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强才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 浙江 杭州 311121)
修辞技艺·信息传递·知识扩散:诗歌自注的多重功能
——以王安石、苏轼、黄庭坚为例
马强才
(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 浙江 杭州 311121)
自注,出自作者之手,以补充注解本文。由汉至宋,诗文自注渐趋增加,从史书走向文学,演变为一种重要的创作修辞手段。诗人通过自注,补充传递特殊信息,引导读者理解,维护作者权威,调节诗作的阅读接受效果,助力表情达意功能的实现。借助自注,诗人变为沟通者,意图将诗歌呈现给更广大、甚至跨越时空的读者群;承载了个人经验的自注信息,依托诗歌文献传播,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扩展读者视阈,参与和丰富了传统中国的知识内容和生产模式。唐宋时代,尤其元祐时代诗人的自注,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文学、文化现象,还反映了彼时诗人关注知识的范围和兴趣,具有思想史的意义。
古代诗歌;自注;元祐诗人;苏轼;王安石
文学研究在关注本文的同时,还需要注意某些附属文本的艺术功能。中国古代诗歌的附属文本,主要有序跋、自注及注文。自注,即作者对己作加以补充注解,看似本文之附属,实为解读的重要参考。由汉至宋,自注趋于增多,从历史著作转向文学作品,渐成诗歌最常见的附属文本,具有一定的修辞功用,甚至引发诗歌体式变化,诗人多用“题下注”来承担诗序功能。长久以来,在诗学讨论中,作为附属文本的自注,无法与诗歌本文相提并论,论者常视自注为衡量读者理解的权威尺度,故诗文评类著作及注释,喜援引自注以强化注释解说的效力,或用以增强考据本事的信度。循此传统思维,以往研究者看待自注的眼光和视野受到拘囿,多关心自注对索解诗歌本文的助益,忽略自注所具有的多重功能和独有价值,无法看到自注甚至代表了民族诗学的某些特色。直至近年,方有研究者开始对诗歌自注进行专题研讨*近来有邓乔彬、夏令伟《论宋词自注》(《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梳理宋词的自注现象,论及词中自注的文体学、文献学以及阐释学上的价值与意义;徐迈《杜诗自注与诗歌境域的开拓》(《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论及杜甫创作自注的心理情景及诗学追求;魏娜《中唐诗歌新变研究》(浙江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第二章讨论中唐的诗歌自注的特征和文献价值;莫砺锋《论陆游诗自注的价值》(《中华文史论丛》,2012第4期)论述陆游诗中自注具有交代写作背景、解释诗意和文献史料等多方面的价值。,涉及自注的文学功能和文献价值等问题,但对自注发挥多种功能的内在机制、自注与他注的关联等问题,仍有较大讨论空间。*最近有赵宏祥《自注与子注——兼论六朝赋的自注》(《文学遗产》,2016年第2期,第65页)一文,认为“自注在文本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外补充与说明二端”,笼统而未能点出自注补充的信息的“特殊”性。当然,该文最大贡献在于承陈寅恪、程千帆等先生之绪,提醒人们注意区分自注和子注二概念,并由此关注自注发展中内容与体式两个维度之间的紧张。有感于此,笔者欲借元祐时期的诗歌自注,尤其是王安石、苏轼和黄庭坚等人诗集,考察自注内容的特殊信息和话语导向,最终讨论诗文自注所暗含的文学思想及文化功能。因篇幅有限,此处着重讨论自注在文学修辞和知识传播方面的功能,以及此类功能得以实现的作用机制。
理论上讲,只要存在写作,就有作者解释己文的可能。在中国文学的历史中,自注可谓源远流长,出现甚早。据现有文献,至少可追溯到司马迁的《史记》,明代邢云路曾特别指出,司马氏用自注,[1](P.127)章学诚也说“史家自注之例,或谓始于班氏诸志,其实史迁诸表已有子注”。[2](P.4241)就今本《史记》来看,司马迁有两种自注体式:一者注释词语,一者于各篇之末以“太史公曰”补充说明作者意旨和史料来源。班固《汉书·艺文志》也以自注补充说明书籍作者的简况。降及六朝,司马彪《续汉书》、周处《阳羡风土记》、常璩《华阳国志》以及刘知几《史通·补注》所言《淮海乱离志》《洛阳伽蓝记》《关东风俗传》和《齐志》等史著,[3](PP.322-323)继续司马迁和班固开创的传统,在行文中以自注补充说明。
