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苑 ,张潇潇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国内公共物品供给研究综述与前景展望
南 苑 ,张潇潇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福利保障,而且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围绕公共物品供给的基本理论,对国内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供给规模、供给结构、供给效率、供给公平等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文献梳理,为学者进一步从“供给侧改革”方面加强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的研究提供参考。
公共物品;供给;文献综述
在中央财经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最先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1]的重要论断。“供给侧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但是,“供给侧改革”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宏观经济供给结构调整和供给方式转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经济发展的分配方式,特别是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它有利于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结构调整和供给方式的转变,进而促进地区有限公共资源的最优配置,保障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公共物品供给及相关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既有助于指导我国公共物品供给实践,也有助于确定发现未来研究的方向。通过整理相关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可发现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研究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其内涵的清晰界定是我们进一步研究公共物品的前提。通过梳理国内关于公共物品概念的文献,发现国内研究者主要是从公共物品供给的内外部特征来对其概念进行界定的。
从内部性特性来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公共物品是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以陈振明等学者为代表,陈振明(2003)认为:公共物品就是指具有消费的不可竞争和不能排他、被天然垄断的以及很难收费等特征的东西。[2]梁学平(2012)认为:公共物品即指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且是其本质性的特点。[3]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物品是指由政府或者是其他公共部门提供的用于满足公众需要的东西。以曾峻等为代表,曾峻(2006)认为:公共物品是指由国家财政投入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东西。[4]殷致(2006)认为:公共物品,就是主要由政府和公共部门供给而不是依靠私人或市场经营提供用于满足公众需求的某种产品、设施及劳务。[5]
此外,从外部性特征来进行界定,国内一部分学者们认为,公共物品是指有些物品,生产者或消费者不能够对其外部条件进行可控时,这则需政府部门对其进行控制的,这一类属于公共物品。以吕普生等为代表,吕普生(2011)认为:具有其明显的正外部性特征且应该是公共的物品的,都可凭借政治安排来把其确定为公共物品。[6]张梦龙(2014)认为:外部性问题常存在于公共物品领域,尤其是当市场失效或低效的时候,外部性问题和公共物品问题是密切相连的。[7]因此,纵观国内学者们对公共物品概念的界定,虽基于不同视角分析的内涵会有所不同。但其实质都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对那些生产者或消费者不能够或不愿对其外部性加以控制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并且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物品。
供给主体是公共物品供给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学者们长期所关注的话题。目前,国内学者在研究国内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上主要有以下看法:一种看法是,绝大部分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效应,政府能够有效地纠偏,应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以李军鹏等为代表,李军鹏(2003)认为:依据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指标体系,对我国供给情况进行了国际层次的比较,认为我国应重在提高政府供给公共物品的水平。[8]孙浩(2005)认为:市场失灵和低效率打破了传统理论对市场自由调节以及政府充当“守夜人”的价值判断,尤其是面对公共物品供给的无能为力,政府应该积极干预经济运行,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有效发挥自己配置资源的能力。[9]另外一种看法是,政府在供给公共物品的过程中存在低效,并对市场(以企业为主)供给公共物品持有肯定的态度。姜元园(2012)认为,市场作为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具有相对充足的资金,有着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等优点。[10]此外,当整个公共物品的供给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时,有学者就提出对于公共物品的供给就有可能需要依靠非营利组织来实现供给。王俊霞等(2004)认为: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化,政府和私人企业在供给公共物品上存在着失灵的情况,非营利组织在物品供给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拓展非营利组织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11]贾智莲等(2009)认为:应逐步将非营利组织纳入到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来,通过政策、财政、税收等工具对非营利组织予以支持和规范,实现政府机制与社会机制的互动。[12]伍飞霏(2010)认为:在市场与政府都不能解决的问题上,非营利组织可扮演生产者的角色,政府扮演消费者的角色来解决此问题。[13]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公共物品主要可以通过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来负责供给。然经济学上一般认为以上三类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是相互补充和相互替代的。因为,单个的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各有优劣,所以,国内许多学者主张以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的“多主体”供给主体。张宇(2009)认为,在多中心供给视角下,政府并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供应者,除此之外,还存在其它有效的供给模式。[14]臧星辰(2013)认为: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在供给公共物品过程起到不同的作用,承担不同的职责,但各都具有一定的局限,相互需要分工协作,进而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是一种多元的供给模式。[15]
