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铭
(烟台大学体育教学部,山东 烟台 264005)
从师徒到契约:社会变迁中武术文化传承机制的演变
杨 铭
(烟台大学体育教学部,山东 烟台 264005)
本文以武术文化的传承机制为研究对象,采用文化人类学研究范式,通过田野调查深入了解传统武术传承人现状;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社会变迁进程中武术文化的传承机制及其特点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农耕社会时期,武术文化的传承方式为以精英式教学为表现特征的师徒制,在这种传承方式中,师徒关系为类似直系亲属的模拟血缘关系,这种传承机制具有保密性好、教学兼教化的功能。随后,受社会环境变迁及国家宏观文化调控等因素影响,现代社会的武术文化传承机制发展为以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课程制教学方式,与传统师徒制传承不同,这种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传授方式虽然有着(师生之间)公平的对等关系,进而逐渐造成师生关系在当前社会出现恶化。在当代社会,不管是传统师徒制传承还是契约制的课程教学,各有所长、各存利弊。因此,为更好地促进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两者应取长补短、求同存异,从而更好地推进现代武术文化的传承。
武术文化传承;武术教学方式;师徒制;课程制
作为武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关于武术文化传承的理论研究已屡见不鲜。而武术界的仁人志士为了使武术这一国粹能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先后提出了“技击本质论”“文化本质论”“多本质论”等说法,试图为武术在今天的传承与发展指明方向。现阶段,对于武术的技击性本质已经形成了统一的共识,现代武术已逐渐分化为以动作演练为主的武术套路和以攻防技击为主的武术散打这两种表现方式。然而作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武术的传承脱离不了文化这一要素,否则武术就沦为了与拳击、摔跤的现代体育项目,武术也就失去了灵魂。
笔者认为,武术的文化传承在经历了从农耕时代到现代社会这一跨度近千年的历史长河演变中,其传承方式以及传承特点必然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生存环境、价值环境、文化价值观念的改变息息相关。因此,本文以社会变迁进程中武术传承方式及其特点的衍变为切入点,进而对武术在传统社会中的师徒制传承模式,以及在现代社会上的课程制传承模式进行分析,权衡各自利弊,求同存异,为更好的武术文化传承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有不妥之处,望各位专家予以批评指正。
1.1 农耕社会武术文化的传承方式——师徒制
武术起源于远古时代的狩猎与战争,这一点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出于更有效地获取食物以及在战场中保身杀敌的目的,从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诞生了武术这一种以搏斗、格杀为目的的锻炼方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武术经历了秦汉时期逐渐形成、隋唐时期不断发展、明清时期形成众多流派并达到高峰这一过程。
作为农耕时代战场中保身杀敌与现实生活中维持生活的一门技艺,武术的传承机制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农耕时代,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种田,闲时练武。习武之人品行兼优,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经过长年累月的坚持,以及军事战场杀敌的实战检验,使得各个风格、流派的拳种门派逐渐形成。
各门派传承人最初在传授本门功夫时,受武术技艺的保密性、渐进性、体悟性等因素影响,往往以家族、门户、宗教等为载体进行传承。发展至后期,受“传男不传女”“传本门不传外姓”等封建思想影响,从而逐渐出现了递帖拜师,进而拜师学艺这一形式。师父除了对入室弟子传授武术技艺之外,也要对弟子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方方面面进行塑造。这种师徒之间的情谊超越于一般的老师与学生,更像是一种父亲与儿子之间模拟血缘的关系。所谓“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等谚语都是对这一关系的形象描述,以师徒制教学为武术传承模式是农耕时代传统武术稳定发展和传承的重要基石。
