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桑苗之乡”的形成与发展

2017-03-23 06:28王林甫
蚕桑通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凤鸣桑苗桐乡

王林甫

(桐乡市凤鸣街道农经中心,浙江 嘉兴 314505)

“中国桑苗之乡”的形成与发展

王林甫

(桐乡市凤鸣街道农经中心,浙江 嘉兴 314505)

桐乡市凤鸣街道(由原同福乡、灵安镇合并而成)地处桐乡市中部,“百花地面”中心地带,境内土壤肥沃、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宜种性广,经济作物繁多,其中桑苗是境内最有名的特产作物之一。2008年,凤鸣街道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织委员会授予“中国桑苗之乡”称号。现就桑苗之乡的形成、发展与现状情况介绍如下。

1 凤鸣桑苗产区的形成

桐乡早在晋朝就有桑苗销售的记载,“先是辽川无桑,及(慕容)廆通于晋,求种江南,平川之桑悉由吴来”(《晋书·慕容宝传》)。吴,即吴郡。据《晋书·地理志》,吴郡统吴、嘉兴、海盐、盐官、钱塘等11县。崇德(今属桐乡)、桐乡,隶属嘉兴县。明初,朱元璋重视农桑,推广种植桑、木棉、枣、柿、栗和胡桃等特产。种桑养蚕需要桑苗,不少从同福、灵安等地求购。明末,崇、桐两县桑苗生产发展为桑秧业,更趋商品化。

清初,丝价远贵于粮价,刺激了农民栽桑养蚕的积极性。康熙年间(1662~1722年),在“重农而不抑商”政策的鼓励下,蚕桑生产更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作《桑赋》,在序中云:“朕巡省浙西,桑林遍野,天下丝缕之供,皆在东南,而蚕桑之盛,惟此一区。”其时,嘉湖运河两岸,桑树茂密,家皆育蚕,嘉兴词人朱彝尊:“轻船三板过南亭,蚕女提笼两岸经。曲罢残阳人不见,阴阴桑柘石门青。”(清·朱彝尊《鸳鸯湖棹歌》之七十七),可见崇德、桐乡境内蚕桑的繁荣。同福、灵安一带产苗区的外销桑苗大都从石门湾运出,崇、桐境内运河两岸载运桑苗的船只来往不绝,芳名远扬。清同治十年(1874年),日商也来崇德苗区购买桑苗。在清光绪元年至二十年(1875~1894年)的20年间,同福、灵安桑苗生产“一帆风顺”,并成为省内桑苗主产地。所产桑苗分,“京庄”和“本庄”两种。“京庄”,为短小的苗木,大都销往江苏等邻近省;或苗贩直接到苗区,由苗行主带至苗圃踏勘、采购,在田头点数、论价;“本庄”,苗秧较粗大,大都销往邻县和太湖以南地区。桑苗交易有“预约购买”和“放款”等办法。桑苗行的营业时间很短,多兼营米、麦、棉花、杂货等。当桑苗销售俏利、价格昂贵时,也有临时苗行和路旁设摊的小贩出现。

民国11年(1922年),桑苗生产进入“黄金时期”,崇德县的同福、灵安等11个乡和桐乡县的高桥、史桥、南日等8个乡为全省桑苗主产区,年产桑苗2000余万株,占全省总产苗数的40%以上。其中同福乡天花荡一带为产苗中心,俗称“北区”,最多的年份产苗1000万株以上。民国23年,军阀混战,兵连祸结,运销受阻;崇、桐境内主产区大批桑苗供作薪柴,损失极大。民国24年,主产区桑苗略有销路,“桑秧业者均为大行,本乡人购取桑秧赊欠后,翌年土丝出售后付清,外地设行者收取佣金”(民国24年《乌青镇志》);也有外地苗贩在茶店谈定苗价后订购桑苗,桑苗交易略有起色。民国25年,据蚕丝改良委员会对崇、桐调查,营业量较大的桑苗行设在石门的有“祥记”桑苗行、“鼎丰”桑苗行,这两家桑苗行桑苗交易来源地为同福、灵安、羔羊、石门、安兴等乡;设在乌青镇的有“陈复昌”桑苗行、“陆三泰”桑苗行、“仁泰甡”桑苗行和“协记”桑苗行4家,桑苗交易来源地为灵安、钱林、石门、炉头、民兴、乌青镇等。

