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向春
一
每个人都是观念的囚徒。同样的故事,张爱玲讲述,是荒凉的底色下,寂寞的褶皱里,爱是针锋相对棋逢对手,也是机关算尽耗费心血。是长相思,也是永别离。可是胡适娓娓道来,是在杏花般温柔的月光下,浩瀚却又万宗归一的莎士比亚世界。爱是在落下的一茎白发里,眼前浮现出一生中至爱的面容,也是在松果坠落的遥夜,怀恋远方的故人。
所以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总是琐屑、难堪、失面子的屈服,到底还是凄凉的。1955年,张爱玲在纽约初见胡适和江冬秀,情形亦不例外:“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这段描述读来令人微微诧异,说到底,张爱玲对旧式婚姻持的是悲悯态度。她与胡适见的最后一面依然如此,没有巍峨的过去,有的只是荒凉,更空虚的空虚:“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
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我们有多少事情需要讳莫若深,又有多少事情必须三缄其口?令张爱玲缄默的是胡适的盲婚,她从不相信传奇会有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呀呀地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然而当事人胡适却不以为然,暮年的他一定更倾向相信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中那个关于三色堇的传说:仙王的手下帕克是个促狭鬼,他趁人们睡着了,把三色堇的汁液挤在他们的眼皮上,等他们醒来之后就会爱上第一眼看到的人。
徽州的春天来时,路上随处可见三色堇,三色堇像极了一张张沉思的脸。有人说,当天使亲吻三色堇时,她的容颜就印在了花瓣上,每一个见到了三色堇的人都会有幸福的结局。胡适就是那个被三色堇汁液抹在眼皮上的人,而那个在他醒来第一个出现的人,就是江冬秀。
二
胡适13岁那年,母亲为他订了婚。未婚妻是乡下姑娘江冬秀。26岁那年秋天,胡适从美国留学归来,他仿佛一只飞越重洋的夜鸟,满身风尘,羽毛濡湿,心下惊异。从未曾见过的江冬秀,仿佛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遥迢的梦。然而在那年年底,胡适还是尊奉母命,回徽州与比他大一岁的江冬秀举行了婚礼。
所有人都认为这桩婚事不般配:26岁的胡适已然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被聘为北京大学的教授。而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评价胡适时说:胡君不仅“旧学邃密”,而且“新知深沉”。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胡适“暴得大名”,他温柔俊俏,但凡与胡适打过交道的女子,多半对他留下美好的印象,而那些爱过他的女子,亦一生怀抱温暖。
而江冬秀却是银盘脸、浓眉、宽鼻、阔唇,短粗身量。所以许多年以后,胡适的门生唐德刚说:“胡适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 他还戏谑地称“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李敖也曾为此感叹:“认识江冬秀,才知道胡适有多伟大。”这些评述不过是对江冬秀婉转的批评:她是个没念过书的村妇,泼悍,粗鄙,长得也不美。
倘若不是生在那个时代,江冬秀无从与胡适共度一生;倘若不是遇见胡适,她会像许多庸常的女子一样,一生默默无闻,虽然她从来未曾祈盼过这样万众瞩目的人生。她生不逢时,却又恰逢其世。他们的婚事,在人们看来,是关于守诺、牺牲和救赎的温情故事。其实,他们的婚姻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抑或是社会现象,完全可以放置在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光谱来讨论。
江冬秀就好比是徽州菜中的豆渣,看似低贱的食材,不登大雅之堂,又好比是闻名遐迩的徽州锅,咸且油腻,然而寻常事物亦有寻常事物的好。江冬秀烧菜的手艺如同她打麻将一样精湛,尤擅徽州菜:豆渣用火腿末炒,出身贵胄的美食家唐鲁孙说这道菜吃在嘴里酥松香脆,比肉松还味美。在台湾时,胡适称之为圆梦菜,说既下饭,又慰乡思。而徽州锅则被徽菜馆命名为“胡适一品锅”,用以招徕生意。当年,江冬秀常常做这道菜款待客人,一层一层的食材铺在锅里,炉火鼎盛,汤汁喧腾,香气逼人。梁实秋尝过江冬秀的手艺后,从此念念不忘,说味道好极。
