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炳荟
道德绑架还是道德评价
杜炳荟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1)
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不容易区分的原因是它们的相同点容易辩明,即它们都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规范指导意义;它们的不同点不容易辩明,即它们所依据的道德标准不一样,道德绑架所依据的标准高于道德评价所依据的标准。
道德绑架;道德评价;道德标准
信息时代的来临给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爆炸性发展的同时,人们的道德观念也日益多元。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更好地认识和感受这个世界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地球村”的说法更是体现了这个世界中的交流和沟通的便利;同时也为人们表达自身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平台资源。在各种媒体中,无论是地球上发生的奇闻轶事,还是日常琐碎的小事,评论区总有广大人民群众智慧的身影。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一种现象:总有人骂别人不道德,而被骂者常以被人用道德绑架了的姿态诉不平。骂人者认为自己只是在进行道德评价,而被骂者则认为自己遭到了道德绑架。那么其中谁是谁非?道德绑架与道德评价的分歧点又在哪里呢?
一
道德绑架这一说法并不是严谨的学术概念,而是人们根据自己的道德观念、道德标准对与绑架行为类似的现象的称谓。它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普通大众的平常生活中,尤其是新闻媒体的报道中。随着网络舆论监督的不断增强以及社会上道德绑架现象的增多,道德绑架的使用已经开始泛化,甚至滥用,比如将道德绑架与道德评价相混淆。最常见的道德绑架诸如“逼捐款”,以传统道德的名义,转捐奖学金在不少高校成为潜规则,导致贫困大学生得了巨奖,反而因捐赠背上了“债务”[1];“逼让座”,以尊老爱幼为名义,司机在公交车上点名女乘客提醒其让座,女乘客让座之后以被司机道德绑架为由将司机投诉到了公交车公司[2]。
从以上两个简单的案例,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什么是道德绑架,但是并未对道德绑架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有学者尝试将道德绑架归纳总结为,“人们以行善的名义,通过舆论压力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或中止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3]。笔者认为,这样定义道德绑架还不够准确。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在一个公交站台前,大家都井然有序地排队等候,准备上车,忽然有人插队,人群中有人开始谴责插队者,并和其他排队的人一起要求插队者遵守公共秩序、遵守道德排队上车。排队的人群以行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道德的名义,通过舆论压力胁迫插队者排队上车或者说中止插队者的插队行为。这样一种情况是可能的,也是符合以上对道德绑架的定义的,那么对插队者来说,他能否以被排队的人群道德绑架了来作为自己的说辞呢?按照类比,“让座是道德的”,“捐款是道德的”,“排队是道德的”,可是我们却更愿意承认,“逼捐款”、“逼让座”是道德绑架,而“逼排队”不是道德绑架。
二
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不容易区分的原因,笔者认为,首先是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有共同之处,并且这共同之处容易识别。这共同之处与现代西方伦理学中的情感主义和规定主义也有相契合的地方,那就是道德判断具有约束性、规定性,最起码是对人们的行动具有指导、约束意义。无论是道德绑架还是道德评价,它们总是体现在人们的言论中,体现在人们的道德判断的伦理词中,不管这些道德判断是否包含祈使句,抑或只是一般的陈述句。当道德评价被看成是一种道德绑架,或者当道德绑架被看成是一种道德评价时,都表明了其中的道德判断的指导人们的行为的特性。比如在“逼让座”中,可以理解为: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给行动不便的老人小孩孕妇让座是尊老爱幼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给他们让座;在“逼排队”中,可以理解为:遵守公共秩序是美德,按秩序排队上车是遵守公共秩序的体现,所以我们应该按秩序排队上车。
