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丽
(南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应对
吴世丽
(南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当前领导干部家风总体上是好的,但确实有不少领导干部家风出了问题,因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引发家族式腐败。从文化环境的视角看,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是重要诱因;从行为主体的视角看,思想蜕变是主要根源;从体制机制来看,监督考核机制缺失是激发因素。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要做好宣传与教育,努力营造优良的文化环境;要求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正己修身坚定理想信念;要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行制度性介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将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开门见山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1]他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形成优良作风。然而,无论是抓治吏从严还是抓作风从严,都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其一言一行影响社会风向。古语曰:“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在人们的眼中,领导干部的家风折射党风、政风和民风的好坏,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实事求是地说,当前领导干部家风总体上是好的,但确实有不少领导干部的家风出了问题。2015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同志在参加陕西团审议时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看,出问题的干部普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形成了家族式窝案、家族式腐败。”[3]家风不正、家教不严,虽然不是当代中国领导干部家风的主流,但是其影响极为恶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分析指出:“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2]据初步统计,在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10个多月时间内,被中纪委点名通报纪律处分的34位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有21人的违纪事实涉及亲属,比例高达62%。[4]这深刻表明,当前不少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必须要引起重视。
根据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在腐败行为中角色不同,因治家不严引发的家族式腐败案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直接交易型,即领导干部和亲属利用公共权力,直接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交换,收取金钱或财物。在这种类型的腐败案中,领导干部往往在人前扮演“红脸”,显示自己清正廉洁,却在幕后指使亲属充当“收银员”,大肆收受好处。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利,为他人晋升高一级职务提供帮助,由此直接和通过妻子、女儿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二是权力影响型,即领导干部利用影响力为亲属谋取不当私利,或其亲属利用递延性权力为自己谋取政治上、经济上的不法利益。在这种类型的腐败案中,一般表现为“体制内”做官的领导干部与“体制外”经商办企业的亲属相互奥援,“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如原江苏省委秘书长赵少麟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影响,为其子赵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甚至直接走上前台担任顾问,助力儿子的“商业帝国”。三是期权投资型,即领导干部在担任公职期间将公共权力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施惠于相关利益者,以图日后为自己或亲属获得好处。如原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斯鑫良在位时俨然就是杭州政商圈里的“活动家”,致力于打造“权力磁场”,尽管退休多年,但仍然能够通过在位时的“谋划”帮助儿子斯力屡次获得快速晋升。
从查处的家族式腐败案看,大多具有以下共同特征:一是掠夺财富具有贪婪性。在腐败程度上,有的领导干部可以说越来越贪心,伙同亲属贪而无厌,动辄上千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还不满足。“从已经查办的案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更严峻的是,有的腐败分子“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的地步”。[5]124二是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所有的家族式腐败案都有一个核心人物,这个核心人物就是在“体制内”做官的领导干部。围绕领导干部这个核心,以亲情和血缘关系为纽带,成员之间彼此分工合作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腐圈。正是由于有利益、亲情和血缘关系渗透其间,成员之间达成相互包庇的默契,从而使得腐败行为很难为外界所知,也不易被查处。三是违纪成本具有低廉性。在大多数家族式腐败案中,往往就是领导干部的一句话、一个暗示,甚至是知而不言的出面站台,根本无需任何经济上的投入、技术上的准备,就能够为其亲属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空手套白狼”。在当代社会主义中国,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小事、私事,它关乎党的作风和形象的好坏,更关乎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是否牢固。如果任由领导干部的家风败坏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在国际共运史上,苏共的亡党应该说与其领导人的家风关系密切。从赫鲁晓夫一直到戈尔巴乔夫,苏联“共产党的蜕化变质和最终解体,实际上是在家庭这个最基础的层面就发生了”[6]111。
第一,从文化环境的视角看,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是一些领导干部家风出现问题的重要诱因。任何人都生活在一个文化世界中,不可能超脱于这个文化世界而存在,那么其思想观念、行为准则和思维方式就必然要受到文化的影响。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既形成了无比璀璨的优秀传统文化,又不可避免地留下了许多文化糟粕。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官本位”、“封妻荫子”的迂腐观念,以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陈规陋习,还广泛地充斥于文化土壤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瑞典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对这种现象有深入研究。他指出:贪渎文化“对于人民处理私生活,他们怎样看待政府旨在巩固国家、指导及促进发展所作的努力有决定性的影响,它容易使人民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家庭的利益或他觉得应忠于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7]144。实际上,这种情况并非中国独有。大卫·H·贝莱在研究亚非地区一些国家的腐败问题时发现,“一个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其亲友谋取职位并不被看作是不合乎道德的”,“因为依据传统观念而言,他所做的事只是一个大家族中每位忠诚成员所希望他去做的事”,“假如他不这样做的话,便会受到训斥”。[8]77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家风出现问题,确实与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难以撇开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有精辟的分析,他指出,在当前领导干部中“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从上到下,违规占有多套住房的,违规占有公家车辆的,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的,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明里暗里为亲属升官发财奔走的,以权枉法的,这样的干部不乏其人啊!”[9]137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家风出现问题的文化环境因素。
第二,从行为主体的视角看,思想蜕变是一些领导干部家风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一般而言,在“体制内”做官的领导干部大都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核心人物,其言行无时无刻不影响家风。事实上,家风建设成在领导干部,败也在领导干部,成败主要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是否端正。习近平总书记引经据典指出,“‘身之主宰便是心’;‘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本’在人心,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一个人“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2]就领导干部而言,这个“根”和“本”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无数腐败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缺“钙”,进而染上“软骨病”就是必然结果。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白恩培曾现身忏悔说:“鬼迷心窍,昏了头。我自己一年也有十来万块钱,我爱人她是央企的领导,一年收入也有几十万,完全够了。但是理想信念丢失了,精神追求没有了,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连法律的红线也触摸了。”[10]7现实生活中,一个人面临的最大诱惑是自己,而最难战胜的敌人仍然是自己;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战胜不了,即使制度制定得再多、设计得再缜密,同样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11]
