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前岭南女权社会考

2017-03-11 13:06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茂名525000
文化学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母系女权岭南

冼 周(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 茂名 525000)

【文史论苑】

宋前岭南女权社会考

冼 周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 茂名 525000)

岭南女权社会论者难以找出确凿的证据和有力的论述。从汉到宋,岭南地区确实涌现出不少杰出的女性,但都属个别现象,不能视作整个社会形态。古代岭南妇女地位高于同期的中原地区,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古代岭南地区女多男少、女强男弱,二是受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不深。本文主要考证宋代以前岭南的女权社会。

岭南;女权社会;冼夫人

古代岭南地区巾帼英雄辈出,不少学者因此而说其是典型的女权社会,甚至认为南朝梁时期冼夫人与冯宝联姻之时,岭南仍处于母系氏族状态。本文试评析持这些观点的论著,并对宋代以前岭南地区社会婚姻状态的发展、妇女的地位及其成因,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岭南女权社会论常见谬误

笔者查阅了几篇有关岭南女权社会的论著,觉得其或多或少都存在些漏洞,现将其归类如下。

(一)论据有误

有些文章只有论点,而没有论据。如陈摩人、郭凤翔合著的《冼太夫人与俚族女权社会——兼谈民俗与民间信仰》[1]认为,冼夫人因“母系氏族的传统女权”而成为民族首领,但俚人的女权社会具体表现如何,作者未列出任何论据。

有些文章的论据站不住脚。如林天蔚在《论少数族群中的母权问题》[2]中说,“然冼夫人之父为谁,正史、方志及墓碑,均未有明言,似乎仍属于‘民之有母而不知有父’的母系氏族”,这种判断似乎存在逻辑上的问题。不能因为找不到相关记载就推理人家没有父辈,照这样推理,冼夫人的母亲、祖母姓名是谁,正史、方志及墓碑,也均未明言,是否可判断为“民不知有母”的社会?又如葛彬在《社会性别与古代岭南女性文化》[3]中用西樵山文化为据,但该遗址在葬式上“成年男性一律头西脚东,成年女性一律头东脚西”,没有体现出性别地位差别,在葬品的数量上,男女也无差别,为什么作者却能得出“西樵山文化时期女性的地位不低于男性,甚至高过男性”的结论呢?

不少文章用一些未经证实的传说作为例证。如不少学者喜欢用秦末冼夫人的例子,这传说过于荒诞,下文有详细的分析。龙母也常被用作为母权的一种例证,如葛彬的《社会性别与古代岭南女性文化》将龙母文化视作“岭南典型的母系社会形象”,甚至断言“作为部落女首领她治理有方,受到黎民百姓的尊重。以至她去世后人们为她立庙并被各朝统治阶级不断加封。”乔玉红的《宋以前岭南母权社会探究》[4]也持有类似观点,这明显将传说虚构的人物同真实的历史人物混淆了。龙母在史志记载中并不能找到其真实的原型,这跟隋时的冼夫人在国史中有传不可同日而言。这种民间故事,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参考价值不能与史前社会的神话传说相比拟。陈金文在《岭南龙母文化散论——兼与叶春生、梁庭望、陈摩人等先生商榷》中说:“从传说学的角度看,‘龙母’传说不过是我国流传的多种以动物报恩为主题的传说之一,如果仅就传说本身而言,其意义也仅局限于所具有的生态文化价值;‘龙母’传说与真正的历史无关。”[5]

有些论据虽是真实的,但根本体现不了女性社会的特点。如葛彬的《社会性别与古代岭南女性文化》中关于南越国女性的描写,除引用秦末冼夫人这个荒诞的传说外,还列举了南越王殉葬的后妃、纺织业中女性这两个例子,但为南越王殉葬的后妃反映的并不是女性文化,而是男权主义的极端表现;至于纺织业中女性的贡献,属于传统社会中男耕女织的分工,无法体现岭南女性的突出社会地位。

(二)忽视女性掌权的个别性

从秦末到宋,岭南地区确实涌现出了不少杰出的女性,经证实,真实存在的有东汉征侧氏姐妹、隋朝冼夫人、三国吴茂名赵姬、雷州海康李氏、兴宁武婆等,可以说是巾帼英雄辈出。但大多数学者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妇女位高权重,在古代岭南,究竟是极个别现象,还是普遍性的社会状态?林天蔚注意到了这点,在其《论少数族群中的母权问题》中认为,在少数民族中不乏有才干的女性,“但是否‘普遍化’‘全面化’而构成‘社会型’仍待考证”。既然无法证明其普遍性,又怎能将古代岭南定性为母权社会呢?

