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1970年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几个关捩

2017-03-12 20:14
关键词:文学史兄弟少数民族

李 晓 峰

(大连民族大学 民族文学研究所,辽宁 大连 116600)

1950-1970年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几个关捩

李 晓 峰

(大连民族大学 民族文学研究所,辽宁 大连 116600)

从学术史的角度,1949-1966年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有如下关捩,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张寿康的《少数民族文艺论集》和玛拉沁夫给中国作协的信,提出了少数民族文学未被重视的问题,催生了《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和相关政策措施;“建国十周年庆典”引发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第一个高潮。《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既是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总结,也是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进一步规范。《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和《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等,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第一次以新中国文学的身份,进入关于中国文学的历史知识叙述。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文学;文学史;学术史

1949年后,“少数民族”主体身份与平等地位的确立,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标志,这是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新中国”与中国少数民族双向互动的历史选择。正因如此,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也必然地成为1949年以后民族国家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层面,发展少数民族文学,是国家意识形态以及国家民族政策的一部分,也是观察、检验国家政策、国家意识形态实践的“舆情”来源。因此,在1950-1960年中国一体化的历史、政治文化语境中,少数民族文学承担着多重使命。然而,“新中国”同样是一项未竟的事业。传统思维的巨大惯性、现实选择的无穷变数,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着民族国家的走向,自然也包括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及其研究的定位、选择、兴盛、反复与挫折。其中,几个重要的关捩,反映了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整体样貌。

一、 问题与立场:一部“论集”与“一封信”

发现、定位、推动、规范、总结,是1949-1966年少数民族文学及其研究的主要脉络。虽然少数民族文学承担着多重使命,但其“文学”的特定身份,使其首先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的格局中被发现和定位。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相对“旧”时代离散状态的少数民族文学,被国家重视以及自身的发展都是有目共睹的。《塔里木》(1951)、《延边文学》(朝文)(1951)、《曙光》(哈萨克文)(1953)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学期刊创刊,《人民文学》(1949)、《内蒙古文艺》(1950)、《新疆文艺》(1951)*该刊汉文版出版三期后停刊。等文学刊物,以及《内蒙古日报》《西藏日报》《云南日报》《广西日报》《东北朝鲜人民报》等地方报纸的“文艺副刊”,发表了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玛拉沁夫的小说《科尔沁草原上的人们》、阿不力孜·那则尔的诗《黄河的浪》、任晓远的《给我一支枪》等就是最早受到重视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

1953年9月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周扬在《为创造更多的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奋斗》的报告中,将少数民族文学称为“文学领域中的值得特别注意的现象”*周扬.为创造更多的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奋斗[J].人民文学,1953(11):7-20,并分别从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少数民族文学作品思想内容、少数民族文学史三个方面,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概括为出现“新的少数民族的作者”“他们以国内各民族兄弟友爱的精神,创造了少数民族人民中先进分子的形象,真实地描写了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的新旧光景” “他们的作品标志了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新的发展”。这是有史以来,国家第一次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的整体性的宏观评价。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史的角度,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已经完成由“旧”向“新”的转型,进入新中国文学的整体格局。

但是,客观地说,从国家政治、文化权力,至普通读者,对各少数民族文学历史及现状并不十分了解,或者了解并不全面。在如何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具体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这一情况首先引起了费孝通、张寿康、严立等学者的注意。

