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峰
(1.华南理工大学 哲学与科技高等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1;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科学与公共事务研究所,北京 100089)
信息文明与共享发展的内在关联
肖 峰1,2
(1.华南理工大学 哲学与科技高等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1;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科学与公共事务研究所,北京 100089)
信息文明时代以信息为核心资源和以互联网为主干技术的新特征与共享发展具有内在的联系。由信息的本性和互联网的技术逻辑决定了信息共享的泛在,而信息共享向经济活动领域的扩展就是分享经济的出现。信息文明催生的分享经济对于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具有促进和提升的作用,甚至对于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具有潜在的意义。信息共享和分享经济的价值观升华就是“共享重于占有”的新价值观取代了工业文明时代以“占有”为目的的传统价值观,并引发了一系列优良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的显现。
信息文明;信息共享;分享经济;价值取向
信息文明时代的共享或分享,是从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和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技术平台所叠加而逻辑地延伸为一种信息方式,再延伸为一种经济模式。
首先,信息资源具有不同于物质资源的特性,信息的价值是在共享中实现的,而且共享的范围越大,信息所实现的价值就越大,这就是信息所具有的一般意义上的共享性和再生性,这种特性决定了以信息为首要资源的信息文明,要创造出更高的价值,就必须走向信息的共享,否则就会限制信息文明的发展。信息时代的黑客们还由此形成了一种坚定的伦理信念:信息无价,因此所有信息都应该共享。
然后,信息的“应该共享”与互联网能够提供共享的手段形成叠加和增强之势。可以说,互联网的“互联”就是信息文明的技术逻辑,而互联的核心价值就是信息的平等交互、多元自由、开放共享,而且互联网上确实也存在着近乎无限的可共享的信息和服务,使得具有共享逻辑的信息技术,实际地影响或促进着生活世界走向越来越多的共享。当我们的时代和社会选择了使用信息技术,就意味着踏上了一条通向共享的道路。
现代信息技术为什么要倡导信息共享?因为信息技术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信息处理和信息传播,而为了提高信息处理和传播的效率,就必须实行信息共享,或者说信息共享是实现信息技术基本功能的内在要求。例如信息的源代码如果不在团队中共享(所谓“开源”),协作就无法进行,软件就无法编写;信息的内容如果不在一定的人群中共享,信息就不能实现传播,也不能进行信息交流,信息就不成其为真正的信息,即向他人传达意义并不断与其他信息形成新的组成、创生新的信息,形成信息增值。可以说,信息技术使信息传播的范围更大,信息交互的频次更高,信息增值的效果才更好。因此,信息技术的功能或使命决定了信息共享是一种技术的必然要求,从而是它的内在逻辑。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互联网更是这一技术逻辑的充分展现。信息文明使我们进入互联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的出现使得参与者实现了泛在的互联,共享信息随之成为一种日常生活方式:我们在网络上浏览新闻、观看视频、学习知识、互送邮件,在社交平台上与他人谈天说地……如今人们已经变得须臾不能离开在博客、微博、微信上分享见解和经验,这些都是信息共享。“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技术逻辑演化为生活世界中的一种最普通的现象。在这种共享中,我们不求“独占”所知的信息,而是力求尽可能及时地与他人分享这些信息,因为我们深知只有分享了的信息才是传播出去并实现了价值的信息。所以,“现代的新座右铭是:‘如果你体验到了什么,就记录下来。如果你记录了什么,就上传。如果你上传了什么,就分享’”[1]。正因为如此,所以,“今天,全球超过1/3的人口通过手机和计算机以相对低廉的成本生成自己的信息,并通过视频、音频、短信以接近零边际成本的方式在互联网世界分享”[2](P4)。之所以在网络上共享信息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是因为“比特与原子遵循着完全不同的法则。比特没有重量,易于复制,可以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在它传播时,时空障碍完全消失。原子只能由有限的人使用,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越低;比特可以由无限的人使用,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越高”[3]。
