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云中共富锦市委党校
党校法律课教学的创新研究
杨晓云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成的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而提高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阵地之一就是党校,党校法律课教学应当突破传统授课模式,在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手段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从而适应新世纪的需要。
党校;法律课教学;创新
依法治国是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方略,而提高党员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关键,党校作为重要的学习基地,探讨如何搞好党校法律课教学的创新对于培养具备法治思想的党员干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党校的法律课教学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毛泽东思想为重要组成部分;其二是在教学方式上以党校学员为中心,教师只是辅助者;其三是在教学内容上具有先进与前瞻性,是多层次与高水平的党校法律教学。
经过多年的发展,党校法律课的教育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党校法律课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只有了解问题在哪里,才能够有目标提出解决问题的创新之法。
(1)教学水平低
党校的法学教师多数法学教育背景比较差,甚至有从其他专业调剂过来教授党校法律的课程,学科的建设程度有待上升,事实上很多党校都没有建立法律教研室,在众多的科研项目上没有取得突破,此外,党校没有针对教师的再培训,使得教师的教学水平停滞不前。
(2)教学内容单一
党校法律教学课程是党的理论知识与法学教育相结合的特色课程,但是观察现如今的党校法律教学课程,我们发现在教学内容上单一化的现象比较严重,要么是只讲党的理论,要么直接将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课程的内容拿来就用,这种单一教学化的模式,完全满足不了现如今的课堂需要。
(3)教学方式固定
现如今的党校教学方式仍然是以教师教授为主,党员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局面,教师在教授过程中完全不考虑党员的实际需求,没有针对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严重影响到党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教学设备落后
随着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普遍走进课堂,运用信息技术从事教学工作是网络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一全新的教学模式有利于优化课堂教学环境,改变学生学习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但是现如今的党校法律课堂硬件设备不足,种类单一,计算机、投影仪、远程技术的同时运用还未在党校法律课堂上实现。因此,党校有必要在这方面增加投入。
(1)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首先花重金聘请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提高党校法律教师的入门门槛,在学历上至少是硕士以上;其次是在品质上着重进行考察,尤其是选用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再次,党校应当提高教师的薪资待遇,如此才能够留住教师;最后是拓宽教师选拨渠道,除正常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之外,也可以适当考虑具备多年教学经验的学者型教师。
此外,需要加强对党校教师的再培训、教师之间的再交流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做到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升。
(2)创新教学内容
在教学内容与教材的编写上进行创新,而且要体现出党校法律教学的前瞻与先进,要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民主法制思想。在传统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以讲解政策与法条为主,很明显这是机械的教学模式,事实上,教师应当转变教学方向,加大力量教导学生学习法律的基本精神、法的根本性概念、法理教育,此外为了体现党校法律教育的前瞻性特征,可以为党校学生讲解法律全球化问题、科技与法律的关系等。此外教材的编写要注重特色,要改变过去只有教案或者借用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的现状,组织一批法律素养高的教师,根据党校教育的实际编写相关的材料。
(3)创新教学方式
党校教师应当尝试改变填鸭式的教学模式,从知识的传播者改变为知识的组织者。首先采用启导引发式的方式,通过引导学生自学自研,展开来讲,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只讲解要点与思路,内容由学生自我填充。其次,课本教学与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专家教学相结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讲解生活中的例子,引导党员学习生活化的法律问题非常有效。现场教学是将学生带到公检法等部门,让党员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同时可以把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讲解,激发党员干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再次,在教学方式上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法律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笔者认为当前的法律社会调查可以围绕着社会热点进行,从而增强党员干部法律功底。
(4)创新教学手段
教师应当学会使用高科技多媒体技术,将突破时间与空间的教学手段引入到党校法律教学课堂上,法律知识的抽象、严谨,导致很多党校学员没有学习法律的欲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党员干部对所学知识毫无兴趣,或者因为过于复杂只能望而却步,鼓噪乏味的法律再使用传统的教学手段、方式教授必然导致现如今的党校法律课堂教学困难重重。因此我们的教学必须以党员干部为中心,关注党员干部的兴趣,而信息技术就是其中一个能引起党员干部兴趣的手段,它可以实现法律知识的立体化、生动化呈现,让党员干部能够在多种形式的展现中感受法律的魅力。
综上,党校是培养党员干部法治素养的重点基地,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党校首先必须要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必须要编写符合党校法律教学特点的特色书籍,从而为创新教学内容打下基础;再次引进多媒体网络技术,改变传统教学中依赖粉笔与黑板的模式。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在教学内容、手段方面的创新,就一定能够提高党校法律课堂的教学效果,能够为国家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专业的党校学员。
[1]梁军.浅议法律课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进.广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2]邓清沛.成人教育主体性论.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3]于占华.对法律人才素质教育的思考.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