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志坚 王易萍
(1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研究中心” 2玉林师范学院)
社树的乡愁记忆及其历史文化隐喻
——兼论乡愁的活态档案式保护
谭志坚1,2王易萍2
(1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研究中心” 2玉林师范学院)
在“乡愁中国”的问题意识下,梳理社树及其崇拜习俗的历史发展,分析文化管理对当下留住活态乡愁的文化意义。古代立树为社,社树最初与社神同体,并且蕴含了家国、祖先、乡土等多重文化内涵。对中国的社树崇拜风俗进行解读与剖析,能为记住乡愁提供活态的文化样本。
社 社树 乡愁
G127
A
2017-08-28
在大幅度推进的都市化进程中,乡土生活与记忆等深刻于心的“乡愁”却随着日益快速的城镇化步伐而渐渐无处安放。在去旧建新的浪潮中,村舍村道、山水田地等各种空间及景观急遽更新重建或消失,其原有功能、承载的情感及文化意义消失。但是,有一些村庄的古树、风水树却往往得以长久留存,成为人们记住“乡愁”的重要情感符号。对于当地人而言,这些具有深层文化隐喻的大树也是他们在社会转型时期乡土文化及其认同生成的重要载体。中国的社树崇拜习俗便是这一现象的真实诠释,也为新型城镇化的当下留住“乡愁”提供了有效的情感注释及文化启发。
社树崇拜习俗自古有之,其源于社。在传统农耕社会,中国民间的土地崇拜应该最为普遍和深远。土地提供了人类最主要的食物来源,是农耕时代重要的生产资料,“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因人类生存对土地的依赖、感激与敬畏之情逐渐神化为社而备受崇祀。因此,社的初始意义是“封土立社而示有土尊”,指的是土地神或是祭祀土地神的场所。周代,每二十五家为里,且共祭一个社神,因此又称二十五家为一社,《史记·孔子世家·索隐》云:“古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各有社。”后世地方基层行政单位——“里社”即源自于此,指向一种有范围、等级的地理空间。西周的社有等级,分封制下封土立社,表明各级宗法贵族对某一土地的神授所有权[1]。因此,凡建邦立国必先置社。社是土地所有权的象征,且具有一定的空间意义与等级规范,代表不同的统治区域与统治权威,从而构成复杂的等级序列与空间网络[2]。《礼记·祭法》有云:“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其后又有郡社、州社、县社等。因此,社有等级之分,并享有不同级别的祭礼牺牲。
古时国必立社,而社必有树。神社之设依树而立是自周汉以来的传统[3]。社不同,所植的树木也不同。《周礼》记载古代二十五家为社,并“各树其土所宜之木”。《周礼·司徒》曰:“设其社樱之遗,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班社而树之,各以土地所生。”《论语·八佾》记载夏商周三代不同的国社制度:“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尚书·逸篇》:“太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古代社坛无庙而栽树、立树为社,且社木多修茂。《墨子·明鬼下》:“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丛社。”说明最初社的标志就是树,通常是茂盛的大树或丛林,有“社树”、“社丛”、“神丛”、“丛位”、“社”、“丛”等不同的称呼。古人以树为社主且立社于丛林,其思想根源主要是古人认为鬼神依附树木而存在以及树木跟土地的生殖力血脉相通[4]。《白虎通德论·社稷》有社坛无庙而栽树的记载,社坛上栽树其目的在于为社立以标志,且用树木的繁茂来彰显土地神的神威。社树是社神的标志,以社树名为社名也成为常制。先秦以来,以树木为社主成为普遍现象,一是树木高大,远望易见,标识明显,且易引起人们的敬畏;二是树木象征土生万物,社树是社神的凭依。《白虎通义》有云:“社稷所以有树,何也?尊而识之也,使民望见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早期的社树主要是疆土的象征,也被视为社神或社主的象征,并与神树崇拜、祖先崇拜等宗教意义相融合。其后逐渐发展出封土立为社坛,在社树四周修筑围墙,树下建庙等做法。汉以后,另建一“主”以象征社神。《通典》卷四十五记载:“皆立树以表其处。又别为主以象其神。”且社神之主多用石头,《唐会要》卷二十二:“社之神用石。以土地所主最为实。故用石也。”有学者认为,用木、石为社主是方便战时同载而行。此后,社神的社主也有了多种实体,如大树、木牌、石块、土堆等,用于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并由此出现了与社有关的社神、社宫、社丘、社坛、社树等复杂内容。不过,以木为社主仍最为普遍,高大的树木象征生命与活力,又具有神秘性。随着魏晋六朝以后风水思想的盛行, 社树还逐渐演变为村落的风水树。两粤之地,至今仍“靠树为坛”,社树古风浓厚,且以高大的榕树、樟树等最为常见,树下建有社坛,或立有大小不一的社庙,并享有常祭。今人多不知社树其初即为社神,祭社树即祭土地神,而多以为社树仅源自于神树的自然崇拜,只知社庙社坛而不识社树。