诚然,古代南越各族妇女地位要高于同时期的中原汉族,但远远没有达到女权社会这种程度,更谈不上什么母系氏族。其实,边远地区的女性地位较中原华夏地区要高,在中国历史上是普遍存在,例如鲜卑、契丹、女真等族。这些民族的女性家庭地位较高,如鲜卑有着贵母贱父的传统,妇女有离婚和再婚的自由。在政治上,妇女也有突出表现,曾涌现出一些举足轻重的女性,像北魏的冯太后、辽朝的萧太后、清代的孝庄等。但这些民族当时所处的社会阶段都不能视为母系氏族。

(三)母权存在的时间界定模糊

历史研究中,时间是重要的要素。母系氏族是大多数地区在自然状态下发展的必经阶段。岭南地区也曾经存在母系氏族时期,这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要弄清其存在于何时,又结束于何时。有些论著时间界定比较清晰,如乔玉红的《宋以前岭南母权社会探究》认为,“宋代以前的岭南社会应是母权社会”,姑且不管其结论正确与否,但起码是严谨地作了时间的表述。而有些学者则笼统地将整个古代岭南社会划分为母系社会,明显是犯了时间界定不清的错误。

有些学者,发现岭南地区存在过某些母系的证据,便认为岭南地区整个古代时期都是母系社会,错误也较为明显。如周忠泰撰写的《冼姓再考——岭南冼姓的古越族色彩》[6],该文从粤西地名多“米”字出发,论证其妇权社会的色彩,这种研究很有价值。但问题是,如果地名没结合文献资料,其产生于何时就难以考究。“米”字地名也许的确如周先生所言是粤语古方言“母亲”的含义,但这种地名是否产生在冼夫人时代,跟冼氏有什么关系,却无法证明。

二、秦汉时期岭南的社会婚姻状态

秦始皇发五十万大军征服岭南,打破了岭南与中原的隔绝状态,中原的封建文化开始进入岭南,中断了岭南地区的自然发展状况,其风俗也逐渐向中原看齐。中原人进入时,岭南地区的原始婚姻状态如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文献中的相关记载不多。《太平广记》载:“洗氏,高州保宁人也。身长七尺,多智谋,有三人之力。两乳长二尺余,或冒热远行,两乳搭在肩上。秦末五岭丧乱,洗氏点集军丁,固护乡里,蛮夷酋长不敢侵轶。及赵陀称王,遍霸岭表,洗氏乃赍军装物用二百担入觐。赵陀大慰悦。与之言时政及论兵法,智辩纵横,陀竟不能折。扙委其治高梁,恩威振物。邻郡赖之。今南道多洗姓,多其枝流也。”[7]“露乳而行”,应是赤祼上身,是不知礼仪的原始风俗的表现,“南道多洗姓,多其枝流”则有世系以女性为血统计算的含义,这表明秦朝进入岭南时,冼氏明显是处在母系氏族阶段。但这段文字的来源成疑,可信度不高,其书说出自《岭表录异》,但唐代刘恂所编的《岭南录异》原书已失存,现存本是后人将散见于各处的资料辑录而成,也并未收录此事。再者,从传说所记的内容上看,“乳长二尺余”等语亦过于荒诞。此外,既然是传说,当采自民间,在冼氏族人中应有所流传,而探查当今各地冼氏,均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秦时冼夫人传说的蛛丝马迹。

确切描述越人原始婚姻状态的,当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交阯)其西有啖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取妻美,则让其兄。今乌浒人是也。”[8]乌浒是后世俚人、壮族先民,从记述来看,当时明显处于兄弟共妻的群婚状态。俚人先民风俗的大改变,是在东汉光武帝时期,“锡光为交阯,任延守九真,于是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9]在《任延传》中有更详细的记载:“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適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是岁风雨顺节,谷稼丰衍。其产子者,始知种姓。咸曰:‘使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为‘任’。”[10]可见,当地原处在“无夫妇,无父子”的母系氏族公社状态,任延推行汉人的嫁娶礼,结束了这种原始婚姻。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后汉书》的描述只能说明中原文明进入时,九真、交趾等地处在母系氏族阶段,不能视为南粤大地整体的状况。九真、交趾之外的岭南地区的婚姻状况,我们很难找到相关的史料,但仍然可以从一些古代岭南盛行的风俗中去考察。据载,古代岭南地区曾盛行“产翁”“不落夫家”等婚俗。产翁,即丈夫代替分娩的妻子坐月子。《太平广记》引《南楚新闻》记载:“南方有僚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又云,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拥应抱雏,坐于寐榻,移为产翁。其颠倒有如此。”[11]不落夫家,即新娘婚后除重大节日在夫家短暂居住外,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娘家,直到怀孕临产时才定居夫家。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记壮族婚俗:“婿来就亲,女家于五里外结草屋百余间与居,谓之入僚。半年而后归夫家。”[12]产翁与不落夫家等风俗,常常被一些学者作为岭南地区处在母系氏族阶段的依据,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这些婚俗并不是岭南所独有,在国外其他地方也发现过,说明其曾普遍存在过,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产物。产翁,体现了男人对孩子所有权的争夺,并且已赢得初步的胜利,表明人类已进入男权社会。不落夫家,虽然是母系氏族时期居妇家的残余,但最终新娘子仍回到夫家居住,已进入了父系公社的范畴。所以说,产翁与不落夫家风俗的盛行,足以说明在汉人政权进入之时,岭南大多数地区已处于父系社会的初期阶段。