1951年,费孝通在少数民族地区调查访问过程中发现,许多文艺工作者在大汉族主义观念影响下,对少数民族社会改革存在错误认识,不承认民族之间的区别和差异,甚至错误地认为可以把汉族一些优秀作品直接“推到少数民族地区去”。为此,他撰写了《发展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工作》。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所组成的大家庭”,少数民族是这个大家族中的“兄弟民族”,“我们应该欢迎每一个少数民族,蓬蓬勃勃的发展其民族文艺,这样才使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的文化内容更为丰富,更为结实。”*费孝通.发展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工作[J].新建设,1951(4):43-47.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各地文艺工作者对于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工作做得是不够的”。他提出,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必须要“从少数民族中来,到少数民族中去”。几乎同时,严立在《人民日报》发表《开展少数民族的艺术工作》*严立.开展少数民族的艺术工作[N].人民日报,1951-05-06(3).,指出少数民族专职文艺人才(包括管理干部)的短缺,制约了少数民族文艺的发展。同年 5月20日,《人民日报》“人民文艺副刊”发表两封读者来信,批评出版社界、文艺刊物对少数民族文艺作品的发表重视不够。

1951年,语言学家张寿康编辑出版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少数民族文艺研究论文集《少数民族文艺论集》*该论集由建业书局1951年10月出版。,该集收录了费孝通、严立等9篇介绍新疆、贵州、广东、西藏、云南等地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情况的文章。而在其撰写的《论研究少数民族文艺的方向》代序中,与费孝通、严立一样,张寿康不仅提出少数民族文艺未受到重视的问题,同时还就如何正确评价少数民族文学,如何推动少数民族文艺发展等关键性问题,发表了具有前瞻性的观点。

首先,张寿康从多民族国家的高度,强调了少数民族文艺的地位。指出“少数民族的文艺,是中国文艺中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谁要是把少数民族的文艺推在中国文艺的大门之外,那他就是否认祖国伟大现实的人。”这就将对待如何少数民族文艺的问题,提升到了是否认同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政治高度,这在学术史上还是第一次。

其次,张寿康指出中国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严重缺失的重大问题。他以高尔基关于苏联多民族文学的论述为依据,指出“中国文学不仅仅是汉文的文学——这是全中华的文学”。他特举1950年徐特立在“少数民族文物展览会”“题词册”上写的“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如果大多数人读的历史只是汉族史与今天的现实很不适合”,进而指出:“我们的新文学史中,是不是应当有‘中国各民族的文学’这一部分呢?我想是应当的。可是,我们的文学史家们,没有看见群众的要求,没有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学是中国文学不可分的一部分。譬如,最近出版的研究新文学史的东西,就没有少数民族文学这一部分。”张寿康的这些观点,无论对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的推动,还是提高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学重视,都具有实质性影响。1961年,何其芳在“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上指出的“直到现在为止,所有的中国文学史都实际不过是中国汉文学史”的观点,与张寿康的观点不谋而合的,却比张寿康晚了整整10年。

再次,张寿康指出,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整体结构中,是主流与支流的关系。但“以汉族为主并不等于没有汉族之外的其他民族,以汉族文学为主流并不等于不要其他民族的文学。”

复次,对少数民族文学历史和现状的客观评价和正确认识。张寿康总结指出:一是国内少数民族 “民间文学非常丰富、生动”;二是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在新中国成立后取得了发展。“兄弟民族地区新中国成立之后”,“民族的民间诗人和作家们,在原有的民间艺术的土地上,产生了歌唱人民翻身,歌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歌颂共产党的各种艺术形式的文学作品” 。从而驳斥了“少数民族没有文学”“少数民族只有民间文学”等错误观点。

上面论述说明,张寿康是较早的比较正确、全面地认识少数民族文学的价值,厘清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关系,发现并指出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中缺席的学者。而张寿康编辑本书的直接原因,是他与费孝通、严立一样,发现少数民族文学艺术虽然“有了发展”,但 “我们不能否认介绍少数民族文艺的工作是做得不够的。过去和现在,介绍少数民族的文章不多”,“研究少数民族文艺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他精心选择的文章,在空间上呈现了中国多民族文学的版图,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重视不够”提供了事实支撑。

这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倡导“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活动”的同时,对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缺乏重视,是一个客观事实。而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1955年。