魏晋“文学自觉”*1920年铃木虎雄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一文中说:“魏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朝。”1927年,鲁迅作著名的学术演讲——《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重申此点。20世纪末,此说受到诸多争论。笔者以为,就今存文献来看,从魏晋开始,作者书写个体生命体验,将文字书写内容转向“情性”,更加注重自我的表达和塑造。,作者偶有添加自注,以补充说明诗文创作缘由、关涉人物及疑难字句。据《文选》李善注,东晋谢灵运《山居赋》、后魏张泉《观象赋》皆附自注。[4](P.274,197)谢灵运自注,还见于史书记载,如《宋书》卷67、《通志》卷132就说他“作《山居赋》并自注以言其事”。*“事”者,指谢氏“移籍会稽,修营旧业,傍山带江,尽幽居之美,与隐士王弘之、孔淳之等放荡为娱,有终焉之志”。见郑樵《通志》卷132,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090页。此外,赵宏祥推测鲍照《芜城赋》有题下自注,基本可从。[5](P.72)只是,《文选》中514题佳作,自注数量可谓指不多屈,除上述三赋,不见其他作者有自注流传。
唐代诗文中,自注出现的频率增多,开始出现于诗歌之中。在自注发展史上,杜甫可谓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主要体现在:自注数量增多;自注内容颇丰,涉及历史事件、典故出处、人物姓名、地理风物等;自注体例多样,或题下注本事,或语词解义,或句后注出处,或诗末言题旨。杜诗流传至今,保留大量自注,已有研究者考证。[6]除杜甫外,唐代诗人自注较多者,尚有韩愈、白居易、李商隐等人。其中,白居易诗作自注数量尤多,内容形式丰富。唐人诗文自注,是作品重要的构成要素,直接影响宋人对自注的态度。
降及宋代,诗文自注的数量和密度都超迈前人。从欧阳修、王安石等人开始,宋代诗人大量使用自注。如据四部丛刊本《欧阳文忠公文集》,《居士集》卷一有古体诗38首,确定有自注者凡10首。这些自注,最常见者为题下注,内容颇丰:说明字词,如《虾蟇碚》题下注云:“今土人写作背字音佩”;注明题涉事物,如《千叶红梨花》题下注云:“峡州署中旧有此花。前无赏者,知郡朱郎中始加栏槛,命坐客赋之”;说明地理,如《和丁宝臣游甘泉寺》题下注“寺在临江一山上,与县廨相对”;点明本事,如《送任处士归太原》下注“时天兵方讨赵元昊”;补充人物事迹,如《送吕夏卿》题下注“夏卿父造,字公初,有名进士也”。诗中句后注者,相对较少,只有两首,一为《和丁宝臣游甘泉寺》“丛林已废姜祠在,事迹难寻楚语讹”,句后自注云:“寺有清泉一口,俗传为姜诗泉,亦有姜诗祠。”[7](P.6)二为《圣俞会饮》“更吟君句胜啖肉,杏花妍媚春酣酣”,句后自注云:“君诗有‘春风酣酣杏正妍’之句。”[7](P.10)考其内容,主要补充说明诗句意旨。稍后元祐时代,自注可谓急剧增多、蔚然成风。今天所见王安石、苏轼及其周围的诗人文集,大多有自注,如《王荆文公诗笺注》中保存50余条、《施注苏诗》中保存有520余条自注。诸如黄庭坚、陈师道等元祐诗人,留有许多带自注的诗文。它们与苏轼等人的诗文,共同彰显了自注的兴盛与新颖的诗学品味。*魏娜《中唐诗歌新变研究》认为“自注”标示中唐诗歌的“新变”,即“重点向诗歌情蕴层面的偏移”(浙江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第6页),但笔者倾向认为元祐时代自注更为常见和普遍,似乎更能说明诗人对某些信息和知识的偏好,注意照顾阅读阐释的顺利进行,折射了新颖艺术品位的盛行。
简言之,由汉至宋,自注现象呈持续增加的趋势,逐渐从史书扩展到文学,进而演变为一种创作手段,成为中国古代重要的诗歌现象。只是,人们对自注的功能和价值尚存疑虑。唐代刘知几曾说:“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削,虽志存该慱,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为子注。”[3](P.322)明确强调“细书”的子注与大书的本文之间,有丛生附属关系。细味刘氏所言,我们能够听出一些弦外之音,反映了其对自注价值的态度有所保留。即便到了自注风行的宋代,仍有人坚持自注非文章正道,如欧阳修就说“为文自注,非作者之法”。[8](P.10)二人皆着眼于“作者”,认为本文之外添加自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创作才华的缺失。然而,欧阳修的言论,无法代表宋人对自注的态度,即便欧阳修本人也大量运用自注,而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人更是热衷于此。利害相较,宋人乐于此道,取舍抉择之间,正好彰显了自注的价值和功用,以及宋人对此的倚重。自注与否,恐怕并非诗人随意为之,需为诗作艺术审美添砖加瓦,或拨雾现日贡献自己的价值。
事实上,设若仔细考察自注在宋代出现的三个称谓——“自注”、“子注”、“元注”的出现语境*赵宏祥《自注与子注——兼论六朝赋的自注》一文区分了唐前自注与子注二概念,然刘知己《史通》所言,表明彼时人们似乎已将自注和子注混用。宋时,此三称谓,皆指作者给出的注释文字,然因出现“场合”之别而意蕴各有偏重,故此处“自注”与本文所用自注略有分别。,即可发现三个名称所指对象似乎相同,皆为作者给出的解释性文字,但能指含义则有微妙之别,恰好反映了其可能具有的艺术张力。以苏轼诗文为例,明确有“自注”二字出现者,见于注本,如王十朋注、施宿注,皆指出某些文字乃作者所书,而在《东坡全集》中,所谓自注文字只是“默默”列于所注对象之后,这些通常被视为“子注”,为文本的附属丛生文字。先看这则材料:
