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百合
(哈尔滨铁路局信访办公室,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6)
【铁路改革发展】
对铁路集体企业改革中信访问题的探讨
陶百合
(哈尔滨铁路局信访办公室,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6)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铁路国有企业步入实质性的改革阶段,厂办大集体被推向市场。这些企业大多存在机制不灵活、人员富余、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厂办大集体与国有企业产权不清、相互牵制而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由于历史遗留和现实问题较多,信访问题一直居高不下。随着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的推进,集体企业历史问题与集体企业改革工作交织在一起,导致集体企业信访问题成为当前哈尔滨铁路局信访工作的焦点,个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数量陡增。
哈尔滨铁路局集体企业所反映的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资产处置、身份认定、“小集体”参保、社会职能移交后原哈尔滨铁路局集体企业要求参与改革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1.反映集体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未计入个人账户8年断档的问题。集体人员提出1988—1996年单位缴纳的养老统筹没有计入个人账户,影响退休养老金核算,造成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该问题已存在多年,2009年黑龙江省人社厅就曾以文件的形式给予答复。此问题属黑龙江省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政策问题。
2.反映集体企业医疗保险的问题。目前集体职工对医疗保险政策比较关注,根据其诉求可归纳为两种情况,一是2012年12月31日改革时点后退休及未退休人员,提出铁路职工医疗保险同地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不一致,集体企业改革后能否纳入属地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如果继续留在铁路医保,医疗保险费用如何缴纳。二是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期间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既不能按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纳入属地医保,也不在此次集体企业改革范围内。集体企业改革后,这部分人员的医保问题如何处理没有政策依据。如继续保留铁路医保,企业应承担部分应由谁来支付。
3.反映主办单位应代集体企业偿还所有职工内欠的问题。长期以来,集体职工反复到铁路局上访,要求返还集体职工代企业缴纳的养老和医保等费用。现要求铁路集体企业改革后,应全额返还集体职工代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偿还企业欠发的独生子女费、取暖费等内欠。如集体企业没有能力偿还,要求其主办单位代集体企业偿还。
4.反映资产处置方面的问题。根据其诉求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要求主办单位协助集体企业对其房屋产权进行界定。重点对主办单位和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房产进行确认,对多家集体企业共用的资产进行界定,对集体企业当年集资建造房产是否是股份制进行认定。二是要求主办单位将其长期占有使用房产无偿划拨给集体企业。三是要求主办单位对集体企业长期占有的土地无偿划拨给集体企业进行处置。
5.集体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同全民混岗作业的信访问题。在集体企业发展过程中,部分主办单位为解决集体职工没活干、全民岗位缺员的问题,存在集体企业向主办单位进行劳务派遣混岗作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6.集体企业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根据其诉求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主办单位与集体企业之间遗留的历史问题。在集体企业存续的几十年中,由于主办单位生产需要,主办单位与集体企业签订的协议,现仍在履行期限内。集体企业担心改革后,其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求主办单位承诺解决。另一方面是集体企业与集体职工之间遗留的历史问题。主要矛盾体现为工伤人员的利益诉求问题。集体企业大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大多集体企业采取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给予适当补偿的方式解决。协议当事人担心集体企业改革后,集体企业承诺的内容无法兑现而到铁路局上访。
7.“小集体”“家属工”的信访问题。集体企业中有一部分人员是铁路站段劳动服务公司内部自行招工,未经过当地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俗称“小集体”或“家属工”。长期以来反复到哈尔滨铁路局上访,要求铁路局向省、市有关部门协调,将铁路“家属工”或“小集体”人员纳入养老统筹,并参加铁路集体企业改革。
8.社会职能移交后其主办集体企业的信访问题。2004年铁路系统所属文教卫生、托幼园所等社会职能部门移交地方后,所属单位部分集体职工多次到铁路局上访,要求铁路局将其纳入哈尔滨铁路局集体企业改革范围。
1.对政策理解有偏差。突出体现在集体职工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理解不清,认识错误,易受人煽动的问题。
2.对企业改革期望值过高。突出体现在集体企业职工要求对长期使用的主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偿还内欠,不足部分应由主办单位代为偿还等问题。
