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企业透明度,欧洲在奋力前行

2017-03-16 21:53殷格非
WTO经济导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财务报告议会成员国

殷格非

2014年11月,欧盟颁布非财务报告指令,要求大型企業和集团披露非财务信息和多元化信息。

欧盟成员有两年时间将此条款纳入其国内法律条文中,欧盟成员国须在2016年12月6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目前期限已过,进展如何呢?

2016年12月14日,笔者应邀参加了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在比利时麦赫伦主办的非财务报告研讨会。从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转化为本国法律或者规定并不容易:总体上看,已经转化、正在转化和转化较慢的国家大概各占三分之一。

从指令的要求来看,总体上执行得不是很理想。但是当我们进一步了解转化的过程后,却发现这的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法律转化程序有时就是一个相当冗长的过程。比如在德国,自2015年4月相关部委启动转化程序到2016年3月形成部长级立法草案,以及通过书面声明和部际磋商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就用去了一年时间。在这之后又经历了半年时间到2016年9月形成政府/内阁通过的立法草案,再经由议会辩论后推荐到议会委员会。再然后就是2016年11月经过公正与客户保护专家听证会。到现在进入议会决定阶段,而议会做出决定后,最后才到联邦委员会形成立法。所以,两年的时间期限看来有点紧张。

其次,转化还涉及到影响的范围问题。比如在希腊立法转化后,上市公司,即大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有500名员工)、银行、保险、其他被定义为公共利益实体机构等,至少有12000家企业需要报告环境和社会影响信息情况。而在瑞典,范围也由欧盟指令的500人以上,降低到250人以上,这也意味着更多企业需要披露相关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

而对企业的影响范围则必须在立法制定过程中一家一家地统计出来。欧盟28个成员国影响十余万家企业。这中间既要做大量的统计核对工作,更包括后续的影响评估工作。

最后,转化涉及到非财务信息和多元信息披露的技术问题。比如什么样的内容是应当披露的内容?参考什么样的标准或者规范?质量有什么要求?报告的时间有什么要求?如何发布以及报告最终要不要像财务报告一样进行审计等。除此之外,还有“安全港(Safe Harbour)”原则的使用问题:也就是一些敏感信息在当年的报告中不披露可以不视为违规,第二年需不需要披露以及期间需要什么程序加以保障等。

2017年该指令将在欧盟成员国正式实施,也就是在2018年按照指令要求,相关企业和集团就要发布2017年非财务信息报告。看来,相关成员国还需要奋力前行!

编辑 第五昭婷 zhaoting.diwu@wtoguid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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