不仅信息,而且各种信息设备和器具也进入了分享的领域,尤其是那些大型的计算工具、储存装置、探测设备、实验器械等,独占式地拥有它们并不是最重要的,能够通过互联在分享中使用它们才是关键。一旦互联,云端的资源、超级的计算能力、昂贵的实验设备以及所连接的无穷多的终端等等,便可以会聚到我们的电子屏上“为我所用”。可以说,在计算设备、软件平台和信息资源等方面,任何个人或集团的拥有能力或范围都是有限的,但在互联中对它们的使用则可以是无限的,因此互联是对“拥有”的无限扩展,也是对“拥有至上”的传统观念的颠覆——与其在占据的意义上拥有,不如在互联的意义上使用,这也正是互联时代全球合作中正在日益明晰的理念和共识:互联互通、共享共治,而这样的互联也正是培植人的公共精神的有效途径。
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本质上是美国利用自身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对另外一个国家采取的单边制裁行为。在对外制裁问题上,美国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因此在是否制裁以及如何制裁问题上,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制裁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政治环境具有较大随机性。
这种信息共享也是与崇尚体验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工业文明更能“煽动”人的“物欲”的话,那么信息文明则更能激发人的“想象”。人们想象的世界和对这些想象的交流借助新的信息文明手段得以越来越充分的实现,在想象中超越现实恰恰构成了后现代对于现代性“注重现实”的区别,这种超越性也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生体验重于实物占有。所以这个时代甚至也被称为“体验时代”,作为社会基础的经济也转向“体验经济”,例如这个时代如日中天的旅游业就是体验经济的典型部门。这一特征甚至对我们的认识论路径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例如先前是经由实在把握虚拟,实在决定虚拟;而今更多的是虚拟引导实在,想象世界引领生活世界,信息技术中由理念创新驱动的不断翻新的IT产品,改变着人们生活中的信息世界,从而也改变人们生活中的现实世界。
以上表明,“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信息只有在不断流动之中实现充分共享,才有意义,也才有生命力,所以信息文明从本质上是一种共享文明。
随着信息共享的扩展,还进一步出现了从信息共享到分享经济的延伸。信息文明的技术逻辑向经济领域的延展,就是分享经济;信息技术对信息的共享性导向,驱动了分享经济的出现。
信息共享为什么会走向分享经济?这是一个从知识共享“跨界”为一种商业模式的过程,一个将技术领域中的基于源代码开放的信息共享理念,推进到经济实践领域中分享经济的过程。其实,即使在信息共享领域中,早就存在投入的回报问题,而在实践中兴起的“共同体回报”就是用于解决这一问题的:个体向自己所在的共同体提供具有创意的知识即让渡其所有权,然后获得该共同体整个知识库的使用权,这就是所谓的“贡献换分享”。例如国内的“百度文库”“超星学术数据库”等就采用了这一模式,作者无偿将自己的作品提供给该数据库后,就可以获得免费使用该数据库所有信息的权利。分享经济的先行者们将这一模式移植到实物性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中,或者说将知识信息延伸到商品或服务、资金的供求信息,由此形成了基于互联网的对这类对象的分享,从而具有了经济的意义和效果。所以分享经济的本质仍然是信息分享,只不过是对通过技术平台汇总了的需求信息的共享,并通过分享这种指向实物或服务的信息而进一步分享该实物或服务,从而就从对信息的使用权共享扩展到对实物的使用权分享。因此分享经济是从信息共享所延伸出来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一般的信息共享的一种特殊表现。
“分享经济”或“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也称为“协作经济”“按需经济”“P2P经济”“使用权经济”等,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活动模式,其主要内容是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来重新匹配社会的闲置资源(包括闲置的商品、服务、资金,即所谓“闲物”“闲工夫”“闲钱”等),使这些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也使消费者降低购买这些资源的成本。它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使用权分享为主要特征,整合海量、分散化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分享经济是信息革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新型经济形态,是整合各类分散的资源、准确发现多样化需求、实现供需双方快速匹配的最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是信息社会发展趋势下强调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崇尚最佳体验与物尽其用的新的消费观和发展观”[4]。分享经济使得信息文明时代的共享不再局限于数据、信息和知识,而是延伸到各种经济要素和资源。分享经济的出现虽然只有短短几年,因创造分享平台而大获成功的新行业不断涌现,分享领域不断拓展,市场规模高速增长。由于具有强大的驱动力,它正在成为代表未来经济发展大趋势的新经济模式。