1955年1月,玛拉沁夫就同一问题,给中国作家协会写信*《关于少数民族的文学——玛拉沁夫同志致本会的信》,该文发表于中国作家协会内部刊物《作家通讯》1955年第4期。,从发展多民族国家的多民族文学的角度,建议中国作家协会要扶持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这就是后来评论者们所说的玛拉沁夫的第一次“上书”。

在信中,玛拉沁夫明确指出:“中国作家协会对我国各民族的文学工作和作家、青年作者,负有不可推脱的积极帮助、了解和培育的责任;如果作家协会忽视了、放弃了、忘掉了这一重大而有意义的工作,那么就可以说,它没有完全完成自己的任务。”主要表现在:(1)“我们从来没有听见过在作家协会主席团会议上有一条讨论国内各民族文学状况的议程”;(2)“从来没有看见过作家协会(以及原文协)对新中国成立前或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各民族文学工作情况作过较系统而全面介绍和写过指导性的文字”;(3)只在大会上才说“发展国内各民族文学”而没有具体的工作。包括“各民族文学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什么问题,应当怎样解决?各民族当中有哪些古典文学作品可以列入我国古典文学的宝库中,过去曾经产生过哪些伟大作家?各民族当中有哪些有才华的作家和有希望的青年作者?他们创作了哪些较好的作品?”(四)作家协会在扶持少数民族作者这方面没有做出成绩,没有重视发展各民族作家。

玛拉沁夫提出的这4个具体问题,涉及对少数民族古代文学的清理和研究;涉及各民族文学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措施。

应该看到,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包括)文学的轻视、漠视,一方面如费孝通、张寿康等人指出的,是大汉族主义集体无意识的思维惯性(国家在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时就有所觉察并提出了批评和警示)。对此,既需要国家运用意识形态权力去清除,也需要文学工作者主动 “去大汉族主义”,这是原则和立场的问题。否则,正如玛拉沁夫所说,“只发表几篇短诗作为点缀,并不等于重视了少数民族文学”*《人民文学》编辑部.读者对本刊的意见[J].人民文学,1956(2):127-128.。另一方面,在新中国初期,对“多民族国家”的性质,普遍缺乏足够的认识。再者,也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中国各少数民族历史上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空间分布形态,使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数量、分布、社会情况等并不完全清楚。同时,中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社会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的差异和极度不平衡,使各少数民族进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步伐参差不齐。即便是加入到多民族大家庭,也不意味着历史差距即刻就被弥补。例如,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951年西藏才获得和平解放, 1955年9月,新疆省改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说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在1949年之后,仍然“在路上”,“少数民族”的建构仍然是“进行曲”,少数民族文学自然不例外。

玛拉沁夫的这封信,是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作家第一次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被整体性忽视,直接提出的尖锐批评。玛拉沁夫之所以有如此的“胆量”直接质问文学最高权力,是因为他与费孝通、张寿康一样,有“多民族国家”的法理依据和前苏联多民族文学成功经验作立论支撑:“我国和苏联一样,也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我国的文学也应当是、一定是中国各民族的文学,”“我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国家,作家协会也当然是以汉族作家为主的;然而又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以作家协会也必然是各民族作家的统一组织。”这就使“多民族国家文学必然是各民族的文学”的观点无懈可击。而在此之前,无论是1953年第二次文代会的大会报告,还是1953年《中国作家协会章程》,都没有从多民族国家的角度,提出要发展以“汉族文学为主体”的“各民族文学”。因此,费孝通、张寿康,玛拉沁夫的多民族国家意识和所提出的问题的学术史价值不言而喻。

二、纠错与措施:少数民族文学的第一个“报告”

客观地说,玛拉沁夫的信直接推动了繁荣少数民族文学具体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因此成为促进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重要关捩。

