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性教学方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组织与运用

2017-03-17 09:33李燕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7期
关键词:理论实践模拟法庭案例式教学

李燕

摘 要:随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需要更多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人才。在法学教育中,实践性教学既能促进授课教师不断更新法学知识,又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综合运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对于法学教育非常必要。

关键词:理论实践 案例式教学;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

高等法学教育需要培养高素质的综合型法律人才,综合型法律人才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以及能力素质。能力素质通常包括:一定的创新能力,即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技能;熟练的业务能力,即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晰的思维能力,即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正确的判断力,要能正确的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能正确区分违法、犯罪的界限;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即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冷静思考。[1]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这种教学模式虽然有利于夯实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但弊端明显:一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老师为中心,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师生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重理论教学,轻司法实践和职业能力培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较少。因此,完善现行的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实践性教学,是十分必要的。其主要作用包括:

一、进行社会调查,增进社会实践的了解

开展社会调查,有利于学生深入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了解国情、民情,加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通过社会调查,可以训练学生接受基本的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在实践的过程中萌发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学生通过调研,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增进了对社会实践的了解。

二、开展案例教学,增强学生综合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使学生通过对特殊事例的分析掌握一般的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的经验,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判断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把抽象的法学原理与概念运用于现实场景中,有利于学生进一步加深对基础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精心挑选案例。结合教学重点,针对不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难困惑,差异化教学。二是重点开展课堂讨论。这是案例教学至关重要的环节,授课教师要注意整体掌控,积极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与总结。三是整理归纳。经学生的讨论,授课教师要对学生意见进行整理归纳,结合该案例的司法判定或理论界定进行讲解,对有独到性或创新性见解的学生进行肯定,同时要点出该案例讨论所涉及的理论知识、重难点。[2]

三、通过模拟法庭,考察学生学习成果

模拟法庭,是指通过教师选择适当的真实案件,让学生分别扮演其当事人、辩护人、公诉人、法官、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角色,模拟法庭审理的一系列活动。模拟法庭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在法学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是一种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在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要做好三点。一是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要有典型性与可辨性,让学生在审判中充分发挥自己角色作用。二是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熟悉法庭审判程序、收集证据资料、准备相关司法文书等。三是进行模拟审判,组织课后讨论。模拟审判结束后,要组织学生对模拟审理各自发表意见,最后由授课教师进行讲评。

四、借鉴诊所式教学,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20世纪 70 年代初开始在美国兴起。通过借鉴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由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案件代理、进行法律援助等过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3]在诊所式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准律师的身份参与到真实案件中,亲自参与并完成案件处理的全部过程。通过诊所式教学,一是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学生在法律实务中认知自身知识的不足和漏洞,及时补正,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创造转变。[4]二是通过成功参与司法活动,能够提高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培养其责任心,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三是可以使学生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诊所式教学,学生可以锤炼司法职业技巧与方法。比如掌握司法程序、收集各种证据、法庭辩论中语言组织能力、书写司法文书等。但是,诊所式教学对法制环境、师资和资金等都有较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在高等法学院校开展,推广此教学模式,仍任重道远。

五、充分运用毕业实习,夯实职业根基

在主要的实践教学中,毕业实习是很重要,也是很关键的一环。毕业实习是对学生在大学阶段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整体检验,也是大学生在步入社会,正式工作之前最后一次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最好机会。通过实习,学生一是可以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培养同事之间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全力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可以查漏补缺,认知自身知识的不足与缺陷并补正,为进入社会工作或者进一步学习深造做好准备;三是可以增强法律职业素养,培养脚踏实地、严谨求实的法务工作作风。

总之,在法学教育中适当的对实践性教学方法进行组织和运用,是增强法学法律类相关专业学生法学法律认知及其基本實践素养的一个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朱珍华.论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的完善[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4).

[2]施静,刘飞.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理论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法制与社会.2009(3).

[3]沈颖.浅议实践性教学方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教学园地.2009(7).

[4]刘瑛.《劳动法》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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