胡适与江冬秀在一起,有如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然而,当胡适老了,他还是庆幸自己遵从母命娶了江冬秀,她带着徽州家乡的亲切、热闹和质朴,令他一生生活在俗世的温暖中,也因此,无损他的声名与诗意。虽然在他一生际遇中,不乏短暂的相遇,黑暗与神秘,寂寞与隐喻,隐秘的内核无人能知,如同深夜里的两列对开火车,瞬间的目眩神驰,然而这种相遇注定没有未来。
三
凡人皆无法隐瞒私情,尽管他的嘴唇紧闭,然而秘密会从他的指尖流淌出来,甚至一个轻佻的眼神都会泄露天机。纵然是得体如胡适,亦是无从隐瞒。
胡适一生都是个得体的人,所谓得体,就是将自己的欲望时刻置于理性的控制之下,许多话不必说尽,许多事也不必做尽。而博雅绅士真正的教育恰恰体现在这些枝枝蔓蔓的生活层面,辉煌的履历表从来无从观照这些。
譬如,旁人总替他娶江冬秀感到委屈,他却说他平生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了。他未曾有什么牺牲,不过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他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他的家庭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
胡适就是这般温和敦厚,他的温和敦厚既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文化性格。他从来不会像毛姆那样用讥讽的态度去超越人生的虚无,他是那种犹犹豫豫的人,他知道爱与恨都是对人生的一种錯觉。所以胡适感慨:“一旦你成了名,你必须选择如下两件事情来做:不辜负这个名声,或靠这个名声活着。”胡适还说:“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唯一方式是忍受痛苦。”这些话透着中国哲学独有的审美情调:讲求与当世的协调共生,所谓天地一指,万物一马。故孔孟圣贤的事迹远没有西方圣贤来得悲壮,至多不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正因如此,胡适的家庭生活恰如他所说:“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
在北京时,胡适与江冬秀一起去逛庙会,去琉璃厂看古董,去石甸书摊买线装书,偶然也能淘到精刻孤本,与不常见面的老朋友不期而遇。江冬秀喜欢庙会的各色小吃:糖葫芦、杏仁茶、豆汁、棉花糖……走乏了,他们就去米市胡同的便宜坊点上一只焖炉烤鸭,看门外车水马龙,人流如恒河之沙。
只是某一日夜里,与江冬秀看电影《茶花女》,从影院出来,那夜的月色如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陈旧而模糊。忽然间狂风大作,尘土蔽日,胡适勉强抬眼望那将落的月,心里满是壅塞的忧伤:玛格丽特送一朵茶花给阿尔芒作为定情之物,他们一往情深,然而俗世的藩篱令他们的爱注定没有未来。
回到家中,他写了一首短诗:“放也放不下,忘也忘不了,刚忘了昨儿的梦,又分明看到梦里的一笑。”在诗后,胡适补充了一句:《阿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猫“慢慢地不见,只从尾巴尖起,一点一点地没有,一直到头上的笑脸最后没有。那个笑脸留了好一会儿才没有”。
还有一回,岁末,胡适去了在西山秘魔崖,“依旧是圆月时,依旧是空山,静夜。”相似的场景,令他忽然回忆起了翁家山上的烟霞洞的“神仙生活”,隐匿的痛再次袭上心头,他写下了那首《秘魔崖月夜》:“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那一瞬间,她的身影、西湖柔媚的水波、秋天的空气里荡漾的甜蜜气息、夹岸的蓝靛花……往昔的一切卷土重来。
他终究是忘不了曹诚英,那个当年在婚礼上充当他伴娘的小表妹,那个写信问他讨要花籽、请教新诗写法的小女孩。他明明欢喜到宠溺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
四
胡适就是一个这样的人,没有嗜好则已,若有,必然沉溺很深,“受感情和想象冲动大于受伦理的影响”。然而每个人都像一轮月亮,不愿意将黑暗的一面让别人看到。所以曹诚英也不甚明了。杭州分离后,曹诚英不无怨尤:“如你在空山月色中感受到了暂时的悲哀的寂寞;我却是永远的沉浸在寂寞的悲哀里!”