曾吉甫侍郎藏子瞻和钱穆父诗真本,所谓“大笔推君西汉手,一言置我二刘间”。其自注云:“穆父尝草某答诏,以歆、向见喻,故有此句。”*此乃周必大记陆游之言。参见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何文焕《历代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64页。
他人转述作者注解内容时,称它们为作者“自注”,也就是说当转述发生的时候,作者本文的“子注”变为他人口中的“自注”。
任渊注黄庭坚“内集”诗,提及两种自注:第一类见于黄氏手迹,如《次韵文潜休沐不出二首》有句“瘦马万里气骎骎”,任氏注称“张方回家本有山谷自注云:文潜喜画马”。[9](PP.276-277)若无任氏标示,此类文字只是“子注”。第二类多用“元注”标示,表明乃作者所为,如《咏史呈徐仲车》诗题后,任氏称“元注曰‘仲车以聩弃官’”。[9](P.56)任氏、史氏特意用“元注”一词,颇有意味,或许想通过此一术语强调此类文字实为作者手写,乃解释的归依。如此用法,或为当时风气,如洪迈《容斋随笔》就曾用“元注”一词,表示注释乃作者亲手写出。[10](P.861)这似乎说明,自注、元注对读解而言较为重要,故注者要慎重标出,而子注为本文附属,是创作技艺。三种称谓之间的微妙差别,暗示我们在分析作者注解之时,需特别注意转述或评论者所用概念,以准确剖析其所指。今天意义上的自注,其功能和价值具有变动空间,解读之时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
作品中,各种文字出现的情境形态,往往暗含一定的功能与意义。自注的功能和价值,与它出现的文本时空紧密相关。至于自注生成的自然过程,应首先考虑作者写作自注的情境。一般而言,自注出现,当在所注对象之后,如题注紧随步武“诗题”、诗句注紧跟“语句”、诗作注在作品结尾。*自注与本文之间的空间关系,最为常见者,为此述三类。除此之外,尚有组诗、整卷诗作的自注,往往见于开头一诗的题下或末尾诗作之后。自注与创作时间的先后关系,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种:(一)实时注,作者写作诗文之时,依据内容而适时作注;(二)事后注,诗人创作完成后,重新阅读或者抄写前作,添加自注;(三)编辑注,作者整理己作成册、准备刊刻之时,标注说明创作时间和编辑经过。若能将三者坐实,基本可确定作者与文本的时间关系。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范成大《石湖诗集》时,就认为他们所经眼的版本,当来自范成大手订。四库馆臣看到该本十一卷末有自注称“以下十五首,三十年前所作。续得残稿,附此卷末”,而且其他诸诗“亦皆注‘以下某处作’”。[11](P.2142)馆臣如此重视辨析自注与本文的时间关系,表明他们对作者传达注解意见的重视。
分析自注出现的时间,有时可窥见诗人对己作的评价,甚至能看到自注相对于本文的独特功能。王安石诗集中的一些自注暗示与本文的写作时间并不一致。《景纯作诗见示继以一篇》题下自注“嘉祐中江东提刑时作”,“时”字标明自注写作时间晚于诗。[12](P.782)又如《寄沈鄱阳》题下自注“时为江东提刑”,显示自注为晚出。[12](P.783)诗中注标明时间关系者,有《寄张剑州》首二句:“剑阁天梯万里寒,春风此日白衣冠。”自注云:“时张以太夫人丧,自剑州归。”[12](P.879)《酬吴季野见寄》一诗尾句云:“俯仰谬恩方自歉,惭君将比洛阳人”,自注云:“时被召,来诗以贾谊见方。”[12](P.911)带时间副词的自注,恰好说明系作者再次面对己作时添加,而非创作时的即兴自注。此时,很多赠酬应答作品,已经失去交际的实时性,作者冷静面对作品,身份变成读者,而当初与酬赠对象所共享的信息未必为他人所知,须注释说明方能扫除其他读者的阅读障碍。如《已未耿天隲著作自乌江来,予逆沈氏妹于白鹭洲,遇雪作此诗,寄天隲》,王氏自注云:“辛酉冬,天隲复来诵此,遂书于壁,请天隲书所酬于右。”[12](P.11)自注和诗作书写时间,明确显示为前后两次。当此之际,作者身份已暗中发生转变,成为“原初作者”与更广大的读者群之间的沟通者,为后者提供了信息。
相对而言,苏轼诗歌中的自注,多随手出注,如《李杞寺丞见和前篇复用元韵答之》有句“坐使鞭棰环呻呼,追胥连保罪及孥”,自注称“近屡获盐贼,皆坐同保徙其家”。[13](P.319)除此,苏轼也有部分诗作自注是创作后添加,如《游金山寺》有句“怅然归卧心莫识,非鬼非人竟何物”,自注称“是夜所见如此”,表明是忆写。《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绝》第四首“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自注称“是时新有旨禁弄潮”,同样有此暗示。《赠治易僧智周》一诗“断弦挂壁知音丧”,句后自注“师与契嵩深相知,时已逝矣”,[13](P.484)表明自注可能是作者整理编辑时所加。
