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茜
(温州医科大学 社会科学教学部, 浙江 温州 235000)
《世庙识余录》价值探析
余 茜
(温州医科大学 社会科学教学部, 浙江 温州 235000)
徐学谟的《世庙识余录》依据作者的亲见亲闻对明嘉靖朝诸多史事进行了点评或驳正, 虽囿于作者所处时代和学识的局限, 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摘引史料不规范、 著录好奇诡怪之事等弊病, 但该书作为晚明考据之风兴起之后一部较早的史料笔记类著作, 对后人研究当时的历史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徐学谟; 《世庙识余录》; 史学价值
徐学谟身历明嘉靖、 隆庆、 万历三朝, 居官于朝多年, 依据自己搜罗积累的大量明嘉靖朝一手资料, 著成《世庙识余录》一书。 在书中, 徐学谟根据自己的亲见亲闻对明嘉靖朝诸多史事作了点评或者驳正, 这些内容基本保存在由徐学谟所书的按语中, 对研究明嘉靖朝的历史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学术界有关徐学谟及其著述的研究成果非常有限, 王晴璐的《徐学谟的生平交游、 文学思想与诗文创作初探》(复旦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叶仁美的《晚明文人徐学谟研究》(浙江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为数不多的成果也是侧重在文学方面, 对徐学谟在史学方面的成就鲜有论及。 吴丰培的《古籍题记选录(二)》一文虽曾对《世庙识余录》一书作过探讨, 在指出其不足的同时, 从记事直笔和详尽两个方面高度评价了“此书为明代史籍中上乘之作”[1], 但过于简略, 对“于《世宗实录》多所驳正”[2]748等方面的研究稍显不足。 基于此, 笔者试图对《世庙识余录》的史料价值及存在的不足作一深入探讨。
徐学谟(1522—1593), 号太室山人, 字叔明、 子言。 自述“上世无显者”, 因“雄于资”“治酒肆”, 家庭条件较为优越。 徐学谟家经营酒肆可上溯至五世祖, 到徐学谟父亲一代“始知以经术振其家”[3]614, 将家族兴盛的希望寄托在徐学谟身上。 徐学谟不负众望, “始显”其家族于世——徐学谟官至礼部尚书, 其父与祖父皆“以公(徐学谟)贵赠礼部尚书”[4]139。
徐氏为官之时正值明代党争最为激烈的阶段, 徐学谟颇为正直, 无意阿谀奉承。 宦海沉浮30载后, 徐学谟深觉自己“妨路之日久”[5]463, 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辞归乡里。
综观徐学谟的仕途经历, 其间虽有波折、 起伏, 但总体上为官比较顺利, 居任时间远大于闲居时间, 且为官一任, 造福一方。 因忙于政务, 做学问的时间极为有限, 《世庙识余录》一书是在他“癸卯(万历十一年)归田”[6]192之后, “烹葵钓鲜之余, 惟肆志艺园”[5]463之时完成的。
《世庙识余录》虽汇刻于徐学谟归家之后, 但书中所载史料多言之有据, 一部分为徐学谟“入内阁管制敕”[7]589及任职祠部郎“随尚书走对西内”[6]192之时抄录的, 另一部分为徐学谟通籍做官之前由“故老口授”的, 均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是我们了解明嘉靖朝历史的重要来源。
(一)补明嘉靖帝诸事
徐学谟“闻上起居颇悉”, 故书中对明嘉靖皇帝的言行举止多有所记。 徐学谟虽在自序中对明嘉靖帝大加褒奖, 盛赞他在位期间“文谟武烈, 咸秉睿裁, 更革变通, 超轶三五”[6]192, 但仔细阅读之后就会发现徐学谟的真实看法。