1955年3月,中国作协及时对玛拉沁夫的来信做了回复。“回信”肯定了玛拉沁夫“对我国多民族的文学工作的意见,是正确的”,信中承认对少数民族文学“是重视不够的”。对此,“回信”初步提出了扶持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4个具体措施:一是召开兄弟民族文学的座谈会,了解少数民族文学的情况,并向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提出关于如何开展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二是发展少数民族会员;三是希望各民族提出和推荐自己的作品,并商讨翻译作品等问题;四是商定中国作协与各民族自治区文学团体的联系方法问题*参见中国作家协会内部刊物《作家通讯》1955年第2期。。

1955年5月,作为“扶持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中国作协召开了少数民族文学座谈会,了解各民族文学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各民族作家对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意见和建议。彝族李乔、侗族苗延秀、僮族韦其麟、维吾尔族孜亚、克里木·霍加、蒙古族纳·赛音朝克图、玛拉沁夫、朝鲜族黄凤龙以及东乡族和汉族作家代表,以及中央民委、《文艺报》《人民日报》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座谈会有三个重要成果:一是文学领导层对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视达成一致;二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人们所熟知的《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三是《人民文学》《文艺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少数民族作品发表数量、评述的文章显著增加。

1956年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扩大)上,老舍作了《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这个报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面介绍和评价少数民族文学的报告。报告从“民族文学遗产和新文学兴起”“开展搜集、整理、研究工作”“翻译问题”“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四个方面,介绍了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指出,“有文字的民族,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与朝鲜等族,已经有了新时代的现实主义文学。没有文字的民族也产生了用汉文写作的作家。多民族的文艺已不是一句空话了”。

针对过去对少数民族重视不够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8项具体措施。

(1)推动各文艺团体的各级领导重视兄弟民族文学工作,加强领导,鼓励搜集、整理、翻译与创作。大力培养搜集整理兄弟民族文学遗产的干部,培养翻译人才与作家。(2)中国作家协会和各分会应吸收兄弟民族有成绩的作家作为会员。以会员为中心,兄弟民族的作家们应有经常联系、定期学习的组织。(3)商请人民文学出版社与民族出版社拟定出版兄弟民族的古典文学和新的创作的计划。协助有关出版社做好汉文文学作品译成各兄弟民族文字和各兄弟民族互相翻译作品的工作。中央与各地方的文学刊物应多发表兄弟民族作家的作品。(4)选取兄弟民族青年作家到文学讲习所学习。(5)成立中国作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分会。(6)中国作家协会成立民族文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发展兄弟民族文学的工作。(7)有步骤地创办各兄弟民族文字的文学创作刊物。(8)中国作家协会号召汉族作家到兄弟民族地区去体验生活,进行创作和帮助兄弟民族作家进行创作。

这个“报告”以及“报告”中的8项具体措施,是作协主席团在给玛拉沁夫的“回信”中所承诺的“措施”的具体化。所以,没有费孝通、张寿康等人呼吁,没有玛拉沁夫给中国作协的信,就没有关于兄弟民族文学的第一个报告,也不会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8项措施。事实证明,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少数民族文学的快速发展(包括作家培养、文学组织、文学期刊),都与之密切相关。

三、总结与规范:第一次研究高潮与第二个“报告”

