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政出台,影响力开始螺旋放大,并且出现了一些趋势性变化。
沪深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规则的改变,虽然所涉及的范围仅仅是部分再融资操作,但其影响却是巨大的。原因是,光在2016年中,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再融资的资金数量就超过17000亿元,是同期以IPO形式融资的10倍还多。
上市公司紧急调整发行价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月18日,证监会再以答记者问形式就市场关注的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此次修订着眼于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募集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二是疏堵结合,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采取新老划断的做法,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
其中,较为重要的修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规定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要求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提出除金融类企业外,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操作上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必遵循修订后的新规。
《实施细则》的发布表明,并购重组、再融资等规范依旧是监管重点,新监管时代,制度性建设当道,投融资功能归位是主线。
机构还认为,《实施细则》的发布将导致市场风格发生重大变化,壳资源股及“讲故事”的“伪”成长股将逐渐被边缘化,绩优真成长将成为资金集中关注和配置的方向。
多家公司取消再融资方案
新政出台仅一周时间,就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挥刀自宫”,终止或变更定增计划。
有分析人士简单算了一下,按照定增新政,在有意向定增的上市公司中,恐怕有一半左右要调整方案。
截至2月16日,共有384个再融资项目正在排队,其中,非公开发行项目357例,占比达93%。值得关注的是,在新规出台后,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调整了定增方案。
2月17日晚间,兴业证券发布公告,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提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在提交该公告后,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
2月20日早间,包括博云新材、航天发展、永安林业等在内的多家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定增方案将发生变更。至于调整的原因,均是受到再融资新政影响。
到了2月20日晚间,又有多家公司发布公告。比如,越秀金控表示,公司本次重组方案中的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原定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预计将会发生调整。但公司同时也表示,目前正与各认购方积极沟通,协商配套融资方案的部分调整事宜。预计上述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本次重组方案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另外,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证监会再融资新政对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影响,多家公司在“互动易”上进行了回应。比如,经纬电材、全信股份、西王股份等均表示,公司再融资方案已获受理,不受新政影响;中潜股份表示,公司的重组方案不涉及配套募资,故新规不会对重组产生影响。而可能受到影响的公司,如华信国际表示,会研判新的监管要求对公司后续资本运作的影响并积极应对。
华泰证券研究所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沈娟表示,再融资新规将减少套利行为,引导定价市场化。对二级市场而言,依赖高折价率来获取定增市场套利的机会将减少,定增市场的投资将更加关注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投资价值。因此,有助于引导二级市场回归理性、回归价值,有助于套利资金回流价值蓝筹投资。
新政终结原有扩张模式
在整个社会融资规模中,定增被上市公司格外宠爱,这不仅是其存在10%至30%的折价空间,而且有数据显示,过去5年定增市场平均绝对收益率约为47.16%。
事实上,不少上市公司在IPO时,并没有融到多少钱,但随后在短时间内实施多次大规模定向增发,迅速实现了高速扩张,从而做大了公司。早期的苏宁、后来的乐视等,大都上市以后就推出了定增方案,有的定增以后又推高送转,在股本大幅扩张的基础上再推新一轮定向增发。应该说,这样的做法,的确大大推进了上市公司的外延式扩张。但是,扩张不等于发展。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效果上还是有差异的,有的借此机会改善了公司经营,拓展了市场;也有的起初的发展势头还不错,后来就不行了;还有的则是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好苗头。
监管部门之所以现在对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提出严厉的约束性条件,主要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近几年来定向增发作为沪深股市最主流的再融资模式之一,在发展很快的同时,客观上也存在被滥用的现象,有的上市公司筹集到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个别的甚至在使用中有利益输送之嫌,不但没能真正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而且还给市场增添了很大的扩容压力。
另一方面,由于定增是一种非公开发行方式,而發行价通常相对市价来说也有一定的折扣,面向的则是少数投资者,由此所形成的套利模式,对普通中小投资者来说,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存在不公,特别是定增的大量实施,对股价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中小投资者感到其利益受到损害,普遍对此不满。从维护市场稳定的宗旨来说,也确实有必要加以规范和限制。有评论说,定增新政的实施,对股市二级市场而言,是掀掉了一座大山。这样说也许有点过分,但定增新政的影响确实不可小觑。消息公布后股票二级市场的升势,似乎也从某种角度印证了这一点。
股市的融资功能需要得到很好的发挥,但不能被滥用。否则,事情就会走到它的反面,并且还会反过来对股市造成伤害。从这个意义上分析,这次再融资新政的推出,是监管趋于完善的体现,也是市场规范运行的保证。由此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赞同,引发良好的市场反响,也是很自然的。而作为投资者,此时也许还应深层思考的是,随着新政的实施,今后该如何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手段与工具,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