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靖婧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500)
德宏州跨境民族婚姻关系研究
王靖婧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500)
从全国范围来看,云南省是中国少数民族类别最多的一个省。从全省范围来看,德宏州又是跨境民族最多的州市之一,分别有傣族、景颇族、汉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等民族。对德宏州跨境民族婚姻关系进行研究,将有助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德宏州跨境民族婚姻关系历经几代人,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从历史上发展到现在,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所产生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
德宏州;跨境婚姻;跨境民族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属于云南省8个沿边州市中跨境民族最多的州市之一。德宏州地处云南省西部,高黎贡山南麓,属于滇西峡谷区。国境线有503.8公里,东和东北与保山市的龙陵、腾冲两县相邻,南、西和西北与缅甸联邦接壤。2013年末,德宏州共有124.5万人,在总人口中,当地少数民族人口59.86万人。其中,傣族35.89万人,占总人口的28.83%;景颇族13.77万人,占11.06%;阿昌族3.12万人,占2.51%;傈僳族3.22万人,占2.59%;德昂族1.48万人,占1.19%。城镇化率38.7%,[1]。全州共有24个乡镇、600多个村寨与缅甸村寨相毗邻。畹町口岸与缅北九谷(棒赛)口岸相毗邻,瑞丽口岸与缅甸木姐毗邻。瑞丽与缅甸木姐、南坎,畹町与缅甸九谷共处瑞丽坝子之中,畹町与九谷、姐告与木姐,仅国门之隔。模糊的国家边界、历史上形成的文化认同及地缘经济的互动等因素,使得全州境内跨境婚姻十分普遍。
笔者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勐卯镇至弄岛镇公路12公里处的银井村30户跨境民族婚姻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走访了德宏州统计局、德宏州公安局、瑞丽市新区办、姐相边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整理得到以下数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州统计数据显示共有跨境婚姻家庭1.6万户、生育子女1.48万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州累计在册缅籍入境通婚家庭户数超过1.8万户、占全州家庭总户数的5.26%,缅籍入境通婚家庭数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12.5%。通婚家庭生育的子女数累计超过2.2万人,生育子女数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上涨48.6%。德宏州民政部门累计为缅甸边民办理入境通婚备案登记3 448对,其中缅甸女性入境通婚3 133人、占总数的90%;公安部门依据《德宏州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证管理规定(试行)》为入境通婚缅籍边民有效登记备案数为12 805人,其中女性占89.54%;民政局依据基层统计台账统计,累计登记在册缅籍入境通婚人数为18 238人,其中女性占92.13%、生育子女22 357人;侨务部门调查统计认为全州缅籍边民入境通婚累计为13 422人,其中女性占92.18%[2][3]。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实际入境通婚的人数与登记在册通婚人数有一定的出入,能大致反映出管理部门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
调研地点:银井村,银井村距瑞丽市区约11公里,中缅边境71号界碑处,国界线从寨子中央蜿蜒划过,形成“一寨两国”的奇特景观。属于中国的一方被称为“银井寨”,属于缅甸的一方被称为“芒秀寨”。寨中没有明确的国境线,寨中的道路、转房、水井往往就成了区分两国的分界线。我们去调研的时候,在一颗大树上有一块牌子写着:“中国的瓜藤到缅甸去结果”的字样。在这里,建筑物、道路、田地、农作物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跨国界的现象。边民每天穿梭于两国之间而浑然不觉。寨子里的老百姓语言相通,习俗相同,亲缘混杂,来往密切。村民间的买卖往往是“跨国贸易”,村民间的婚姻往往是“跨国婚姻”。通过实地调查,我们搜集到一些有代表性的个案。
个案1:村民岩帕,全家共有7口人,其中有3位是缅甸人,分别是岩帕的妻子,岩帕的女婿和岩帕的儿媳。一进岩帕家的客厅,就可以看到一张醒目的全家福,中缅双方共同组成了这个和睦的大家庭。岩帕今年50岁,妻子方鸾今年42岁,他们生育了一双儿女。他的女儿在畹町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一个缅甸南坎来的小伙子,最终喜结良缘。岩帕的儿子,今年28岁,在棒赛打工时认识了当地的一位缅甸姑娘,经过3年恋爱后,最终也喜结连理。
个案2:娘家是缅甸南坎的依钥,28岁,2010年打工认识现任丈夫,随后嫁入中国生活,至今已有5年余了。由于考虑到领结婚证需要回缅甸南坎开各种证明,且需要花费不少费用。所以,结婚5年既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中国户口,不能享受农村医疗互助。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一天能够拥有中国户口。
中缅边境线上有很多民间小路,缅甸的许多边民到中国进行贸易往来,基本不用走海关,民间有不计其数的民间通道,他们往往随便穿过农田、淌过小溪,走上小段的路程,就可以到达中国境内。课题组在畹町做田野调查当天,亲眼看见有十几个缅甸村民结伴淌水从河对岸的缅甸过来购买生活用品。当时正值七、八月份的雨季,一阵暴雨过后,河水湍急,十几个男男女女,相互搀扶着,结伴过河。男的走在前面,先把在中国境内买到的几箱生活用品搬运到河的对岸。然后,再次折返到河这边把女伴一个个的牵过河。由于河水湍急,有几次河水几乎把几个妇女冲倒。几个男的连拖带拽,大约花了近40分钟,所有人员和物资才安全上了河的对岸。
一方面,特殊的地理区位使得边境地区的人们往来较为便利与频繁,彼此之间有着共同的自然地理环境、民族文化及风俗习惯,边境地区的人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有着相同的经济生活、相同的文化认同感,避免了婚姻当事人双方在文化认同及思想观念方面的差异和冲突,婚姻当事人双方还有独特的社会关系网络。在这些基础条件下,中缅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变得浑然天成。
另一方面,由于缅甸社会内部存在的持续不断的战乱,导致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们生活水平较低,人民生活没有基本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台及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整体实力的上升,边境地区的村寨生活水平和质量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大批的缅籍妇女在没有或缺少聘礼的情况下,仍然愿意通过婚嫁的方式进入我国。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在这些跨境婚姻中,未领取结婚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缅籍女性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中国男性长期同居生活在一起,形成了无法律保障的“事实婚姻”。尽管没有或缺少聘礼,但仍然有不少缅籍妇女愿意嫁入中国[4]。
由于跨境民族特殊的地理空间以及跨境民族交往人群的有限性,使中缅两国跨境民族婚姻家庭的选择相对单一,又相对稳定。但是,这种跨境婚姻家庭形成的特殊性,使相当一部分跨国婚姻家庭成员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属于“三非”人员。
由于缅甸社会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规范、办证难及缅甸长期存在的大缅族主义及民族地方武装问题,缅甸人特别是边境地区居民很难取得中国政府规定的入境通婚的相关证明材料。跨境婚姻中的部分缅籍妇女属于我国规定的“三非人员”。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