这些后来写作的自注,尤其是那些作者整理旧稿时添加者,表明作者再度介入诗作,意欲用来强调和实现某些艺术效能。苏轼《送江公》曰“忽忆钓台归洗耳”,又曰“亦念人生行乐耳”,自注曰“二耳义不同,故得重用”。*宋人已注意到苏轼此条自注,参看阮阅《诗话总龟》卷9,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第103页。此外王观国《学林》卷8“诗重韵”条有专门探讨(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51页)。黄庭坚《崇阳道》中有句“歌奔中夜女,归抱十年雏”,句后元注云“借一韵”。[9](P.644)二人皆通过自注,宣告自己的匠心独运,即对体格的遵守。无独有偶,王安石《何处难忘酒二首》其一诗尾自注云“拟白乐天作”,[12](P.575)径直将自己诗作风格取向标出,显然是希望读者相信自己的艺术立场。由是,作者有时可能根据诗歌需要安排自注的内容,引导读者的阅读思路,使自注发挥修辞功用。
如同“刻舟求剑”的寓意,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相对于诗人即兴写下的自注,诗人后来整理旧稿而添加的自注,态度和心境往往因着时过境迁而发生变化,第二次添加自注,已然是再次加工,作者身份已暗中变为己作的“读者”,既以后见之眼衡量艺术效果的实现,又设身处地为他者的读解考虑,确定是否增加注解。自注出现,暗含了一个隐性的写作情境,即作者注释时,有预设读者提问与较为明确的对话意图。设若美国抽屉诗人迪金森只是写给自己,写好后就束之高阁,自然无需担心读者能否恰当解读自己的作品,何需画蛇添足而增加自注。*迪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传奇诗人,有生之年创作了大量诗篇,藏于抽屉之中。弥留之际,甚至要求烧毁。所幸,后来诗稿留下,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为伟大的诗人之一。
先看王安石的《答扬州刘原甫》。刘敞,字原父,嘉祐元年(1056)、二年知扬州,诗作当写于此时。从题目来看,该诗写作缘起比较清楚,即酬答刘氏寄赠,为交往而作。诗中有句“谓我古人风,知君以相优”,暗示刘氏诗有称赞王安石品格之意。阅读至此,读者很想知道刘氏所言如何,而王安石颇为“善解人意”,加上自注:“来诗有‘因君古人风,更欲投吾簪’之句。”礼尚往来,王安石感激朋友的赏识,有句:“君实高世才,主恩正缪绸。哿矣哀此民,华簪宁易投。”[12](P.319)自注出现,问题随之而来,若仅仅写给刘氏,王氏何必费力加上自注?显然,本属于朋友间的私人交流,因为自注而投入公共空间,与众人分享自己的心志。同样有此暗示功能的自注,还见于王安石《赠上元宰梁之仪承议》。该诗题中“赠”字,明确说明为私人之间的交际而作。诗末句云:“粉墙侵醉墨,怊怅绿苔滋。”王安石自注:“梁多留诗在江宁僧舍。”[12](P.527)自注提及赠酬对象姓“梁”,说明作者绝非仅仅要将此诗向“梁”氏开放,而是要告诉第三者有关梁的一些事迹。又如王安石《次韵吴冲卿听读诗义感事韵》题下自注云:“冲卿诗云:‘雪销鳷鹊御沟融,燕见殊恩缀上公。画日乍惊三接宠,正风获听二南终。解颐共仰天颜喜,墙面才容圣域通。午漏渐长知禹惜,侍臣何术补尧聪。’时修撰经义所初进《二南》,有旨资政殿进读。”[12](P.683)据王氏自注,王安石写作此诗的缘起,实乃“次韵”吴氏之诗,并通过自注录出吴氏原诗,有助于读者知晓诗人创作灵感激发的源头。除此,王安石《和蔡枢密南都种山药法》,不仅在自注中列出蔡氏诗作,还全文引述诗“序”。又,《送程公辟得谢还姑苏》诗“唱酬自有微之在,谈笑应容逸少陪。除此两翁相见外,不知三径为谁开”,王安石自注云:“少保元绛谢事居姑苏。又王中甫善歌词,与相唱酬燕集。中甫,王介也。逸少、微之,皆取古人以比今之同姓者。”诗人用事,要做到“切”合,涉及人物,往往用同姓故事,以便委婉赞美。王安石此类诗作自注,表明作者对己作的阅读对象似有设定,有意提供相应信息以便于他们阅读。
苏轼诗歌自注中,亦有暗含作者对话意图的例子。如《东阳水乐亭》诗题下自注称“为东阳令王都官概作”,表明作者要向读者宣示本诗原作指向对象。[13](P.513)又如《述古以诗见责屡不复次前韵》一诗尾句云:“多谢清诗屡推毂,豨膏那解转方轮。”写朋友来诗催促,激发诗人诗兴,如同推动车轮。可是诗人感叹,即使是有润滑油,也无法催动方形车轴。苏轼为何要用车轮之喻?据自注“来诗有‘云霄蒲轮’之句”,我们可知对方拿辅佐君主的贤人与苏轼相提并论,刺激苏轼的创作灵感。[13](P.513)如果次韵诗作只是指向“来作”,诗人自然无需作注。与王安石的诗作自注一样,这些自注皆暗示:诗人想要与酬赠对象以外的更多读者进行对话。
