领动力转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观照“全面”这一核心要求,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区域教育之间、城乡教育之间协调发展成为突出问题。“全面”既是范围问题,也是程度问题。江苏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实现“一达到、两提高”的总体目标,这是对全省各地的要求,也是对教育全领域的要求。实现这一目标,三个维度的问题不能回避。各级各类教育之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仍有明显薄弱环节;普通高中教育特别是社会教育成为整个教育体系的洼地。学前教育在资源数量扩充、保教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仍是薄弱环节,普通高中教育高达118亿元的基建债务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社会教育的管理体制、推进机制、各项制度建设都需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区域教育之间,由于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实力不同、教育基础不同,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差距较大。这就需要我们在省级统筹中向困难地区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差异化推进,通过各展所长、扬长避短、相互促进,加快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建设步伐。城乡教育之间,农村教育摊子大、可利用资源少,教学质量与城区相比明显偏低。这既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农村教育直接关系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建设进程,必须研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教育要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理念、模式、评价与时代要求仍不相适应。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现代化的人。从江苏全省面上看,各地对人的现代化这一核心问题的关注度显著提升,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实践中与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的方式方法仍然大量習惯性地存在。理念上,全面发展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人才培养较多偏重于认知教育和应试教育,对学生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人人成才观念在学校的基础还不牢固,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有成功机会还没有成为所有学校和教师的担当;多样化成才观念没有成为广泛共识,过于强调传统的标准化人才培养,缺少选择性、个性化。模式上,总的来说还比较单一,学生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中没有得到很好体现,不少学校灌输式教学还比较普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不够注重;教学内容不能及时更新,学生难以掌握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仍处于早期探索中,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评价上,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并以此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的主要指标,人才选拔中对能力的考查还不够。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教育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发展相协同,但目前相关配套性、关联性的改革和治理比较欠缺。很多教育问题涉及外部环境,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协调推进。全社会重学术轻技术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和高校办学的积极性不够,功利主义、攀比文化盛行,社会用人制度存在唯学历现象,这些都不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甚至影响整个教育生态。社会诚信缺失制约教育改革发展,在人情社会中像评价制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很难借鉴国外好的经验做法。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尤其是进人用人、职称评聘、资金使用、绩效分配等方面还不完全符合高校办学规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受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规定制约,结构性缺编严重。教育培训机构与教辅材料泛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改革发展,家长选择过于盲目随从,学生无谓的课外学习负担越来越重。家长对子女的影响十分深远,但目前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手段和措施有限,效果不太明显。面对共同治理中的这些难题与挑战,需要最大限度集中各方面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举措

1.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目标,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让人民群众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各级政府要坚持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教育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提高满意度。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缩差距,促均衡,筑牢教育公平这一基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对苏北地区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适应城镇化和人口变化趋势,超前规划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动态地划分学区,加强内涵建设,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让每一名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另一方面,要保基本、兜好底,多措并举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按照公办学校标准办好民工子弟学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政策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实施精准帮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依法平等接受教育并快乐学习、成才成长。

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当前,教育改革发展最根本、最集中、最迫切的任务是提高教育质量。在基础教育方面,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覆盖面,让每一个在园幼儿都能享受有质量保障的学前教育。加快提升以农村薄弱初中为重点的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课程基地在深化教学改革和转变育人模式中的作用,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在职業教育方面,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纽带,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产教深度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高等教育方面,对进入国家“双一流”计划的高校,积极创造条件予以大力支持,对具有综合优势的高校,整体扶优扶强,建设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支持江苏高校在特色发展中求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高校、优势学科与品牌专业群。在继续教育方面,重视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加强老年教育服务,依托技术平台,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建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进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扩大教育开放,深化国际合作。整合现有教育国际交流平台资源,鼓励高校加入并参与建设高水平国际大学组织,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整体提升江苏高校办学水平、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公派出国留学和培训规模。加强来苏青年杰出人才培养,加大外国留学生教育发展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学校和企业多方参与的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体系。丰富人文交流,积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立体推进江苏与友好城市的人文交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区域研究。扎实推进境外办学,探索职业教育与国外学校、企业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境外办学。积极拓展教育国际服务,使江苏成为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重要省份。

坚持创新驱动,服务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高校的人才和科研优势,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和模式转型升级,鼓励尝试产学研由松散式合作转向一体化、实体化,由契约式合作走向利益共同体。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转化组织体系和政策机制,支持高校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更好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2.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更大突破

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将改革作为破解教育难题的重要途径,拿出实质性改革措施,不断释放改革的红利。当前的教育改革必须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与系统性,强化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

