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刊评论员 扶玉枝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
农民合作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
■ 文/本刊评论员 扶玉枝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绝不仅仅只是土地规模经营,还包括联合与合作的规模经营,服务的规模经营,产业链延伸的规模经营等多种形式,而农民合作社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最佳组织形式。那么,农民合作社是如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本文结合调研案例,重点探讨了“合作社+农户(基地)”“合作社+企业+农户(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联合社+合作社+农户(基地)”等四大推进模式。
这四大推进模式的主要特征、适用范围与典型个案情况如下:
一是“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以“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方式,合作社通过统一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转变为规模化经营活动,属于服务的规模经营。这种模式适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比较适合于有村干部、大户或经济能人牵头,成员相互间信任度较高,且相关产业已经形成显著规模的地区。
典型个案:安徽省广德县广合生猪产销合作社、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蜜梨专业合作社。
二是“合作社+企业+农户(基地)”模式。合作社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价值,使成员持续增收,并保证了成员及合作社对企业的控制权,该模式属于产业链延伸的规模经营。这种模式强调合作社的资本实力,因此,该模式适宜在那些有具备企业家才能的能人牵头、成员专业化程度较高、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推广。
典型个案:浙江省龙游县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通过在原料和终端市场投资兴办企业,实现了产业链延伸的规模经营,节本增效成效明显。
三是“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合作社与外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进行专业分工,通过完善的统一服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进而实现互利共赢,该模式属于合作的规模经营。这种模式适用于当地有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农户有较好的种植和养殖传统,且具有一定规模、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的地区采用。
典型个案: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陈院镇大垭村永青林果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陇南华龙公司和成县金大地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两个龙头企业合作,形成“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条龙的规模经营模式,实现了成员增收致富。
四是“联合社+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多家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联合社,这些合作社可以是生产经营同一产品的,也可以是生产经营不同产品的。通过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实现在财务、仓储、运输、技术、销售等服务的规模化,还可以调剂资金,节约合作社运营成本,控制风险,该模式属于联合的规模经营。这种模式适宜于那些有实力雄厚的合作社牵头,当地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地区采用,且需要政府的引导与财政支持。
典型个案: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山居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杭州富阳矮子鲜桃专业合作社牵头,共32家合作社联合组成,在财务、销售、项目、资金等方面实现了联合的规模经营。
总之,农民合作社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主体,应当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以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但也应该认识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动态概念,因而农民合作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也是一个动态的完善过程。各地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基础、合作社发展情况、农户的生产经营现状,来确定适宜于当地发展的规模经营模式。
〔文章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4CJY042)和浙江省自科基金青年项目(LQ15G030009)〕
栏目编辑:邵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