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泮村灯会特色探讨

2017-03-09 03:07宋旭民
关键词:灯会族人神灵

宋旭民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与教育技术系,广东 江门 529000)

开平泮村灯会特色探讨

宋旭民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与教育技术系,广东 江门 529000)

泮村灯会具有以灯代神、以会聚族、以族划境三个特色。以灯代神源于对花灯的喜爱与崇拜,是本土巫觋文化的遗传,为逃避淫祀的打击;以会聚族是宗族竞争和团结族人的需要;以族划境是祭祀圈形成的产物,受自给自足环境的影响。三个特色分别实现争取天时、地利、人和的目的,为宗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泮村灯会;以灯代神;以会聚族;以族划境

开平泮村灯会有500年历史,由于形式独特,先后被列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灯会与当地的三王崇拜信仰有密切关系,该民间信仰具有家国关联、众神汇聚、庙社整合三个特点,[1]基于此而衍生出灯会的以灯代神、以会聚族、以族划境三个特色。本文尝试论述此灯会的表现形式,探讨其产生原因,为研究泮村灯会的历史文化价值奠定基础。

一、以灯代神

(一)以灯代神特色的表现形式

泮村邝姓人把花灯看作是神灵,在灯会的筹备、举办过程中有诸多细节体现这一点。

三盏花灯的制作有专门场所,在制作花灯期间,村民都不敢轻易进入,顶多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观望,怕惊扰了神灵。2016年的灯会前,书厦村因花灯扎制全在塘唇村完成,而与组委会发生争执,几经协商,才同意把花灯抬回村中,象征性地粘上“灯气”,算是在本村完成花灯的扎制。这个小小插曲实则也反映了族人对花灯包含的信仰内核的认同。

送灯时,必须挺直举起花灯送到听泉祖祠。这个花灯直径1.7米,高3米,有35斤重,为了顺利送灯常常要十多个人合力才能完成任务。

由于人们认为花灯具有神力,都愿意参与舞灯,以获得一年的福气,各个自然村便以投标的方式来确定舞灯者,最终往往要以不菲的代价才能竞得舞灯权。

三盏花灯起灯、舞灯期间,会有一支几十人的护灯队。护灯队的作用是将花灯团团围住,不让人触碰,以免冒犯了神灵。

巡游过程中,花灯会向各村的村庙、神稷、门楼拜祭,但明令不得拜祭店铺、工厂、住户。在2007年举行的花灯巡游时,组织方在《泮村灯会公告》中明确表示:“三灯实为我泮村三庙之菩萨,民间只能拜祭菩萨,哪有菩萨拜祭民间的?!”而2016年灯会的《公告》也说:“(花灯)只能拜社坛、祠堂,巷口不能拜”。

打灯是整个活动的高潮部分。人们相信,只要能抢得附有神灵的花灯的残片,就能获得吉祥。故而,每到打灯时,人们都会把花灯围得水泄不通,等待仪式结束便在瞬间把花灯抢光。抢得残片者,会将其放在自家神台或门楣上,以保佑一年好运气。而剩下的灯芯竹杆也会被削成筷子,分给本村的老人使用,祝愿其长寿。

打灯的地点也是固定的,分别为潭江村、书厦村(龙田或塘唇)、朝金村。

当地人对花灯的重视程度甚至高于安放神灵的神庙。灯会曾在“文革”期间暂停,三个神庙也被毁,而在“文革”结束后的上世纪80年代,在神庙阙如的情况下灯会便如火如荼地办起来,神庙则拖到20多年后才兴建。

综上所述,整个灯会历程时时处处体现了花灯是神灵化身的观念,这种观念已然规范化、模式化和制度化,使花灯成为整个活动的灵魂所在。

(二)对相关民俗的横向比较

1.迎神赛会民俗的对比

广东各地有为数不少的游神活动,往往把神灵作为巡游的主角。如潮汕地区的“抬老爷”出巡活动,必会把神像抬出来巡游,最后会摔打神像,以祈求来年的吉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财神诞巡游,则以真人装扮神灵,向路人播洒金钱。在岭南地区颇为流行的北帝诞巡游,“大都会把北帝抬出来巡境,其间可能伴有飘色表演、当地德高望重者巡游等,皆为增加北帝神巡游的威严与吸引力。”[2]