再结合前面的技术逻辑来看,互联时代的分享或共享之所以可能,部分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物理特征可以延展为社会特征,如“数字终端、移动互联、海量内容、超越时空、传受同体、自由多变”等特征在逻辑上就要求分享;而互联网所造就的“人和世界的连接”,包括人和信息(比如百度)、人和商品(比如亚马逊、淘宝)、人和人(比如微信)、人和服务(比如滴滴、Uber)的连接,在连接中就必然有共享或分享性使用;其技术的逻辑还表现在连接的范围越大,共享的效果就越强,产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大。目前由分享经济带来的物品和服务共享越来越多样化,在中国从2017年起就陆续出现了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共享KTV、共享冰箱、共享床铺、共享书店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目前,分享经济还正在从闲置消费品的分享走向生产能力的分享,①使得共享发展成为日趋泛在的新发展方式。
信息文明时代的共享发展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分享经济就激活了社会闲置资源,对资源的聚集和配置、对供需连接与协同、对用户体验与企业成长都带来积极的作用,形成为社会财富增长的新途径。不仅如此,共享发展还极为有利于绿色发展,如同里夫金所分析的,分享经济“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协同共享上分享更少的东西,这就大大减少了新产品的销售量,从而减少了资源消耗,进而减少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换句话说,向零边际成本社会急剧迈进,并在协同共享上以接近免费的方式分享绿色能源和一系列基本商品和服务,这是最具生态效益的模式,也是切实可行的最佳可持续经济模式”[2](中文版序XXIV)。共享发展无疑与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理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作为信息技术与经济活动相融合的产物,分享经济还被视为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可称之为“分享时代”的新时代,但这种分享从本质上是否具有“社会变革”的意义则处于争议之中。有人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变革,甚至蕴含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终结;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只不过是利用信息技术尤其是网路技术进行的商业模式创新,并不涉及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由此形成的关于分享经济争论的问题是:它是资源革命(资源使用最优化),抑或颠覆性(颠覆资本主义)的制度革命?
持制度革命看法的著名代表人物是美国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他在《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一书中指出:“物联网”开启的“分享经济”不只是一种全新商业模式,同时也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他认为,“产消者”正在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制作并分享自己的信息、娱乐、绿色能源和3D打印产品。他们也通过社交媒体、租赁商、合作组织以极低或零成本的模式分享汽车、住房、服装和其他物品;学生更多地参与到基于零成本模式的开放式网络课程……数十亿人和数百万组织连接到物联网,从而使人类能以一种从前无法想象的方式,在全球协同共享中分享其经济生活。这个连通性转折点的重要意义甚至有可能超过20世纪电气化所带来的经济变革,以及随之产生的电话、广播和电视的传播。里夫金分析认为,在数字化经济中使用权胜过了所有权(他称之为“从所有权到使用权的转变”),合作压倒了竞争,“交换价值”被“共享价值”取代,形成了所有权共享的关系。对此他认为,零边际成本、协同共享将会给主导生产发展的经济模式带来颠覆性的转变,人类因此正在迈入一个超脱于市场的全新经济领域。鉴此他断言,“拥有超过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体制已经力不从心……21世纪下半叶,它能否在经济体制中保持主导地位是极不确定的……到2050年,协同共享很可能在全球大范围内成为主导性的经济体制……这也就意味着,资本主义体制将丧失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从而“资本主义时代正逐渐离我们远去”[2](P1)。因此,他将由互联网开启的分享经济视为“和平演变”资本主义的力量,这种“和平演变”起因于资本的可复制与可共享,资本不再具有缺稀性从而地位大大下降。
