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洁
在国家教育部2011年制订的《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以此目标展开的三个教学纬度之一“过程与方法”的实施,使音乐教学形式丰富了起来,使笔者深刻的体会到“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艺术实践,渗透和运用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和相关学科的知识”是何等的关键与重要。
在我国,音乐和舞蹈历来是形影不离、亲密无间的。就连古人也把舞蹈称为“乐舞”,并且说:“有音乐没有舞蹈,就像瞎子听见了声音而看不见动作;有舞蹈没有音乐,就像哑巴知道了意思而说不出话。”而在实际教学中,有的老师往往忽略了舞蹈艺术的特殊魅力,使原本轻松、活泼的音乐课变得单调乏味。为了更好地完成课标的要求,对学生实施美育教育,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又进修了三年舞蹈。那么,怎样使自己的特长与音乐教学相结合,并在教學中得以发挥和应用成了近几年工作中不停探索、实践的内容。
通过实践笔者发现,舞蹈艺术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具有健美的体态,培养动作协调性、节奏感,而且可以抒发和表达感情,加强相互交往、美化生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下面,就四方面谈一下体会。
一、灵活运用舞蹈艺术导入新课
导人新课是每堂课的重要环节。如果引导得当就能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兴趣,产生良好的开端。笔者经常运用舞蹈艺术达到这一目的。
比如在教《我爱雪莲花》一课时,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在课前特意跳了一段具有新疆风格的小组合。其中加入了“托帽位”、“围腰手”、“洗猫脸”等同学们常见的动作,一下子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然后当再问同学们:“这是哪一民族的舞蹈?”时,他们回马上答出——新疆舞,并且引出这一民族是如何的能歌善舞,热情好客,使思想教育与美育融汇贯通,自然而然地进入新课。
另外,教者边唱边舞,突破了传统的导课模式,比较有新意。不仅能使学生集中注意力,激发学习兴趣,更能提高他们对艺术的鉴赏力。由此可见,把舞蹈艺术运用于导课这一环节,作用是非常大的。
二、把舞蹈艺术融于乐理教学,变枯燥为趣味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但也有着好动,注意时间短,不能持久的共性。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尽量使静止的事物变成活动的教学内容,以其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给课堂带来生机。于是舞蹈又一次发挥了作用。
比如,在乐理教学时,教师们除了做一些简单的教具外,就只有干巴巴的讲理论。在进行低年级节奏讲解时,及时地运用了舞蹈这一艺术形式,使枯燥乏味的讲解变成了趣味的游戏形式,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与质量。
为了区分各种音符的时值,笔者分别用五种动物形象来代替它们。比如用乌龟行走表示全音符;笨重的黑熊表示二分音符;用大象散步表示四分音符;用鸭子走路表示八分音符;用小马奔跑表示十六分音符。再给每种动物配以相应的动作之后,让五名同学分别戴上五种动物头饰,一起随着音乐节奏,并按自己代表的时值或模仿奔跑或模仿走路。之后,当问全音符唱几拍时,同学们会马上想到全音符是由乌龟表示的,近而想到乌龟走路时慢吞吞的样子(每一步要用四拍完成),于是他们就会答到:“全音符唱四拍。”
原本枯燥的乐理教学,由于融入了舞蹈艺术,一下子变得生动、形象、趣味,让学生在手舞足蹈中掌握了知识,达到教学目的。
三、用舞蹈充实歌曲的表现力,加深对歌曲的理解
新课标中把表现作为一个教学领域单独提出来,而表现又包括了律动、集体舞、歌表演等活动。在低年级音乐教学中,歌表演是主要的教学内容,而舞蹈则是歌表演最直接的表现手段。
所谓的歌表演即一边歌唱,一边表演,表演动作应符合歌曲的内容。当一首动听的歌曲学完之后,除了用歌喉表现之外,适当地配以舞蹈会更完美地展现它的魅力。为了学生能进一步地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在教唱一首歌之后,就启发学生自己创编或模仿我设计的动作。这样既丰富了歌曲的表现力,又达到帮助学生追求“美”的作用。
例如在教唱歌曲《小红帽》时,当唱到“我独自走在郊外的小路上,我把糕点带给外婆尝一尝”时,笔者让学生下肢做登山步模仿走路的动作,上肢做挎小篮子的动作;当唱到“我要担心附近是否有大灰狼”时,则让男生模仿大灰狼恶狠狠扑向小红帽的动作,女生模仿小红帽遇到惊吓时恐惧的模样……不知不觉中同学们被带入了童话之中,不但掌握了歌词,同时也体会出小红帽的情绪变化。在体验到音乐美的同时,丰富了歌曲的表现力。可见,“美”的启蒙在这里潜移默化着。
又如在教唱《大鹿》这首歌之后,在为大鹿和小兔设计特定的手势动作外,还由同学们编出大鹿“张望”、小兔“敲门”等动作。之后,又引导地提问:“假如你是这只小兔,你会怎么样呢?”于是当大家唱到“鹿呀鹿呀快开门,林中猎人追来了”时,一边“敲门”,一边惊慌失措地回头张望,好象自己就是那只被猎人追捕的小兔。一时间课堂上的气氛异常活跃,真正地做到了丰富教学内容,充实歌曲的表现力。
四、通过舞蹈手段,变抽象为直观,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
音乐形象不象图画那样直观具体,它是通过听觉激起听者在情绪上的共鸣,而使人产生各种联想。学生年龄小,对音乐的理解有限,借用舞蹈启发的教学手段达到帮助他们理解艺术形象的目的。
如在欣赏《动物狂欢节》中《天鹅》这首大提琴曲时,同学们已经了解了大提琴的音色,乐曲的情绪、速度、力度等要素,但这样就能体会到天鹅那种安详、高雅、幸福的艺术形象来吗?怎么办?于是,笔者运用芭蕾舞的表演技巧模仿天鹅时而沉思、时而振翅高歌、时而缓缓游动、时而快乐戏水。同学们则通过舞蹈形象展开了想象的羽翼——碧波涟涟的湖面上,雪白的天鹅婀娜多姿,舞动着擅长高飞的翅膀。当“天鹅”的羽翼快速飞舞起来的时候,抒情的旋律变得更加舒展起来。从中了解到天鹅心中的向往——啊!我是多么热爱、渴望美好的生活!正是由于我借助舞蹈这一艺术手段,使抽象的旋律和直观的舞蹈形象有机结合,学生的感性认识开始向抽象思维飞跃。
小学生天性好动,而舞蹈具有直观性,正好符合孩子们天真活泼、模仿性强的心理与生理特征。把舞蹈艺术运用得当一定会作用于音乐教学,使学生收益斐浅。
以上所述,是笔者近几年工作的一些体会。如有不足,望各位领导与同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