事实上,类似这种预设更大读者群(超越酬赠对象)与对话意图的自注,已出现于唐代诗歌中,如白居易的《元微之除浙东观察使,喜得杭越邻州,先赠长句》一诗题下自注说“十七首并与微之和答”,显系后来编集添加,表明作者意欲将本诗开放给元稹之外的读者。原本白氏《和答诗十首》序,说明朋友之间的诗歌往还,有时以私密的方式进行,传播空间有限。根据自述,白氏托其季弟“奉新诗一轴”,且针对如何处理元稹来诗,牛僧孺曾戒“不能示他人”。[14](P.104)可是,带有自注的白诗,似乎表明作者想开拓诗作的传播空间。*此处受浅见洋二未刊稿《“避言”与“廋词”——从〈论语·宪问〉与苏轼诗祸论中国言论与权力》(中国宋代文学学会第九届年会暨宋代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的会议论文)的启发。白居易诗作的自注数量较多,仅《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就有20条诗中自注,详细交代诗人与元稹间的交往细节,尤其是关涉的时间、地点和人物。[4](PP.703-706)对这些朋友之间所熟悉的信息,诗人仍出注说明,体现了开放给更大读者群的意图则是不言而喻的。再如《酬微之》题下自注称“微之题云:‘郡务稍简,因得整集旧诗,并连缀删削,封章谏草,繁萎箱笥,谨逾百轴,偶成自叹。兼寄乐天。’”[14](P.1531)白居易引元稹题语,显然是为了向其他读者说明写作命意。
有趣的是,上述王安石、苏轼和白居易诗作之“题”,皆与往来应酬有关。如果仅仅是写给友朋,就像书信一样邮寄,诗人无需以此类文字加以说明。作者站在读者的角度,移除酬赠对象之外的读者的阅读障碍,力图将诗作播散至公共空间,诗人变身为沟通者,设身处地为他者着想,传达本文以外的信息,使作者与读者悄然实现对话。看来,诗人通过自注,暗示自己心目中这些诗作的读者,不仅为交往对象,也为更广大、甚至后代的读者群。周裕锴先生曾言中国古代诗歌注重交际,而元祐诗人的唱酬诗“独白变成了交谈”,功能重心“已转移到交际方面,诗歌成了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工具,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书信(尺牍)的作用”。[15](PP.129-134)诚然,元祐诗人(甚至部分赠酬诗作的创作者)将诗歌写作与自己的日常生活紧密贴合,但是笔者在此提请读者注意:部分选入诗人集中、带有自注的诗作,暗示诗人要将自己的“交际”当成一种“故事”来公开,以理性、冷静而远离交往中的感情用事。这似乎也说明诗人的创作心理:希望诗歌流传久远,或以诗歌传载史事,成为“不朽之盛事”。
作者之所以借助自注向读者群传递与诗歌本文相关的信息,是缘自个体生命世界的无可替代性,读者无法使自己的精神世界与作者完全重合。作者通过作品传达的某些生活经验,读者无法亲临体验,只能依靠自己以往的经验积累去迎纳。这一点,正是阐释学想要克服的难题,伽达默尔曾提出的视域融合,赋予解释者以合法地位。[16](PP.388-397)经验世界,围绕主体的视野而展开,读者只能与作者的视野达到部分重合。作品所勘验的知识隔阂,需以自注弥缝。
以儒家思想为圭臬,中国古代的文学阅读重视作品与作者之间的关联,故有知人论世之说。要做到知人论世,就需了解诗作关涉的历史信息。从唐代白居易,到北宋王安石、苏轼和黄庭坚等人,均意识到读者无法全面了解作品的语境,因而采用自注以补充说明。如苏轼《试院煎茶》有“银瓶泻汤夸第二,未识古人煎水意”,苏轼自注:“古语云:煎水,不煎茶。”[13](P.370)诗人想告诉读者,时人多煮茶饮,有违古人传下的经验。黄庭坚《次韵中玉水仙花二首》有句“可惜国香天不管,随缘流落小民家”,作者“元注”称“时闻民间事如此”,强调诗句记述“方俗”之说。[9](P.544)若无作者补充说明,特定时空之外的读者,很容易将诗句解读成诗人暗有所指。
自注的信息传递功能显示了作者力图引导读者的阅读阐释,指向一个目标:维护作者的权威。二十世纪文学批评发展史上,美国赫施曾经针对伽达默尔,提出“保卫作者意图”的口号。[17](PP.9-37)从文学接受领域来看,法国罗兰·巴特等人曾经宣告说“作者已死”,[18](PP.294-301)认为当文本完成后,作者和自己的成果再没有任何联系,其意义生成的任务已交给读者了。中国古代诗文的自注传统,彰显了作者对文本的调控驾驭,甚至表明作者再次进入并拥有自己的文本。诚如周裕锴先生所言,自注的出现表明宋代诗人力图在“创作过程中透露出自己的本意”,“由作者直接担当阐释者”。[19](P.242)自注的出现,向读者彰显了一个事实:在中国古代言志诗学的大背景下,作者的意图十分重要,是理解文学作品的一个关键因素。
自注暗含作者担心读者遭遇知识障碍,很难成为合格的读者之意。越是个人化的经验,越难为读者所体认。关涉个人经验的诗作,多为诗人与朋友之间交往的产物,故此类诗作的自注出现频率高。今存宋人诗集中,展露个人经验者,多为朋友间赠答之作。王安石、苏轼、黄庭坚和陈师道等人的赠答应酬诗作,多有自注,或表明写作缘起,或说明赠答对象,或言及交往细节,或点出典故旨意。黄庭坚《寄裴仲谟》中有句云“起居太夫人,并问相与睦”,颇近口语陈述,但作者知道,面对“相与睦”,读者会感到费解,故自注云:“相、睦,儿女名。”*与此相类的现象,有吴融诗句“阿对泉头一布衣”,据自注可知“阿对”乃童仆名。刘克庄曾专门将此拈出(见氏著《后村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5页)。寄赠对象无需作者补充传达的信息,而作者心中的读者范围更大,故需要“自注”交代。如此,作者抛出的个人经验,得以向外扩散。