明嘉靖皇帝以小宗入嗣大统, 朝臣围绕着“继统”还是“继嗣”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 朝中各派势力相互明争暗斗, 有借机平步青云者, 也有看不清形势跌入谷底者。 当徐学谟入朝为官之际, 此事已以明嘉靖皇帝为代表的继统派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作为后来者的徐学谟对此事的前因后果、 来龙去脉看得非常清楚。 当徐学谟记下明嘉靖皇帝宣扬自己出生之时有“宫中红光烛天”[2]192的异象时, 就说明明嘉靖皇帝已为自己是真龙天子造了很好的势——众人皆知, 明太祖出生之时也有“红光满室”。 在这种情况下, 徐学谟认为明嘉靖皇帝早在“自安陆车驾驻行殿”时, 就对统、 嗣问题“心已确有定见”[2]192, 于是才有了明嘉靖皇帝对长史所云“我嗣皇帝位非皇太子”的说法。 然而, 当时深陷局中为继嗣力证的诸臣多数没有想到这一点, 并为此丢官弃职牵累家族。 事实上, 明嘉靖帝“心有定见”并不仅仅体现在这一点上。 徐学谟文中还另记“圣母入门之仪”一事。 查《明世宗实录》所记大体相同, 但却未明言当时礼部最初“欲以藩妃礼行”之, 而徐学谟笔下的“上竟不允”“圣意已定, 礼官遂不敢争”[2]194两句, 举重若轻地把明嘉靖皇帝刚愎自用、 乾纲独断的一面活灵活现地展示出来。
“世庙威福必自己出, 无令臣下于之”[2]243一语已经不单单是表现明嘉靖皇帝的自大了, 更是徐学谟伴君多年对明嘉靖皇帝为君之道的总结, 并以明嘉靖十一年朝臣弹劾张孚敬一事举例说明。 有关该事件本身原委、 经过等, 徐学谟所记与《明世宗实录》相同。 然而与《明世宗实录》不同的是, 徐学谟明确指出张孚敬此次遭弹劾最终被勒令“自陈致仕”, 皆是因为在魏良弼上疏之际, 明嘉靖皇帝已对张孚敬深有不满, 疏上而“心已动矣”。 秦鳌的复劾更是“得其机”, 这才能扳倒宠臣张孚敬。 徐学谟遂感慨进谏也是需要时机的, 而这个时机就是明嘉靖皇帝的态度。 如果谏言能够获得明嘉靖皇帝的认可, 虽“一言而山岳可排”[2]243。 为了增加自己观点的可信性, 徐学谟还在其后附魏良弼等人又弹劾汪鋐, 明嘉靖皇帝这次却没有买账的事。 一方面正如徐学谟所指明嘉靖皇帝是不愿将进退大臣的权力“尽属之台谏”, 同时这也是明嘉靖皇帝展示威福只能出于己手的方式。
徐学谟通过记夏言、 曾铣的被诛则展示了明嘉靖皇帝心胸狭隘、 残酷无情的一面。 《明世宗实录》记载此二人得罪被诛之事甚详, 却分散在诸卷中, 二者被诛之关联也不甚明朗。 徐学谟则将其全部归拢于一条之中, 虽在史料上没有过多补充, 但却直言二者之死的内在原因。 在他看来, 严嵩杀曾铣可“比之秦桧杀岳武穆”[2]278。 曾铣收复后套, 又没有犯不赦之罪, 他的死仅仅是因为严嵩欲置夏言于死地, “因罗织铣, 骈死西市”[2]278。 既然徐学谟明指严嵩为秦桧, 曾铣为岳飞, 那么徐学谟暗指明嘉靖皇帝忌曾铣如岳飞般“兵威太盛”遂诛之之事实, 就不言而喻了。
徐学谟的直笔无讳还在记载明嘉靖皇帝后宫之事上体现了出来。 明嘉靖皇帝差点在1542年的“壬寅宫变”中死于宫女之手。 《明世宗实录》详细记载了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同谋者皆“磔之于市”“锉尸枭示”, 没收财产, “收斩其族属十人, 给付功臣家为奴二十人”[2]278。 徐学谟书中虽没有记载对这些宫女族人的处理结果, “知事不就, 走告皇后”者《明世宗实录》记为“张金莲”, 而徐学谟记作“张奎莲”, 却指出此次事件中被以“虽不与然, 始亦有谋”为名处死的端妃曹氏, 因“有殊色, 为上所钟爱, 实不与谋”[2]260, 认为曹氏之死大有冤屈。 宫变发生之时, 徐学谟还未入朝为官, 因此记载有所缺略、 舛误, 不如《明世宗实录》准确, 但其书中所云曹氏之事涉及帝王后宫隐私, 当是听朝中故老所言。 后沈德符也有“曹妃为上所嬖, 孝烈妒而窜入之, 实不与逆谋”[8]470之语, 也可为有力佐证。 虽事实真相已无法考证, 但徐学谟这种敢于直笔记录的精神还是值得称赞的。
上述所举诸例, 《明世宗实录》虽皆有记载, 但基本流于表面未敢深究。 徐学谟作为臣子, 敢如此直揭帝王隐私并宣之于口, 政治眼光之毒辣、 胆识之过人确实少见。
(二)驳正明嘉靖朝中诸事
徐学谟曾在吏部、 刑部、 礼部等多个重要部门供职, 因此能够接触到明嘉靖朝大量的原始档案材料, 对明嘉靖朝史事知之甚详, 故书中驳正《明世宗实录》之处颇多。 大到轰动一时的政治事件, 小到地方官员的官职升迁, 无所不至。 因久在朝廷, 对朝堂别有隐情诸事也能窥视一二。 除为人熟知的四库阁臣点评该书“与史臣所记, 互有异同”[2]748时所举诸例外, 笔者又另选几处典型事例加以简要说明。
1.驳正焦点事件
记载比较多的首推朝中发生的焦点事件。 明嘉靖一朝, 徐学谟多在朝中供职, 故对朝堂诸事多有了解, 从自己的角度考察朝堂诸事的是非曲直。 尤其是明嘉靖朝名动一时的大案、 要案, 徐学谟均有所涉及。
