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淡宁
只有通过“一人一票”方式选举政治领导人才是合法政治体制,这种有关选举民主的知识霸权相对晚近才在西方形成。比如19世纪中叶时,英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大师约翰·密尔还认为受教育的人应被授予更大投票权,可如今,这种观点在西方国家看来显然是突破了可接受的政治道德界限。
西方国家对于选举民主的普遍共识主要形成于二战后的时期,另外两个实际存在的替代性选择——纳粹主义和斯大林主义都被认为“道德败坏”。作为彼时世界上最强大和成功的国家,美国适时地为其他国家设立了模板,使“一人一票”选举方式在西方国家几乎成为一种宗教信仰,变成选举政治领导人的唯一合理合法途径。
纵观西方有关民主辩论和实践的历史,并不存在将“一人一票”作为民主最神圣或最根本部分的理论动因。言论自由、审议、协商和透明等价值观,可能与投票选举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利同等重要,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方法用来鼓励人们的政治参与热情。实现政治平等的理想也有其他方法,比如每个人都有通过参加考试走上从政道路的权利。只是这些想法和实践从未占据与投票选举权同等重要的位置。
不过,选举民主存在四个突出弊端:选民可能并不明智;政治体制可能沦为少数富人的利益工具;可能忽视无选举权的子孙后代利益;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基于诸多原因,许多选民缺乏做出可靠政治判断的能力,现在也没什么措施能防止多数选民选出一个毫无政治经验或道德准则的领导人。过去有种说法,认为某些国家民众素质太低,根本无法支撑选举民主,但现在我们发现,即使是在拥有漫长选举民主历史的经济发达国家,民众素质如果不是更低的话,至少也是一样的低。
笔者希望西方国家能够克服选举民主的这些弊端,因为迄今为止的其他替代性选择大都不堪回首。比如德国纳粹1933年在选举中获得足够支持,变成第一大党并获得实际统治权力,随后它还废除了议会民主。“一人一票”方式一旦付诸实施便很难再被改变,除非动用武力。无论能力或道德方面的素质有多欠缺,民众也不愿再放弃其选举权。因此,西方国家的任何政治进步还是要建立在“一人一票”基础之上。只是选举民主的这些缺陷应使西方人更加谦虚谨慎,不要再动辄向那些还未采取这种选举方式的国家输出这一模式。他们应认识到,除了纳粹主义和斯大林主义,还有其他具有道德合法性和政治现实性的替代性选择,比如中国式的贤能政治。
贤能政治认为政治体制的目标是选拔智力超群并具有卓越人际交往能力和美德的人,这是选拔和擢升政府较高层官员的合理现实途径。在中国历史中,官员基本都需通过考试和绩效评定,才能从基层政府一层层擢升。过去30多年来,这一制度在形式上得以重新确立。它有层层“过滤”机制,能够阻止缺乏才能和政治经验或只知道利用选民不满情绪的人成为领导人。
贤能政治是一个思考中国政治进步与否的合适标准,这是因为:一、这种方式历史悠久,始终位于中国政治文化的中心位置。二、它在过去30多年间激励了政治改革。三、调查显示这种方式受到大多数中国人的支持。四、它很适合拥有大型政治社群的现代社会。这种类型社会问题复杂,其政策可能影响全世界和未来几代人,因而需要卓越的领导人做出良好政治判断,以应对这个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五、它对所有民主价值和机制兼收并蓄,比如磋商、审议、透明和基层选举,但又规避了在较高层面采取“一人一票”方式,因为那可能会将缺乏政治经验或美德的人送上权力宝座,进而破坏整个贤能体制。如同其他政治体制一样,理想和实践之间总有巨大差距。不过,还是贤能政治这种理想——而非西式选举民主——应该成为中国继续推进政治改革的指导和标准。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只有符合其历史和文化的政治制度才是最合适的,我们应该允许差异的存在,鼓励不同国家基于自身优势和基础做出选择,同时也从国外的优秀政治实践中有所学习借鉴。这种观点在中国已经广为接受,但问题主要是在西方。西方很多人仍将政治世界分成“好的”民主国家和“坏的”专制政权,认为选举民主应该成为政治改革的所谓“黄金标准”。西方那些“民主制国家”通过选举选拔各级政府官员,贤能制国家则通过考试和长达数十年的磨炼拔擢官员,同时也在基层更多引入选举。两种政治体制都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一些缺陷,它们在相互竞争中履行政府理应承担的职能:服务人民,即所有受到政府政策影响的人。
笔者希望看到的是,西方国家致力于改善民主制度,并从贤能体制的实践中汲取精华;贤能制国家也致力于改善贤能制度,并从西方民主实践中汲取精华。两种制度都不要再纠结于谁更优越的爭论,而应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性,虽然二者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之上。美中两国分别是西方世界以及东亚地区的主导性力量,双方一直努力在共同关注的领域开展合作。毫无疑问,世界政治价值观多样化是件好事,多种合理合法的政治体制并存、相互争着去做好事,这对各方而言都更有利。
(摘自《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