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心怡
我们到厄林根那几天,正赶上当地最热的时候。不过,这里街道宽阔、安宁,又到处都是不同岁数的橡树、梧桐树,枝大叶阔的,滤去了几分夏蝉的聒噪。我刚遇见飒飒的时候,她就这么站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眯着眼张望。那时我俩还不相识,隔着厚厚的人群,一眼扫到她,心想,这个姑娘长得真像我收到的那些文字。你知道,书信往往装着一个人的语气和神气,也就是装着那个人的影子。这三个月里,我常常一边嚼咂着她的文字,一边将脑海里那个影子涂涂改改——高而微胖,姿态挺拔,眉目模糊,不过大概不会太漂亮,但神情有趣,态度天真。
就这样,在德国小镇七月的太阳底下,我遇见了她。我俩都流着汗,也有些紧张,那画面一点儿都不漂亮,只是气氛有趣。我就这么被白头发老师笑着牵到她面前,又被她笑着牵回了家。我的眼中尽是人们弯弯的嘴角,手心里起着薄薄的一层汗。
云中谁寄锦书来
飒飒的大名叫萨斯基亚。身边亲近的人将这四个音节发得快了,就成了飒飒有声的“飒飒”。
飒飒是个充满好奇心的女孩子,一肚子天真。到她家第一件事,便是打开电脑,从这几月的邮件往来中挖出一堆问题。我写东西,往往率性而就,想着年轻女孩子之间,更不必过分斟酌。于是,什么三里屯、四合院、五道口,甚至从德云社聊到好莱坞,常常瞎扯一通。有一回,我说起高中课本里的一篇《大雁归来》,问她喜不喜欢利奥波德,跟着翻译了一句李清照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正自我感觉不错时,飒飒突然问:“大雁也会寄信吗?”在中国人眼里,鸿雁这使者要比信鸽当得有情。大雁是忠贞之鸟,成双成对。这些话,教我如何用三脚猫英文对一个德国姑娘说去?
镇小日月长
厄林根大概可作德国小镇的代名词,这地儿最大的特点就是小。小镇以轮辐状展开,中心便是一座钟楼。就像小说里写的,顶上住着个守塔老人,花白的大胡子,整个儿一圣诞老人。老人一辈子都在守塔,不为信仰,也没什么使命之说,好像生来就是这样,活在那个极像“袋底洞”的顶楼小屋里。偶尔有重大庆典时,就从阳台上钻出来吹一两声号角。然后,东边茶叶店的漂亮老板娘、西头快餐店里那个满头大汗的胖子、刚从学校奔逃出来的一串串小孩子和学校旁边冰激凌店里的年轻姐妹——这小镇上的所有人就都听见了。他们像听到了熟人的招呼似的,把头偏向钟楼的方向,微笑片刻,然后再回去,过他们余下的生活。都是些小而宽阔、静而热闹的生活。
不到半天,我就把飒飒生活了十六年的整个地方给走遍了。工作日的下午,露天餐馆里抽着烟消闲的男女随处可见。“工作”的概念是模糊的,端茶送水的女服务生,得了空儿就会和客人嬉笑怒骂。再往前走两步,拐个弯儿,进了镇上唯一一家茶叶铺子。老板娘坐在柜台上玩弄配方,听到门口风铃声响,就转过那张温柔的脸,那样子,仿佛迎来了一场不期而至的约会。
我突然想,是价值观念影响了生活节奏,还是生活节奏改变了价值观念?
我问飒飒:“长大以后你会去哪里?”
她回答说不会去哪里。
“不会离开这儿吗?”
