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君瑜(中共莆田市委党校,福建莆田351100)
苏共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教训及启示
郑君瑜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福建莆田351100)
苏共在执政74年后,最终亡党亡国。原因具有多元性。其中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苏共未能正确理解、贯彻列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未能探索形成适合苏共实际的党内政治生活理论、原则、制度和传统。尤其是对待党内矛盾和党内斗争,采用不正常的处理方式,严重伤害了苏共的元气。汲取苏共的历史教训,对于我们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必要的。
苏共党内政治生活;教训及启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这对于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是必要的。在这个过程中,汲取国外一些政党,特别是苏联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教训,是不可或缺的。
苏联共产党是列宁亲手缔造和直接领导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俄共(布)执政的实践中,列宁确立了党内政治生活一些基本准则。其一,无产阶级政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工人阶段先进部队。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理论,就不会有坚强的社会党”。〔1〕“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2〕其二、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以外别无其他的武器。因为惟有组织起来,才会产生统一的意志。因此,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执行党的决议,维护党的统一,反对有组织的派别活动。列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组织原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准则。其三、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正确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相互关系。列宁说:“工人领袖不是天使,不是圣人,不是英雄,而是普通的人。”〔3〕坚决反对党员、干部特殊化和对党的领导人歌功颂德,等等。其四、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遵循党章,以正当合法形式开展党内斗争。列宁明确要求,应当对党内的问题广泛地开展自由的讨论,对党内生活中各种现象展开自由的、同志式的批评和评论,以宽容办法对待党内犯错误的同志。其五、无产阶级政党要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要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其六、无产阶级政党要重视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员素质,防止企图利用执政党地位捞取好处的人混入党内等。但列宁逝世过早,没能探索形成适合苏共实际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传统。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未能正确理解、贯彻列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尤其是始终未能找到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和开展党内斗争的办法,党内矛盾不断累积,党内关系严重扭曲,党内政治生态恶化,严重削弱了苏共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生命力,最终酿成丧权亡党的恶果,教训十分深刻。
(一)苏共扭曲、淡化以至丢弃马克思主义,直接导致了苏共思想基础的崩溃。斯大林把苏联20世纪30年代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当成划分真假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准和普遍规律,使社会主义变成僵化的固定模式,导致国家发展停滞,甚至倒退。苏联人民因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而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和苏共的执政能力产生了怀疑。苏共在思想政治工作中,长期采取单一说教和单向灌输方式渲染成就,而对现实问题视而不见,人们对纯理论学习、政治活动感到反感。年轻一代中的大部分人表现出对列宁和马克思的著作不感兴趣,有的则逃避现实不问政治。西方敌对势力则趁机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戈尔巴乔夫时期,戈氏以打破对意识形态的垄断为名,实行“意识形态多元化”,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直接导致了苏共思想基础的崩溃。
(二)苏共以政治清洗代替党的自身建设,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斯大林提出,党是靠清洗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而巩固起来的。不断把持有不同政见的党员当作“机会主义分子”清除出去,甚至搞肉体消灭。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和晚期的“党内大清洗”中,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有几百万人被送进劳改营,一百多万人被枪决,数百万人死于虐待。高压政策使苏共党内充满不健康的党内斗争,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动摇了党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苏共长期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长期以来,苏共党内实行的是严格的集中制。这除了与夺取政权时的严酷斗争环境有关,还难免受到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俄罗斯长期实行君主集权制,沙皇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皇权主义、等级观念等浸透在俄罗斯民族的血液中。斯大林当政后,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对一切重大决策拥有最终决定权和一票否决权。斯大林不允许党内有不同意见,连政治局委员也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于是少数服从多数变成多数服从少数,全党服从中央变成全党服从斯大林。这种集中制,只能是“专制集中制”或“官僚集中制”,而不可能是民主集中制。到戈尔巴乔夫时期,弋氏一方面强调绝对的“民主”,使中央政治局变成“清谈馆”,只能靠妥协和折中来通过决议。另一方面又大搞独断专行,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最后发展到个人宣告苏共解散。
(四)苏共党内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严重缺陷。苏共实行事实上的党的高层领导职务终身制。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实行自上而下的委任制或任命制。列宁在世时多次提出,要变委任制为选举制,干部由基层选举,而非上级任命。可斯大林提出,没有干部任命制就没有党的领导。在1952年的苏共十九届一中全会上,斯大林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纸,向会议宣读了自己拟就的25人主席团名单,没有讨论就通过了。由于苏共干部的产生缺乏正常的考察、评价、选拔和任用过程,造就了一批唯命是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营私舞弊的投机分子。一旦局势变化,这些人往往首先成为侵蚀和瓦解共产党的蛀虫。据调查,叶利钦时期最高领导层的75%,政党首领的57.2%,议会领导的60.2%,政府官员的74.3%,地方领导的82.3%,商界精英的60%,都是原来的苏共干部。