情感主义的观点看似与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这一共同之处关联不大,因为情感主义认为的是,伦理判断只是情感的表达,是不具备真假的非命题。情感主义当然有卡尔普纳那样的极端情感论者,仅仅抽象简单地把道德判断诉诸于人的情感表达,但是也不乏像艾耶尔这样的温和的情感主义者。艾耶尔认为:“对于道德哲学家来说,问题不是某种行为正当与否,而是说它是正当的或说它是错误的意思是什么。”[4]429艾耶尔所表达的就是,在道德判断中,伦理词究竟有何种意义。虽然他说,“值得注意的是,伦理的词不仅用作表达情感,这些词也可以用来唤起情感而刺激行动。”[5]在艾耶尔看来,“道德判断本身也只能是通过情感的表达(判断者)来影响他人,与伦理命题没有区别”。“我们的道德判断所解释的理由,仅仅是在它们决定着态度这一意义上的理由。一个人试图通过吸引另一个人对境况的某种自然特点的注意来影响他,这是想去唤起他的欲望的反应。”[4]430艾耶尔提出的道德所意味的态度表达因素与史蒂文森的“两种分歧”理论有某些相似之处。无论道德判断是否是情感的表达,温和的情感主义者都没有否认道德判断会对人们的行动产生影响,这与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相同之处是相契合的。
规定主义则与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相同之处相契合则更加明显。规定主义的代表人物黑尔,在其代表作《道德语言》中开篇就明确指出:“道德语言是一种规定语言。”[6]3他不同意情感主义者所认为的道德判断是个人主观情绪、欲望、偏爱和态度的纯粹表达。他认为道德语言既有“描述性意义”,也具有“评价性意义”;前者使它不同于纯粹的“祈使语气”,后者又使它蕴涵某种祈使意味而与纯粹的“陈述语句”相异[5]3。也就是说,道德语言既能陈述事实,也能规定或引导人的行为,指导人们做出各种行为选择和原则决定。
既然说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共同之处与情感主义和规定主义有契合之处,那么这共同之处和情感主义的理路相契合还是和规定主义的理路相契合呢?“逼让座”的行为完全可以解释为:老人和孩子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试想老人是自家的老父亲,孩子是自家的小女儿,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忍心让他们忍受熙攘的拥挤、摇晃以及可能存在的磕碰。“逼让座”者如此晓之以情来感染有座位的乘客,那么这是情感主义的理路。但是我们又完全可以按照规定主义的理路来看:尊老爱幼是美德,给老人孩子让座是尊老爱幼的表现,这句话既有描述性意义,又具有评价性意义,从而规劝乘客给老人孩子让座。如此说来,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规定性既可以是情感主义的理路,也可以是规定主义的理路。既然二者都可以规劝人们的行为,但它们毕竟是两个概念,我们还得探究它们不一样的地方。
光从字面上看,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就只有后面两个字不同,一个是绑架,一个是评价,而前面的两个字都一样,都是“道德”。可是,这两个“道德”真的是同一个道德吗?笔者认为,道德绑架与道德评价不易区分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的不同之处不易识别,而这不同之处恰恰是这两个相同的字眼。
道德绑架的“道德”与道德评价的“道德”是不一致的。有人认为,“道德绑架实质上是一种道德冲突。道德标尺是模糊的,不同人对道德的运用也不同。一个群体声嘶力竭地主张某种道德,另一个群体可能就觉得自己被‘绑架’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抓住了道德绑架问题的本质。百度百科对道德绑架的定义也类似:道德绑架,是指人们以道德的名义,利用过高的标准要求、胁迫或攻击别人并左右其行为的一种现象。前面笔者提到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都是一种可以规劝指导他人行为的道德判断,而现在指出它们的不同在于所用的道德标准不同。道德绑架所用的道德标准高于道德评价所用的标准。我们愿意承认道德绑架是一个不好的词,而道德评价是一个中性词。原因应该就在于此。那我们便可以将道德绑架看成是高标准的道德评价。
三
照此说来,“逼排队”等行为是道德评价而不能被说成是道德绑架,因为遵守公共秩序排队上车属于基本的道德要求,不仅可以理解为评价者通过自己的判断表达自己对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行为的赞扬和肯定,表达自己对违反公共秩序强行插队行为的憎恶和鄙夷,从而唤醒插队者的同情和理解,达到规劝插队者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的目的。也可以说评价者说的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是美德,既具有描述性意义又具有评价性意义,属于规定语言,潜在的意思就是插队者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逼让座”、“逼捐款”等行为是道德绑架而不能是道德评价,就在于公车上给老人小孩让座、给有经济困难的人捐款,这些行为并不是基本的道德标准所要求的行为。它们当然属于道德的行为,只是它们是高于基本的道德标准所要求的行为。做了这些行为不仅是道德的,而且是高尚的,不做这些行为却并不意味着不道德。反而是那些认为不做这些行为就不道德的人打着道德的旗号去“绑架”他人不能算是道德的。