1959年,“建国十周年庆典”是本年度的关键词。各行各业对建国十周年取得的辉煌成就的“展览”热潮,催生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第一次高潮。涌现出郭光《建国十年来的兄弟民族文学》*郭光.建国十年来的兄弟民族文学[J].开封师范学院学报,1959(2):69-73.、昌仪《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昌仪.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J].文学评论,1959(6):112-115.、《文艺报》的《突飞猛进中的兄弟民族文学》*黄秋耘.突飞猛进中的兄弟民族文学[J].文艺报,1959(18):45.等成果。这些成果将少数民族文学“新文学”的发展,看成是党的正确领导的结果。“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文学作家的生长和劳动人民出身的作家的出现”,是“我国文学发展中值得特别注意的大事,是我国文学在社会主义时代崭新发展”*参见《文学评论》1959年第5期。。《文艺报》则用“突飞猛进”来形容十年来的少数民族文学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许多兄弟民族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新文学,产生了用本民族文字写作的或者用汉文写作的新作家和新诗人;很多民间老歌手重新获得歌唱的生命”,“我们也把曾经是‘一穷二白’的兄弟民族文学领域改造成万紫千红、争妍斗丽的大花园。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现象”*参见《文艺报》1959第18期。。此外,邵荃麟在对新中国文学全面总结的《文学十年历程》中,也将少数民族文学投放在多民族国家社会主义新文学以及中国文学发展历程之中,特别提出中国各民族“在文学上也第一次出现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毛星在《对十年来新中国文学发展的一些理解》中,也将“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文学“古典文学遗产挖掘和整理”,和少数民族作家的生长称为“我国文学发展中值得特别注意的大事,是我国文学在社会主义时代的崭新的发展”*毛星.对十年来新中国文学发展的一些理解[J]. 文学评论,1959(6):1-14.。

这些评价都指认了一个基本事实——没有国家的推动,没有少数民族文学被纳入一体化的社会主义“新文学”体系,就不可能有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

在这一总基调下,郭光的《建国十年来的兄弟民族文学》分别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朝鲜族当代文学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价:维吾尔族“跨过了以诗歌为主的历史时期,出现了小说、电影剧本、报告文学等新的文学体裁”,艾里哈木的《欲望的波浪》、铁依甫江的诗歌、祖农·哈迪尔的小说《锻炼》、剧本《喜事》,“不仅歌颂党、歌颂毛主席、歌颂汉族人民对兄弟民族的无私援助,而且也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新疆各方面的辉煌成就和兄弟人民精神面貌的新的巨大变化”;哈萨克族“以民族为形式,以社会主义为内容的爱国主义新文学开始涌现”,布哈拉电影剧本《哈森与加米拉》、哈吉胡麻的中篇小说《在幸福的道路上》、热合木吐拉的剧本《订婚》、卡吾·苏勒罕短篇小说《开端》,“大都表现集体生产的优越性和在这条道路上所涌现的新生力量”;蒙古族民间说唱艺人毛依罕、歌手爬杰,诗人纳赛音朝克图、巴布林贝赫、朋斯克,玛拉沁夫、乌兰巴干、安柯钦夫、扎拉嘎胡、敖德斯尔、剧作家超克图纳仁等蒙古族作家,描写蒙古族人民的生活和斗争,人民的新生活,新的精神面貌。朝鲜族李旭歌颂近百年来朝鲜人的英勇艰苦斗争,表现了朝鲜族人民对党的感谢和歌颂。在对民间文学的评价中,郭光特别指出《阿诗玛》已经进入世界的文库之林,是全国人民的珍宝。

与郭光相比,昌仪《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从党对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视、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创作、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和文学史编撰、少数民族文学期刊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学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更为全面的总结,对具体作家作品(如傣族诗人康朗甩、藏族诗人饶阶巴桑、侗族诗人苗延秀以及仫佬族包玉堂出现的意义),也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分析和评价。该文还特别指出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对兄弟民族文学研究的意义。此外,昌仪对各地期刊为推动少数民族文学所做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如《文艺报》1959年第2期“兄弟民族文学特辑”;《天山》《延河》《边疆文艺》《草原》等开办的“兄弟民族文学专号”等等*昌仪.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J].文学评论,1959(6):112-115.,该文反映出作者严谨扎实的学风和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细致观察。