国内学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次对其供给效率进行研究。在宏观层次主要是从供给的产出效率上进行研究,而在微观层次主要是从供给主体进行效率分析。
国内一些学者对宏观层次的公共物品供给产出效率的研究得到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论述。研究结果发现,政府对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宏观层次的公共物品的投入能促进我国经济总产出的增长。郭庆旺等(2003)的数据分析认为,政府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总规模与经济总产出增长呈负相关,而购买性公共物品的供给与经济总产出增长贡献呈正相关关系,科学研究的政府投入所带来的经济总产出增长贡献较大。[16]彭志文等(2011)从居民福利最大化的条件出发分析财政支出结构、最优税率和经济增长,进一步的数值模拟表明:公共资本投入比科教投入更能促进经济增长,认为政府对公共资本的投入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17]
然而,也有一部分国内学者从微观层次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进行了研究。鉴于我国国情等现实状况决定了,目前公共物品供给者主要是政府,则基于政府角度分析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学者比较多。分析结果表明,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中还具有一些局限,应构建多元供给模式。马小娟(2007)认为,多元供给方式是值得提倡的,但最可行的供应方式是发挥当局者的主导作用。[18]林洁(2014)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多元化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政府应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明确政府和市场各自的职能,减少供给过程的不好的行为出现,如寻租行为。[19]
鉴于我国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现实情况以及公共物品优先供给的领域,国内一些研究者对基本公共物品供给的公平性进行了研究,认为我国在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基本公共物品供给上仍然存在不公平。首先,从公共卫生角度进行分析,郭永松等(2003)认为,卫生资源欠缺是造成卫生服务不公平的深层次原因,由于卫生资源的供应不足直接导致卫生服务的覆盖区域小与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合理。[20]王媛媛等(2015)在研究中发现我国公卫机构职员在数目、质量及其配置公平性上依然存在供给缺位的现象。[21]其次,从社会保障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卫生资源分配中的不公平不仅体现在医疗保险覆盖率上,而且也体现在保险制度覆盖面上。汪泽英等(2004)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在利益分派、资本分摊、风险负担等层面都缺乏公平性、且资源分配也非常不合理。[22]李运华(2006)对我国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进行研究后认为,我国社保公平性严重欠缺,不论从享有保障权利主体是否普遍的视角,还是从权利与义务配置的是否合理的视角进行评估,都可得出此结论。[23]谭忠艳(2013)认为,我国新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公平性的缺失加剧了社会矛盾。[24]最后,从教育公平性的角度分析,杨东平(2005)认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不公平现象突出,根源在于各地的教育投入不足,缺乏保障。[25]毛燕(2012)认为,教育系统外部的不公平现象更是严重相比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环节。如:城乡、地区、性别等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等问题。[26]
上述一些学者从整体上对我国基本公共物品供给的不公平性进行了分析。还有一些国内学者从群体、城乡和地区三个层面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不均等进行了研究。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群体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均等凸显为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物品的供给的不均等,故政府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物品供应,保障群体间物品供给的公平。吴志敏(2011)认为,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问题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有效解决,仍面临着多维困境,需重构长效的利益保障机制,进而更好的维护此群体的正当权益。[27]张晓玲(2014)认为,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国弱势群体面临着诸如贫困及生存问题、社会不平等权利问题,须加强对此群里的权利保障,这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8]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深刻影响,加之诸多体制性、政策性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公平现象突出。一些研究者从城乡教育不公平角度分析城乡间公共物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朱迎春等(2006)认为,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在受教育水平上存在显著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城乡教育起点、过程及结果的不公平。[29]何晶(2014)认为,虽然我国的义务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中国教育支出结构不合理,导致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以及师资队伍方面等。