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岩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逐年扩大。而财政投资评审作为核算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一种有效手段,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财政节约开支,在许多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反过来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也存在相应的问题,经过多方位的考察和总结,最终以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为例,就此课题展开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研究
为了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落实,完善其内部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结合当地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出一系列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的办法。
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发展现状
(一)评审范围向外不断延伸
起初,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滞后,财政投资的规模比较小,财政投资评审仅仅包括单纯的财政预算安排的基础建设项目。后来,伴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财政投资项目不断发展壮大,评审的范围包括: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的维修改造项目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的评价与审核。而且财政投资评审的评审结论是财政部门确定建设项目预算支出、进行国库支付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现阶段,在财政投资的管理过程中,财政投资评审在给政府投资提供决策信息、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上扮演者重要的角色。
(二)评审理念不断加强和深化
为了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评审项目始终坚持不增不减、落实到位的思想理念,严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使得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除此之外,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积极借助现代传媒工具的功能,来向广大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宣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获取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甚至当地政府的支持。
(三)评审队伍发展壮大
伴随着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建立,评审机构工作人员在数量上不断增长,在质量上也是不断提高的。这样一来,为评审工作的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l号)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新财建[2004]30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办发[2010]47號)。
表1是我县2010-2016年评审中心评审预结算工程汇总表:
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对财政投资工作提出来更高的要求。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仍然是不完善的,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伴随着我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发展,更加要求我国现行的财政投资评审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实际上是一项各级政府成立的相关评审机构代表政府监督管理投资项目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除了财政部门颁布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投资评审操作规程》之外,仍然有一部分各级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财政投资评审章程,甚至扩展到国家范围内,也没有制定和颁布针对财政投资评审问题的相关条文律例。这样一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继而给其工作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财政投资评审队伍的质量存在相对差异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力也存在差异。例如,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不管是文化还是技术力量、人才队伍的实力都普遍领先于其他各省。这样一来,为其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供坚实的力量。相对来说,新疆和布克赛尔县经济发展水平远远滞后于大多数城市,后备力量也远远不足,其大多数是依靠政府的政策扶持。经过多年的努力,虽然加强对当地评审机构队伍的培养,尽可能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但是其评审队伍的质量还是有一定的差异。
(三)投资评审工作的运作模式不统一
各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运作模式的不统一,归根结底在于各级政府对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存在认识上的差异。目前,我国各地不统一的评审运作模式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种:其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委托专业的财政评审机构对政府投资的业务进行审核;再者,是由政府授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基础建设工程的预算进行审核,进而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现行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要依托于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以新疆和布克赛尔县为例,其主要财政委派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运作模式的不统一,也严重影响了其规范化建设。
三、促进财政投资评审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快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化建设的进程,构建起一个完善的评审法律体系
近年来,有不少学者转向来研究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此提出在其发展过程中,要完善评审工作的法律体系。现阶段,这方面的法律条例仅仅只有《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暂行条例》等。如果单单只是修改其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财政评审是独立于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在这一点,就应该尽快制定完善满足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给财政的评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构建和完善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
就目前新疆和布克赛尔自治县的改革进程看,它已经通过和颁布了《新疆和布克赛尔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具体规定了相关的项目范围、项目审核、项目监督、项目预算以及绩效评估等等。对此,县级政府应该统一制定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评审的一致原则来进行项目管理。事先,还应该制定一套完整的评审预算机制,为进行项目管理提供完备的信息。
(三)注重培养评审人员,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队伍建设
首先,要针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现有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制定一套完整的培训计划,并且对机构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使其不管是在专业知识,还是实际操作方面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各级政府成立的评审机构也要事先将评审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分配到每一位员工身上,事后,根据工作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一方面。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提高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的效率。
四、结束语
本文以新疆和布克赛尔自治县为例,对政府投资评审工作进行研究。首先,笔者经过大量的探索和考察,对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的现状展开分析,然后提出各地政府在开展评审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虽然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缺少一些数据和案例,期间也包括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总的来说,本文脉络比较清晰,希望能促进评审工作实行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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