她不知道,多少年过去,胡适依然无从忘怀杭州翁家山的烟霞,在他迟暮之年,他将“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那句诗重新书写并装裱,悬挂在台北的寓所里,并在落脚处注明:“三十年前的诗句”。
他与她相识年深日久,然而唯有在烟霞洞与她同住的那三个月,才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称之为“神仙生活”。他们之间总有一种旖旎的情调,在日记中,他用大量篇幅来记录与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下午与娟下棋。夜间月色甚好,在月下坐,甚久。”“下午我同珮声出门看桂花,过翁家山,山中桂树盛开,香气迎人。我们在一个亭子上坐着喝茶,借了一副棋盘棋子,下了一局象棋,讲了一个莫泊桑的故事……”“桂花开了,秋风吹来,到处都是香气。窗外栏杆下有一株小桂树,花开得很繁盛。昨天今天早上,门外摆摊的老头子折了两大枝成球的桂花来,我们插在瓶中,芬香扑人。”
他与她,是“郎似桐花,妾似桐花凤”,那一瞬间找到了知音。那三个月,整个世界仿若一只丝绒枕头,那么温软,那么辽阔,令他深陷其中。
然而最终还是要离别。临下山的前一个夜晚,胡适睡不安稳,夜半醒来,他安静地看着枕边的月移过屋角,不禁黯然神伤。很多时候,人宛如骰子一般,将自己投掷到人生洪流之中。
胡适性情中当然缺乏果敢的成分,他想与心上人相守,却不忍心忤逆江冬秀的心意,当江冬秀寻死觅活时,那微茫的心愿,早已泯然。这就是他的现世处境:在伦理与爱恋中不断矛盾着。
所以胡適与张爱玲皆读《金瓶梅》,张爱玲会公然承认《金瓶梅》是她一切的源泉,她说《金瓶梅》仔仔细细地开出整桌菜单,毫无倦意,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张爱玲就是喜欢《金瓶梅》,所以看到晨昏间的琐细亦充满活色生香:家人媳妇宋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子与她做裙子。然而胡适看到的却是肃杀的金风之中,万物凋零,众多伏笔意味深长,仿似预先设下的金戈铁马,过后都要一一杀将出来,他对《金瓶梅》抱有定见,以为它写淫太过,穷形尽致。胡适要学的菩提达摩东来,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修去贪嗔痴,修行戒定慧。
张爱玲选择与胡兰成在一起,也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她是可以任性到“要出风头,要穿最别致的衣服,要周游世界”的人。而胡适却不能,虽然有时候,他也曾想成为另一个人,与她回到烟霞洞落花的鼓点里、镂花的窗牖旁,隐匿于月光中。然而他就好比是当年的庞培:恺撒派信使送信给庞培,恺撒拒绝停战协议,定要对落荒而逃的庞培穷追不舍,直到将他的人马赶尽杀绝为止,庞培手握信笺茫然无措,对跪在海滩上的信使说:“怎么办呢?你一定很高兴吧?你,一个奴隶,无需意志,更不需要做决定,像水中的一段浮木,该是多么惬意!”
胡适注定无从选择做水中的一段浮木。师从杜威的胡适崇尚理性、法治、井然有序,他不能不凝视他处的风起云涌的历史年代,亦无从置身事外:在激进的政治革命时代,他主张温和的社会革新之路,坚守西方自由民主理想,并要把这种理想贯彻到政治革新实践中去。
于胡适而言,“Love只是人生一件事”,而曹诚英却“误在轻信Love是人生唯一的事”。她与他的分野开始显现,恰如塞林格所言:“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由此胡适矛盾地固守终生,而曹诚英的命运早已被书写在羊皮纸上,无从更改。
烟霞洞别后,她异常消瘦却又激情万分,就像《等待戈多》那场荒诞剧,她在等待她的戈多,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她毫无指望却又恍惚地等待,宛如一株整日整夜醒着的绿萝。她无数次梦回烟霞洞那简陋而又清幽的住所,他们在西湖上漫舟,水波温柔,水面上跳跃着碎银般的月光,轻薄的雾气若有若无,树叶闪耀着月亮的微光,船在湖中踯躅,鱼儿在船四周唼喋,月亮漫游到湖中心,夜鸟在幽深的密林里鸣叫。清早起来,胡适读大仲马的《续侠隐记》(今译作《三剑客》)中《阿托士夜遇丽人》章节给她听,丽人名唤米桑,色诱与她同居一室的教士。这个故事如此应景,胡适还应她的敦促,将米桑的故事改写成一首诗:
