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盼 孙 娇 孙家靖 朱 晨
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
刘 盼 孙 娇 孙家靖 朱 晨
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促使我国的经济有了巨大的腾飞。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为导向,但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弱点和缺点,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实行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来保障市场合理、有序、健康的发展。本文将浅谈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相关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调节;宏观调控
政府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运用自身对经济的管理职能,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进行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管理、协调及配置,也就是政府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进行系统管理的过程。
政府宏观调控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活动。宏观经济活动反映着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的关系;还反映着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科技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社会是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关系。这就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客观对象。政府宏观调控就是要对上述总量变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进行协调和控制,以实现综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可能性
1.加强宏观调控能够有效克服市场经济弊端。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机制的经济形态,所有的市场主体在价值规律的支配下进行着各种市场活动。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及开放性等一般特征,能够有效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弱点和缺陷,它们会对市场有秩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引起的不稳定;价格剧烈升降引起的社会性不良副作用;负外部性问题;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等。这些问题会破坏社会供需平衡,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甚至使得社会生产力停滞,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此可知,市场的调节并不是万能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机制作用,政府还必须实行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有效抑制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以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2.宏观调控能够将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并非完全摒弃计划对市场的运行放任不管,而是通过宏观调控把计划与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扬长避短。国家对于市场的运行是站在更高的一个层面上来看待的,不止需要维持市场运行的秩序和保障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而更需要通过宏观调控来实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保持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促使国际收支的平衡资源合理配置,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首先,从需要层面来看,宏观调控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是实行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是推动市场良性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经济体制改革与调市场,我国就急需提高驾驭宏观经济全局的能力。对于内部环境而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市场信号扭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站在国家层面上加强宏观调控能更有效的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拉动内需增长。
其次,虽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但仅仅基本框架的建立是不能及时解决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和矛盾,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干预,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最后,我国是人们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有助于解决各种资源的配置不均问题,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目标。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各有所长、各具特色,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体系。
收入分配政策、价格政策、产业政策和对外经济政策等,其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是政府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和处理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财政政策主要通过调整预算、税收、公债、投资、补贴来规范市场的运行秩序。货币政策也叫金融政策,是政府制定的关于货币供应和货币流通组织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货币政策包括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等具体政策。
法律手段是国家通过制定和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法律手段具有三个特征,分别是调控形式的法定性,调控内容的经济性和调控性质的基础性、稳定性、强制性和直接性。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确保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行为有法可依。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之一是法制性,这使得法律手段也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和法规,将经济、行政等手段用法律的形式固定化和规范化,确保宏观调控各种手段合法化和可执行化。
政府与经济活动总是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意味着政府传统职能的转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再是国家政府的附属物,不再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以独立的经济法人身份在市场上行使自己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由于企业有不受侵犯的自主权,因而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就必须以承认和尊重企业的这种自主权为前提。由于企业有与市场密切相关的、独立的经济利益,所以国家就只能通过调控市场实现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总之,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建立在市场机制调节起基础作用之上的,主要发挥着补偿性、导向性的功能,使市场经济减少负面效应,更加健康的发展。
[1]杨紫烜.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加强宏观调控法制建设.江汉论坛,2014
[2]刘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经济研究导刊,2010
[3]周小川.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国金融,2015
刘盼(1990-02月-27日) 女,汉族,湖北鄂州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16级会计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