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彬/
国外政党的廉政问责:基本模式、现实局限和有益经验
胡洪彬/
国外政党主要通过党内“主导型”、党际“对立型”、司法“边界型”和社会“参与型”四重模式展开廉政问责,问责有其自身特性,包括强调问责主体的独立性、问责对象的精英化、问责过程的程序性和问责结果的精确性等。科学吸收国外政党的廉政问责模式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进一步推进党内纪检机关监督问责权的具体化;(2)前移问责关口,建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在党政事务中的全程嵌入机制;(3)强化问责程序建设,建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的规范操作流程;(4)强化多元参与力度,建构以“关键少数”为问责核心的协同运作机制。
(《理论探讨》201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