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冕
天津市武清区第一规划管理所
关于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王 冕
天津市武清区第一规划管理所
城市规划成为城乡建设过程中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一种分层管理的制度,所以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基于此,文章就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有效的借鉴,从而更好的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1.1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含义。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其实施管理的制度被称之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规划管理体制实施的是分级管理的模式。也就是说,我国最高管理机构主管全国所有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详细的说,就提岁寸我国城市发展方向及城市做出详细的制定。促进城市规划的编定和实施。参加我国地域划分和重要项目的地址的选定。省级行政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规划管理自己所在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将上级颁发的政策,通知并且督促下层机构实行。参加城乡建设可行性项目的研究,组织城镇体系的规划管理活动。市,县当地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并且参加其所在区域的规划编制的工作。对当地的规划工作进行监督,记录并积累当地城市规划的档案资料。区城市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市城市相关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1.2 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城市规划管理其实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它主要由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具体的实施组成。它的主要管理手段是通过行政,法制及社会等途径实现的。对城市土地的占用和各种建设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从而使其进人城市规划范围化的渠道。使经济和社会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一定的高度。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的内容主要指的是城镇体系的规划以及刘详细的规划做出审批等。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由土地使用规划的实施管理和泄洪设施的管理组成。它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城市澎受的监察和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等等。
2.1 现代化城市文明的核心内涵在于城市管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取决于管理水平,正所谓“现代化城市不仅是建起来的,而且更是管出来的”。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重建设、轻管理必然导致虽然城市建筑和设施越来越先进、然而种种城市病也越来越加剧的现象,这显然是理念和行为上的误区。现代城市是一个由经济、社会、环境三个子系统所组成的大型复合系统,具有经济密集、产业密集、基础设施密集、人口密集、环境密集、人流物流活跃等特征,为了保持城市正常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树立系统管理的理念。目前城市精细化管理已经成为普遍认知,但精细化管理并非指向细分碎片化,不是职能分工越细越好、管理幅度越小越好,恰恰相反,精细化管理的前提是系统管理,即是在系统管理统领下的精细管理,是在系统整体统筹下的精确而细致的管理。城市片区是城市的子系统,本身就具有复合性、集成性,这就决定了片区管理不能单一化、线性化,而必须是复合型、集成化。
2.2 从城市管理内在规律及其要求考量,以“条条”为特征的科层制管理体制在城市基层一线很大程度是不适应的。科层制的“条条”从专业划分维度设置上下隶属的分工职能,适应行政层级和线性控制的管理性状。然而在基层一线,管理面对的常常是复合化的现场事务,难以分门别类分解和上交于各“条条”分别管理,尤其是面对大量必须临机现场处置的管理事务,不可能按“条条”层层请示汇报、协调反馈,否则现场管理人员只能难作为(扯皮)甚至不作为(推诿)。因此,基层的城市片区管理必须以系统管理的思维,将“条条”职能转化为“块面”,进行多职能整合集成,实施综合管理。这种客观要求如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处于最基层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的患者,在最初诊疗环节和常态服务环节最需要的不是专科医生,而是配置全科医生,其道理正在这里。合肥高铁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将系统管理分为两大类模块:执法类与服务类,执法类实行“编组执法、联合执法”,服务类实行“四位一体”综合管养,这样便有效整合集成了相关执法和服务资源,保障了各种管理职能在一线现场能够及时到位和覆盖,从而避免了管理中的扯皮推诿现象,也消除了管理缺位无序的弊病。
2.3 强化透明监督,提供机制保障。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依照《城市规划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各即政府应编制与本地区实际相符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条例,坚持统筹规划建设的原则,实行城市规划建设全覆盖,强化规划管理的机制建设,为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应对具有违规、违法的行为加大查处的力度,深化对各项监督制度的制定。
2.4 提升规划人员队伍的素质。各城市规划部门应坚持以“和谐规划、跨越发展”作为己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工作行为,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行阳光规划,积极的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发展的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法制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2.5 政府规划管理职能的力度。由于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较弱,规划管理的体制不顺,对正常的规划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干扰,进而使得城市规划原有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缺失。因此,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提升政府规划管理职能的力度,大力加强政府规划管理职能的保障,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政府规划管理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对严重违反城乡管理规划的各类行为要依法严惩。
总之,城市规划作为一门综合性和实用性的行业,必须充分切实的来保障城乡公共利益,不断的满足城乡发展的各种需要,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秉持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规划管理力度,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
[1]李鑫林.新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城乡规划管理应对[J].经营管理者,2015,0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