她皱着眉头笑了,嘴里吐出一个“Never”,听起来温柔又倔强。
这小镇上大约都是些平和、散漫、温柔又倔強的人。
德意志的意志
德国中产阶层,一般都在城乡接合部盖房子住。飒飒的家是粉蓝色的三层小楼,除了父母,家里还有一妹二弟及三头“小狼”。我刚进她家花园的时候,牧羊犬的獠牙晃得我几乎晕厥。花园的布置并不精心,东西两个花坛分别种着芍药牡丹和番茄黄瓜,花卉蔬果,不一而足。南面,一条小溪潺潺而过,三个小孩子牵了三头比自己还高的狼犬,咚的一声跳进溪里,直玩到筋疲力尽。家里老小又搬出沙滩椅,在草坪上晒日光浴。阳光底下,我看见飒飒赤脚在草地里吹口哨。
我们也会偶生感慨,也会装模作样地谈爱情、聊人生。往往是坐在乡下的草场上,一人一大桶汽水,把对每件事物的想法简化成几个形容词,看到远处金黄涌动,听见了风吹麦浪。和我在祖国南方山脚下的学校里,一个人坐在林间溪水边的思考很不同,没有那么多婉转而潮湿的东西。
休息的日子,这个家庭的惯例是跑马。我刚到马场的时候,马厩里那股子腥臊味儿熏得我气噎喉堵。几个小孩子都是从小和马一起长大的,一上去就是又亲又抱。两个细心的女孩子在一旁低头搅着马料,将草屑、谷粒什么的拌在一块儿,就成了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糊糊。那样古怪的气味,几个孩子凑在一旁却是习以为常。飒飒见我远远地缩着,挑起一勺子糊糊对我笑:“你要不也来尝尝?”
那天我并没有看到飒飒骑马时的飒爽英姿。他们一家人只是沿着马场旁的田野漫步,身旁不时有一人高的骏马呼啸而过,马上的小孩子兴奋得呼喝出声。这是飒飒童年的模样,也是很多德国孩子童年的模样。当他们为这个世界的美好事物大呼小叫的时候,没有人会去阻止。
我笑一笑,问飒飒:“你就像他们这样骑马吧?”
女孩子笑得比我欢快:“我比他们更快。”
短短一周的日子里,我跟着他们一家人上山下河,每天汗涔涔脏兮兮地回到家里,才想到脚上这一双破靴的好处。头天去野餐的时候,旅行箱里的板鞋跑鞋都被德国妈妈一一否决了——“因为它们太干净”。她边说,边在地下室的柜子里抽出一双陈年老靴,靴尖上的泥土都干了,簌簌地落。
“没有这样的鞋子,你什么事都做不好。”我听她的话,抬脚去试鞋子。牛皮做的,又硬又韧,帮口磨得很厉害。于是,我就穿着它,爬山、拔菜、陪狗疯跑甚至是给马洗澡,然后在一个个派对开始前,换上更干净漂亮的款式。
回到中国后,反而很惦记那双靴子。突然觉得,我的鞋柜里什么都不缺,就缺一双又老又脏的牛皮靴。
臭豆腐与臭起司
身为江南人,烹调考究、食馔精细,纵然生于舌尖上的中国一隅,心尖上也只信家乡一味。不过,如果因此就对德国饮食付之一哂,未免自视过高。我从小是被汪曾祺的文章喂大的,从云南烤蚱蜢吃到黑龙江牛眼,不过最爱的还是各类生食。红肉白鱼,最好本味入口,自夸是个“小饕”,也对得起这贵妃式的身材。这一点上,倒是德国人家略显保守。头两日晚餐,都是中规中矩的烤肉比萨,直到第三天晚上煎牛排,才问起我偏好的成熟度。在德国吃肉,生熟好像不似国内以数字细细划分,家常煎炸,就用“生(in raw)”、“不熟(rare)”、“半熟(medium)”等简单词汇表达。当我漫不经心地说出“in raw”时,妈妈仍是将信将疑,到底给我端上来一块微热的牛排。待到见我陶醉于舌尖血汁飞溅的口感时,一家子都乐了。自此,餐桌上每晚必翻新奇花样儿。
德式硬面包,在国人口中可谓“臭名昭著”。干硬如新疆馕,在它面前都甘心服软。如何将一块坚如磐石的黑面包吃出味儿来,是我的好奇所在。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是刚换牙的小朋友,老老实实地将面包剖开,用黄油把芯子涂软,胡乱塞上些肉片蔬果,吃得连面包皮都不剩。
大人们的吃法显然更讲究。越是硬实的面包,越要配上湿漉漉的各式小菜,堆在专用的碟子里,有点像咱们这儿喝粥的习惯。最喜欢的一味,是德国特产酸椰菜。口感脆嫩、菜汁酸甜,因是用奶汁兑的,气味有些独特。我曾亲眼见过家里妈妈拿奶油、柠檬汁、香草叶等佐料調出一碗鲜甜酸爽的奶汁,然后将切好的小番茄、生萝卜丝和苦苣菜叶子浸入其中,仿佛一切蔬果都能蘸上奶汁佐餐。