此外,袁勃《云南各兄弟民族文学的新发展》*袁勃.云南各兄弟民族文学的新发展[J]. 文艺报,1960(15):34.、《塔里木》编辑部的《建国十年最光辉、最美丽的文学作品》(维文)*《塔里木》编辑部.建国十年最光辉、最美丽的文学作品[J]. 塔里木,1958(12):1.、王岳《万花坛中的一朵美丽的花—维吾尔族文学简介》*王岳.万花坛中的一朵美丽的花——维吾尔族文学简介[J].文学知识,1959(6):7.、郭思九的《勤劳勇敢的民族 丰富多彩的文学——略谈彝族文学》*郭思九.勤劳勇敢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学——略谈彝族文学[J]. 思想战线,1978(5):25-30.、孟和宝音的《繁荣发展的内蒙古文学》(蒙文)*孟和宝音.繁荣发展的内蒙古文学[J]. 花的原野,1959(12):1.、莫·噶日玛《蒙古族文学是祖国文学的一部分》(蒙文)、纳·赛音朝克图《兴盛发展的蒙古文学》(蒙文)、任晓远的《延边文学的童年时期》(朝文)、玄南极《延边文学的回想》(朝文)等,对地域多民族文学和族别文学进行的观照,拓展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文学评论》1959年第6期出版的“兄弟民族文学研究专号”,是这次研究高潮的标识性事件。专号发表了《苗族的文学》《僮族的近代文学——鸦片战争至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傣族古代的几部长篇叙事诗》《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论傣族史诗〈梅葛〉》《尹湛纳西及其作品》《康朗甩及其作品》《谈祖农·哈迪尔的创作》《试论白族龙的神话的产生及发展》《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十篇论文,涉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全面概括,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古代文学、近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各个学科领域以及作家作品,其中民间文学中史诗得到重点关注。虽然“编后记”中称这些成果“远不能概括全国各兄弟民族的文学面貌”,但从学术史的角度,所发文章反映了本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基本格局和重点领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学术体系雏形已经显现。

然而,“建国十周年庆典”语境“展览”的话语范式,并不意味着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和研究不存在问题。实际上,无论是创作还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搜集整理、文学史编写和文学研究,都存在或出现一些新问题,如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中的乱改问题、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此消彼长的问题,文学史编写中断代问题、用什么标准来界定民族文学问题等,都需有统一的规范。另外,从中国作协的角度,也有必要对1955年以来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于是,便有了1960年老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所做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

该《报告》有两个板块,一是总结“十年来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发展概况”,二是“提出一些有关今后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报告》分5个部分:(1)“全面跃进,百花齐放”全面总结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创作以及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少数民族文学组织、民族语文学期刊、少数民族母语文学作品出版、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和群众创作运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2)“各少数民族新文学的兴起与文学队伍的成长”;(3)“搜集、整理古典和民间文学作品,批判地继承文学遗产”;(4)“互相学习、文学交流、培养干部”;(5)“我们的光荣任务”。

《报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性质、功能、指导思想、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国文学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原因、特点,都做了进一步明确:(1)“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少数民族文学事业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祖国整个文学事业的一部分。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学都不能离开祖国的文学事业而孤立地发展,我们必须互相学习”。(2)“我国各少数民族中都出现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丰富着祖国文学!在加强民族团结,在提高人民政治觉悟与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上,在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繁荣上,这些新文学都发生了不容忽视的作用!”。(3)少数民族文学的“显著优点和特点”:“一般地说,这种新文学一开始就是在毛泽东文艺思想的指导下,遵循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进行创作的。许多优秀作者一开始拿笔,就以社会主义文学的建设者自期的。这些青年花朵是在党的雨露滋养下开花结果的”。(4)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充分地证明了党和毛主席的民族政策与文艺政策的正确性”。

《报告》同时指出了少数民族文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作家文学方面,少数民族文学对新生活反映的力度,对各民族的阶级斗争的表现的深刻性,都“还不能够有力,还不能够深刻!而且有些作品无论在思想内容或艺术形式上都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存在大汉族主义及地方民族主义;民族文学遗产整理中粗暴乱改;少数民族文学母语文学翻译存在的翻译人才短缺。等等。

