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佳佳
浅析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的提升路径
◆汪佳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 310018)
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对党和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我们需要利用和借助网络空间这个社会治理的新平台来促进我国国家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仍面临诸多问题:网络治理平台意识不够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不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等。本文基于对新出台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解读,从网络空间治理平台意识、坚持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健全和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三个角度提出了提升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的路径选择。
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治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他指出:“网络安全是全球性的问题,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球国际社会应共同承担的责任,没有哪个国家能够被排除在外。”[1]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网络空间的兴起发展,极大促进了经济社会繁荣进步,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和挑战。面对全球化、一体化、信息化逐渐加强的国际大环境,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格局以及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和与之而来的挑战和威胁,中国必须制定相关的应对方案。2016年12月27日,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以下简称《战略》)。这是指导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中央发出的建设网络强国的动员令,更是向国际社会发出的关于中国网络空间安全的宣言书,宣示了我国关于网络空间发展和网络空间安全的重大主张和立场。
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子集,已经成为了社会治理的新平台,树立新平台意识,加强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是迫在眉睫的问题。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直接关乎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网络空间这个社会治理的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
《战略》指出:网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电子政务应用走向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共享,推动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畅通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新平台。
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是中国社会进入到信息化社会的自然结果,同时也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方面,网络社会的发展对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产生了极大的冲击,这集中体现在网络社会由于其具有超越地域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得公共舆论、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意识、隐私安全等方面对传统的公共治理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尤其是电子政务走向深入,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公民能够通过网络空间广泛的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等都是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难以达到的。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能够高效促进创新创造、经济发展,降低信息沟通成本,促进政府效率,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保障了公民权利,有利于政府透明和监督,加强官民互动等。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2]树立网络空间治理新平台的意识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网络空间发展的规律和状态,最后利用好网络空间这个社会治理的新平台,促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治是网络空间良性发展的秩序保障。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着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互联网 + ”时代网络空间治理新形态是以善法为基础的善治,应以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是时代所需,只有法治才能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
《战略》指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保护网络空间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享有自由、行使权利的同时,须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利,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
要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首先,依法办网是前提。要注重加强对网络平台出资方、主办方的法治教育和政策宣讲,使其树立依法办网的思想意识,对新办的网络平台需要进行严格审查审批。从源头上把好关口,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正本清源。其次,依法上网是原则。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网民合法上网的教育力度,督促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当合法用网,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严格依法处置。做到教育为主,奖惩结合,进一步提高网民的网络空间法律意识,做“网络空间好网民”。再者,依法管网是保障。国家要加快网络空间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根据网络空间发展需要,积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构建网络空间的基本法律架构,为依法管网奠定法律基础。另外,各系统、各行业要根据网络空间发展实际情况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切实加强对局域网的监管和建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对网络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建立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是网络空间本质特征的内在驱动,也是完善国家治理的科学手段,更是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有效方式。
《战略》指出:坚持依法、公开、透明管网治网,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出台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加快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解释,使之适用于网络空间。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建立网络信任体系,提高网络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著名学者马骏在《中国的互联网治理》一书中指出:“由于互联网具有全球开放的基本属性,以政府为主体、以业务许可制为基础的自上而下的传统管理模式陷入困境。”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应该与时俱进来适应网络空间的发展,目前的社会治理体系仍然是在传统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具有较为明显的科层制、垂直化特征。这种相对传统的治理体系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社会因互联网发展和普及运用而交织形成的网络空间社会。所以,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非常重要。首先,要健全和完善网络空间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网络空间安全管理要求,要做到权责分明,目标清晰。没有完善健全和完善的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就无法明确各方权责和义务,也无法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要求。所以,健全和完善网络空间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快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解释工作,使之适用于网络空间发展,做到与时俱进,查缺补漏。现行法律无法充分满足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其实也是一个世界难题,各国政府除了颁布新的网络空间法律之外,还力图修订现行法律以适应现实社会发展。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国际经验和国际惯例。再者,要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建立网络空间信任体系,提高网络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网络空间安全一方面需要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进行保障,需要完善网络空间安全的顶层制度设计;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网络信任体系,网络信任体系的构建主要从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三个方面着手。顶层制度设计及网络空间信任体系的建立都有利于提高我国网络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另外,还要注重网络管理模式的厘清、比较与借鉴,融汇政府主导、政府指导下行业自律与行业主导不同模式的比较优势,探索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特色深度融合衔接的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模式。
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加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着显著的作用。《战略》的出台无疑吹响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建设的时代号角,无疑迈开了我国参与世界网络空间合作与治理的时代步伐。我们要深刻学习《战略》所提出的的各项工作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贯彻,树立网络空间治理新平台的意识,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体系构建,根据《战略》指明的方向打好网络空间能力建设的攻坚战。
[1]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N].新华网,201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解读[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
[4]赵琦.评论称美国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应对网络战[N].南方日报,2012.
[5]马晓天.网络安全离不开国际合作[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
[6]张康之.论社会治理从民主到合作的转型[J].学习论坛,2016.
[7]陈晓英.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将加速前行.法制日报.2014.
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管理权研究(14MKSZ01ZD-2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