焦点事件一, 王世贞之父王忬之死。 徐学谟将《明世宗实录》中的两处记载合成一条, 详述王忬从被参到被诛的始末。 虽未补充案件史料, 但值得注意的是徐学谟针对此条的按语。 他指出, 王忬从御史官越级升至都御使是“出上手批”, 而非经由正常晋升之途“会推”而来。 王忬此人又实“非军旅才”, 皆因明嘉靖帝所留意才“勉力经营”, 强为之。 当日滦州大败时, 明嘉靖皇帝已有谕旨“忬不忠, 理不可宥, 非朕用人之不终也”[2]345。 徐学谟谓明嘉靖皇帝此时“已有诛意”。 而王忬最终未能得释, 在徐学谟看来则是王忬因“怂恿方辂, 论已冀得一遣戍去”[2]345而招致明嘉靖皇帝“圣怒”。 至于严氏父子从中起到的作用也不过是“更削其草”, 推波助澜。 这显然和王世贞所认为的是严氏父子“巧诽阴胁, 必致臣父死地”[9]270的看法迥异。
徐学谟所录明嘉靖皇帝“忬不忠”的谕旨、 方辂的上疏均不见于《明世宗实录》, 也未见于王世贞记载, 但徐学谟的记载当是可靠的。 据史载, 王忬一案发于明嘉靖三十八年的五月辛巳, 而徐学谟因得罪冯天驭出任荆州府是在明嘉靖三十八年九月霜降节之后, 从时间推算, 案发之际徐学谟当还在中央的礼部郎中任上, 他显然是能够接触到明嘉靖皇帝谕旨和大臣奏疏的。 况且, 此两条史料也完全没必要弄虚作假。 再联系上文中徐学谟已经指出的明嘉靖皇帝的为人, 王忬之死主因在于明嘉靖皇帝已动杀机。 这或也可解释何以在王世贞兄弟“相与囚服跪道傍, 遮诸柄人车, 搏颡请救”[10]160时, 满朝文武皆“毋为理者”, 也“无敢言者”——皇帝已经动了杀机, 何人还敢冒死进谏?而严氏父子虽然在其中扮演了落井下石、 借刀杀人的角色, 但王世贞不敢归责明嘉靖帝, 却将矛头对准了严嵩, 将主要责任推到严氏父子身上。 清修《明史》时, 一方面肯定了因王氏父子屡屡得罪严嵩, 所以王忬最终被严氏父子借“滦河变闻”一事所杀, 另一方面, 也强调了王忬“为总督数以败闻, 由是渐失宠”[11]5400于明嘉靖皇帝。 虽然我们已无从考证《明史》做此结论是不是一定受到了徐学谟的影响, 但至少能够从侧面说明, 即使徐学谟和王世贞“同举于乡”, 有“最称莫逆”[12]617的故旧之谊, 且因秉公无私而同严嵩有隙, 严嵩“恨公(徐学谟)之深也”[4]139, 但仍能较公正地看待该问题。
焦点事件二, 严嵩的失势和严世蕃之死。 严氏父子在明嘉靖朝权倾一时, 因此在徐学谟书中随处可见他们的身影。 明嘉靖三十二年, 杨继盛弹劾严嵩有“专政误国十大罪”[2]314。 徐学谟全文收录杨继盛奏疏之外, 并于文末补充杨继盛下狱后, 严嵩因欣赏其才, 本有搭救杨继盛之意, 但终因“卜之于龟, 龟裂”[2]316, 以及严氏同党谓救杨继盛难保有“养虎遗害”之果的两个理由, 放弃了救援。 杨继盛弹劾严嵩之时, 正值徐学谟服母丧在家。 徐学谟云其所记二事以及杨继盛下狱的缘由皆为“直而无礼”[2]317, 且都是徐学谟起复之后从“比部诸郎”处得知。 徐学谟于此处特意指出消息之来源, 一方面体现了当时朝堂上严党的嚣张气焰, 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时人对杨继盛此番举动的态度。 比《明世宗实录》所记更生动、 丰满。
严世蕃之死, 徐学谟先收录了明嘉靖四十一年邹应龙弹劾严世蕃之疏, 并记录了明嘉靖皇帝当时的态度, 指出“应龙之疏, 必有授之意者”[2]3598, 即徐学谟认为存在阴谋。 紧接着, 徐学谟记载了朝中开始清算严党, 多人被“革职闲住”, 并于此条末指出“当时引绳批根之力议者, 咸归之徐阶”[2]361。 关于严世蕃的最终定罪, 《明世宗实录》谓之为“交通倭虏、 潜谋叛逆, 具有显证”[2]374。 徐学谟显然不这么看。 其谓严世蕃不过就是“一罔竖子耳”, 所谓的逆谋、 谋叛基本没有什么可能性, 实际都是“非正法也”[2]375。 同时指出, 在抄没严氏家财之时, 存在“听孔等指攀, 于是株蔓及无辜”[2]375的现象, 也就是说并没有在严家抄出所说那么多的财产。 因这些论述都是徐学谟据己之见闻所书与《明世宗实录》不同, 在“正史所书不公, 则私史之所记愈杂”[13]352的情况下影响较大, 后世论及此事者多引其说。
2.考订明代官职
除了时政热点, 徐学谟还对明代官职有所考订。 徐学谟在霍韬“以新命由内阁推用辞不就”条中, 先赞霍韬“内阁推官非祖宗制”[2]221之论非常正确。 后又结合史实进一步考之, 指出此时所行的官员九年考满之时, 由内阁先定其官, 继而再由吏部按其所定为之填缺的方法并非祖制。 并用“老中书周合”所言, 指出在明成化年间“中书与阁下如同僚”, 而此时的中书迁转需经阁下题请则是明“嘉靖初年”才有之事。 对明代官职的考订在个人任官上也有体现。 在“削原任御史黄廷聘职闲住”[2]379条中, 指出告发黄氏的知县陈安, 为“湘潭令, 非衡山也”[2]379; 又如朝中言官道听途说, 弹劾陈道基得升“江西巡按, 贿严嵩以进”[2]242, 徐学谟则云“道基实未尝按江西”, 那就更不可能有贿赂严嵩才升官的说法。