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中原政权进入之时,南方大部分民族都处于父系氏族,而有些偏远地方则处于母系氏族阶段。但无论如何,当封建政权进入后,便要实施治化,有些地区将其变成编户齐民,有些地区则以夷制夷实行羁縻政策,虽然统治的松紧不一,但都像锡光、任延那样推行了嫁娶之礼,彻底结束了母系社会。东汉时期,在九真领兵造反的征侧、征贰姐妹,也并非母系氏族首领,而是地方官之女。《后汉书》载:“徵侧者,麊泠县雒将之女也。”[13]对于“雒将”一词,北魏鹂道元在《水经注·叶榆河》中曾引《交趾外城记》作详细分析:“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候。立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授铜印青绶。”[14]据此来看,征侧之父“雒将”即当时汉皇朝所封的糎泠县管理雒民的长官,可能本为当地有武力的势族,故称为将。征侧虽自立为王,但其势力并非从母亲继承而来,将其作为证明母系社会的事例不妥。

三、南朝隋唐时期岭南的社会婚姻状态

虽然封建文化从秦汉时期便开始渗透进岭南地区,但由于岭南地处偏远,地形复杂,其封建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南朝到隋唐时期,是岭南逐渐封建化的时期,下面主要分析这时期该地区的社会婚姻状态。

南朝梁时期,岭南越族首领冼夫人与北燕王后裔冯宝联姻,成为民族团结与融合的千秋佳话。对其所处的社会民族状况,《隋书·谯国夫人冼氏》[15]中只有短短三十来字的记载:“谯国夫人者,高凉冼氏之女也。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对其民族所处的社会阶段,没有明言。从本传中,也很难读到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冼夫人“号为圣母,保境安民”,是其个人能力与品德所致,跟社会形态没多大的关系。该传中出现的部落首领除冼夫人为女性外,其余都是男姓。例如在平定番禺人王仲宣之乱后,“夫人亲被甲,乘介马,张锦伞,领彀骑,卫诏使裴矩巡抚诸州,其苍梧首领陈坦、冈州冯岑翁、梁化邓马头、藤州李光略、罗州庞靖等皆来参谒”。各州的民族头目,无一例外都是男性。由此可见,当时的岭南大体上已经是男权社会,冼夫人作为女性能够成为岭南各族共同敬奉的首领,只是一个特例而已。

冼夫人的父亲,虽然史志没有记载,但按粤西高州地区的民间传说,冼夫人的父亲名为冼辉耀,在该地区流传的冼氏世居地雷垌村的神咒中,便有“父亲之名冼辉耀,母亲姓名唐月华”[16]一句。相传冼辉耀是粤西地区的民族首领,可见冼夫人的首领位置是继承自父亲,并非传于母亲。也许有人会怀疑民间传说的真实性,但在冼氏族谱中,东晋时便有南海人冼劲,《百越先贤志》说其“世为武帅”[17],林天蔚认为他实质上是一位酋长[18]。按《岭南冼氏宗谱》记载,冼氏五世祖企及,“于梁普通四年因南越潮阳等处盗贼横行,祖奉文檄劝之,不复者捕之,数郡悉赖以安,参将邬国藩表为南越隩门守备”[19]。参将、守备都是明朝官职,为南梁所无,可见其也是一个有兵力而无职权的一个地方统领。冼氏几代首领都为男性,而何到冼夫人之时仍处母系一说?

隋唐时,除冼氏外,岭南的几股蛮族势力,如西江中游的陈氏(陈佛智、陈龙树、陈集源),钦州廉州一带的宁氏(宁猛力、宁长真、宁宣、宁纯、宁道明),还有闽粤间的陈氏(陈政、陈元、陈牸),明显都是兄终弟及或父死子继,没有半点母权社会的迹象。

四、古代岭南妇女地位高的原因

虽然秦汉以后,岭南地区已不存在女权社会,但宋代之前,妇女地位较同时期的中原地区要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这种现象的成因,不能单纯地将其理解为母权社会的残余,而应结合岭南地区实际的社会状况进行分析。