深入推进教育管理改革。依法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加快完善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在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对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完善市县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中央与省两级分级办学,省级统筹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推进高等学校部省共建、省市共建,发挥中心城市参与建设高校的作用,支持在有条件的县级市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改革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实行招考分离,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行普通高校基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对部分学校可实施 “统一考试+学校面试”相结合的录取试点。健全有利于创新型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国际通行的研究生选拔录取方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高职院校招生评价方式。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逐步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作为录取的主渠道,建成江苏特色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创新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实施注册入学、宽进严出的教育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形成全社会教育资源的整体联动和协同互动,为人人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搭建资源“立交桥”。

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在基础教育阶段大力开展生涯教育,开展人生规划,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高。在职业教育中,真正实施“双师制”教学,推进高校、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促进教师将行业职业知识、能力和态度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高等教育中,大力推动协同育人,深入推进科教协同、医教协同、农科教协同、教体协同、校企协同育人,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应用人才。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以高校为主体、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社会积极参与的开放、多元、全面的人才质量保障体系。

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尤其是职业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等学校,实行教育多元化投资,鼓励民办高职院校或与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合作,或与地方政府合作,或与有关公办高校合作,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推动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探索委托管理机制,鼓励优质公办高职接受委托管理办学困难的民办高职,或者优质民办高职接受委托管理公办职业院校。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民办高校,分类规划,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合理定位,促进民办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办出特色。促進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引导民办高校坚持公益性,在专项资金、生均拨款、教育教学、科研申报、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倾斜。依法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完善法人登记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控机制和退出机制。

深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健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职级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建设。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办学中的主动性、积极性。推行民办高校董(理)事会,行政、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在民办高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决策前的协商沟通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健全民办高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明确举办者、出资人参与学校管理的权限和程序要求,切实推进董(理)事会,行政、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

3.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它在教育领域里体现为各种教育体制、法律法规和教育的管理,体现在有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教育制度以及这些制度的执行能力

加强教育立法。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需求,积极提出教育立法、修法建议,推动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专家顾问咨询制度。在教育立法过程中,要将教育法律草案提交听证会,在起草和修改法律草案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教育立法中的重要作用,让“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才能“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人民才会“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要建立立法公众报告制度,在立法之前和草案完成后均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报告,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要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规定,推动教育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立足实际,着眼全局,根据不同阶段发展目标和不同区域发展现状,科学制定和完善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等一系列标准,明确学校设置、校园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技术装备、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各方面要求,引领全省教育改革发展。

自觉依法行政。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带头树立教育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健全教育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做到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大力深化政务公开,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教育行政队伍建设,有效培养、科学选用、合理使用一支具有良好执行力的执法队伍,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依法追责制度,对于那些坚持人治思维,在决策、执法和其他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有法不依、滥用职权,对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问责、追责。建立健全法律纠纷处理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

坚持依法办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体系,推动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未成年学生法律援助机制,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健全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对依法办学情况的督导,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依法办学情况,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媒体参与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学校依法办学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估依据。

强化法治教育。推动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完善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推动法学重点学科和品牌专业建设。协调做好在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有关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丰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形式。

4.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教育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现代化,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针对教育实际与学校特点,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紧紧抓住意识形态工作不放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从事教育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夯实广大党员为建设教育强省而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理想信念,坚定办社会主义教育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等专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按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塑造和文化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引领青年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统筹推进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学生骨干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和担当精神,牢牢掌握党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坚决守住高校思想理论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持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党员干部逐条逐句学习、认真领会、明确这些政策和纪律的内涵要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允许有特殊组织、特殊党员,也决不允许搞任何特殊特权,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廉洁要求融入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对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科研经费、招生录取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更加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策,统筹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推动党组织活动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延伸,由实体向网络延伸。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一批领导班子好、服务队伍好、服务机制好、服务阵地好、服务载体好、服务业绩好的“六好”基层党组织。完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决策运行机制。推进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和规范全委会、常委会向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常委会进行询问、质询制度。推行高校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沟通协商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理顺中小学校组织领导体制,推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所在地方“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的党建管理模式。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学校党组织建设有机对接。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工作,从严从实落实基层党组织责任。

紧紧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的思想,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作风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国出境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对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变相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坚持围绕发展主线与践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坚持素质提高与发挥党员作用紧密结合,坚持作风建设与服务群众、打造整体战斗力紧密结合,努力将中心工作关键环节项目化,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身上,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全局、议大事、出思路、抓落实上,夙夜在公,真干、实干、苦干,不做虚功,不图虚名,用心干事业,认真干好事,努力干成事,确保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课题组组长:沈和(江蘇省政府研究室);课题组成员:金世斌、陈幼迪(江苏省政府研究室),张泰、周海棋(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宋广智(江苏省委办公厅),张胤(东南大学)〕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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