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不更新问责官员”的破冰意义

2017-03-11 19:56张枫逸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3期
关键词:老大难政府部门问责

◇张枫逸

“官网不更新问责官员”的破冰意义

◇张枫逸

近年来,一些政府网站长期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被公众诟病为“僵尸”“睡眠”网站。尽管这种现象让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的作用大打折扣,群众对此意见很大,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却往往不会受到影响。2015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四次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几百个不合格不达标的政府网站被通报,但鲜有官员被问责。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因官网未更新被立案审查,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是我国首个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案例,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践中,鲜有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消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问责规定沦为空文,既损害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公信和权威,也直接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一些政府网站长期不更新、睡大觉,关键还是相关负责人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是认识不到位。

有的领导干部内心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没有把网站建设和管理摆在重要位置,而只是作为一项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应付了事。少数官员甚至担心信息公开了,群众会给政府工作出难题、找差错,有意将网站束之高阁。同时,更重要的是问责不到位。政府网站管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让那些偷懒的政府部门钻了空子,并渐渐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加之基层政府网站大都由部门的办公室兼管,没有专人负责,相关人员也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将维护更新网站的活儿丢到一旁。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一语中的,“政府网站长时间停留在‘过去式’是对民众的不负责任。”政府网站作为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新平台,其核心价值是能够提供有用资源。一个政府网站长期处于“冬眠”状态,体现的是政府部门“为民服务”公仆意识的缺失,这将逐步丧失政府公信力。要想让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政府网站管理的重视,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现象,就必须严格建立政府网站监督及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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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