(一)岭南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程度低

古代汉族妇女地位不高,是有其特殊因素的,根本原因是以农业为经济主导的社会,使得男人成为家中绝对的经济主力,妇女被束缚在一些纺织、做饭等家庭琐事上,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低下,致使其在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方面被紧紧束缚。在社会生活上,宗法色彩深厚,男人世系,被认为是传宗接代、继承家业的主角;在政治上,妇女不许抛头露面,完全被剥夺了参政从政的机会。在中国历史上,妇女受束缚的程度,随着君主专制发展程度的提高而提高。从秦汉到隋唐,中国的封建专制不断加强,在思想文化上日益强化“三纲”“五尚”的等级观念,虽然未及宋明理学对女性摧残的残酷程度,但男尊女卑的观念在此时已是牢不可破。相比之下,周边的少数民族没有受这些男尊女卑封建观念的影响,男女关系相对较为平等,一些能力较强的女性有在政治舞台上表现自己的机会。冼夫人只有一个兄长冼挺,此外并没其他兄弟姐妹,而冼挺胡作非为,“恃其富强,侵掠傍郡,岭表苦之”,不具备担当首领的德才,而冼夫人“抚循部众,能行军用师,压服诸越。每劝亲族为善,由是信义结于本乡”[20],自然成为了接班人的不二之选。

(二)古代岭南女多男少,女壮男弱

针对这个问题,曾雄生在《宋代岭南地区的生态环境与稻作农业》[21]、李宁利在《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岭南盛行的地理基础及其历史影响》[22]中都有论述。中国古代,南方女多于男,文献多有记载。《周礼》的《职方氏》记扬州“其民二男五女”,荆州“其民一男二女”[23]。杜佑的《通典》记南平蛮:“土多女少男。为婚法。女氏必先货求男族。贫人无以嫁女。多卖与富人为婢。俗皆妇人执役。”[24]男人数量远远少于女人的情况在古代的岭南地区尤为严重,而且男人在体格上也比女性弱小。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说:“余观深广之女,何其多且盛也!男子身形卑小,颜色黯惨;妇人则黑理充肥,少疾多力。城郭虚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而钦之小民,皆一夫而数妻。妻各自负贩逐市,以赡一夫。徒得有夫之名,则人不谓之无所归耳。为之夫者,终日抱子而游,无子则袖手安居。群妇各结茅散处,任夫往来,曾不之较。至于溪峒之首,例有十妻,生子莫辨嫡庶,至于雠杀云。”[25]造成这种女多男少、女强男弱的主要原因是岭南热湿的环境。岭南地处中国南端而临海,形成了独特的湿热气候,对男性健康特别不利。《淮南子·地形训》说:“山气多男,泽气多女。”[26]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也说:“江南卑湿,丈夫早夭”[27]。周去非也作了较好的解释:“南方盛热,不宜男子,特宜妇人。盖阳与阳俱则相害,阳与阴相求而相养。”数量与体格上的优越使得岭南各族的妇女在农耕、纺织、贸易等方面都成为了主力,而男人在家过着清闲的生活。张庆祥《黎歧纪闻》记海南“黎妇多在外耕作,男夫看婴儿,养牲畜而已。遇有事,妇人主之,男不敢预也。”[28]在军事上,强壮的女性便更有机会展现自己的风采。岭南地区的杰出女性,她们无一例外都是在军事方面有杰出的表现。赵佗时的冼夫人“有三人之力”,东汉的征侧“甚雄勇”[29],隋朝的冼夫人九十岁高龄仍能领兵,“亲载诏书,自称使者,历十余州,宣述上意,谕诸俚獠,所至皆降”[30]。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从秦末到隋唐,岭南地区的妇女地位高于同期的中原地区,涌现过不少杰出的女性,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并没有形成普遍的女权社会。秦汉时期,中原文化进入岭南之时,岭南除九真、交趾等少数地区仍处在母系氏族阶段之外,大多数地区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初期阶段。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岭南逐渐开展了缓慢的封建化进程,婚姻关系也在政府的干预下逐渐实施了汉人传统的男婚女嫁之礼。但古代岭南地区女多男少、女强男弱的特点,使得妇女一直是农业经济中的主力,在军政方面尤其在军事上亦能发挥才干,加上中原男尊女卑的思想渗透缓慢,使得岭南地区的妇女直到隋唐时期依然保持着较高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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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林天蔚.地方文献研究与分论[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477-480.3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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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晔.后汉书(卷76)[M].北京:中华书局,1999.1663.

[11]李昉.太平广记(卷483)[M].北京:中华书局,1961.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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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杜佑.通典(卷187)[M].北京:中华书局,1992.5048.

[25]张智.中国风土志丛刊(第61册)[M].江苏:广陵书社,2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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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司马迁.史记(卷129)[M].长沙:岳麓书社,1988.931.

[28]张庆祥.黎歧纪闻[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118.

【责任编辑:周 丹】

2017-04-12

冼周(1973-),男,广东高州人,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地方文化史研究。

D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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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7)06-0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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