相比较而言,1956年的《报告》重在“发现”“介绍”“措施”,而1960年的《报告》则重在“总结”“定位”“规范”“任务”。具体包括:(1)更加明确地从“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界定少数民族文学的性质、地位、价值和作用。多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的整体意识的进一步明确,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2)以“少数民族文学”取代“兄弟民族文学”,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逐步规范。(3)进一步规范了对各民族文学关系的表述。“汉族文学是我们多民族文学的主体”,但“汉族文学曾吸收、现在还在吸收各民族文学优秀成果”,少数民族文学应该更多地学习汉族先进的文学。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4)规定了各民族文学遗产搜集、整理、研究的具体原则和方法:一是搜集、整理、研究的目的是“创造与发展社会主义文学,教育千千万万读者”,“吸取其中有益于我们的精华部分,有助于我们今天的创作”;二是必须采取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态度,“鉴别精华与糟粕,从而吸取其中一切对我们有益的营养。不该无条件地拜倒在遗产之前”;三是“不赞同对民族遗产随意加以粗暴的删改”甚至“用知识分子的主观要求篡改劳动人民的生活实际,损害了原作的优美风格”;四是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规范是: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必须与整个祖国的社会主义文学的共同性结合起来。

从学术史的角度,1956年的“报告”表明,国家虽然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新中国文学”的整体格局,但对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缺少系统化的具体措施,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1960年的《报告》表明,国家从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意识更加强烈和坚定,少数民族文学国家话语的属性更加突出。而且,1960年的《报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总结,与此时期学术界的总结和评价标准高度一致,由此形成了本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基本范式。此外,1960年的“报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相关规范,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如民族文学遗产整理中的粗暴乱改,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等。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这些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少数民族文学话语与其他国家话语如政治、文化话语高度一致;从文学本身而言,相应的规范则是为了 “使少数民族文学能够逐渐达到汉族文学的发展水平”,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新文学的高度一体化。

四、知识与范式:三部中国当代文学史*本时期以作为教材编写的当代文学史,还有黑龙江大学中文系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当代部分》,1960年编印,未刊行。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级编写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当代部分纲要》,未刊行。

文学史具有国家知识的属性。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必然需要统一的多民族文学史来佐证。前者催生了作为“当代史”的中国文学史,后者使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文学的合法化主体身份入史*而在此之前,少数民族文学要么以“异族”的身份进入,要么“去民族”身份后进入。。而在此之前,少数民族文学要么以“异族”的身份进入,要么“去民族”身份后进入,这便是1960年的《中国当代文学史(1949—1959)》*该书分上中下三册,1960年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文学史》)、1962年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稿》(以下简称《史稿》)和1963年的《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编写组编,作家出版社1963年版。该文学史1958年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指示下,由何其芳主持编写。(以下简称《新中国文学》)。

《文学史》和《史稿》是作为高等学校中国当代文学知识(教材)编写的。二者分别在该书在“绪论”或“导论”中,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地位、价值、意义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高度概括。这些概括综合、借鉴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以及《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突飞猛进中的兄弟民族文学》的观点,或直接引用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的有关概括。如“一支新的各兄第民族的文艺队伍已经形成”,“11年来,各兄弟民族的文学创作,无就是小锐、诗歌或戏剧都出现了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局面,初步地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主义的新文学。各兄弟民族作家的作品,出色地反映了各族人民的生活和斗争,特别是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领导下各族人民建设事业的光辉成就以及他们精神面貌的变化,热情地歌颂了党和国家的英明的民族政策。作品反映的生活面是广阔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在形式上,继承和发展了自己的文学传统,富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深为各族人民所热爱。”*华中师范学院.中国当代文学史稿[M].北京:科学出版社,1962:34.“各兄弟民族文学从衰落的状态得到了新生,从新生得到繁荣”,“这种发展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因为我们有党的正确领导,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有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方针,这些都保证了各兄弟民族文学的发展,促进了它的繁荣。”*华中师范学院.中国当代文学史稿[M].北京:科学出版社,1962:35.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学的一致认识。