1.2 武术文化师徒制传承方式的特点分析
1.2.1 传承的稳定性 传统武术如螳螂拳、峨眉派等门派功夫的传承与师徒制这一纽带关系密不可分。其原因首先是师徒制历经层层选拔的择徒过程,师父(传承人)往往需要从友人推荐、弟子自荐、道德人品、天子秉性、待人接物等多方面进行考核才能确定下来本门派少数的入室弟子,进而传授独门绝学。因为传统武术内容纷繁复杂,不管是师父还是弟子往往都需要用毕生精力习练才能有所成就。在这样一个长时间磨炼的过程中,师父(传承人)严格遵循祖上传下的传统进行教学。而弟子在掌握本门绝技之后,也不能轻易对外传授或者随意更改内容,从而保证本门派技艺功法的纯正性,以及一脉相承的稳定性。
1.2.2 道德教化功能 传统社会中,弟子必须经过层层考核递过拜师帖,行过拜师礼,才能成为本门派的入室嫡传弟子,得到师父的亲传身授。这种嫡传弟子数量不多,师父在进行武艺传授时,往往采取一对一或者一对少数几个的教学方式。徒弟与师父之间的情意超越了一般的记名弟子,师徒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更如同一种扩展的父子关系。
师父在对弟子传授武艺的同时,也要对学生的理想抱负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做全方位指导,正所谓“未曾习武先习德”。同时类似于国法家规,各门派也有着严格的门规戒律来约束本门派弟子的一言一行,如徒弟一旦犯错,师父可以像父亲惩罚儿子一样惩罚自己的弟子,甚至以“逐出师门”为脱离师徒伦理关系的最高惩罚。这种一对一从武艺到人各方面的细化培养方式也在一个方面上对本门派的武术传承起着潜移默化的道德教化作用,进而促成了“尚武崇德,修身养性”的武德思想。
1.2.3 精英制教学方式,保证学艺精纯
前文已经叙述,受武术自身保密性、渐进性以及体悟性等因素影响。师傅在对弟子进行技能传授时,不可能采取一人教多人的普通教学方式。师父是通过一种口传身授或者说是一对一的教学方式,可以对徒弟进行一个全方位以致方方面面的细化教育。这种教学方式,我们可以定义为精英制教学。入室弟子通过层层考核获得本门派武艺的学习资格之后,师父将毕生所学的武功以及经验悉数传授给徒弟,徒弟必须在师父的点拨之下勤学苦练方能练得高深武艺。同时,传统武术讲究长期修炼,师父正是通过对自己亲传弟子长时间以及一对一的教学方式保证了徒弟所学武艺的精纯性。
1.2.4 慎重、严肃的拜师仪式促使徒弟形成责任感 在传统武术的教学中,想要拜师学艺,需要经历一个严肃而庄重的拜师仪式。在这样一种仪式化的过程中,徒弟首先需要向师父呈递拜师帖,然后向天地、祖师进行叩拜,随后向师父叩头、敬茶才算拜师完毕。笔者对国内武术界专家进行深度访谈后得知:在过去,拜师仪式是开始习武的关键所在,同时拜师的场面也非常巨大,各门派传承人都非常重视这一仪式化的过程。
师徒制出现之前,各门派的武术传承方式多为父子之间或者直系血缘的家族传承方式。而作为与师父没有血缘关系的徒弟若想进入这一群体则必须通过庄重而严肃的拜师仪式,从而建立起与师父之间的一种模拟血缘关系,进而形成强烈的自我认同感以及责任感,为弘扬本门派武术尽职尽责。
1.2.5 过于严格的选徒标准易造成门派武功失传 农耕时代,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种田,闲时练武”便是对当时习武之风的形象描述。然而,在生活节奏快、社会压力大的今天,人们参与体育锻炼的目的多为健身和娱乐。传统武术所强调“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苦行主义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通过人品、天资、悟性等方面来进行严格选徒,虽然可以保证本门派武功的一脉相承,但恰恰是这种过于严格的选徒标准以及现代社会人们观念的转变。使得一些门派的现有传承人难以发现本门武功的合适传承人,宁愿将本门武功失传也不愿意轻易传授于人。
此外,在古代,各门派武功的形成与传承往往通过战场上的杀敌保身或者开设武馆维持生计来进行检验。在这种动荡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如果师父或者门派得意弟子意外离世,则很容易造成本门派武功失传。又或者师父误将本门武学传授于武德败坏者,也会导致门派声望下降,从而难有传人。因此,以严格标准进行择徒虽可以保证本门武功的纯正性与一脉相承,但首要任务仍是要能够有人传承下去。
