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吴兴烨
基于GONE理论视角对参仙源财务造假的分析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吴兴烨
2016年6月30日,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证监会处罚。参仙源造假案成为中国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本文首先对参仙源财务造假的手法进行分析,然后运用GONE理论探讨财务造假的动因,最后提出了避免此类企业发生财务舞弊的建议。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造假 动因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财务造假事件在资本市场中频频发生。农业股是财务造假案发生的重灾区。这些财务造假事件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经济秩序。2016年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就是典型的一例,也是新三板首个公开的财务造假案。
参仙源全称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399),成立于2006年12 月7日,公司住所为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黎明村。 2014年末在“新三板”正式挂牌,成为中国首家以野山参为主营业务项目而登陆“新三板”的公司。参仙源在2015年7月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遭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年6月30日,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证监会处罚。
1.少计成本,虚增收入
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参仙源于2013年少计成本 55 382 210 元,导致虚增利润 55 382 210 元。在2013年,参仙源与多人签订人参抚育协议,支付抚育资金等金额共计 55 382 210 元,但上述款项的实际用途为直接从第三人手中购买野山参。参仙源通过虚构人参抚育协议,将上述 55 382 210元先计入“管理费用”中,后将其调整至“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里。在最终销售结转时,参仙源未对其进行结转,导致少计成本 55 382 210 元,从而虚增利润 55 382 210 元。
上述财务造假手段为“当期费用资本化”,就是先将应计入当期成本的金额记做当期长期资产,然后在未来期限内摊销以调整利润。参仙源财务造假的手法为将结转的成本确认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利用存货难以核实造假,另一个是利用收入很难确认造假。因为农业公司收购的农产品主要来自于农民,他们无法开具发票,所以只能由农业公司自己来开具发票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这就为该类上市公司少计成本、虚增收入提供了便捷。
2.关联方交易异常,以不公允的价格进行内部转移
2013年参仙源总营业收入的71.62%来自于参仙源酒业(参仙源关联方),到2014年参仙源酒业营业收入占参仙源公司总营业收入比例高达79.88%。2014年参仙源又新增了护肤品加工产业,其主要客户为参仙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参仙源关联方),此项营业收入占参仙源当期总营业收入的9.36%。也就是说,2014年参仙源营业收入的89.24%来自于关联方交易。
同时,参仙源在与参仙源酒业交易的销售合同上的定价是参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的,而向碧水投资转让碧水实业股权时则未经资产评估,仅按出资额进行评价转让。在2013年期间,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野山参大部分为外购的,其按照整参每支800元,碎参每斤2000元的价格确认了对参仙源酒业的销售收入,销售价格比其从独立第三方的采购成本高了一倍多,销售价格虚高、不公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及16号的相关规定,参仙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转移价格不公允,其销售给参仙源酒业的野山参可确认收入为 67 839 473元。因此,参仙源以不公允的价格进行内部转移使其收入虚增了 73 729 327元。
上述财务造假的手法就是以不公允的价格在关联方交易中进行内部转移。参仙源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异常一经发生,就很容易使人怀疑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但起初发生时并没有被发现。由此可见,新三板挂牌审核过程的过度宽泛化,导致相关部门及审计机构并没有关注到参仙源关联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以及结转成本的合法性。
根据财务舞弊GONE理论,将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因归结为:贪婪(Greed),机会(Opportunity),需求(Need)和暴露(Exposure)。
1.贪婪(Greed)
贪婪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企业本身,二是外部环境。从参仙源本身来讲,2012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的业绩离上市的基本条件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公司又想尽快上市,所以参仙源不惜铤而走险选择粉饰公司财务报表这条“捷径”。从参仙源所在地政府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的角度来看,参仙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也可以为它们带来较多利益,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予参仙源相对宽松的政策。
2.机会(Opportunity)