第三,从体制机制方面来看,监督考核机制缺失是一些领导干部家风出现问题的激发因素。腐败的生成依赖于权力或资源、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因素。家族式腐败是腐败现象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形成同样需要具备上述三个要素。目前已有的实证研究表明,当外在的制度约束缺失或执行力不足,导致腐败机会增多时,往往会激发一个人的腐败动机。一些领导干部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出现家族式腐败问题,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改革开放初期,鉴于过去特别是“文革”的深刻历史教训,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该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在两个方面做出表率:一是在反对特权方面,二是严禁亲属干政方面。[12]1651985年印发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提出,领导干部的亲属不得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谋取不当利益。2010年实施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在职期间任何领导干部都必须报告个人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及相关财产等事项。客观而言,这些制度虽然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提出了不少要求,但长期以来由于把家风看作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因此制定的倡导性条文多,而约束性的条文比较少。即使是约束性的条文,但因缺乏严格的可具操作性的监督考核机制,或者制度执行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就肆无忌惮地搞腐败。如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曾忏悔称,领导干部家风问题上制度建设的不足,激发并促成全家老少都参与了腐败,自己的家就好像是“权钱交易所”,其本人相当于“权钱交易所所长”。这一句话真实地道出当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制度之觞。
第一,努力营造优良的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文化环境。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必须营造一个优良的文化环境。一是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从文化视角看,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精神内核,也是浓缩价值共识的社会缩影。毋庸置疑,优良家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一种真切的直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逻辑关系而言,包含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上的价值取向。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用三个层面的价值取向去引领当下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凝聚起全社会的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二是做好传统家风和红色家风的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13]坚持在传承中创新的原则,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汲取古代先贤和老一辈革命家修身齐家的人生智慧,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新内涵。三是充分发挥亲属的积极作用。领导干部治家管家,不仅要靠自己的身体力行,而且需要亲属的宽容和理解,特别是配偶的无私支持。古训有云:“妻贤夫祸少。”反言之,妻若不贤,夫必招祸。这个浅显的道理已经被无数腐败案例所证实。因此,“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14]。
第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关键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正己修身。作为家风建设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要过硬,正如“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惟有正己方可正人。因此,领导干部正己修身,要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提高党性修养。经验证据表明,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严峻考验的“定海神针”。领导干部要是补足了精神“钙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然而然可以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4]79,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用权。二是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大量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大多起因于不良的生活方式和不当的兴趣爱好,如贪权、好色、爱财等。这也是不少领导干部落入不法商人设置“围猎”陷阱的肇因。因此,领导干部要注重培育良好的兴趣爱好,“自觉追求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久久为功,庸俗的东西就近不了身”[15]46。三是严格管家治家。领导干部要过好亲情关,“要教育家属、子女不搞特殊化,不打着我们的旗号收受好处,乱说话,乱办事”,“再一个就是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问题。看不好身边人,将来可能就会被拖垮,造成很大的影响。要按规定解决身边人员的职务和待遇问题,不能搞特殊”[16]95,使之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观念,不做见利忘义、贪赃枉法的事。
第三,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行制度性介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固然要激发领导干部的自律动力,但仍然需要强有力的外在介入,即以可具操作性的制度兜底,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相得益彰。这就要求不仅要在观念上抛弃领导干部家风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的错误观念,而且要在实践中构建有效管用的监督考核机制。一是规制,即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明文设定“应当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使之成为规范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行为指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应当做什么”提出了不少倡导性要求,划定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高线。“必须做什么”是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提出的义务性要求。这一部分要聚焦防止利益冲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禁止做什么”是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确立不可触碰的红线,譬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亲属和身边人”列出八条禁止性规定。二是监督,即将规范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工作。2015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问题是没有落实好。”[16]103因此,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不仅要充分发挥体制内监督的天然优势,而且要挖掘体制外监督的无限潜力,特别是要创新群众监督的工作方式,使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置于有效的全天候监管之下。三是考核,即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基本情况纳入干部业绩考评体系,遵循一定标准把领导干部管家治家的成效分为若干等级,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使家风成为领导干部的硬杠杠,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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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习近平.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16]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责任编校 王学青
Research on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
WU Shili(School of Marxism,Nantong University,Nantong 226019,Jiangsu,China)
The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 which is not personal matters and family affairs affects the style of CPC,government and society.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implementation about roundly and strictly managing the Party in the new situations.With realistically speaking,the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 is generally good.In the meantime,there are problems which come from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The family corruption is the result because the family is not incorrect.From the cultural perspective,the residual influence of feudalism is an important incentive;from the behavior perspective,the ideological transformation is the main cause;from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lack of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is a provocative factor.Therefore,there are three method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to diligently create a good family cultural environment;leading cadres live by a higher standard;to provide institutional intervention and perfect the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tradition of leading cadres.
roundly and strictly managing the Party;leading cadres;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tradition
D261.3
A
1674-9170(2017)02-0023-05
2017-02-20
吴世丽(1978-),女,湖北黄冈人,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6YJC710043);南通大学党建研究科研项目(DJ2016ZD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