第一,作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三非”人员随时都有被遣送回本国的危险。这类没有结婚登记的“非法婚姻”,往往只是通过摆酒席的方式来得到民间认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三非”人员,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处,随时都要被遣送回本国。这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三非”缅籍妇女,随时都有被遣返的风险。她们没有安全感,大大影响了生活秩序和质量,影响其身心健康。
第二,在这类非法婚姻中,往往伴随着家庭贫困和家庭暴力等问题。这类非法入境的缅籍妇女,由于没有户口,也没有结婚证,她们往往找不到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普遍贫困。“三非”往往文化教育程度较低,不会刻意的实行计划生育。家里面的人口增加与收入的增长幅度不成正比,由于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导致生活质量下降,贫困进一步加剧了家庭暴力。由于这类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纵使她们受到了家暴,也不能寻求法律上的保护。
第三,“三非”缅籍妇女所生子女在入学、医保、就业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三非”缅籍妇女在生育时办不了准生证,新生儿落不了户口,孩子不能正常享受九年义务教育,长大后也不能找到稳定的工作。“三非”缅籍妇女与其所生子女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她们的诉求会越来越多,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边境地区的社会安定与团结[5]。
(一)创新缅甸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制度
针对入境缅籍边民跨境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德宏州出台了《德宏州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证管理规定(试行)》。在该规定中有如下几类人员需要登记备案。包括:(1)在中国境内已经与德宏州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人口按照中国法律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缅籍边民;(2)居住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的缅籍边民。缅甸边民在办理了该证以后,可以享受到包括: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权、经商权、外出务工权等基本权益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给予边民的各项权益。2010年11月起,全州公安局及各个派出所开始统一为入境边民集中办理该证。
边民通婚备案登记制度是德宏州在人口管理服务、婚姻登记服务工作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可以有效改善登记率低的现状,操作性与可行性都较强。备案登记制度办理流程简便,入境通婚的边民只需要在《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家庭基本信息并上报即可,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会给边民家庭发放一个《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证》。办理该项业务也使得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更加规范化。通过备案登记,使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基本摸清了入境通婚的缅籍边民底数和基本情况,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二是有利于公安机关将这部分人纳入监控管理范围内;三是加强了公安、民政、计生、社保、卫生、外事、防疫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规范中缅边民通婚管理提供了依据,提高了《结婚证》领取率;四是使边民家庭的基本权益得到了保障,有助于当地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助于安定通婚边民的人心,使他们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之中,也便利了通婚边民的生产与生活[6]。
(二)创新边民跨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相关规定,德宏州从2003年开始统一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制度,边民跨境婚姻由所属边境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服务,并严格执行只登记与德宏州距离60公里范围内所涉及的缅甸边境地区,具体包括:缅甸掸邦勐古镇区、九谷(棒赛)市、木姐镇区、南坎镇区、芒秀分镇区,克钦邦的雷基(洋人街)、拉咱。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直系血缘关系及无配偶的证明。除此之外,缅甸边民还应该提交护照、国际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三)创新边民跨境婚姻户籍管理服务
现阶段,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缅籍人员存在着难以办理中国永久留居手续的问题,德宏州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1998年6月23日)相关规定,积极主动为边民跨境婚姻家庭所生育子女办理落户手续,保障边民跨境婚姻家庭子女的合法权益。《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于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本人出生于外国的,也具有中国国籍,但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意见》第1条规定“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州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入境通婚缅籍边民与中国公民生育的12 752名子女中,已经有11 529人在德宏州落户、占总数的90.41%[2]。
(四)创新边民跨境婚姻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一是规范统计台账制度。从2014年12月起,开始实施边民跨境婚姻统计台账制度,有利于公安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及时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凡是外籍人员与德宏州居民通婚、长期居住并得到当地村(居)民小组及家族成员认可的事实婚姻,人口计生部门将其登记在基层统计台帐上,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范畴;二是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或《德宏州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证》的夫妻,按照云南省计生部门有关规定发放《生育服务证》,给予免费孕前、孕中相关服务;三是入境通婚者无论其生育过子女与否,只要其子女不在德宏州内居住的,都不计算为其子女数,人口计生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四是跨境婚姻家庭如果违法生育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五是对于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的独生子女,可与国内普通家庭生育的独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五)创新边民跨境婚姻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允许定居德宏州的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缅籍人员参照国内居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二是对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缅籍人员在德宏州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予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创新边民跨境婚姻家庭子女就学管理服务