经验扩散,被他人“看见”和“体验”,成为知识。按照知识传播的空间范围,可将知识分为私人性知识、地域性知识和全球性知识。*美国人类学家吉尔兹曾将人类的知识,按照影响范围,分为地方性、全球性等概念。参见吉尔兹《地方性知识》,王海龙、张家瑄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273-275页。笔者此处借用术语,主要用来指与某一地域相关的知识信息。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私人性知识一说,强调知识生发由个体扩展到公共领域的过程。私人性知识,围绕作者生活经验,传播范围较小,不外乎个人往来,多系于一人一事。此类知识见闻,往往见于自注人名。如苏轼《僧爽白鸡》题下自注“养二十余年,常立坐侧听经”,将一位以白鸡为宠物的僧人形象呈现于读者眼前。[13](P.393)又如《送张轩民寺丞赴省试》诗尾,苏轼自注:“伯父与太平州张侍读同年,此其子。”[13](P.397)自注说明两家渊源,进而解释诗中所言“传家各自闻诗礼,与子相逢亦弟兄”的具体所指。这些自注内容,皆能引导读者解读诗作,增强诗歌的艺术效果,并伴随诗人的写作而向外扩散。再如《八月十日夜看月有怀子由并崔度贤良》结句云“归来四壁草虫鸣,不如王江长饮酒”,自注说:“王江,陈州道人。”[13](P.375)读者是否知道王江,显然成为这首诗作能否获得正确解读的关键,“王江”则经由自注成为“名人”。私人领域的信息和知识,通过自注,经历升格,进入群体领域,成为一定范围内的公共知识。
原本属于诗人经验的私密知识,通过自注而扩散,甚至进入历史领域,具备文献资料的价值。如苏轼《赠治易僧智周》有句“梦吞三画旧通灵,断弦挂壁知音丧”,自注“师与契嵩深相知,时已逝矣”。[13](P.522)通过自注,后代读者即可知道此时僧智周的学术交往情况及生活时代。《子玉家宴用前韵见寄复答之》起句云“自酌金尊劝孟光,更教长笛奏伊凉”,自注云“子玉家有笛妓”。[13](P.590)诗人描写柳子玉家的私人生活,甚至是极为私密的夫妻生活,却被作者自注强行带入“历史”空间。由于书本具有知识传播功能,朋友间的私人生活成为历代读者都知道的逸闻趣事。黄庭坚《赠李辅圣》有句“相看绝叹女博士,笔研管弦成古丘”,“元注”称“女博士谓辅圣后房孔君也。于文艺,无所不能,皆妙绝”,[9](P.551)将宋代社会中的才女形象,凝固成历史现象。这些知识扩散现象,更因诗话类著作的引述而增强,如《优古堂诗话》曾引北宋韩致光、韩子苍二人诗句自注,将当时“史官月赐龙团”的掌故凸现出来。[20](P.223)这样的功能,成为历来考据之学的重要方法,即以自注权衡各种争论。
自注传递“特殊”信息,扩散个人经验,依托文献传播,进入知识生产流程。宋代诗人将自己生活世界的经验变成文字进行传达,形成一套新的知识话语。这些知识化为文坛掌故,构成了诗话类著作的重要内容。当然,这些知识可能只是碎片,也可能只是人们猎奇的对象,却给诗人拥有的正统知识惯性和成见带来冲击,给日久失去活力的主流知识生产带来生机。
从知识接受者的视野来看,地域性知识,往往因为某人的到达或经历而获得,具有一定私人色彩,而自注试图在某种程度上克服读者知识视野的局限,将作者的个人生活开放到公共阅读领域。在中国古代长期大一统的政治形态下,地域性知识往往成为部分人的知识,而诗人作品面向的读者跨越地域和时间,自注无形中承担了传播这些地域性知识的功能。只是,古代诗歌文本需遵守严格的声韵格律,能够提供的知识细节往往有限,而自注则能详说某些信息,更加适合承担知识的扩散功能。自注所提供的知识,扩展了读者的视阈,将作者知晓的知识向读者传递。苏轼《于潜令刁同年野翁亭》一诗,开篇有句“山翁不出山,溪翁长在溪”。读者阅读时,需要知道“山翁”与“溪翁”何指,苏轼于句末自注补充云“前二令作二翁亭”。如此,于潜有三翁。该诗的末尾结句云“山人醉后铁冠落,溪女笑时银栉低。我来观政问风谣,皆云吠犬足生牦。但恐此翁一旦舍此去,长使山人索寞、溪女啼”,自注:“天目山唐道士常冠铁冠。于潜妇女皆插大银栉,长尺许,谓之蓬沓。”[13](P.447)苏轼的自注,将作者所知于潜一带的特别事件传递给历代读者,凝固成一种地方性知识。
从唐代开始,读书登第者日益成为诗人主体。王权施行的地方,出仕诗人的活动范围扩大。一方面,因着国家权力下行,雅文化因为诗人活动地域的扩大而得以传播;另一方面,诗人也带来了地域性文化,冲击和丰富了雅文化的内容。地域性知识一直存在,但如何进入主流的知识传承轨道,显然是问题所在。苏轼在此类诗作中传播的地域性知识,具有何等价值,值得寻味和研究。如他《于潜女》描述地方风土人情,“逢郎樵归相媚妩,不信姬姜有齐鲁”。[13](P.448)细绎语句,诗人显然意识到,地域性知识与普世知识间存在着巨大的价值差异与适用隔阂。