社树作为土地神的标志,具有神秘性和神圣性等超自然属性,人们敬畏、崇拜其灵性及非凡力量,在行为或言语上都不敢贸然得罪社神,因此形成一系列的禁忌习俗。先秦文献中多有禁止冒犯、砍伐社树的记载,如《诗经·召南·甘棠》篇有禁止砍伐、折枝及攀附社树“甘棠”的禁令。《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郑国求雨不果,斩伐社树,“其罪大矣”。即使是交战的两国也不能砍伐对方的社树,《礼记·檀弓下》载:“古之侵伐者不斩祀。”摇动社树树枝会被视为侮辱,《淮南子·说林训》有云:“侮人之鬼者,过社而摇其枝。”这也是民间禁伐风尚的主要来源之一[5]。
有学者认为,社树崇拜最初应是自然崇拜的产物,而后发展为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及土地崇拜,由自然之树过渡为生命之树、氏族之树、祖先之树甚至宇宙之树。其实不然。社树的起源及其最本质的特征应是“封疆之木”,即以社树划分疆界。古人以社为疆域的标志,而社树是疆界的标志。在社坛四周植树,以象征土地的四境,其功能相当于早期社会的沿境林或防卫林[6]。古人立社、祭社必植以树木为社主之树,社树即社神。其后因各种原因,与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相融合,社树因而具有了自然崇拜、宗族祖先、福禄运祚等丰富的宗教意义及故里亲亲的乡土观念等文化内涵。
1.社树与自然崇拜。原始初民的神树崇拜习俗中,树木的超强生命力与自然、生命等神秘力量意义相关,尤其是高大繁茂的大树往往成为初民的崇拜对象。社树崇拜亦与之相似,社树树干粗大、树冠宽广、枝叶茂盛、寿命长久等特征,与人类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所渴求的健康、长寿、兴旺有相似的联系。在相似律的原始思维模式支配下,社树被赋予了神性,成为人化的自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尤其是中国南方的榕树崇拜,其植榕始于汉代,历史悠久,并形成了独特的榕树文化现象。崇拜榕树为神树、社树、风水树、佛教圣树、村落标志树、迁民怀祖树、吉祥及爱情树象征等[7]。榕树的生长特征与上述的诸多特征尤其相符,自然成为南方常见的社树。能独木成林的榕树高大宽广、枝繁叶茂,根植于土地且枝干直指天堂,在村民眼里就是土地神神秘力量的表现。
2.社树与故国情怀、乡土观念。古人赋予社树故国、乡里等多种含义。社树种植的初衷就是建邦立国时标记土地疆域的疆界。国社祭坛上的封树,更是国土的标志和王权的象征,并因此演化为国家民族的代称。如商代的社树为桑,而桑林、桑社便常用来代称商朝,殷商后裔以宋为国名,一是宋、商同声可以通用,二是“宋”古从“木”声,而“木”古有“桑”音[8]。宋的社树承继为桑,国名“宋”其实就是“桑”。“桑梓”的由来便是与社树有关。《南齐·沈文季传》说:“唯桑与梓,必恭敬止。”后世以乔木社树为故国、乡里的象征即源于此。
社树的荣枯预示着国家、民族命运的兴衰。古人在社树下聚土为坛以供祭社。坛上无房屋建筑,坛的四周有围墙,墙上有门以供出入,为的是社树经受风雨霜露,以通达天地之气,繁荣生长。而亡国之社上必定被新朝修建房屋以隔断天地之气,阻隔其成长。《礼记·郊特牲》曰:“丧国之社屋之。”社树不可迁移与变迁,社树迁移则意味着社稷动摇,国家不安;社树衰朽则为亡国之兆。东汉末年,国社的社树枯死,但汉王室后裔刘备和刘裕称帝时,这棵社树又先后两次复活①。《汉书·眭孟传》记载,眭孟依据枯社木复生推断被废的公孙氏一族要复兴②。晋张华《朽社赋》也以社树之朽言朝代、家族等的衰盛之理。《艺文类聚》卷七十九记载商代社树变为棘,周代社树变为松柏,以此断定周“受商之大命于皇天上帝”。卷八十八记载前秦灭后燕时,后燕故都龙城的松树社主被大风吹拔倒地。
3.社树与祖先崇拜。历史上,社树还被赋予母亲、祖先及宗亲等文化意蕴。在庙宇、祠堂和村口附近生长的社树,不仅被村民视为风水的象征,更被供奉为“祖宗树”,将社树作为祖先的精神化身,通过对社树的拜祭表达对先祖的怀念和敬仰。《淮南子·说林训》曰:“侮人之鬼者,过社而摇其枝。”人们认为逝去先人的灵魂会依附在社树树枝上。这一观念在广西地区仍有留存。逢年过节祭拜社树,与社神分享喜悦时会请自家的先祖一起享用祭品,以求保佑族人。若家中有老人逝世,办丧事时会在家门口放上一根长长的竹子,以便老人灵魂依附于枝叶上,家人在老人下葬后会把竹子栽种在社树旁,成为社树的一部分。将树视为祖先的文化习俗还存在于其他少数民族,如苗族的枫树崇拜,湘西苗族、黔东南苗族等认为其祖先“蝴蝶妈妈”由古枫树变来[9]。社树与祖先的联系在山西洪洞大槐树得到真实而深刻的体现。广为流传的民谣“问我祖先何处来,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里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鸹窝”,传唱出的是大槐树成为中国历史上移民追祖寻根的重要文化符号。
社树崇拜作为古代独特的文化信仰,在当下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与意义。社树被村民寄予着神灵、先祖、故乡、国家等文化寓意,对神灵的崇敬与畏惧、对先祖的缅怀与感恩、对故乡的思念等复杂情感外化为村民对社树的谨慎保护。不少的宗规乡约明文禁止对社树、风水树等林木的砍伐。族规乡约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对自然生态保护有强大的隐性控制力。“取之有度,取之有时”,尊重自然,维持了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态势。社树崇拜习俗以文化方式实现生态的象征性管理,并对自然生态的现实管理产生深刻的约束力。树不是简单的自然物,而是具有神灵、祖先、福禄、故乡等多重的文化隐喻及寄寓敬畏与崇拜、亲切与熟悉、记忆与乡愁等复杂情感的重要象征物。