……
秋风扫着落叶,
轻敲着一个乡间教士的住宅。
屋子里一个迷人的米桑
迷住了一个美丰姿的过客。
十六年后他们又会见了,
罗殊拉一夜的迷梦如今才觉了。
他们握着手不忍就分别,
可怜迷人的米桑也老了。
那首诗犹如谜底,他们的爱情故事的结局昭然若揭。他爱她,只缘她弥补了江冬秀无未与他执经问字于闺房的遗憾,然而他从来不爱她的桀骜不羁、热烈执着以及周而复始的迸发与自溺:去峨眉山出家、没来由地嫉妒、醉酒、向韦莲司毫无隐瞒地诉说他们的情事。她似乎于具体而微的时光脱了干系,凌驾于时间之上,仿佛雕刻家在雕刻时光,从一团庞杂的生活中,一片一片地凿除了没有他的那部分,来砌筑她的人生和永恒。她,成了他担不起的相思债。
她希望自己在心碎时死去,却总是徒劳。而他以为:你在苦,你说你焚烧了你自己,但你可曾想过,谁不是烟雾缭绕?她在他眼中,任性如《飘》中的郝思嘉,白瑞德质疑她:“你像个孩子哭着要月亮,可是你要到月亮有什么用呢?”
20年后,曹诚英写词托人捎给胡适:“朱颜青鬓都消改,惟剩痴情在。”胡适却回复:“殷勤说与寄诗人,及早相忘好。莫教迷离残梦,误了君年少。” 他与她,不再有“小红低唱我吹箫”的相契,取而代之的,是“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的深刻孤独,像两株隔岸相望的绿色植物,迅疾相爱,缓慢老去,从此后,她滞留在他们的过去,而他去了他的未来。
直至死亡来临,存在的虚妄,令她与她的平生思念终于和解。她的孤坟,紧靠大路,却终年不闻鼎沸之声。
五
张爱玲与胡适观念处处形成砥砺之美,然而在某一处,却丝丝入扣。
张爱玲说曾养过一盆茶花,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征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下来,让人心惊肉跳。这种触目惊心的死法,她从此后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还有那种自杀式的悲壮,不知那么温和淡定的茶树,怎会开出如此惨烈的花。只有那乡间的小雏菊,开得不事张扬,谢得也含蓄无声,它的凋谢不是风暴,说来就来,只是依然安静温暖地依偎在花托上,一点点地消瘦,一点点地憔悴,然后不露痕迹地在冬的萧瑟里,和整个季节一起老去。
从胡适的视角观望,曹诚英好比是那茶花,而韦莲司就是那雏菊。天道惊险,人事惊艳,胡适从此后怕了茶花,却被雏菊惊艳了一辈子。
除了热情如火,爱情还会呈现出另一种面貌。女人最大的温柔不是初见时的沦陷,亦不是久别重逢后的极致缠绵,而是坚决如铁的理性的爱情。一如茨威格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所说:我爱你,但却与你无关。
韦莲司从来不是那种女人:像一柄裹满蜂蜜的尖刀,抑或是包了糖衣的苦药片。她的好,是“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更是“用你青铜雨,染我敬亭山”。
胡适容忍与自由、国际仲裁的思想的最初来源,恰与韦莲司的影响有关。而胡适的思想成熟期,亦是在康奈尔大学结识韦莲司之后。某日早晨胡适俯视绮色佳大峡谷,见到山岩之水奔流成瀑的迹象,胡适以为“水为至柔,却能穿石,攻克一切坚硬的东西”。韦莲司却以现代物理学的清晰,祛除了中国古典哲学朦胧的面纱。她说:“水绝对不会因为柔软才力量,水的力量是因为势能。”
韦莲司虽然没有迷人的笑容、方正的举止以及锦衣华服,然而胡适却崇拜她,称其为“舵手”,他乐意向他的母亲介绍她:“思想深沉,心地慈祥,见识高尚。”在胡适心中中,她“高洁几近狂狷”,“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项背。……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
多少年來,中国的文明的轨迹始终在《道德经》与《山海经》之间转换,由物及心,以为囊括世间一切道理和事物。然而韦莲司却令胡适不再沉湎于夫子自况。她了解他救毙于国的热忱及顾盼自雄,面对粗粝的现实,她始终鼓励他做一道锐利而坚忍的光线,直刺时代的幽暗。