如果说,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分歧在于是否以基本的道德要求作为标准和参照,那么,这一分歧就是人们道德修养境界的反映。在现实生活中,道德的标准和界限在某一时期对某些人是确定的,对整个历史时期的所有人却是不确定的,道德义务观念往往因时因人而异。在封建社会被视为善举的寡妇守贞在今天已无道德意义;尊重儿童权利的义务,在封建社会则是难以理喻的事情[7]。即使是同一个人,也可能因道德修养境界的提高而提高自己的道德义务标准。假如人们的道德经境界已经非常高了,给有经济困难的人捐款、在公车上给老人小孩让座这些行为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最低的基本的道德要求所要求的行为,那么“逼捐款”、“逼让座”就不能再算作是道德绑架而是道德评价了。虽然每个人的道德观念、道德修养、境界都不尽相同,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最普适、最为多数人所认可和接受的道德要求,肯定是最基本、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这些必定难以沦为道德绑架的说辞。
既然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分歧在于它们选取的标准和参照不一样,甚至可以说道德绑架是高标准的道德评价,我们也承认每个人的道德观念不一样,每个人的道德修养、境界有高低之分,并且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那就意味着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分歧点是会变的。似乎这些因素都是主观性的,并且容易改变,这是否陷入了道德相对主义的泥潭呢?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道德观念应该成为标准,其他人都应该按自己的标准来看待道德问题,这里的问题就是是否存在一个客观的道德标准?道德评价是按照这个客观的道德标准做出的道德判断,而道德绑架则是按照高于这个客观的道德标准做出的道德判断。答案是有的。陈真认为,当我们在表达对同一对象相反的道德判断的时候,我们必须寻求一种独立于各自利益和意志的标准,而人们的利益以及利害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公平地处理人们的利益关系也是有客观标准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认识的局限、社会习俗的惯性和既得利益集团有可能延缓对正当的道德要求或客观价值的接受和承认,但随着历史的进程,陈腐过时的观念终将会被大浪淘沙,和人们切身利益密切相连的客观的道德观念将会被人们所接受,成为合理的社会和政治的基石[8]。那么道德绑架与道德评价之间的误会便解开了。
[1]曹林.道德绑架掏空了慈善的灵魂[N].中国青年报,2006-01-25.
[2]路工.公交让座“道德绑架”论可以休矣[N].光明日报,2016-05-03(2).
[3]覃青必.道德绑架内涵探析[J].江苏社会科学,2013(5):246-250.
[4]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5]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M].尹大贻,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6]理查德·麦尔文·黑尔.道德语言[M].万俊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7]叶蓬,江雪莲.义务行为和超义务行为问题新探[J].现代哲学,1995(3):87-90.
[8]陈真.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J].学术月刊,2008(12):40-50.
Moral Abduction or Moral Judgment
DU Bing-hui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Guangdong 510631)
This paper argues that moral abduction and moral judgment are not easily distinguishable because their similarities are easy to discern,that is,they are normative and guiding to people's behavior.Their differences are not easy to discern,that is,they are based on different moral standards.The basis of moral abduction is higher than the standard on which moral judgment is based.
moral abduction;moral judgment;moral standard
B82
A
1671-9743(2017)07-0082-03
2017-06-03
杜炳荟,1992年生,男,江西赣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