这一看法在国内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赞同者中的姜奇平认为:“共享经济正成为自法国大革命以来,人类的又一次产权制度革命,正在创造一个既非公有经济,亦非私有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的新产权制度。”[5](姜奇平点评III)另一位国内学者刘方喜则直接指出了这一看法的核心:是互联网开启的“分享主义”扮演了革命家角色,它成为了一种消解资本价值逻辑的新的价值原则,成为革资本主义的命的新式武器[6]。在百度百科上,共享经济的定义甚至和共产主义的定义很相似,比如说都实施了按需分配。在这个意义上,还有人称“互联网甚至是比马克思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7]。
另一种看法则主张分享经济只具有商业价值,是互联网时代创新的个人消费服务的新模式,而不具有制度革命的性质。例如全球首家约租车公司Zipcar的创始人、《共享经济》一书的作者蔡斯从自己的实践中归结了共享经济的三个核心要点:“第一点,利用过剩产能(分享资产)实现实际的经济效益。第二点,科学技术可以让我们建立共享平台,使分享变得简单易行。第三点,个人是具有影响力的合作者”[5](P20);再结合Uber和Airbnb的现实,国内有学者认为这些均是创造并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一种借助互联网科技手段可以快速进行的交易方式,以充分利用全社会的闲置资源,为需求方带来便利和实惠,为供给方带来收益。这里涉及的无非是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来充分利用过剩的或暂时闲置的资源,这一经济模式可以成为某一类公司迅速的扩张工具,但无论如何涉及不到也并没有带来什么社会制度的革命,它只是一种商业模式,其社会价值主要在资源节约,而不是再分配,所以它解决不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也不会缩小基尼系数,弘扬公平正义[8]。甚至从更狭窄的意义上讲,分享经济无非是一种技术平台的称谓,即个体间直接交换商品与服务的平台。对此腾讯研究院认为分享经济是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它是服务业发展的引擎,性质上是一种非公益性分享,供方和平台在分享过程中获取经济收益,人们参与到分享经济的核心因素是“省钱”;它不同于互联网常见的知识、信息和数据共享及开源软件等[9]。或者说到底,它更多的是一种新的消费方式,也可称为“协作消费”“合作消费”“协同消费”等。
对于分享经济的制度属性和意义,有的学者采取了“综合”的立场,认为它强调了具有共产主义属性的协同共享,但并不排斥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由于具有综合的性质,所以它是经济方式中一系列两极性对立现象的融合,例如是市场经济与开源经济的融合、生产者消费者分工与产销者一体化(在全球网络中产销者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即里夫金所说的“产消者”)的融合、交换价值与共享价值的融合,还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融合、生产要素驱动(供应侧改革)与创新驱动(互联网+创新2.0)的融合、物质刺激与创新民主化的融合、产业链累加成本与零边际成本的融合等。总之它“既含共产主义因素也含资本主义因素,既是公益的也是商业的及个人爱好的,而且还是学术的”[10],从而它所实现的既是资源革命也是生产关系革命。
基于这些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从直接性上看,分享经济似乎对根本的经济制度并未带来彻底的改变,虽然技术平台是新的,但“分享”这种经济方式其实早就存在,例如“购买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购买资源的所有权”(即采用以租代买、以租代售等方式让渡产品或服务的部分使用权)在传统经济活动中的租用中就已然出现,甚至我出行时买张飞机票(使用一下飞机)而不会买下整个飞机也可视为某种形式的分享经济。但从“深远”或“间接”的影响上看,也不能完全否认基于信息文明的分享经济所具有的制度意义,或者说目前主要限于商业模式的分享很有可能继续扩展其影响,进而对社会的制度层面产生更为全面和深刻的影响。当资源和财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可以分享后,如当前还出现了分享产能的共享工厂,相应的制度也将随之发生变化。或者说,解决共享问题还必须超出“有偿分享闲置资源”的范围,不仅仅在某些发展手段和方式(如技术平台)上实现共享,还要进一步将其推进到发展成果的共享,甚至所有权的共享,如分享经济中出现的股权众筹等业态就已经涉及所有权的分享。可见分享经济目前所涉及的尤其是未来将要涉及的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形态(如信息资本主义与信息社会主义)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它对于社会制度的变革至少具有潜在的意义。