一如茨威格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中所说:“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使命。”胡适的幸运在于:作为现代中国政治史上具有争议性标志人物,他在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倾向三民主义,却与标榜三民主义的国民党政府存在矛盾,不赞同马克思主义,却与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创始人李大钊保持了长久的私人友谊。这种复杂性,使胡适注定要与不同的政治力量发生冲突。然而时间是筛子,最终会淘去一切沉渣。他的器宇、格局和驰纵,在那个美丽又混乱时代,彰显了他的高度和张力。
韦莲司与他一道经历了非同寻常的心路成长历程,她曾一度引领他超越一时一地的得失,从历史的长周期来看待人类社会,形成了他的哲学思想:忍容比自由更重要,化敌为友,比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更为高明。
韦莲司崇拜他,超过世间所有的男人,他是她一生唯一想嫁的男人,胡适对她的意义,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然而她也清楚地明了:这个唯一想嫁的男人,她毕生也无从嫁给他,却丝毫无碍她倾其一生的爱恋。
在她48岁那年,胡适再次来到绮色佳,他们终于身心合一。他离去,她写信给他:“我想念你的身体,我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我中有你,渴望着你中有我。”她怀恋他皮肤的纹理、身体的温度、温存的拥抱。那么遥远,又仿若近在眼前:“开始下雨了,我心中无家可归的鸟懒洋洋地飞旋着。我兀自站着,手里握着你的白袍,凉凉、空空的;我手指渴切地想要触抚到你柔嫩的肌肤,暖暖、亲亲的。”
韦莲司真的爱他,然而她对胡适的懂,更好比是高水流水遇知音。俞伯牙是晋国的大夫,而钟子期不过是个樵夫,俞伯牙和钟子期的相逢缘于:八月十五,俞伯牙路过汉阳江口,琴兴大发,钟子期驻足倾听。当俞伯牙心里想着高山,钟子期说:“好啊!高峻的样子像泰山!”心里想着流水,钟子期说:“好啊!水势浩荡的样子像江河!”伯牙所思念的,钟子期必然了解。韦莲司明白这段爱恋于胡适而言,仿似一枚橄榄,它的全部意义,在于将那颗橄榄噙在嘴里濡湿之后渐次弥漫的况味,而不是换来奢侈的厮守。所以她从不允许自己放纵妒忌而遭到他的轻视。她告诉他:爱是生命,就让它来去自如,甜蜜、无拘无束。她在他所有的恋人中,独树一帜,她的爱孕育了宽容与谅解。就像风吹过沙丘后形成的纹理,抑或是在风和重力的影响下,一滴雨落在叶子上的形状。
所以胡适会慨叹岁月年龄渐增,但韦莲司在他心中却永远年轻。
73岁那年,韦莲司移居到英属巴贝多岛,在离开美国前,她最后的愿望就是再见胡适一面。胡适正在华盛顿参加会议,台湾当局传来消息:《自由中国》被停刊,警方拘捕雷震。胡适连续致电台湾当局并接受美国记者采访,表示雷震批评政府并不构成叛乱罪名。他要求特赦雷震,却无功而返。
即便是在他最一筹莫展的时刻,他依然在华盛顿与她共进早餐,对她“柔如流水,温如春光”。
一年之后,雷震在狱中度过65岁生日,胡适写下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送给雷震:“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暄。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胡适最爱此诗,以此称颂雷震争取言论自由的勇气。而胡适的思想也好比是高峡上的流水,有着飞流直下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雄浑,这是胡适的方向,亦是潮流的方向。
再过一年,胡适在“中央研究院”“欢迎新院士酒会”结束时因心脏病猝发遽然辞世。韦莲司委托胡适的儿子在他的墓前献上一个小小的花篮,花篮里放十束花,“每五朵分装成一束,也许可以用白色而芬芳的水仙,或类似的花朵”;此外,她“想捐一笔钱,作为胡适著作英译和出版的费用”。她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是整理胡适近50年写给她的书信,寄给远在台湾的江冬秀,成了今天研究胡适不可或缺的资料。