欧洲人家对奶制品的偏好,不亚于国人对豆制品的讲究。再普通的市场里,有两样东西一定是自立门户的——肉食和奶制品。颜色不一的奶酪和形状各异的香肠最抢风头,矜持地排在玻璃窗后面,被特制灯光照出诱人的色泽。我们两个姑娘手里拿了家里批下的菜单,东张西望、随意穿行,明亮齐整的超市和国内无甚不同,不过喧嚷热闹的菜市场是肯定没有了,也不知道哪里找这份烟火气。偶尔在试吃台前驻足,也不是上了年纪的大妈才会做的事。随便用牙签拈起一块奶酪,学着身旁穿花裙子的女人一样放在鼻尖下一嗅,再入口时便是满嘴的绵密乳香。
于是想起汪曾祺在美国大啖臭起司的故事。奶酪滋味浓郁,常有奇异香气,国人大多敬而远之。不过,中餐里“以臭为味”的名堂自然更多,汪老爷子拿京人视若珍馐的“王致和”臭豆腐与臭起司作比,是最恰当不过。想来,拿一碟“王致和”臭豆腐招待飒飒,人家下箸之前大概也要踌躇一番。可几十年前汪老在国外吃那一盘臭起司时,可是摆出“待老夫吃个样儿叫你们见识见识”这副架势的。思及此,不免生出小饕的豪情,随手再插一块生了黄斑的老奶酪,丢入嘴中大嚼一通,仿佛能尝出一朵花儿来。
回到未来
在厄林根只住了七日。最后一个傍晚,我和飒飒随处找了片田地,散散步、叙叙别。
我们走上玉米坡,聊起特别寻常的话,伤感的气氛很淡,几乎没有。我知道,这里就是这样一处地方——阳光充裕、时间富足。人们大概很少读诗,因为离伤感特别遥远。用无忧无虑来形容这片土地,一点也不过分。从前去过英格兰中部,以为欧洲小镇用“浪漫唯美”四字可以言尽,现在才知道自己是以偏概全了。如果要用四个字来形容德国小镇,大概是“平静悠扬”。
我的家乡是中国南方一个三四线的小城市,三伏天最讨厌,而雨季很美;“雾霾”没流行开来的时候,还荣膺过全国最幸福城市。被这样的小山小水养大的姑娘,不能说长得多好看,心里却有很多美丽潮湿的东西。一个人走夜路,就喜欢看看对过公寓楼格子间里疏疏的灯火,仿佛“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几个人吃晚饭,从食堂油乎乎的玻璃窗户望出去,看余晖把天空染上颜色,就知道什么叫“烟光凝而暮山紫”。这些话,即便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法和眼前这个深目阔眉、肌肤微丰的德国女孩子细说,也没什么遗憾。年纪轻轻总希望把别人的心田润湿,却没想过怎么把自己脑子里那点多余的水分晒干。
也只有德国小镇七月的太阳,慢慢儿地烘着我,让我即便回到了自家那个阳光神出鬼没、时间撒足狂奔的南方角落之后,也能温柔而又倔强地对待生活。
高晓松说:“有一个家,不仅仅是睡觉的地方……住处真正的意义,是让你透气。”我感到,这句话的重点应该是家、土地和空气。还好,这样的生活,我在十七岁那年的暑假也曾浮光掠影地过了一段。阳光充裕、时间富足,这样的日子真真切切地使我对自家这个窄小南方角落的未来,也生出一点信心。
最后一天晚上,狂欢之后,我和他们一家人坐在面包车里向远方的黑夜驶去。天空灰白,暮光阴沉,看得见更深的树影。那一刻,好像是走在阿巴斯的电影里,起起伏伏的群山和人潮不知道要将我推向何处去。车上的德国爸爸突然哑着嗓子问我:“需要点儿音乐吗?”不过,他好像没等我回答——
行驶在昏黑的沙漠公路上
凉风吹过我的头发
抬头遥望远方
我看到微弱的灯光
公路两旁真的点起了橘黄色的灯,顺着这光线望去,好像就能看到未来生活的影子,看到身边人温暖纯真的笑,看到头顶的天空盘旋着一两声号角。那个时候,我七老八十,像法国电影里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一样被人们搬出去晒太阳。枝长叶阔的梧桐滤去年轻的躁动,一条小溪从我面前溜走,阳光充裕、时间富足。干净明亮的东西其实似曾相识,不就是回到了十七岁的那个七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