在现今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传统一师一徒或者一师几徒的精英式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传统的师徒教学方式便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由过去的门派昌盛转为现在的小聚居甚至消失的现状,一师一徒的精英式教学可以说是极其少见。在此基础上,武术逐渐以一种与体操、身体素质练习课无本质区别的形式进入校园。教授这些课的老师多为临时培训或者无武术专业训练的体育院校毕业生。上课时的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一对多的教学方式。除此之外,在社会上还出现了一些诸如太极拳培训班、武术套路培训班等培训机构。在这些教学机构中,学生与教练之间的关系多为一种“契约式”的消费关系,学员花钱购买教练的教学课程;教练只负责学员的技能学习,对于学员的态度认知,教练则无需负责。随着这种“契约式”教学方式的出现,可以说传统武术文化中所讲究的文化内涵在缺乏了师徒关系这样一种载体之后可以说是名存实亡。
1.2.6 陋习观念需要革新 以师徒制为传承模式的武术多表现为在门派中,师父的地位类似于封建家庭中的家长地位。徒弟需对师父的教诲言听计从,不能质疑师父所作所为。并且各门派之间各自为大,门派与门派之间鲜有往来,如果一个人拜了此门派掌门为师,却又学习另外一个门派的功夫,则为离经叛道的行为。在这种环境之下,各门派之间的交流几乎为零,从而形成了一种封闭、单一、保守的武术环境。
此外,受“重男轻女”这一封建陋习所影响,传统武术的传承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于现代社会的弊端:如“传男不传女”“传本门不传外姓”等传统理念都导致了在古代社会传统武术的传承具有一定的闭塞性。要想让传统武术得以更好传承,则必须革新这些封建陋习。
2.1 现代社会武术文化的传承方式——课程制
受社会变迁以及国家文化制度调控的大方向影响,武术在古代杀敌保身、维持生计这一方面的功能正在逐渐被淡化。在生活节奏快、社会压力大的今天,人们选择练习武术的目的更多的是看到了其存在的健身性、娱乐性以及体育性等作用。同时,受西方竞技体育思潮所影响,传统武术在被规定了统一的量化标准以后,便出现了以“打、练分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武术散打和武术套路,也就是“竞技武术”这一新型运动形式。
为更好地将国粹武术进行传承,国家大力推进武术进入校园,以起到增加受众从而更好传播的目的。国家通过制度政策进行调控,推进武术进入校园必修课,进而促成了现代社会武术传承机制的形成——课程制。毫无疑问,以校园体育课作为武术的传承活动空间可以使习练者数量大大增加,为武术这一国粹更好地向国人推广起到积极的作用。
2.2 武术文化课程传承方式的特点分析
2.2.1 建立校本专业课程,使武术发展进入科学轨道 建国之后,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之下,武术开始以一种专业学科的方式进入校园,并逐步确定了以教学——训练——竞赛为学院教学的固定发展模式。以中国武术为骨干,涵盖中华民族民间体育和传统养生体育的民族传统体育学这一学科正式成立,为我国培养从本科学历一直到博士学历的武术科研人才做了出巨大贡献。
在校本专业课程建立之后,围绕着民族传统体育学这一课程,编著并出版了一系列的武术标准教材,从而实现了校园武术人才培养的标准化与规模化,实现了武术与现代教育制度之间的完美融合,使得武术发展进入科学轨道。
2.2.2 统一武术教学内容,以量化标准进行评判 受校园武术学期(年)制教学因素的影响,当前阶段,进入我国校园武术课程体系的教学内容多为标准统一,能够统一量化评判的竞技武术。不同于传统武术“三年小成、五年中成、十年大成”的习练思想。校园武术的教学多为以一两年或者时间更短的几个月作为一个学习周期,因此以渐进性和感悟性为主的传统武术便显得无法适应校园课程制的出现。在此基础上,以打练一体、渐进体悟为特点的传统武术逐渐被打、练分离的竞技武术——武术散打和武术套路所取代。这两者都具有标准明确的量化评价标准,因此可以在学院教学中得到很快推广与传播。规定了统一的教学内容、教学思路以及评价标准,从而更好、更快地向社会传播。
2.2.3 千人一面的班级(年级)制授课方式,使丰富多彩的传统武术失去特色
在传统师徒制传承中,各门派武术因为其拳种风格的不同故而形成了拳种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然而,在推进武术教学进入校园以后,传统师徒制一对一或者一对几的教学方式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以规范统一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虽然方便进行统一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以及对动作标准进行统一的量化评判,却在另一个方面抑制了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造成整个班级后期“千人一面”的培养结果。从而使得丰富多彩的传统武术逐渐失去特色。