3.关注番邦事务
徐学谟不仅关注国内政事, 同时对明代番邦诸事也多有留心。 明嘉靖八年, 朝鲜陪臣希望借由大明“重修会典”之时, “乞为改正”旧记中所云李旦属李仁任之后的错误。 《明世宗实录》对此仅录“据所陈建国始末”更改之后的文字, 而徐学谟却借由自己曾在礼部供职所见, 将自己认为“书词古雅”的“国王咨文一道, 陪臣从会同馆上谟书二首”[2]230附于此条之后, 从而保存了被《明世宗实录》弃之不用的珍贵史料。 又如嘉靖征伐安南, 安南上降表, 徐学谟以此降表“明畅委婉故备录之”[2]263。 虽然徐学谟收录此两条史料的原因是从文学角度出发, 却在客观上保留了一手史料, 也从侧面展示出徐学谟对史料的取舍有自己的看法和标准。
(三)“自述所长, 明标简牍”
徐学谟在书中不仅根据自己的见闻驳正他人之事, 同时也对自己生平得意之事详加记载, 此即为四库阁臣所非议的“身兼片善, 行有微能, 皆剖析具言, 一二必载”[2]749。 抛开徐学谟此举是否有“夸尚”之意不论, 其中所记也同《明世宗实录》多有出入。
1.鄠县王金
关于此人《明世宗实录》所记甚少, 不仅没有徐学谟所记的因“睢眦杀人, 坐抵当大辟”后又得末减的一番曲折。 就连《明世宗实录》中有的王金进献灵芝一事, 徐学谟所记也与《明世宗实录》迥异。 据《明世宗实录》, 明嘉靖三十七年正月, 王金献灵芝之后“上悦赉以金币”。 而据徐学谟所记, 王金所献灵芝不仅是从“内府转移”出去的, 而且进献时明嘉靖皇帝已经对借服用灵芝求得长寿产生了“厌怠”感。 加之明嘉靖皇帝认为此灵芝也不是特别贵重, 故“仅批礼部知道”[2]331, 既没有很高兴也没有赏赐, 与《明世宗实录》所记大相径庭。 此时间徐学谟正当礼部郎中任上, 所记当为不虚。 至于此条中所记徐学谟自己拒收贿赂一事, 撰史诸臣更不可知, 《明世宗实录》无载也正常。
2.昝义金升职
太常寺典簿昝义金与严嵩有故, 希望严嵩能破格提拔其为太常寺寺丞。 因太常寺官职考核由礼部主导, 严嵩虽居高位, 但此事仍需时任礼部郎中的徐学谟操作, 然徐学谟却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严嵩的要求, 并因此事再一次得罪了严氏父子。 因此, 徐学谟认为在自己“憨”直性格之下, 官场往来肯定是在“劣处之矣”, 并感慨当时是“混浊之世, 贤者之不得行其道如此”[2]332。 既然是私相授受, 史臣如何能知且书之?但此事虽国史不书, 时人却知之者甚多。 冯时可就在《少保徐太室先生传》中有所提及。 可知徐学谟所言不虚。 徐学谟因沙市一事开罪景王, 《明世宗实录》虽记之但记载甚略仅百余字。 然此事实乃徐学谟为官爱民如子的典型例子, 故徐学谟在书中详述此事始末。 此事徐学谟为民请命, 获得了朝臣的较高认可。 申时行称其“公蹈万死, 为荆州百世之利”[2]332, 王世贞也称赞他“能为民抗持景王侵占沙市”[14]401。
虽然我们无法断言徐学谟在《世庙识余录》中对自己所做之善行、 善事详加记载的本意究竟是不是为了“夸尚”, 然从其自序可见, 该书并没有大规模刊刻, 仅“印得百部, 聊备家藏”[2]191。 换言之, 该书并不具备大规模流传的客观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 以“夸尚”来定义徐学谟详记自己所为似有点言过其实。
徐学谟在驳正明嘉靖朝史事上贡献颇多。 不过, 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书中记事多不系年月, 甚至个别记载明显有误。 更大的不足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未标出哪些史料源自《明世宗实录》原文