(五)党内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列宁最早提出,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都由代表大会选举并对代表大会负责。中央监委与中央委员会平行,只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各级监委重点监督同级党委。而斯大林则把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从与中央委员会平行,降为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机构,丧失了对各级领导真正监督的权力。赫鲁晓夫时期,苏共把党和国家两个监察机关合并,但其地位和作用没有提高。勃列日涅夫把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改为人民监督委员会,规定其开展活动时要受本单位行政领导人领导,使其作用十分有限。戈尔巴乔夫合并了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这两个党的监察机构,但并没有改变苏共最高领导人不受监督的状况。党内分权制衡和监督机构变成维护集权的工具和党内民主的摆设。
(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苏共的灭亡,从反面告诫我们,“理念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苏共之所以由盛到衰,一个最严重的错误,在于它曲解、弱化以至丢弃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领导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大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抓住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旨,起到了“立根铸魂、固本培元”的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想武装,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一“课堂”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必须发扬党内民主,把保障党员权利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在本质上是民主型政党,而非独裁型政党。党内民主是民主型政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保持党组织的活力,首先在于广大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能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到党内事务中来,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4〕苏共由于它推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党内不民主,其成员之间存在不平等关系,难以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也难以从党员那里获得活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而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积极性的基础。为此,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三)必须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1906年苏共“四大”根据列宁的提议,首次把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写入党章。斯大林当政,抛弃了列宁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搞个人专制,给苏共带来灾难性的后果。1980年,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时曾指出,中国的政治体制基本上是从苏联照搬而来的。这种政治体制的“总病根”就是“权力过分集中”、“民主太少”。而“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象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很大不幸。”〔5〕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角度看,民主集中制是对党内民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大家围绕着共同的目标,进行充分地讨论,然后通过集中及时形成统一的意志。这应该是我们对党内政治生活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也就是“六有”。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所以,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实际上是对党内民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体现的是制度治党的科学规律。进一步讲,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在党内,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
(四)必须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条件。斯大林曾精辟地指出,“在提出正确的政治路线以后,还必须挑选工作人员,把善于执行指示、能够理解指示、能够把这些指示当做自己的东西并且善于贯彻这些指示的人安置在各种工作岗位上。否则,政策就会失去意义,就会变成空谈”。〔6〕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明确规定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洁净党内政治生态的组织保证,是党风向好的根本导向。用一个好干部,就会激发更多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用一个投机钻营的干部,就会极大挫伤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因此,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五)必须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法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因此,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不受任何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在执政的74年中,苏共始终没能解决对执政党的监督问题。由于党的领导权力失去制约,党内腐败盛行,最终给苏共埋下祸根,贻害无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监督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和成绩。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使广大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习惯。由于我国是一个封建专制统治很长而又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等级意识、特权思想和人治观念根深蒂固,要实现这样的制度安排,仍然是党内政治生活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1〕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4.
〔2〕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2.
〔3〕列宁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435.
〔4〕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9.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555.
〔6〕斯大林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71.
〔责任编辑:侯庆海〕
D751.2
A
1009—2234(2017)08—0041—03
2017—08—13
郑君瑜(1983—),女,福建莆田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