祭祀社树习俗的相守传递,形塑着民众对树文化的认同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与行为。对商品化时代的现代社会而言,自然物的实用价值及商品性被过度开发,人们失去了对自然的非物质特性的文化感知与认同。抽象与感性的乡愁往往是通过具象的载体来呈现,如古树、古庙等旧物都是安放乡愁的记忆场所。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许多具有历史感及文化特性的自然物都被轻易舍弃或重构,出现“乡愁”无处留、无处寄的困境。显然,社树崇拜等文化习俗对于过分追求制度保障与约束的现代人而言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内部控制手段,应该得到理性的尊重、保护与传承。乡愁的载体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以活态的方式存在,乡愁便也自然成为一种“活着的文化”。
[1]赵沛霖.树木兴象的起源与社树崇拜[J].河北学刊,1984(3).
[2]马新.论两汉乡村社会中的里社[J].文史哲,1998(5).
[3]劳干.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M].古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上).中华书局,2006.
[4]杨琳.社神与树林之关系探秘[J].民族艺术,1999(3).
[5]张黎明.中国古代“禁伐”思想中的生态意识研究[C].科学发展·生态文明——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九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上),2013(10).
[6]徐喜辰.井田制度研究[M].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
[7]关传友.榕树的栽培史与榕树文化现象[J].古今农业,2013(1).
[8]杨宽.西周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9]马学良译注.苗族古歌[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胡卫东,吴大华.黔东南苗族树崇拜调查与研究[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1).吴晓.神圣叙事的日常表述:湘西苗族枫树崇拜的神话学解读[J].民族论坛,2006(8).
注释
①《南史》卷一《宋本纪上》记载:“汉光武社于南阳,汉末而其树死,刘备有蜀,乃应之而兴;及晋季年,旧根始萌,至是而盛矣。”
②《汉书》卷七十五《眭孟传》记载:“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孟推《春秋》之意,以为‘枯社木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
The Nostalgia Memory and Cultural Metaphor of She Tree——Comments on Living Archives Protection of Nostalgia
Tan Zhijian1,2,Wang Yiping2
(1 Minority Nationality Culture Safety Research Center of Ke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Base in Guangxi Universities,Yulin 537000,China;2.Yulin Normal University,Yulin 537000,China)
From the awareness of Chinese nostalgia,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She tree and its worship customs are combed,and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culture management in keeping nostalgia is analyzed.In ancient times,people treated the tree as shrine,and the She tree was bound with She god.It contains multiple cultural connotations of nation,ancestry and native soil.By analyzing the worship customs of She tree,this paper provides a living cultural sample for rememberance of nostalgia.
hrine;She tree;nostalgia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研究中心”基金资助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项目(17FMZ002)。
谭志坚,玉林师范学院工程师;王易萍,玉林师范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