参仙源的股权高度集中,形成了“一股独大”的态势,以致于大股东直接控制了董事会,并且进一步直接控制了公司。因此其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缺陷及较薄弱的内部控制为其财务造假提供了机会。同时鉴于农业行业的特殊性及审计的难度相对较大,这也给参仙源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大量的机会。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共17人,其中7人为硕士学历,5人为本科学历,其他均为本科及以下学历。因为他们缺少胜任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导致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胜任能力水平相对较低,这给参仙源的财务造假制造了机会。
3.需求(Need)
公司定位于发展野山参产业,打造集约化、规模化的野山参产业,主营业务为野山参。而野山参不能在一定时期内使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迫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上市的要求,以及公司2012年亏损需要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方面具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才可以上市的压力,公司最终选择了虚增利润等财务造假手段。
4.暴露(Exposure)
参仙源自2013年就有了财务造假的动作,但2014年末参仙源仍旧实现了在“新三板”正式挂牌的目标。在这段时间的审核中,其异常的财务状况并没有暴露于公众,给其造成了一种农业财务造假不会被发现的假象,导致参仙源的高管们对财务造假存有侥幸的心理,认为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不会暴露出来。
经过上述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由于企业自身及其利益相关者的贪婪,造成相互串通舞弊,导致最后惨痛的后果。第二,参仙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控制不完善,导致了财务造假的发生。第三,外部的中介机构未能做到尽职尽责也导致未能在其造假的第一时间发现并通知其改正,酿成了最后的结果。
为防范与参仙源类似的农业类公司再发生这样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加大对“新三板”上市公司审核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从参仙源上市之后才被查出财务造假行为可以看出,相关单位及部门对申请上市的公司审核存在着过度宽泛化现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也应该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及审计能力,应尽职尽责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审计报告。近些年来,财务造假不只是在“新三板”的企业中发生,其他板块也频频发生。美国的《萨班斯法案》规定,对犯有证券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最高可处罚金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违法违规的注册会计师可被判处10年以下监禁或罚款。可以说,在美国如果一旦被发现财务造假或者财务舞弊,那么企业将会面临倒闭的危险。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法律法规对财务造假公司及个人的处罚并没有美国那么严重,很多企业交完罚款后整顿一段时间依旧可以继续营业,对公司并没有造成本质上重大的影响,这导致国内财务造假事件的频频发生。所以应提高违规成本,打造良好的证券市场。
2.改进对农业类公司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师在审计农业类公司时,须高度重视农业行业的特征,多注重场内外的核实,多采用现场盘点与走访相结合的手段。对于一些难以识别的行业要素,可以事先向该领域专家进行咨询,然后再进行审计。因为农业类公司的复杂性,所以审计师要改变以往的审计方法及策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程序用以对农业类公司进行高质量的审计。此外,审计师应注重对于关联方及其交易的识别及披露,公司财务造假案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关联方交易所导致的,审计师应加强对公司交易的识别、评估和应对。
3.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水平
一方面,要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要使两者形成相互制约与监督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类公司的特殊性,很多农业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等缺少必须的业务知识和水平。针对于此,企业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到企业进行培训,加强企业员工的知识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此外,部分岗位可以新增一些有经验或者具备该岗位的业务能力的员工,这样促进企业短期的进步和长期的发展。
4.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打造清洁、有序的证券市场
如今媒体在社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作为传播的介质,可以有效地传播信息,从而使信息进入到公众的眼球。因此,媒体可以从一定角度起到监督企业的作用。媒体应加强对财务造假的个人及企业,造假手法及处罚结果的真实的报道,这样不仅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可靠的信息,还可以为有财务造假想法的企业提供警告,让证券市场变得更加清洁、有序。
1.施金龙,韩玉萍.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J].会计之友,2013(23):98-100.
2.于化瀛.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4(8):73-76.
3.康钧,纪丽萍.商业银行会计舞弊成因与对策探析[J].绿色财会,2015(1):53-56.
4.吴云端.IPO财务造假为何屡禁不止?——基于发行人与保荐人合谋的博弈模型与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2015(21):118-123.
5.李克亮.金亚科技财务造假事件的反思[J].财会月刊,2016(13):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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