分享经济即使还未充分而全面地实现其形式,它对社会发展的意义仍是广泛的。例如前面提到过它对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不仅如此,它和今天我们所倡导的“创新发展”也具有密切的关联性。首先分享经济本身就是信息经济的一种创新。其次分享经济中常使用的是新技术,使得它和不断创新的最新技术成就保持紧密的联系,从而不断将最新的信息技术开发为分享经济的新平台,无论是移动互联网、宽带、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还是移动支付、智能终端、基于位置的服务(LBS)等现代信息技术,都无一不被迅即地纳入到分享经济的使用之中,这也大大促进了科技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过程,造就了科技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和谐关系。“分享经济的发展使得生产要素的社会化使用更为便利,企业和个人可以按需使用设备、厂房、资金、人员及其他闲置生产能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最优组合,使得创新创业门槛更低、成本更小、速度更快、参与更广。”[4]也如同里夫金所说:“在新兴的协同共享中,创新和创造力的民主化正在孵化一种新的激励机制,这种机制很少基于经济回报,而是更多地基于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社会福祉。而这种激励机制正在取得成效。”[2](中文版序XXVI)罗宾·蔡斯也认为共享与创新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人共享重新书写价值创造的法则:分享资源会带来最高效率;分享知识会带来最伟大的创新。”[5](P2)在分享经济的平台上,越来越多的个人、机构和企业可以参与到创新过程中,他们灵活地结成一种或临时或长期的组合,通过众包、众创等方式组织来整合社会资源,甚至在全球范围内将最合适的人招募到创新活动及产品的设计和营销活动中来大大提升创新效率,形成创新型发展。
信息文明时代的技术和经济逻辑,还升华为一种精神价值,这就是“共享重于占有”或“使用而不占有”(Access over Ownership)的价值观新取向,这一新的价值观正在颠覆工业时代以“独占”或“拥有”为尊的传统价值观,意味着从价值观念上进行着从看重拥有产权到更看重分享使用权的转型,可以说它是作为信息文明根基的新技术逻辑的一种价值观展开,是作为物质形态信息文明向精神形态的必然辐射。
信息文明正在使共享成为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普遍的状态,从信息到物品,从时间到空间,从资源到服务,人们对一切事物更看重的是共享中的使用而不是独占式的拥有。在弗洛里迪看来,这意味着几千年以来人类所秉持的财产观正在更新,从传统的“财富拥有观”(如“我拥有我的车”“我的衣服”,只有拥有这些东西才会成为“我的”)转型为一种新的“使用文化”:我使用某个东西却不必占有它,其中所有权变得不是非常重要,排他性的独享正在成为一种过时的文化。
无论是共享信息还是分享经济,其中贯穿、蕴含了若干相关的精神或理念。对于分享经济来说,目前普遍被评价为一种友好型经济、普惠型经济、信任型经济、协同型经济、体验型经济、生态型经济,被认为可以给人带来更多方便、更多就业、更多收益和更多自由。这种评价中所蕴含的精神价值随之释放出来,对人的价值追求或精神世界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当人从事信息共享或分享经济的活动时,无论是提供还是享受它们,都是在培植与其相关的精神价值,就是在形成信息文明时代的一种新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还被一些学者加以生动的表述,如《我的就是你的》一书的作者博茨曼(Richel Botsman)提出,“从过度消费到够用即可”,《啮合:为什么商业的未来是共享》一书的作者冈斯基(Lisa Gansky)则提出,“闲置就是浪费”,如此等等,表明共享作为普适性的价值观念蕴含或关联着许多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这些价值追求还包括以下几方面。
友善与关爱。无论是信息共享还是分享经济,参与者都是既帮助了他人,也使自己获益,这就是辩证哲学所揭示的矛盾双方之间互利互惠互助互促的“同一性”关系,也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说的“友善”与“关爱”关系。分享经济中“与他人共享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无疑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积极正向的给予,是给他人施以爱的帮助。分享经济的平台上还使经济能力薄弱的人也可以汇聚起来行大善。②可见分享中包含着对善和爱这些美好价值的传播与扩散。
信任与诚信。分享经济的平台不仅是一个技术空间,也是一种基于信任而连接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一方面它只有取得参与者的信任才能集聚起参与者,另一方面参与者也只有具有诚信的良好信誉才能在这个平台上生存,由此诚信和彼此的信任成为这一商业模式存在的必要条件,也成为参与者不断增强信任和诚信度的“熔炉”,其中日渐成熟的信用评价机制不断培育着新的信任关系,而程度提高的信任又成为推动分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动力。至于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共享,由于开启了情感沟通的新渠道,人际之间就如同吉登斯所说:“设法了解别人,逐渐信赖别人,敢于用差异作为发展积极感情沟通的手段”[11]。
