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整个冬日里未等来的雪,在初春时节意外来临,这该是个好预兆吧!三月,才是2017年工作正式的开始,不知大家是否已进入状态?
于知产人而言,我们很快便要進入更加忙碌的特别月份。2017年,我们来庆祝“创新改变生活”。除了WIPO发布关于“4·26”的主题外,备战“4·26”将成为我们的重要工作内容。届时,倍受瞩目的典型案例、行业报告等数据将一一发布。
三月将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是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一年。在该背景下,今年全国两会上,知识产权也将成为议题热点。综合2016年知识产权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状况”“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互联网+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知识产权电商”“知识产权大数据”“专利转化政策体系”“强化专利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等话题或将倍受关注。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已成为热议话题。在近日正式印发的《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适时研究建立表演、美术等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经过深入调研,相关问题和建议逐渐被提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调研组“关于《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的重大问题的调研”,从“专利无效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相关问题”“专利侵权判定相关问题”“专利的实施和运用”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调研组认为,《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自2012年被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以来,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大量争议,表明此次修改中涉及到的很多问题不仅仅是条文的修改,而是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关系到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转,需要回本溯源,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