但是,在结构上,二者都将“兄弟民族文学”与将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电影、儿童文学等文类并置,从而在知识架构的逻辑层面出现错误。因为,“兄弟民族文学”并不是“文类”。但由此形成的“1+55”的中国当代结构模式,不但为后人广为采用,也为后人广为诟病。

此外,虽然《文学史》《史稿》在谈论少数民族文学时,都以“多民族国家”作为叙事合法性的前提,甚至《史稿》还使用了“多民族的文学”概念,但在具体的叙述时却使用都使用了“兄弟民族文学”,由此产生的歧义在于:多民族文学等于少数民族文学,或者多民族文学只有在谈论少数民族文学时才被使用,反映了编者对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国文学关系,存在着结构性认知的模糊。

与《文学史》和《史稿》不同的是,《新中国文学》*也是作为对建国十周年“文学成就”的总结,由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1959年启动的, 1962年8月完成。朱寨、贾芝、王淑明、邓绍基、毛星、樊骏、王燎熒、卓如、陈尚哲、陈伯吹、肖玫、陶阳、路坎、井岩盾、夏勒、贾文昭、孙剑冰、陶建基等20余人参加编写。该书由“绪言”统领,下按“小说”“诗歌”“话剧和新歌剧”“散文”“儿童文学”文类作为结构体例,容量仅为《史稿》的四分之一。《新中国文学》在“绪言”中并未言及少数民族文学。但却将少数民族新民间文学和小说、诗歌等,置入民间文学、小说、诗歌、散文等相关文类。而后,在每一文类中,按民族进行逐一叙述。这种“融入式”的结构方式,显然优于《文学史》和《史稿》“1+55”并置或文类与民族混杂,客观上呈现了少数民族文学与主流文学思潮相互响应,共同发展的总体特征。当然,这与也与何其芳、贾芝等人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深度有关。

之所以将这3部“当代”文学史视为本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重要关捩,是因为,1958年由国家推动并相继完成的《白族文学史》《纳西族文学》以及《傣族文学史》《云南楚雄彝族文学史》《云南红河彝族文学概略》《哈尼族文学发展概略》《云南僮族文学概论》《云南苗族文学概略》《广西僮族文人文学史初稿》等,仅仅标志着这些民族终于有了本民族文学史——本来这些民族就有自己的文学历史,那么,这《中国当代文学史稿》《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史》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少数民族文学的“登堂入室”,打破了中国文学史原有知识体系和话语范式,初步奠定了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知识体系和格局的地位,这在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历史上,无疑是一个重大的事件。

〔责任编辑:都媛〕

Somekeypointsonstudiesofethnicliteraturefrom1950sto1970s

Li Xiaofeng

(InstituteofNationalLiterature,DalianNationalitiesUniversity,Dalian116600,China)

In the academic history of national minority literature study in China, there are two landmarks from 1950s to 1960s, which advance the whole course significantly. Zhang Shoukang’sColletionsofEssaysonNationalMinorityLiteratureand Malaqinfu’s letter to Chinese Writers’ Association raised the urgency of national minority literature study in China, boosting “Report on Fraternal Nations’Literature Work” and some concerned policy measures.The 1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RC triggered the first climax of national minority literature study in China. That is to say, “Report on National Minority Literature work”is regarded as the summary and standards as well; the publication ofHistoryofChineseContemporaryLiteratureandChineseLiteraturefrom1949-1959 marked national minority literature in China debuting as a member into the historical narrative system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Minority Literature in China; multinational country; multinational literature; history of literature; academic history

10.16216/j.cnki.lsxbwk.201706082

2017-03-20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1949—2009)”(13&ZD121)

李晓峰(1962- ),男,内蒙古赤峰人,大连民族大学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少数民族文学学术史研究。

I29

A

1000-1751(2017)06-00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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