无论是徐学谟书中频现的“国史书”“国史称”“国史叙”等字眼, 还是徐学谟书中对《明世宗实录》大段原文的摘引和徐学谟的仕途经历, 都充分说明徐学谟有机会接触到《明世宗实录》, 更当亲自读过该实录, 然而他在对实录中所记诸事进行点评或者补书、 驳正之时, 并没有指出哪些史料是源自实录原文。 这样不仅使得实录原文与徐学谟之语混淆难辨, 同时也增加正确定位徐学谟“驳正”史事的难度。 吴丰培在赞扬徐学谟敢于评骘明嘉靖皇帝过失之时, 所罗列的证据中提到了“尤其‘不喜臣下雷同’”[1]55。 吴丰培显然是认为“不喜臣下雷同”一语是徐学谟“直书”的力证之一。 然此语实为《明世宗实录》所有。 因此, 尽管徐学谟此书不是考据专著, 从其撰述的方式来看也不是纯粹考据之文, 但徐学谟如此摘引史料, 极易造成人们对其书中史料的误读, 而这个不足之处作为明代的考史著作的通病, 直到清代考据原则被完善之后才得到了较好的改正。 与此同时, 考史不仅需要搜集大量史料, 还要投入大量时间来阅读、 整理、 思考, 这些显然都是徐学谟所不具备的。 因此《世庙识余录》一书尽管具有辨伪求真的目的, 也在实际上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但离真正的考辨史事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记载了一些好奇诡怪之事
诛灭严党时, 林润出力甚多, 当时传闻林润梦见严氏“索命, 而润亦寻死”[2]357; 枣阳石塘山产一种“莹洁如玉”的白石, 明万历用其营建显陵。 张居正当国之时, 枣阳知县为了逢迎张居正“辇致其石为之营墓”[2]198, 后果得擢升御史。 然随着张居正的败亡, 墓石被官府取走, 此人亦遭斥去。 徐学谟认为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 是因为灵石现世只能由天子享用, 取走墓石、 罢御史之官皆是“特为之祟”的缘故。 类似例子文中还有多处, 表现了徐学谟同样难逃明人著书“奇且诞”[15]4的特色。 尽管如此, 虽事颇为无稽, 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史家“三才”是不可能脱离时代背景而独立存在的, 徐学谟能够比同时代史家多了求真、 求实的考据精神已属难能可贵。
至于徐学谟书中一些在清人看来属于“恩怨之私, 未孚公论”[2]749之处, 笔者认为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 如清人举徐学谟笔下所记赵文华诸事为。 在清人看来, 赵文华“攘功卸罪, 构陷张经”, 诸人皆知, 认为徐学谟“史臣所记, 过甚其词”[2]749的评价有为赵文华开罪之嫌疑。 清人此言虽有一定道理, 但徐学谟对赵文华“不可概以平生而尽抹杀之也”[2]325的评价, 其实清楚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赵文华是小人不假, 也有贪赃枉法之嫌, 但徐学谟认为这些并不妨碍赵文华在客观上造成了“督抚诸臣皆畏之如虎, 不敢不效命”[2]325的后果。 因人废言不可取, 全部否定一个人似也不可取。 况且, 史著最终呈现出的依旧是史家自身的观点和看法, 只能代表一家之言。 就如同海瑞此人, 徐氏在肯定了他“处具瞻之地, 树鸿渐之仪, 是瑞之所优为也”[2]382的同时, 也指出“直”人海瑞官居江南巡抚时也曾使得“民不堪其纷扰”[2]382。
尽管此书还存在较多问题, 此书作为晚明考据之风兴起之后出现的、 较早的一部史料笔记类作品, 虽不是考据专书, 但徐学谟通过自己有意识地搜罗史料, 进而达到己之“微显阐幽”[6]192“存考镜”目的, 充分体现了考据之风兴起之后对明代浮夸学风的纠正, 并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私人撰述的严肃性和客观性。 同时, 徐学谟虽也称此书有“存考镜”目的, 也确实对厘清明嘉靖朝史事有一定的贡献, 但全书在严谨性、 专业性上远不及同时期王世贞的《史乘考误》, 这也是此书长久不受人重视的重要原因之所在。
[1] 吴丰培.古籍题记选录:二[J].上海高校图书情报学刊,1994(2):56.
[2]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M]∥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97.