[30]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对地区间公共物品的供给公平性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公共物品区域供给上也出现不均的情况。薛明等(2003)认为,对我国广大农村妇幼卫生人力资源现状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东、中、西部农村地区每千人口妇产科、儿科医师人力分布差距不是很大,然西部地区的妇儿医师服务面积平均大于东、中部地区。[31]彭海艳(2007)运用GE指数及区域分解法,对1998-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公平性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不公平性变化趋势不相同,其中,区域内不公平性远大于区域间不公平性。[32]殷金朋等(2016)对1990-2013年中国31个省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进行了测算并分析了其敛散趋势。结果表明:我国省与省之间社会保障支出的差异非常明显,其主要原因是省内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支出差异。[33]
梳理国内有关公共物品供给的研究可发现,取得了许多颇具价值的成果,主要表现为:第一,国内学者关于公共物品的概念的界定,从其内外部特征角度来诠释其概念,这加深了我们对公共物品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从而为深入研究公共物品供给主体、效率和公平的发展情况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国内研究者们对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也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从公共物品本身的特征为出发点,提出政府作为供给的主要主体,到政府、市场(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居民等“多主体”供给。这为我们深入研究公共物品供给情况提供了新视角。第三,国内学者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状况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国内学者研究的结果表明,政府对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的供给能促进我国经济总产出的增长。也指出了我们当下应建立多元供给模式,这有助于我们了解当下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这也为我国深入研究我国多元主体供给模式提供了必要。第四,国内学者从整体上和不同层面上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公平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学者们运用了数据进行了论证,使研究更加科学和具有说服力。
应当指出的是,当前的研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研究内容上,研究重心不够深入,缺乏具体的实践性研究成果。例如现有的有关公共物品的研究,很多都停留在对公共物品的一些基本理论进行基础性研究。如公共物品的概念的界定,在梳理的过程中发现国内的一些研究者只是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一些则在萨谬尔森的定义的基础上进行小范围的补充完善。除此之外,关于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主要是从供给的产出效率和供给主体进行效率分析,研究还不是很具体。我们认为,今后应把研究对象进一步细化。如在某地区农村提供义务教育、自来水等基本公共物品过程中效率是怎么样的,如何提高供给效率等问题,试图寻找一种可行性、普世性、合理有效的路径,进而能够有效的指导实践。同时,随着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研究的视角还应该向如何提高城乡公共物品供给结构调整和供给方式的转变上去分析,这样有利于保障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二是在研究方法上,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失衡。目前大多侧重于规范研究,而较少采用实证研究。如国内学者从群体、城乡、地区角度对公共物品供给公平性进行研究的颇多,但就某个地区的城乡中群体的公共物品供给公平性研究的偏少。我们认为,在地区各异的不同城乡群体公共物品的公平性也是有差异的,未来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调查样本量和覆盖面,不能笼统的只从宏观上进行公共物品公平性研究,这样会使研究结论更具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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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and Prospect of Domestic Public Goods Supply
NAN Yuan, ZHANG Xiao-xiao
(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Sichuan 637002, China)
The effectiv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not only relates to the fundamental rights and welfare of all members of society, but also affect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stability.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in China, including supply subject, supply scale, supply structure, supply efficiency, supply equity, etc., and the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searche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ffective supply’s “supply side reform”.
public goods; supply; literature review
2017-09-21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农村孤寡老人养老需求现状及路径探究——基于川陕地区的调研分析(201710638002);省级项目信访制度改革与基层政治信任—以陕西省西咸新区为例(201710638058);校级项目—农村孤寡老人养老需求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咸阳市L镇的调研分析(cxcy2016093)
南 苑(1991-),女,陕西咸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
张潇潇(1993-),女,陕西西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
F014.32
A
1674-344X(2017)11-0057-05
郑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