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偷后发帖抱怨提醒者:小偷都惹不起吗?

2017-03-10 18:01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发帖眉山帖子

日前,一条奇葩帖子在网上引发热议。帖子是由四川眉山一位名叫陈潇的女子所发。她于2016年10月15日在商场被小偷光顾,现场一男子告诉她,包包在进商场门口时被小偷打开了。陈潇一看,包里的几百元没了。她追赶小偷无果回家后,将此事发到了眉山一当地论坛上:“我很想对告诉我的人说一声,你是不是男的,小偷都惹不起吗?在旁边看见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有这样做人的吗?”

此帖一出,立即引来众多网友炮轰,认为她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是狗咬吕洞宾。面对众多网友的炮轰,陈潇与之展开了激烈论战,两天时间,就有四千多名网友参与。几天后,帖子中的男性路人王海以当事人身份跟帖解释,称自己当时抱着孩子,老婆在身邊,离陈潇有15米远,而小偷已经得手并将所盗物品转移给另一个人,自己随后快步追上陈潇提醒。之所以未动手,是因为小偷有几人,自己也担心打不过等。2016年11月1日,陈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不在意网友炮轰。而王海则表示,自己好心提醒不但没有被致谢还遭埋怨,有点心寒。

以怨报德不可取

好心提醒了,却落得个“马后炮”之名,难怪当事人心生“好心没好报”的怨气。心寒之下则难免投鼠忌器,下一次遇到类似事件,恐怕连提醒的行为都不愿意实施了,不知抱怨者将作何感想?到时候,恐怕又得发出“聊胜于无”的感叹了。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能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之际,就有人勇敢地站出来制止,确属最理想化的状态。不过,要真正达到这种层次并不容易,其受到诸多外部条件的影响,比如自身能力的限制,还比如当时所处的环境因素等。正因如此,提倡见义勇为也好,制止违法犯罪也罢,都要量力而行,而非勉力为之,付出更多不必要的代价。这样的悲剧在现实中有很多,有的人明明自己不太会游泳,却下水救人,结果人救不上来反把自己的性命搭上。帮不帮是一回事,全力帮又是另一回事。助人者所认为的全力,与被帮助者所认同的全力,可能存在差异,但不应成为抱怨的理由。相比于完美的道德标准而言,更具操作性和更接近实际的践行更可贵,也更值得褒奖和提倡。进行道德的苛求,不是对道德的保护而恰是伤害。

道德绑架当休矣

从发帖人的角度看,眼见小偷偷钱却不提醒,等小偷走了再来告知,确实没起到什么作用,反倒让当事人有被幸灾乐祸的感觉。这可能是该女子没有谴责小偷而谴责提醒者的重要原因。而从提醒者的角度来看,在小偷人数占优,且家人有可能被危及的情况下,选择用一种相对安全的方式提醒被盗者,也无可厚非。这种打了折的善意,相比于小偷的恶意,以及其他可能看见但选择漠视的看客,显然要好得多——至少,让人感到了该男子对善意的向往。古人所谓对善意应该“观心不观迹”,就是指一个人心存善意,哪怕最终没达到最佳效果,但至少应该肯定他的出发点和动机。这也许就是“吃瓜群众”们一边倒地指责被盗女士的原因——人家在并没有义务提醒你的情况下提醒你,不仅没得到感谢反而被骂,实在是本末倒置,是非不分。

进一步看,围观者不仅不满意发帖者是非不分的态度,更对发帖者道德绑架式的话语表达了充分的反感。从其所引来的骂声的权重看,“不识好人心”所引来的批评,只占到三成左右,而“对方天然该帮助自己”所引来的指责,则占到了七成左右。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对只知道站在自己立场上对别人指手画脚的做法并不认同,不顾及对方的处境而片面地让对方承担道德高标的行为,越来越不被人们接受。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能理解别人的“不得已”,而只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在当下社会的语境里,显得十分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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