2 凤鸣桑苗生产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为恢复蚕桑生产,首先要发展桑园,在蚕区发放购苗贷款,扶持桑苗主产区发展桑苗生产。

1950年2月初,崇德县蚕业指导所确定同福的天花荡和徐家庙一带建立66.67m2桑秧苗圃,指导联系农户450多户。这年早春,人民银行对贫困农户发放桑苗购买贷款342石(注:读dan,一石合一百升,如果以大米为被测量物,一升米为0.5kg重左右)大米(实行桑苗贷款折米),桑苗出售都以大米交换,大号嫁接苗每株一升大米,约可交换5株或中号7株和小号10株。桑苗由蚕业指导所统一价格、统一规格,用于补缺和草桑改良,一度供不应求。1951年春,境内惠桥、天福、中福、纪目等乡共运销桑苗589.24万株,其中实生苗203.69万株,嫁接苗385.55万株,销售总值108157.31万元(第一套人民币)。1953年,一升米可换大号嫁接苗14株~15株。1956年,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正式宣布免除桑苗地的农业税和“粮食三定”任务的优惠政策;省农业厅、省供销社根据省委五年内扩种桑园33.33 hm(2500万亩)的规划任务,专门制订了《浙江省培苗方案》,由省人民委员会批转各地执行。《方案》提出1956年培育4000 hm2。是年,崇德、桐乡两县共育苗150 hm2,产苗6750万株,其中外调桑苗1876万株,并分别在同福乡的龙王庙及灵安、南日、石门、屠甸和史桥建立了桑苗站。桑苗由崇德、桐乡两县土产公司根据需方提出的桑苗数量、规格,按规定的价格签订好合同,然后委托基层供销社负责收购(部分桑苗也直接由基层供销社签订合同收购)。1958年,省农业厅为了普及育苗技术,加强技术力量,委托嘉兴农校专门举办了3期育苗技术培训班。1959年,桐乡从主产区又一次选派有技术、有文化的青年苗农骨干,赴全省各地和湖北省远安等地,传授桑苗嫁接、扦插技术。