诗人对地域性特殊知识的趣味,往往借助诗歌中“地名”自注来体现。苏轼《北寺悟空禅师塔》题下自注:“名齐安,宣宗微时,师知其非凡人。《盐官图经》:安国寺在县西北六百五十步,祥符元年改今额。寺中有悟空塔,塔前有古桧存焉。”[13](P.392)正因为如此,地名往往成为传播地域性知识的由头。尤其是那些不为人所知的当地事件及俗语方言等地域性知识,也能借助自注得以传播,如苏轼《地炉》有句云“闻道床头唯竹几,夫人应不觧卿卿”,自注云“俗谓竹几为竹夫人”。[13](P.315)幸好有苏轼自注,读者方能将“夫人”理解为物,否则此诗就多了艳情,减却雅趣。又如黄庭坚《丙申泊东流县》一诗,“元注”云:“语曰‘东流速客,惊动建德’。”[21](P.1023)自注有助于补充、传播特定区域的谣谚俗语。从梅尧臣等人开始,诗作用俗语成为宋代诗坛的一种风气。此举可为诗作带来生趣,然限于地域知识,俗语所指,往往为人们所不知,当然需要自注补充说明。如苏轼《监洞霄宫俞康直郎中所居四咏退圃》有句“园中草木春无数,只有黄杨厄闰年”,自注云“俗说黄杨一岁长一寸,遇闰退三寸”,不仅回答了何谓“黄杨厄闰年”,也传达了社会底层的知识记录情况。[13](P.546)又,《金门寺中见李西台与二钱唱和四绝句戏用其韵跋之》第二首诗尾自注称诗作所写,“皆世所传钱氏故事”,[13](P.1511)将杭州当地的钱氏传说通过自注强调,进而说明当时社会,此“知识”带有较强的地域色彩。元祐诗人使用俗语,借用地方传说,往往借由自注,克服地域的空间局限,成为历代读者的知识。
地域性知识最为显著者,当是一些特殊的地理现象。如苏轼《宿余杭法喜寺后绿野堂望吴兴诸山怀孙莘老学士》后两句云“问谍知秦过,看山识禹功”,诗尾自注云:“余杭,始皇所舍舟也。西北舟枕山,尧时洪水系舟山上。”[13](P.342)又如《游东西岩》题下自注:“即谢安东山也。”[13](P.494)这些地域性知识,跟随诗人自注,逐步突破地域限制,成为读者周知的掌故。又如《游径山》诗句中说“问龙乞水归洗眼,欲看细字销残年”,自注云“井水洗病眼有效”。[13](P.347)苏轼《再游径山》诗,特意用自注强调所写皆为山中特有。《夜泛西湖五绝》之三:“苍龙已没牛斗横,东方芒角升长庚。渔人收筒及未晓,船过惟有菰蒲声。”苏轼自注:“湖上禁渔,皆盗钓者也。”[13](P.352)正是因为盗钓,所以天未亮就回家,有船过水草之声。又如《金门寺中见李西台与二钱唱和四绝句戏用其韵跋之》题目中的“二公”,诗人自注云“惟演、易”。还有《次韵陈海州书怀》一诗,有句“郁郁苍梧海上山”,自注“东海郁州山,云自苍梧浮来”。[13](P.594)
很多当时的地域性知识,经诗人自注,变得闻名遐迩。王安石诗中有关地名的自注,向读者介绍柘湖、陆瑁养鱼池、华亭谷、昆山、三女岗等吴地名胜,可谓不遗余力。这些知识也受到地志修纂者的重视。如《咸淳临安志》卷25叙“九仙山”云:“在县西四十二里,葛洪、许迈炼丹之地。坡诗自注云:‘九仙谓左元放、许迈、王谢之流也。’”[22](P.301)清代修《(雍正)浙江通志》卷10叙述“九仙山”,再引述《临安志》所言。[23](P.347)又如《会稽志》卷10叙“若耶溪”时云:“李公垂诗云‘倾国佳人妖艳远,凿山良冶铸炉深’,自注云:‘若邪溪,乃西子采莲、欧冶铸剑之所。’”[24](P.6880)又如《(雍正)江西通志》卷41称南康府有古迹“清浄退庵”,并引述云:“朱子诗自注:‘在栖贤西三里,刘凝之旧作亭,取黄太史诗语名之。’”同卷“李氏山房”引述苏轼、秦观之记录,末云:“朱子诗自注:‘在折桂西十里,李公择读书处,有东坡记文,诗刻枯树墨跋。’”[25](P.363)诸如此类,见于地志甚多,可谓不胜枚举。明代曹学佺撰《蜀中广记》,叙述蜀中名胜,多引前代诗文及自注,如卷19记忠州“今临江县西南二十里有严太守碑及词”,即引述苏轼兄弟的记述诗文,且引苏辙自注,称“碑在忠州”云云。[26](P.233)这恰好说明作者自注在传达地理知识方面的重要性,显示了诗人作品对地域性知识传播的重要意义。由此,诗人自注所传递的地域性知识,超越时代,逐渐定型为公共的历史性知识。
自注的基本功能是为诗歌本文服务,实现作者表情达意的初衷。借助自注,诗人能够传递自己心目中的“特殊”信息;其内容或为创作的匠心独运,或为作者的个人经验,或为友朋间的私密往还,或为某处特有的地理风物,作者借此突破其与读者之间的信息隔膜或知识“界限”。在信息的流动中,作者权威得以凸显,进而促进了读者的阅读欣赏与诗歌艺术效果的达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自注可谓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段。不唯如此,信息传播促进自注升华,带着作者个体视野的经验和知识得以扩散至公共和历史领域,扮演了知识传递者的角色;部分地域性知识,正是借助诗歌自注才突破了时空限制,进入了更多人的视野。从先秦到唐代,核心经典奠定,形成知识的黑洞模式,不断增强自身的内在力量的同时,也不断地消化吸收外来的和地方文化知识。唐宋时代,封建制度日益衰微,科举成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更多的知识人参与国家权力运作活动,官僚体系中的升迁贬谪又加强了知识人在国家地域版图中的流动,势必会带来知识的交互传播,将最受重视的文化知识带到地方甚至边疆地区,地域性的知识,也随着知识人的感知和记录进入原来的核心地区之知识世界,甚至丰富了知识的内容和生产模式。