对未取得我国户籍和身份证的边民跨境婚姻家庭子女,及入境就学的缅甸学生,给予接受国内义务教育权并就近入学、正常升学,与国内学生同等教育、同等培养的政策,纳入《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管理,享受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 (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营养改善计划、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出入境“就读卡”快速通关制度。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上,采用教育编码建档管理。在升学考试方面,出台了《关于做好外国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德宏州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截至2013年6月,累计有外籍(主要是缅籍)学生20 004人,先后在德宏州内各级各类学校就读,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主要集中在瑞丽试验区就读,分别占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高外籍学生总数的80%、78%、85%、100%、82%[1]。
(七)创新边防管理服务
全州边防派出所每月对所管辖区居住的境外人员进行排查,将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范围,对境外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辖区边民跨境婚姻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清查。每月通过开展专题活动和入户走访等形式,联合辖区村委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相关生活技能培训,并聘请了一批会讲汉语、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外籍人士担任法律宣传员,用其母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外籍人员对我国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增强她们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瑞丽市勐卯边防派出所辖区还建立了全国首个外籍人员管理服务站,加强对跨境通婚人员服务管理的联动,增强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跨境婚姻作为中缅边境跨境民族之间的一种常见的交流方式与社会行为,属于边境地区地方性民族事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问题的产生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跨境婚姻往往牵扯的利益群体较多,人员成分较复杂,是当地政府在开展民族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跨境婚姻看似复杂,但是归根到底,核心问题应归为两个方面:一是当地政府是否能够有效控制,理顺跨境人员的管理问题;二是跨境婚姻中的人员能否享受和周围村民一样的权利,享受到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跨境婚姻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德宏州现在推行的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制度,有助于摸清入境跨境通婚人员的基本状况,情况搞清楚了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简化了结婚登记的手续和材料,有助于跨境通婚人员主动地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德宏州边境地区的情况较为复杂,在现行制度和条件下,预计还是会有部分边民提供不了办证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对此,建议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应针对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双方当事人是以组成家庭为目的在一起同居,并得到周围当地居民的认可,且在我国境内居住时间在三年以上,没有犯罪违法记录的,当地相关部门应该酌情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此基础上,其所生的子女,应该相应的有在当地落户并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 德宏州统计局.2013年统计年鉴[Z].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2014:115-120.
[2] 德宏州统计局.2014年统计年鉴[Z].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2015:201-205.
[3] 德宏州统计局.2015年统计年鉴[Z].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2016:120-123.
[4] 马曼丽,张树青. 跨国民族理论问题综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185-190.
[5] 周建新.中越边境跨国婚姻中女性及其子女的身份困境——以广西大新县壮村个案为例[J].思想战线,2008(4):34-35.
[6] 马太江,韦承二.中缅边境跨境民族经济与民族关系的崭新发展[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6):36-38.
(责任编辑 杨永福)
A Study on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of 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in Dehong
WANG Jingji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Nationalities, Yunnan Minzu University, Kunming 650500, China)
Yunnan Province is one of the provinces with the largest number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and Dehong is also one of the states with the largest number of cross-border nationalities in Yunnan province, namely Dai, Jingpo, Han, Lisu, Achang and Deang nationalities. The paper studies cross-border ethnic marital relations in Dehong which will help implement the strategy of “One Belt and One Road”. Dehong’s cross-border ethnic marital relation has lasted several generations and formed a huge social group. From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to the present, no big change happens to it, but the problems resulted from that relation have become a big social problem.
Dehong ; Cross-border marriage; 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C913.1
A
1674 - 9200(2017)01 - 0042 - 05
2016 - 09 - 02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缅边境跨界民族关系研究——以德宏州为例” (2015Y227)中期成果。
王靖婧,女,云南芒市人,云南民族大学教务处讲师,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南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