1960年,因扩种粮食作物,全县桑苗面积下降,作为桑苗主产区的同福、灵安等地苗圃面积锐减,苗价也从1959年的每株0.08元降至1960年的0.04元。之后,随着粮食生产的稳定,同福、灵安一带,蚕桑和桑苗生产迅速发展,自培自栽范围扩大。1965年后,出现产苗高峰。1966~1969年,全县推广广东省的“无杆密植”桑园,各公社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桑苗的需要量明显增加,境内苗地面积也随之扩大。1970~1975年,培育出的桑苗主要供应全县“平土改桑”的需要。其间,主产区有的农户腾出一部分自留地作苗圃,适当搞点经济补充,当时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批判,并将一些农户自留地已经嫁接的桑苗砧木拔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获得了生产自主权,1979年起,蚕桑生产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商品苗需求逐渐趋旺,同福、灵安公社公路两旁桑苗收购点星罗密布,自然形成桑苗交易集散地,人气极旺。1980年,桑苗主产区同福、灵安公社与当地供销社联合经营桑苗调剂,分别在红旗村和龙王庙设桑苗收购站。1981年,同福桑苗进一步以纯品种育苗,打出“同福牌”桑苗的品牌,成为桐乡培苗史上的一个创举。1983年,在全县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培苗的积极性高涨,据桐乡县农林局1984年统计资料,当年同福、灵安两乡嫁接苗面积333.9 hm2,实生苗面积110.6 hm2,培育嫁接苗1.53亿株、实生苗1.3亿株。1986~1988年,桑苗生产有所回落,据同福乡统计,嫁接苗面积年均为115 hm2,年均产苗4220万株。1989年后,国家对“老、少、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边缘山区)地区实施发展蚕桑,脱贫致富的扶持政策,外地来桐调苗者不断增加,需求量激增,苗农培苗积极性大增。是年,据同福联庄村、新农村村,灵安红旗村、蚕桑场村、路家园村的7个桑苗大户调查,培育桑苗总面积1.89 hm2,产苗59.5万株,收益5.95万元,平均每株苗价为0.1元。1990年,同福乡嫁接苗面积达204.87 hm2,比1984年的143.33 hm2增加42.93%。是年,仅灵安桑苗市场就设有收购点30余个,桑苗成交量超过2亿株,另有实生苗成交量1.5亿株。其时,梧桐工商所与灵安蚕桑场村联合投资20万元建立桑苗专业市场,占地3468.4m2。由于交易逐日趋旺,场地狭窄,大量桑苗聚集在公路两旁进行交易,甚至占据了公路路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1991年,民建桐乡支部成员在桐乡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桑苗产供销情况亟待治理》建议,被《浙江民建》转载,并由民建嘉兴市委出席省政协全会的委员列为会议提案,引起了县政府的重视,当年拨款12万元在灵安镇扩建19间房屋规范桑苗市场。1994年,同福乡投资100多万元,建起占地13340m2的桑苗市场,扩大了外销,吸引了除台湾、西藏以外的20多个省、市、自治区客户前来引种调苗。其时,桑苗以“四大良种”,即桐乡青、荷叶白(湖桑32号)、团头荷叶白(湖桑7号)和湖桑197号为主。年成交量达2亿株。1995年,同福、灵安共生产实生苗(广秧)2.48亿株,创历史新高,之后实生苗逐步趋于减少,直至从外地购入。1992~1997年,同福、灵安嫁接苗培育面积一直稳定在666.67 hm(21万亩)以上,年均育苗面积为754.28 hm2。面积最多的1995年,育苗面积达到822.27 hm2,嫁接苗3.42亿株,分别占全市育苗面积和育苗总数的46.19%和43.83%。为规范桑苗销售,1997年,同福乡政府建立湖桑苗市场管委会,加强桑苗市场管理,规定凡经营桑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指定地点(同福桑苗市场)设摊收购,严禁在交通要道两侧设摊经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了桑苗生产、销售有序健康发展。

3 “桑苗之乡”的创新发展

1997年2月3日,桐乡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开发农业的若干意见》(市委〔1997〕11号),鼓励农业资源进行广度和深度开发。凤鸣街道(原同福乡)桑苗资源丰富,并已初步形成基地化、专业化生产,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大起大落、不够稳定的问题。市委、市政府〔1997〕11号文件下达后,主产区的行政村干部认识到过去一个时期以来,桑苗生产的“产多少,卖多少”的时代已经过去,应推动桑苗生产从“生产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根据市场需求,首先淘汰老品种桑,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品种桑苗。1998年起,凤鸣街道先后从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引入“大中华”“农桑8号”“农桑12号”及浙江农业大学蚕桑系育成的“盛东1号”等新桑品种,进行中试并迅速推广,后又引进中国农科院蚕桑研究所育成的“育-711”。1998年5月,同福乡被嘉兴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桑苗之乡”。1999年,新引进的桑品种在主产区的6个行政村,由省农业厅确定的省级桑新品种繁育、中试基地进行繁育。其中同福乡中群村面积28 hm2,以繁育“育-711”为主;合星村面积20.67 hm2,以繁育“农桑12号”为主;凤鸣街道(原灵安镇)西牛桥村,面积18.33 hm2,以繁育“农桑14号”为主。同时各行政村不断推进规模经营,壮大桑苗专业合作社队伍,打响“同福”牌知名度,在引进和更新桑苗品种基础上,大力普及嫁接桑苗培育技术,稳定产销形势。

2008年,凤鸣街道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织委员会授予“中国桑苗之乡”称号。2010年,嫁接桑苗面积136.8 hm2,产嫁接桑苗5745.6万株,其中外调嫁接桑苗2872.8万株。桑苗销售到全国20个省的29个县市,并出口到越南等国。2016年,凤鸣街道仍有嫁接苗面积520 hm2,产嫁接苗1.95亿株,其中外调嫁接桑苗近1亿株,桑苗收入7410万元,占农业总收入的19.8%,桑苗之乡的创新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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