诗人自注,作为记载和传播地域性知识的一种方式,其文化意义或许正在于此。就此而言,唐宋时代,尤其是元祐时代诗人的自注,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文学、文化现象,还反映了彼时诗人关注知识的范围和兴趣,具有思想史的意义,凸显了诗人对某些信息、知识的特殊视野和鲜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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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 宁)
Rhetoric, Message and Knowledge: on Functions of Self-note in Chinese Ancient Poems ——A Case Study on Poems of Wang An’shi, Su Shi and Huang Tingjian
MA Qiang-cai
(School of Humanit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311121, China)
The self-note, provided by the poet himself, is supposed to give supplementary explanations to the text. From Han to Song Dynasty, the self-note in poems became more and more popular and thus developed into a very important rhetoric method for writing. By means of self-notes, the poet not only guides the reader to understand the text with special messages, keeps the authoritative position of the author, enhances the influence of reading effect of the poem, but also achiev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ideational function of the expression. In addition, through self-notes, poets intend to present their poems to more readers, even beyond time and space, while messages, loaded with distinctive personal experience, are likely to get into the public field with the result of widening readers’ vision and enriching Chinese traditional knowledge system. The self-note in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especially during Yuanyou Reign Period, is thought to be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as it acts as an important literary cultural phenomenon on one hand and reflects poets’ knowledge scope and interest at that time.
Ancient poem; self-note; poets in Yuanyou Reign Period; Su Shi; Wang An’shi
2016-12-30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宋诗宋注的文学阐释研究”(2016jd09)的研究成果。
马强才,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国学院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古典文献学和近现代学术史的研究。
I206.2
A
1674-2338(2017)03-0082-09
10.3969/j.issn.1674-2338.2017.0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