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产业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物质和技术保障,始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发展应急产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将“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作为单独产业类别鼓励发展;工信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制定应急工业产品相关标准,促进应急工业产品推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做出了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建立国家安全产业基地的规划;公安部将装备保障能力建设作为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关键;科技部在“十一五”基础上,“十二五”又在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方面确定了36个专项研究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也使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发展应急产业的重要性、紧迫性。2014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国发展应急产业的总体要求、重点方向以及主要任务,以推动应急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但是,我国应急产业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应急装备发展缓慢。我国与先进国家相比,应急技术装备手段的落后是显而易见的,这在几次重大应急救援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一是科技含量不高。近几年我国虽然注重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但由于我国工业基础薄弱,应急产业起步晚,大部分应急产品还没有摆脱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状况,特别是大型、关键性应急装备,难以适应应急需要,直接影响了应急处置效果;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应急产品的科技研发不够,缺少核心竞争力,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有些看起来比较先进的国产装备,其实是对国外零配件进行的集成,基本上处于“攒机”阶段;三是关键设备依赖进口。如航空应急救援,矿山井下关键救援、避险,应急通信,信息通讯安全,医疗检测,生化、核辐射防护等设备、装备生产领域均严重依赖进口,由此导致一些国家的生产商利用技术优势,任意抬高价格,赚取超额利润,对有些产品限制或完全禁止对我国出口。
应急产业标准亟待完善。产业标准作为某一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由于我国应急产业刚刚起步,应急产业标准对于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当前应急产业标准制定缺失,使得相关应急产品与服务难以兼容,如全国应急平台建设缺乏标准,影响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应急产业标准化宣传、监督服务不到位,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应急产品经常充斥市场;应急产业标准化建设不到位,使得应急队伍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物质储备品种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应急产业政策滞后。一是缺乏系统性。现行的应急产业政策分散于各个法规、各个部门文件,组合性不足。尤其缺乏顶层设计、宏观谋划,全国性应急产业分散在各个领域,没有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进行有效整合;二是缺乏操作性。有些政策停留在一般化的要求提倡上,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在汶川地震、甲型H1N1禽流感、南方冰冻雨雪灾害等重大事件处置中,都发生过因缺乏明确的采购、征用、补偿的政策规定,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成本,影响了企业参与救灾的积极性和应急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缺乏导向性。现行的产业政策偏重引导,缺乏对应急产业企业的经济利益、行为保障等激励性的配套措施,部分企业对参与应急产业持观望、等待、迟疑的态度。
应急产品市场不成熟。政府对应急产品推广不足,对市场整体培育开发不够,主要表現为三个脱节。一是供求脱节。应急产品生产企业普遍反映,除了军队、武警、公安等少量用户外,应急产品需求主体不明确,找不到有效用户,无法进行有目的的生产;一些政府用户虽然有需求,但不知道按照什么样的产品目录和标准进行储备、配置,不知道企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应急产品。二是产学研脱节。政府、企业、院校与科研机构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每年大量投入形成的应急科研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阁“晒太阳”,没有及时转化为现实产品。三是资源共享脱节。“十一五”期间,我国普遍开展了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但是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应急资源部门、受灾地区信息难以共享,数据库建设滞后于硬件发展,普遍存在“硬件硬,软件软”的问题。地区与部门间、军地间、政企间应急产品、应急能力储备缺乏共享,导致贻误战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应急产业专业人才、专业团队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应急产业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从应急产业人才培养途径来看我国现有的应急专业人才培养主要依赖常规的高等教育模式偏重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对于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救援的管理型、技能型工作人员,缺乏相应教育和培训。对于实际需求迫切的应急产品缺乏高素质的研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