公开、透明与开放。信息共享在技术上的逻辑起点就是源代码的开放与透明,这一技术逻辑在今天的大数据时代进一步强化,因为封闭的信息孤岛是汇聚不成大数据的,所以大数据需要打破数据的封闭,要求在数据资源公开、透明和开放的平台上共享。这种公开和透明在分享经济中更是以产品和服务的“全程可追溯性”得以体现并成为自觉的追求,因为用户的评价如果能够得到及时、公开、透明的反馈,就会对其他消费者的选择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对该商品和服务的再度分享形成直接的作用。与公开和透明直接关联的还有开放的眼光和精神,它不仅意味着互联网作为分享经济的平台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而且意味着参与者作为网上的一个节点越开放,就跟别人的连接越多,从而能进行分享的范围和机会就越多,形成的新价值就越大。因此“开放才能发展”无论对于个体还是平台或是企业,在互联时代都是铁律。这意味着分享的信息与经济行为必然对行为主体提出相应的素质要求,从而导向一种公开、透明和开放的价值追求。
平等与参与。基于信息、规则的透明性和技术平台的开放性,分享经济降低了参与者交互中的信息不对称,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易的平台。正是这种平等性促进了大众的参与,并且只有调动起大众的参与才能形成分享经济:“足够多的供方和需方共同参与是分享经济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使得普通个体只要拥有一定的资源和一技之长,就可以很方便地参与到分享经济中。同时,分享经济属于典型的双边市场,即供需双方通过平台进行交易,一方参与者越多,另一方得到的收益越大,两个群体相互吸引、相互促进,网络效应得到进一步放大。”[12]参与也意味着责任,分享经济具有典型的“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特征,而共建的参与无疑可以培养人的责任意识,使人“感觉自己成为社会中有价值一分子”,从而“更有责任感”并“成为社会活动的一部分”[2](P263-264)。在分享发展到高级阶段后,还可以消除那些因分工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在未来的时代,每个人都变成了产消者,可以更直接地在物联网上生产并相互分享能源和实物”[2](中文版序XXI),经济生活的这种民主化无疑为平等观念的树立奠定了更加牢固的基础。
求实与求效。“闲置即浪费”是分享经济所强调的核心理念之一,通过效用最大化的资源配置,分享经济对于解决资源短缺与闲置浪费共存的矛盾展示了诱人的前景,它可以将海量的、分散的各类资源通过网络整合起来,一方面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让其发挥最大效用,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地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实现稀缺中的富足。如同信息可以因共享而增值,经济也可以通过分享而增效——通过分享而使经济效用最大化,求实与求效的价值由此得以实践。
协同、和谐与包容。信息共享导致人和人之间更多的协同,如维基的平台上就是通过免费开放和共享知识,来协同解决词条编撰中的难题;科学研究信息化中出现的e-Science模式,更是形成了对相关课题的全球协作规模。而分享经济本身就是对资源在平台上的协同化集聚及协同化配置,正是这种高水平协同才使得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达到了最优组合,实现了供需之间的最优化连接,资源得到最佳配置。所以,有序而高效地运作是共享信息和分享经济的重要特征,技术手段的先进性无疑是保证这种协调性或智能化的供需匹配之重要条件,这种技术逻辑也自然延伸为人的协作精神与合作意识,并影响了这个时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如今,青年人通过虚拟和物理空间彼此联系,快速地消除了区分你我的思想、文化和商业界限……对于这一代人来说,他们看待权力关系的方式与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完全不同,‘开源’成了他们的信仰。……他们习惯于在网络化合作共享的范围内开展大部分经济生活”[2](P315),这无疑也是“文明”所包含的“人性的进步”之含义的重要表现。
更多的合作也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更为和谐的关系,甚至进一步延伸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更普遍的视角来看,信息文明是人和人之间信息交流普遍增强的时代,而交流和信息是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纽带的增强理所当然包含着人际和谐的增强。信息文明分享重于占有的价值观,内含了对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强调,也反映了随着文明形态的更替,人际关系也发生着进化,从过去为争夺财富的所有权、为占有更多的物品而相互争斗和排斥,进化到在分享中彼此依赖、帮助的和谐友好关系。可以说,对共享的价值诉求,就是对协同与和谐精神的大力倡导。
同时,信息文明作为一种共享文明,也意味着它是一种包容性更强的文明,在其中不同文明(如信息文明与东方文明之间、信息文明与社会主义文明之间等等)可以实现交流对接、融合发展,从而走向一种惠及全人类的新型文明:“数十亿人和数百万组织连接到物联网,从而使人类能以一种从前无法想象的方式,在全球协同共享中分享其经济生活”[2](中文版序XXII)。在这个意义上,代表人类走向的信息文明也将是全球化共享的更具包容性的文明,从而在“共享”的价值中还蕴含着兼济天下的“包容”。
