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7-03-23 13:30
吉林农业 2017年3期
关键词:假劣质监工商

2月27日,国家农业部等9部委召开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會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后,吉林省农委牵头组织省公安、工商、质监等农资打假工作相关的12个部门共同召开了2017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各级检察院、法院、农业、公安、工商、质监、发改、水利、金融办、畜牧、双打办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分别在各个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我省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部署,旨在动员各方面力量,迅速掀起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高潮,推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放心农资下乡入户到地。

2016年,我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通力配合,打掉了一批制售假劣农资的黑窝点,曝光了一批农资违法典型案件,建立了一系列案件查办、信息公开、信用征集等好的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2017年我省将突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重点,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以备春耕、秋冬调运、田间管理等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高峰时期为重点监管时段,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农机为重点监管种类,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资展销会为重点监管区域,以大中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运销大户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非法流动商贩、制售假劣农资黑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组织精干力量实行集中打击和督查督办。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农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职责,严格许可条件和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各级农资监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市场流通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继续抓好毒鼠强、百草枯和金刚烷胺等禁限用和停止使用类农(兽)药的清查清缴工作,防止危害发生或反弹。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严打击违法行为。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投诉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案线索,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查办;对媒体曝光的涉案线索,要积极主动介入调查处理;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涉案线索,要及时固定违法证据,认真查处。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必要时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联合惩戒。2017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在农资监管领域的建设、完善和应用,整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加强与工商、金融办等部门开展信用信息数据对接工作。要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依法及时披露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违法失信信息。对信用缺失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媒体或在农资集中经营场所曝光其违法经营行为,提高其失信成本,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要创新检查管理方式,提升打假执法能力和效率。一是创新检查抽查方式,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转变。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检打联动,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和质量检测三方面机构要在农资打假工作中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程序、标准和任务要求。三是全面推行执法监管信息化,应用好“吉林省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加强假劣农资案件办理信息与“双打行刑信息共享平台”、“吉林省信用信息体系平台”等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与检法、公安、工商、质监等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履职,勇于担当,依法行政,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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