同时,这种一对多的教学方式由于标准过度统一化,容易忽视对有天资学生的单独培养,失去武术传承过程中的高水平人才。总的来说,我们可以认为一对多的课程制传承方式控制了武术人才培养的底线,而传统师徒传承方式因其一对一的精英制教学特点所追求的是尽可能高的发展顶点。
2.2.4 契约制关系的出现,弱化了教师对学生的责任意识 不同于传统师徒制传承模拟的血缘关系,武术在校园课程制传承的表现方式多为一种契约式关系,即学生和老师分别为满足各自经济、生活或者精神等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从事相应的教学活动。
在传统武术中,师徒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于父子之间的伦理情感关系。师父需要对弟子的技艺及武德进行全方面培养以守住门规戒律,而弟子需要勤学苦练方能对本门武术发扬光大,否则就是对本门派的失责。在这种具备身份性强制的伦理关系中,徒弟对于师父是言听计从的,可谓是又敬又怕;而师父对弟子是既严厉又慈祥。然而,在现在的武术教学中,师生之间在满足了各自的利益需求以后,以前那种对于弘扬本门派武术、树立本门派口碑的责任意识已经大大淡化,老师和学生之间多为一种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等关系。虽然这种契约制的师生关系意味着相互平等和互相尊重,然而,对于弘扬发展本门派武术的责任意识却大大下降了。
2.2.5 以技能传授为主,德育培养较少
传统武术文化是以古代哲学为基础,融合道家、佛家、儒家等各学说发展起来的一项民族传统精华,弟子在向师父取经学艺的过程中除了学习武艺之外,需要对传统武术蕴含的哲学、中医学、兵法等思想进行长时间的感悟以及熏陶才能体会到其中本质,而这种文化氛围并不是有形的,它是需要长时间的“熏”“耗”以及“悟”才能得以提高,所谓“十年不出门”就是对这一过程的形象阐释。
对比现代课程制的武术教学,因其是在西方现代体育思想基础之上建立的,所以其强调的是技术层面以及动作规格上面的讲解。虽然具备简洁易懂的特点,却缺乏了传统武术教学中对精神文化以及德育方面的培养。
武术文化的传承在经历了从农耕时代向现代社会的历史变迁之后,其传承机制已由传统的师徒制这一精英式教学完成了向学校课程制这一普及化教学方式的转变;师徒关系经历了从模拟血缘关系向现代社会契约关系的一种转变。
古代社会的师徒传承制以其稳定传承、道德教化、仪式感强以及精英式教学等特点固然可以将门派武术纯正、稳定地传承下去。然而在社会观念、社会环境不断发展的今天,武术在当代社会的主要功能已在悄然发生变化,师徒制传承有其优点,弊端也非常明显。虽然传统武术的传承观念需要革新,陋习需要抛弃,但是确保传统武术门派拳种高水平继承人的师徒制教学也不能丢。
正如古语:“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此句所强调的一直是徒弟须认真习练门派功夫方能将本门武术发扬光大,却往往忽略掉了“无蓝则清无从出,无水则冰无从生”。徒弟经多年习练之后将门派功夫发扬光大理所应当,但更应该记住的却是师父授拳过程中口传心授的辛勤劳动,只有时刻牢记一日为师,方能习练出高尚武艺。
传统武术之所以能够在农耕社会生生不息地传承下去,与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门派传承人关系直接相关。因此,若想让作为民族传统文化分支之一的传统武术发展弘扬下去,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的生存地位迫在眉睫。
因此,传统师徒制传承与现代课程制教学需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在继续坚持以课程制教学为主继续弘扬、宣传武术的同时,学校武术选课应多样化,不应局限于竞技武术,否则会使得丰富多彩的传统武术走向没落。在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参与到武术传承的背景之下,脱离国家支持,传统武术的路子只会越走越窄,最终消亡。对学校学生予以大规模规范性教学的同时,要保证传统武术教学老师的教学水平;传统武术教学老师应多向专业的民间门派传承人学习,提高自身水平,更好地面向学校进行普及性教学。同时,校内对少数品学兼优的弟子予以武德及传统武术观念教育,最终保证传统武术文化的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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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51X(2017)13-149-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7.13.077
投稿日期:2017-06-03
杨铭(1989—),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