3.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显现。长期以来集体企业经营困难,大多已歇业停产,为了缓解矛盾,解决集体企业和集体职工的实际困难,主办单位对集体企业或集体职工采取了一些安抚措施。随着管理的逐步规范和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的推进,集体企业历史遗留的问题集中暴露和凸显出来。
4.其他人员搭车捎脚的愿望比较强烈。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相关规定,集体企业中的“小集体”和“家属工”不能在铁路集体企业参保,而地方相关部门又拒绝为其办理地方参保手续,现在这部分人员已经超过或接近退休年龄,面临着“老无所养”的问题,希望借助哈尔滨铁路局集体企业改革之机,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文教卫生、托幼园所社会职能移交后,相关单位主办的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一直由铁路局集经处负责代办,因此要求铁路局将其纳入集体企业改革范围内,想要在铁路集体企业改革中分得一杯羹。
哈尔滨铁路局下属各单位主办集体企业信访问题大多涉及集体职工生存、生活的实际困难,涉及面广、人多、事杂,解决难度大。各级组织应以这次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为契机,本着系统、部门齐抓共管,主办单位和集体企业互动共为的原则,明确主办单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第一道关口,决不能随意将矛盾上交,要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式大规模集体访事件的发生。在不断化解集体企业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同时,避免在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产生新的信访问题。
1.摸清企业底数。各主办单位对主办的集体企业深入调查,摸清企业底数,掌握改革动态。一是要摸清集体企业的人员状况、资产及职工内欠等实际情况,依法合规地组织集体企业实施改革工作。二是要摸清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和工作流程,指导集体企业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三是要摸清职工的诉求,掌握集体企业职工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在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及时研究化解各类矛盾。
2.落实工作责任。各主办单位是解决集体企业信访问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化解工作。在集体企业改革工作中,铁路局成立的资产处置监督、劳动关系界定、社保对接处置、政策法规咨询、宣传发动教育、民主管理维权、信访接待稳定七个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横向配合和纵向衔接,为集体企业改革有序推进提供支持,为各主办单位化解信访问题创造条件。
3.争取政策支持。集体企业受经营环境、管理体制、人员素质等方面影响,目前所陷入的困境、面临的矛盾是全社会普遍存在的,与地域经济发展等紧密相关。解决集体企业信访问题仅靠主办单位和集体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在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哈尔滨铁路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最大限度解决所属集体企业困难创造条件。
4.开展政策宣讲。哈尔滨铁路局集体经济管理处收集整理了国家、黑龙江省有关集体企业改革的相关文件和有关资料,编发了《厂办大集体改革宣传教育提纲》,统一印发到各主办单位和相关集体企业。各主办单位要加强组织学习、培训业务骨干,确保宣讲人员政策熟、业务精、情况明。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向集体职工进行宣讲,引导集体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把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哈尔滨铁路局所有集体职工。
5.确保队伍稳定。集体企业主办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承负起稳控的主体责任,应由主办单位解决的问题,必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应由集体企业自身解决的问题,指导集体企业倒查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化解方案。各主办单位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群众、扎根基层、了解情况,及时掌握所主办集体企业职工动态,对关键人员进行重点包保。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度,要亲自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做到“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对不稳定因素,发现苗头、立即跟踪、掌握情况、迅速处置。同时,要加大对依法逐级走访、理性合法维权等信访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扭转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坚信法不责众的错误思想。对煽动、串联的组织者进行排查,对非法组织串联的重点人,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置,避免事态升级、矛盾扩大。
(作者系哈尔滨铁路局信访办公室协理、政工师)
〔责任编辑:孟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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