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玉宝(黑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
【文史论苑】
中国书法的文化精神和美学特征
华玉宝
(黑河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
汉字中蕴含着宝贵的文化精神。汉字不仅发挥着传承思想及文化的作用,自身还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艺术。书法就是汉字的实体表现,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形式。我国汉字经历最初的图画、符号,经过历史的沉淀,最终定形为我们现在通用的简笔字,它的每一步发展都是文化精神的体现。同时,它还具有较高的美学特征,也是我国哲学精神的一种体现形式。
书法艺术;文化精神;美学特征
书法是民族精神文明的一种具体体现,在我国历史舞台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远古时代的甲骨文、钟鼎文、石鼓文、金文,后来的篆体(大篆小篆)、隶书、介于隶书和楷书之间的碑文,最后是楷书、行楷、行书、行草、草书。从最初的按图画字到现在被世界接受的汉字,它的形成过程中每一个细小的变化都体现着我国的文化精神,汉字在不断的发展创作中跨向美学界域,全面地体现了汉字的价值。汉字书法发挥着传承文化的作用,因此,本文将主要探讨中国书法的文化精神和美学特征。
大多数人认为中国文字起源于距今约5 000至6 000年的“仰韶文化时期”,出自黄河中游。也就是说,在五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出现了在龟甲、兽骨上刻画用于记载占卜、天文历法、医术的文字。夏商周时期,开始在金属器皿上刻画文字,即“钟鼎文”;秦朝统一后又将文字统一为“秦篆”;汉初时为提高写字速度又出现了隶书、章草(独草);狂草(连绵草)、楷书于魏晋时期出现;行书出现于晋代。书写方式的不断改变推动了我国文化的发展。
笔、墨、纸的出现推动了书法的进一步发展,使汉字不再停留于记录文化和生活,而是步入美学界域,如三国时期的曹操就非常欣赏书法家梁鹄的文字。中国古代就有许多书法大家,如精于书写章草的著名的书法家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精通书写隶、草、楷、行体的王羲之;唐代“草圣”张旭;善行楷书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的苏轼等等,这些书法大家对传承传统文化艺术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又赋予了我国汉字书法美的特征。
(一)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
中国的文字从甲骨文、金文到小篆、隶书直到隶草,以及后来的楷书、行书草化的草书,都体现着先人不断提升的审美观,又展现了书法艺术具有求简、求美的美学特性。书法的线条体现了汉字的形态美,汉字较复杂,包括横、竖、撇、捺等笔画。汉字在书写时对笔画的书写顺序及自身形态都有特定的要求,如“横平竖直”。由笔画构成的汉字的点线空间结构又展现了书法的形态美。
汉字的求简可以看作汉字由写实到写意、由具象到抽象的转化,具有情感化的抽象美。书法艺术属于抽象艺术,随着书法的发展,它与实物本身已基本不存在联系,属于有意味形式的美。书法艺术中的“意”是书法美学特征的中心,是意境、品格等的总体,更偏向于体现作者的主观意识。仓颉在观察自然、博采众美时,不仅看到了事物的外在形象,同时也注意到了它的动态,把“形”和“势”看作一种美,并将其收集、运用在造字体上。当字体通过用笔的技巧被构成有生命、有艺术的完全体时,形、意、势的相互呼应就赋予了书法艺术独特的美。
(二)书法艺术的哲学思想
中国传统书法艺术展的审美思想讲究“计白当黑”,即黑就是白,白亦是黑,黑白相生,虚实相生。书法艺术的空间结构中蕴含着深奥的哲学思想,体现着对立统一的辩证法,这是书法艺术美学特征的精髓。书法在对立中寻求平衡、寻求和谐就是书法哲学思想的体现。
书法艺术的文化精神可以用“积淀、传承、引领”六个字来概括。
书法艺术是中华五千年优秀文化和古老文明的积淀。书法艺术不仅仅是一门单独的学科,它与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社会文化、政治理念、美学艺术、思维观念、社会伦理价值观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正是它们之间的彼此交融才进一步形成了书法艺术精神,形成当前备受关注与青睐的书法艺术理论、学科和字体等。
书法艺术是有效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表现方式。书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每一种书法的形成都是受当时文化影响的结果。人们在不断接受书法艺术美学陶冶情操的同时,又可不断学习、应用、传播传统文化,从而提升文化思想境界、涤荡精神心灵。
此外,书法艺术同样是时代文化精神的体现,成为文化发展的引领者之一。如唐朝的字体受到唐朝开放式思想的影响其大多刚劲豪放、明代的字体则表现出文雅自如的思想文化内涵,都是当时时代文化精神的体现。目前,书法艺术不仅仅局限于学科设立,还在美学、哲学等方面不断拓展,已成为当下我国培养、提高综合人才人文素养的重要基础载体之一。公众不仅仅可领会书法艺术的发展变化,还能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审美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类电子设备的出现,书法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少。但书法艺术对当今社会依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工具,更是传承中国文化精神的载体,因此,我们要重视书法艺术,使书法艺术继续展现它特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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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 丹】
2017-03-10
华玉宝(1972-),男,山东青岛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书法教学与美学研究。
J292.1
A
1673-7725(2017)06-02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