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2P网贷平台的风险及解决方案

2017-03-22 20:25栗华刘羽雯钟士杰
商情 2017年1期
关键词:借款人信用风险网贷

栗华+刘羽雯+钟士杰

【摘要】P2P网络借贷(简称P2P网贷)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借贷的行为。当前,我国国内P2P市场良莠不齐。如何合理有效评估P2P平台风险并有效规避各种风险的问题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本文通过对当前国内外现状的分析,将P2P平台的风险进行归类,我们得出P2P平台的主要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四类。并且,我们针对不同风险,提出了相关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网贷风险;P2P

一、绪论

P2P网络借贷(简称P2P网贷)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借贷的行为。

自Prosper等网贷平台的出现,国外有许多专家学者正致力于研究网贷平台存在哪些风险。Kevin Thomas Davis和Jacob Murphy(2016)认为,平台主要存在借款人违约风险,平台本身由于网站、硬件、经营策略等原因造成破产的风险,以及流通性不足造成的风险。

在中国,P2P网贷行业长期处于缺乏有效监管的状况,这导致近期网贷平台屡屡发生风险问题。国内业界和学术界高度关注并研究这一状况。曹一(2011)认为P2P网贷平台在投资融资和还款过程容易产生资金池和资金挪用的风险。艾金娣(2012)通过将我国的P2P网贷平台与国外成熟的平台相对比,总结出我国平台目前主要面临着制度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并提出了加强监督管制的建议。王欢、郭文(2014)认为现阶段我国网贷平台发展依然不够完善,总体上平台风险可以分为三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操作风险和担保方引起的风险。在前人的研究的基础上,陆岷峰、杨亮(2015)得出的结论是P2P网贷平台金融风险正在不断释放,且主要有以下四个风险特征:资金池(非法集资)风险、流动性与证券化风险、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以及客户信息资料泄密风险。总的来说,上述研究依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其风险的分类方法仍然不能完全反应当今平台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鉴别平台存在的风险并视其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和排序。

二、中国P2P网贷风险及其成因

(一)法律风险

P2P网贷交易平台可能有的法律风险:一是P2P平台概念模糊,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很可能给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二是可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卷款潜逃。三是P2P平台开展的项目缺乏必要的监管与审批,在公募和私募间游走。

一些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P2P平台,从主体来说,借款方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欺诈风险。贷款方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一是高利贷问题,为吸引资金而不断拔高利息的行为使得最终贷款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某种程度上形成违法的高利贷。二是利用P2P平台洗钱,达到某种不法目的。目前,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一个职能部门对网贷给以监管。

而无相应监管主体的根源还是在于对网贷平台的法律性质定位尚不明确。就我国的P2P网贷行业而言,处于“无准入门滥、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目前我国的P2P网贷的资金流的合法性受到的争议最多,若是借贷资金直接进入网贷公司账户,就可能涉及非法吸储、非法集资、和非法放贷,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二)操作及技术风险

根据我国银监会頒布的《商业银行操作指引》,操作风险可以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显示在网贷平台上主要为员工素质,审核流程以及网站运营维护三个方面。

由于在网贷平台这方面的监管力度还不到位,因此对平台的信贷审核机制,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没有做具体严格的要求,因此某些平台为了制造营造客户群体庞大和交易成功例子多的氛围,不惜降低审核的标准,以求快速完成借贷项目。虽然我国某些大平台有自己的审核机制,但从整体来看在信贷审核机制的建立上,我国的P2P网贷公司还在摸索阶段。同时由于客户群体来自全国各个地区,然而大部分平台只在一个地区有自己的公司。因此,给信用审核增加了难度。一旦在较总部偏远的地区出现违约情况,追缴投资资金的难度也大大增加。

(三)市场风险

P2P行业所面临的金融市场风险主要指未来利率、汇率等变动对P2P网贷行业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例如当发生通货膨胀,各方手中持有的价值会发生不同变化等。

(四)信用风险

我国P2P网贷中信用风险的定义为:借款人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期还款或网络借贷平台未能履行赔付承诺,导致贷款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因为在信贷交易中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和评估,但是判断者的决策并非总是正确的。这是由于交易参与者拥有的信息有所不同,导致一些成员掌握了其它成员无法得到的信息,造成了信息不对称现象。此外,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也不是保持不变的,借款人的信用水平会随着借款人本身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我国P2P网贷信用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借款方信息透明度不高。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P2P网络信贷平台对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息没有充分了解。二是P2P网贷平台资本不足。P2P网贷平台准入门槛低,资金要求低。因此平台的风险抵御能力就会严重不足。三是P2P网络信贷平台管理人对违约后追偿配合职责有限。

三、建议

对于法律风险,我们建议,一是加强现有法律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钻法律漏洞的人给予惩罚。二是渐进立法。逐步对有隐患的地方加强法律监管。三是明确P2P行业监管方向。确定监管的职能部门。

对于操作与技术风险,为我们建议,一是确保平台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平台需要对网站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平台的资金安全。二是定期维护升级平台,填补相关漏洞,以此降低平台操作与技术风险。

对于市场风险,我们建议,一是设立中央托管机构进行市场监测预测,提前发布危机信息。并具备专业人员制定风险防范机制,有能力为P2P网贷业务提供消灾服务。二是通过风险监测中心的系统平台规范有序地对P2P平台信息和业务信息进行信息披露,提高行业透明度,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对于信用风险,我们建议,一是使平台信息公开透明,提供更多的定量定性指标给投资者参考,并且提供真实的企业信息。二是定期对平台的相关运营指标进行监测,确认平台运行良好。

参考文献:

[1]薛飞.P2P网贷的风险分析与风控模式探究[J].时代金融,2015(1):226-229

[2]刘环宇.P2P网贷的刑法问题与规划路径分[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5(1):36-41

[3]彭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网贷公司风险及成因分析[J].时代金融(中旬),2015(8):20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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