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
[摘 要]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直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文章阐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现存问题成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
[关键词] 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 现状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1-0016-01
農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大局,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加强“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资”管理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之一。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1.1 资金管理不严格。未严格依据相关要求及规范开展资金管理工作,公款私款存在不分、难分的不良现象,管理规范性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因审查较为严格,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管理比较好,然而一些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农村集体的自有资金管理较差,账外结算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存在公款私存、资金核算不完整的不良情况。
1.2 资产管理规范性差。主要表现在:建立的资产管理台账不够完整,未将社会捐赠资产、倒闭企业集体资产等纳入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中。而且部分资产构建时手续缺乏,尽管使用多年仍未入账;一些房屋资产产权不够明晰,不能进行有效管理。另外,购置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随意性较大,处置随便,存在账实不符的不良现象。
1.3 资产管理不健全。受多轮对外承包原因影响,一些水域、林地、耕地等集体所有的资源未及时进行清查,尤其在登记村级资产的地籍类型、类别、位置等随意性较大,未严格依据规范进行。结果出现无法摸清农村“三资”的具体情况,有些资源不仅价值缩水,甚至被私人长期占有,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
2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成因
2.1 农村“三资”管理渠道不通畅。首先,司法机关监督权的行使受到影响。自97刑法实施以来,不再将村干部纳入挪用、贪污等职务犯罪主体,给监察院立案侦查的执行造成阻碍。同时,村干部也不再是挪用、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主体,不仅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侦查,而且法院也不能以民事案件进行立案,存在较大法律漏洞。其次,纪检机关监督力度不够。众所周知,纪检机关可查处党员的不良行为,如村干部的不良性为,然而当不是党员时纪检机关却无能无力。最后,群众监督不力。村民的民主、集体意识相对薄弱,一些村民对集体的事情不了解、不关心,更不用说进行监督,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
2.2 对农村“三资”管理问题重视不够。一是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二是“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对政策不熟悉,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三资”管理问题不断、一片混乱的局面。
2.3 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三资”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会计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会计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唯亲是用。会计、出纳随着村委会、党支部换届的而被更换。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纪较大,学历水平不高。很多年轻人外出务工,不愿在村里工作,而一时又无法找到合适人选,不得不使用一些业务水平不高的会计人员。另外,在部分村,确定会计人员时,不从会计工作实际出发,感情用事,凭借印象好坏确定会计人员。一些素质水平较低,对会计知识了解较少的人反而踏上会计工作岗位。
3 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上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导致农村三资的体外循环,容易造成集体利益流失,不利于维护农村稳定,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不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应当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为解决上述几个问题,笔者提以下几点应对措施:
3.1 要提高村干部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村干部要端 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三资”管理。要把加强“三资”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
3.2 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认真分析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条款,使用制度约束人的不良行为,尤其应注重完善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保值增值股份制、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等。同时,明确“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制定详细的责任追究办法,将“三资”管理的要求及内容,作为考核村级领导班子的主要内容。
3.3 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稳定人员队伍,提高人员素质。会计人员被确定之后,禁止随意变动,确保财会人员队伍的稳定。其中尤其应完善与制定严格的财会人员任免流动,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并积极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另外,财会人员应加强认识,充分认识到财会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身应担负的职责。而且为提高财会人员专业水平,应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考核,稳定队伍,提高素质,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构建三资管理监管系统,加大惩治力度。审计机关、财政、纪委监察部门应将“三资”管理当做工作重点加以认真落实,尤其当发现不良经济问题,应严格依据“三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中纪检监察部门应做好村干部“三资”管理主要负责人的违法查处。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农村设置相关结构,派遣相关人员,确保各部门优势的充分发挥。
3.4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本质是民主,监管是手段,关键是机制,宗旨是效益。应积极完善及健全农村资源、资产、集体资金管理制度,适用制度对人、对事、对权进行约束,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尤其应认真落实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到位、责权分明、产权明晰管理体制的良好运行,促进集体 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