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祥
【摘要】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加大了企业重大问题的透明度,把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保证了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了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关键词】国有企业;健全完善;三重一大
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项制度的推出,是强化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的经营行为,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程序的要求。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又提出:“抓好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虽然中纪委多次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提出严格要求,但由于思想认识、组织措施及制度的不完善性、可操作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还很不够。因此,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使“三重一大”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一些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我认为,要在国有企业真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还需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和作用,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思想基础
1、实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作用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能够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把国企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监督部门和员工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还在于通过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规范企业行为,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减少决策失误,形成企业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
搞好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大问题。而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就难免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容易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产生腐败问题。国企领导必须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决策这个关键问题,努力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国企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参加每月召开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不定期谈话制度;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充分征求各单位和员工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和员工的意见进行整改,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和驾驭企业战略转型的执行能力。
二、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原则
“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是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因此,在明确议事原则时应该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发扬民主,充分发表意见,又要保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有一人缺席,不召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坚持“三不讨论”原则。即临时动议的一般不讨论,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磋商过的议题不讨论,意见分歧大的不讨论。坚持程序化原则。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程序规范操作。
2、要界定事权范围
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体系,首先必须切合企业实际,明确“重大问题”的内涵,界定什么是“重大”问题,哪些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其次必须清晰地界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决策权限。
3、执行程序要明细具体
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中,有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但往往是“重实体而轻程序”,过于原则化、空泛化,难以具体操作和执行。由于程序不完善、不明细,实体性规定就没有了实现的途经和方式。因此,就“三重一大”制度而言,既要對实体性问题,即哪些问题属于“重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也要对程序方面问题,即如何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做出详细规定。
4、要建立相互配套的制度
一些企业在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时,由于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作为保证、完善和补充,在实际执行中有缺陷,往往执行不到位,由此造成“三重一大”制度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在制定大的框架性的意见或办法的同时,还应对诸如界定标准、人员权限等制定明细具体的配套制度。
三、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保证
1、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切实抓好国企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
帮助企业领导人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贯彻中央精神,始终保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良好的精神状态。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法规,党对国企的各项规定及“三重一大”制度,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要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经和方法
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基础,党组织应当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党内决策责任制,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对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在具体实施中还应把握好“三不原则”,即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证制约有效
在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同时,应当建立对相关制度的监督办法。党组织应充分发挥纪检及监察、审计等监督职能的作用,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过程中有监督机构参与,以监督机制保证运行机制的正确实施。
四、建立完善“三重一大”组织协调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企业党委要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集体领导,发挥集体智慧和作用,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组织协调机制,从机制入手,补充和完善企业现行体制上的某些疏漏和不足。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权限和程序,强化了权力制约和法纪约束,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有效结合。通过民主科学决策的实践,促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民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促进企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水平的整体提高,促使他们始终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国有资产管理好,把国有企业经营好。
2、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有利于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企业最重要、最高层次的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有利于克服和解决国有企业现行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弊端,加強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明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企业的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3、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有利于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企业中所处的领导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决策对于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了企业领导班子的自我监督、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特别是增强了党组织在企业监督中的具体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加大了企业重大问题的透明度,把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保证了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了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