总之,分享是一种符合时代走向和人文期待的价值呈现,是一种比追求占有和谋取经济回报更为崇高的价值境界。基于互联网的共享价值观由信息文明所建构,信息文明由此开启了共享的新境界。其实,基于个别救助的慈善活动和基于制度安排的税收,都带有共享的诉求,但前者的普遍性不足,后者的主动性不够,而基于网络技术的分享则既有普遍性,也会造就出主动性,因为共享就是互联网的内嵌价值,使用网络就是将自己纳入这种价值体系和文化氛围之中,因此可以使共享的行为和理念提升到更高的水平。更全面地看,信息文明的技术逻辑与共享价值观也形成了一种互相建构的关系,一方面,共享价值观由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所催生,从而是顺应新技术逻辑的必然产物,而随着分享经济的强势崛起和信息文明向更高的水平发展,共享价值观也将走向普遍化;另一方面,它一旦形成就可以反过来助推信息经济的发展,成为新经济新文明的社会建构因素。
[注释]
① 如制造能力的分享,沈阳机床厂已经能够把它生产出来的机床,甚至全国的机床通过网络连接起来,可以知道某一机床当下是否处于闲置状态,使得需要使用机床的人可以租用而无需购买,鉴于目前机床不足30%的利用率来说,这无疑是提高资源使用率的好办法。参见张新红:《将来所有能分享的终将被分享》,2017-09-07,http://www.sohu.com/a/190383071_516458.
② 例如借助支付宝等网络平台,一人3块钱的公益款也可以汇聚为几十万上百万的善款,而没有这样的平台时由于寻找分享对象本身的成本太高就难以完成这样积少成多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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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ter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Information Civilization and Shared Development
XIAO Feng1,2
(1.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 in Science,Technology and Philosophy,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Guangdong 510640,China;2.Institute of Sciences and Public Affairs,China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tudies,Beijing 100089,China)
The new features of the information civilization era,which are taking information as the core resource and Internet as the backbone,have inherent link with the shared development.The nature of information and the technical logic of Internet determine the universality of information sharing,and the expansion of information sharing into economic activities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shared economy.The shared economy,coming into being from the information civilization,has positive effect in promoting green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and even possesses potential significance for the changes of social system.The value sublimation of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shared economic is that the new value of shar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possession replaces the traditional value,taking possession as its target,of the industrial civilization era,and triggers a series of excellent behaviors and value orientations.
information civilization;information sharing;shared economy;value orientation
N031
A
1672-934X(2017)06-0001-09
10.16573/j.cnki.1672-934x.2017.06.001
2017-10-15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3AZD095)
肖 峰(1956-),男,重庆忠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