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海山
别总拿“隐私”说事
关海山
前些日子,在《羊城晚报》上看到古远清一篇文章《“隐私”能否进入文学史?》,谈及汉学家夏志清2013年去世后,他的妻子王洞“忽然站出来向大众公布她先生的隐私”。文中说,2009年,夏志清在一场大病后,“记忆和思维已大不如前,连编注都要王洞代劳,因而他要赶紧‘交代后事’,横下一条心不再把心中的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样也可省却文学史家在未来钩沉和考证的麻烦,便大胆说出自己与Lucy和Helen的恋情。”文章借王洞的话说:“夏志清有过‘左拥右抱、毛手毛脚’的恶名。世上有几个文人没有风流韵事?”
古远清写到:“夏志清认为人生的目标和乐趣不只表现在教书育人以及论文的发表、专著的出版与传世上,他追求的是成为‘有学问又好玩’的教授。”受此事启发,他提出,对此类问题,我们不要把它“看作全是八卦”,因为“其中还蕴含有可不可以消解大家以及用什么方式消解等一系列文学史的严肃命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可视为对文学史的挑战:能否以特异的思维向度与言说方式来重构文学史?”
公允地说,“重构文学史”的提议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换个角度再去写文学史,也许会令我们眼前一亮。问题是,所转换的角度是否是一个适合表述文学史的角度?这个角度是否就比以前撰写文学史的角度更科学?或者说,从这个角度去撰写文学史,是否可以弥补以往文学史中所存在的纰漏,从而让前后文学史形成互补?
“隐私”的范畴涉及很广,都是指不愿告诉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比如小偷小摸行为、不良卫生习惯等等。但是,从古远清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很明显,此处的“隐私”是特指男女婚内出轨的。为了证明“隐私”进入文学史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古远清特地搬出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写张爱玲隐私的一段,还不厌其烦地表示:“这样写(文学史)当然不是为了增加卖点,而是为了知人论世,让读者更好地了解作品的题材选择和人物塑造根源。”他又举了李昂的例子:“在台湾,喜欢写情色的李昂,文学史家都不会忘记她个人的情感生活,她本人更是把自己与陈某某同‘抢’一个男人的风流韵事,略加改造后写进《北港香炉人人插》小说中。”
再说文学史。文学史是什么?简言之,就是研究文学发展历史的科学。然而,古远清却以“特异的思维向度与言说方式”解释:“‘文学’和‘历史’并不是矛盾的,两者完全可以兼容。这里讲的‘历史’,除了大写的社会背景外,还可以包括小写的作家情史。将情史写进文学史,会使读者感到文学史不再是抽象的叙述,而成了有血有肉的历史。”至于写隐私,“当然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了说明夏志清是感情型的评论家。”
也许古远清的“思维向度与言说方式”太过于“特异”了,以至我对于文中的几处观点实难苟同。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婚内出轨都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而古远清却认为“夏志清敢做敢当,在生前敢于承认自己结婚后不止一次有过出轨行为,说明他是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真实的人”。这是不是在说,一个人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后他敢不敢于承认、能不能主动承认?并且,古远清说,夏志清“喜欢女孩子是事实,但女孩子自重的话,夏氏也不会失态”。这不就等于说,如果某人家中被偷了,却要怨他家中有那么多的财物吗?再者,虽然台湾女作家李昂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能够作为广大作家的代表,但你古远清先生仍然要用她来举例子,还说:“在这方面,评论家对作家甘拜下风,而两性作家对比起来,堪称娥眉不让须眉,男作家书写自己的‘绝对隐私’比起李昂们来,自叹不如”——这,与“重构文学史”又有何关联?还有,我认为,评价作家、评论家的成绩,应该就其作品而论,即使评价他是否注重感情,也是以其作品而言的,怎么到了古远清这里,便可以以作者本身的日常行为而论——不观其言而只重其行,那和行为艺术又有何区别?
本来,文学史就是有关“文学”的“历史”,追求“大而全”的讲述模式并非理想,正如郜元宝在《没有“文学故事”的文学史——怎样讲述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所说:“迄今为止,‘中国现代文学史’最权威的讲述方法还是‘大而全’的‘做总账’,即力求展示与文学史相关的全部历史真相,兼顾社会历史背景,文化精神背景,文学生产方式,单个作家及作家群活动,各种身份的读者反应,重要作品的形式、内容与审美效果等……”
不由得想起钱钟书对想拜访他的女读者说的那句著名的话: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又何必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文学史说白了只是文学史,并不是某个人的全史。写文学史,你只要写清楚作家的作品、对作家作品的客观评价、作品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以及该作家一生中与文学有关的活动即可,为何非要写上与文学创作并无关系的作家隐私不可呢?既然古远清口口声声说,自己提出的“隐私能否进入文学史”的话题“当然不是为了猎奇”,那么,为什么还要一再为“隐私”进入文学史而念念不忘据理力争呢?文学史就是文学史,隐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永远是隐私。不管是多么著名的作家,他身上的虱子也不会具有半点文学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