[3] 徐学谟.徐氏海隅集:文编卷20 先考祠部府君妣陈安人行状[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12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4] 王锡爵.王文肃公集:卷5 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太室徐公神道碑[M]∥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5] 徐学谟.归有园稿 卷2 归有园稿序[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2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6]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序[M]∥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史部第49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7] 徐学谟.徐氏海隅集:文编卷17 亡妻欧王二安人祔葬志铭[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12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8] 宫婢肆逆[M]∥万历野获编:卷18.北京:中华书局,1959.
[9] 弇州四部稿:卷109 恳乞天恩俯念先臣微功极寃特赐昭雪以明徳意以伸公论疏[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28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
[10] 王文肃公集:卷6 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凤洲王公神道碑[M]∥
[11] 张廷玉,等.王忬列传[M]∥明史:卷204.北京:中华书局,1974.
[12] 徐学谟.归有园稿:卷14 弇州公像赞[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2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
[13] 孙承泽.天府广记:卷26[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4.
[14] 嘉靖以来首辅传:卷8 申时行[M]∥明清史料汇编:初集第1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
[15] 王同轨.耳谈类增:《耳谈》引[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湛贵成]
Abstract:TheRecordsofShimiaoauthored by Xu Xuemo provides comments and corrective annotations on many historical events in Ming Jiajing Dynasty. Limited by the times and the author’s knowledge, there exist in this book such problems as inaccurate quotes of historical literature and fabrications of bizarre and curious incidents, but being one of the earliest work of historical notes after the fashion of textual research flourished in late Ming period, this book is a very valuable reference for the studies of later history scholars.
KeyWords: Xu Xuemo;TheRecordsofShimiao; historical value
TheValueAnalysisinTheRecordsofShimiao
YU Qian
(SocialScienceTeachingDepartment,WenzhouMedicalUniversity,Wenzhou235000,China)
K248
A
1009-4970(2017)09-0032-05
2016-09-13
余茜(1985—), 女, 河南信阳人, 博士, 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