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2017-03-11 19:56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3期
关键词:印发国务院活力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意见》提出,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和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所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

多位专家表示,扩大社会领域对民间投资开放,有利于解决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中一些突出的矛盾,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

猜你喜欢
印发国务院活力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活力
国务院明确取消投标报名
国务院确定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
改制增添活力
收回编制 激发活力
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全公开激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