他们几十年缘悭一面,相隔万里却莫逆于心。他们依靠回忆、希望、距离和信件彼此相爱。当他走了,韦莲司一个人面对着加勒比海“浩瀚的海洋和无边的天际”,看潮起潮落,直至夜阑风静觳纹平。夜的气息、海水的味道使她两鬓生凉,周遭万籁俱寂却又万籁俱响,传到她耳际,思念像潮水一样浸透了她的全身,时光不再变作花粉,只要想念,他无所不在。
她想起了初次相识,她在画室里作画,至高无上,无人打扰,而窗外树叶正在变色,伏牛花的树丛非常艳红而美丽,她只见她想见的人。
世间上所有的爱人最终都是要分离。有时候,是因为时间吞噬了彼此的情义;还有的时候,时间的吞噬更彻底,它带走了那个人。但那又有什么关系?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出。
六
台湾学者夏志清评说胡适婚姻时说:“我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两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然而他又不得不承认: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
夏志清的观点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想法,说到底,无非是无从接受胡适的婚姻生活亦如普通人的人生,沉浮在时代的幻海之中,身不由己。然而每一个人生都是故事,抑或平淡无奇,抑或跌宕起伏,终究是一个人一生的回忆。
胡适“柔如流水,温如春光”的“磁性人格”,总能令人“片刻坐对,整日春风”。那些爱慕过胡适的女子,茂密得像是一茬又一茬开不尽的花朵。然而曾经繁华,终归寂静。而隔了时光去打量,当市朝恩怨渐次褪去,江冬秀身上呈现出温暖和浓厚交织的味道,细细咀嚼,沾唇润舌,余味无穷。
20世纪50年代初,唐德刚第一次在纽约见江冬秀,这个小脚太太顿时令他这个农村牧牛儿,想起了家乡里,从祖母、姑母到表姑母、表姨母等等,多到可以“排出一两连老太太兵”,那些小脚在他看来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相反,那是孩子们心目中温和慈祥的象征。
50年代在纽约当“寓公”的胡适,恰是他一生中最落寞的时候。他贫病交加,难以谋生,有心回国,却海峡隔绝。唐德刚那时是哥大图书馆唯一的一个华裔小职员,胡适常来借书,讲起徽州话来,涌起浓浓的乡谊。唐德刚有时会带一个西瓜、半只板鸭去看望他们,胡适也不时让唐德刚来家里“添双筷子”。胡适总会去厨房嘱咐江冬秀“准备丰富”一些,而江冬秀则回道“有什么吃什么”。那时的胡适好比是一个乞丐老和尚,而唐德刚则是一个乞丐小和尚,一同箕坐在草窝里,草窝里的斋饭则是江冬秀制作的安徽菜。
江冬秀不善述文,写封信也别字连篇。她并不懂得“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不知道“采蘋花”和“要自由”是知识分子身上与生俱来的气质,二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然而她却也体谅胡适“略有几茎白发,心情已近中年。做了过河卒子,只许拼命向前”的心情。
她不赞成他火中取栗之举,然而当她爱一个男人,她就要爱他滔滔的一生。她与他在北平时,禄米仓的胡府明澈光耀,宾客如云,她未曾自矜;他在纽约落魄时,草冠凋敝,门前冷落车马稀,她亦安之若素。
爱一个人久了,就会有相似之处。他所有的一切都与她有关。抗战期间,兵荒马乱的年代,江冬秀携子逃亡,仍记得将胡适的70箱藏书随身携带。1962年2月24日,胡适过世,他的居所,一切都按照他在时的模样布置:书架上的书、桌上的文具、茶几上的烟灰缸、床头的照片。虽然回忆起离丧之痛仍令她浑身战栗,余下的时光是一寸相思一寸灰,然而她一直致力于胡适的文集、书信、日记等资料整理。
岁月让她知道,一辈子的心愿,真的只是一个心愿,她在最终的时候实现最初的梦想。而她也终于令胡适明白,所谓的爱情,从来都不是唯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才能赋予延续下去的意义,抑或是陷入两难的抉择,而是通过个体的承担与自己认定最重要的合为最基本的在世体验。
他是温柔的男子,而她是泼悍的女子,他们的婚姻,虽无他人称羡的目光,却也白头偕老。她始终笃信:形骸终要化灭,陵谷也会变易,而他的光明,将永远在她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