而泮村所在的江门地区也有不少游神活动。如蓬江潮连每年农历2月13日举办的洪圣诞,期间会有洪圣龙王出巡,洪圣龙王所到之处,由各乡各姓氏在指定的祠堂,举行迎接仪式,摆设贡品祭礼和设立“迓圣”, “洪圣龙王出巡”活动热闹异常,已成为当地一项盛大的民俗文化活动。鹤山沙坪玉桥村每到农历4月22日会举办“庆神”活动,纪念汉代开国功臣陈平,也会抬着神像在村内巡游。唯独泮村灯会的巡游中,没有任何神像出现,而只有花灯这个主角。

2.花灯民俗的对比

全国各地有不少以花灯为主题的民间活动,花灯往往是配角,花灯本身也缺少“神性”。著名的重庆秀山花灯,虽然也有设灯堂、启灯(请灯)、跳灯、辞灯等程序,与泮村灯会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花灯只是配角,重头戏在说唱表演。[3]湖南的桑植花灯也以说唱表演为主,但在启灯、收灯过程中,会有迎送神灵的仪式,这些神灵被指为“灯神”或“戏神”,[4]专责送光明或保佑戏台平安,而在节庆之外,也没有专门的神庙供奉。广东西部不少地方也有在元宵举办灯节的习俗,届时接社神回灯寮安放,而去年生有男孩的人家则送花灯到灯寮悬挂,这些花灯更多地象征生命。[5]另外,山西河曲河灯会是放河灯,江西石城灯会是花灯观赏。中国其它地方的灯节或灯会都不会把花灯看作神灵化身,设置专人保护花灯,不让旁人靠近。唯独泮村人是把花灯当作神灵看待,以花灯为载体进行规范化、模式化和制度化的娱神活动。

(三)以灯代神特色产生的原因

1.对花灯的喜爱与崇拜

1279年,新会崖门发生了宋元大海战,自此南宋灭亡。南宋灭亡后,大批南宋遗民流落于此地,新会很多乡村族谱都清晰地记载,其迁居时间为南宋末年。[6]当时仍属新会管辖的开平地区也有大量南宋遗民,著名的如南宋驸马方道盛,他携两子方龙溪、方龙池及其他家眷迁到新会平康都(今开平百合)定居,成为当地的大族,[7]后来更与雷姓、邝姓联宗,组成溯源堂组织。与此同时,宫廷的各种艺人也遗落于此,一些宫廷技艺便传入民间,宫灯的制作就是其中之一。[8]经过改良的宫灯逐渐在新会民间流传,成为当地元宵用灯的主要样式。这项工艺也于本世纪被列入广东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泮村邝姓深受新会文化影响,对南宋历史及宫灯的制作自然有认识。笔者曾专门问过几个泮村耆老,可惜已无人知道泮村花灯样式的准确来历。邝国强(84岁)老人表示,花灯传到他这代,其样式已有一定的改变,包括高度、形制等。估计经过几百年的演化,即使当年的花灯以宫灯为临摹样本,现时也已经变化很大,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了。

2.本土巫觋文化的遗传

古代岭南文化是在本土越文化的基础上,逐渐吸收荆楚文化和中原文化演变而成。[9]因此,岭南文化中有很多巫觋文化的痕迹。清代张渠的《粤东见闻录》中,就详细记录了当时广东各地的一些带有浓重巫觋文化的迎神赛会情况。[10]万历版《新会县志》中说:(新会)竞节物,信鬼神,妇女巫惑,不惜簮矣。[11]而康熙版《开平县志》也说:大家多溺风水,间惑于堪舆之说。[12]而从泮村举办灯会的传说来看,其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巫觋文化痕迹。泮村邝姓人深信,所舞之灯,因为有神灵加持,正是能有效弄醒睡狮的神物。之所以选择在正月十三而非正月十五,就因为十三为破日,本是最不利于出行的,在破日办灯会,就能破解泮村的困局。直至今天,族人中仍然遗留有相当多巫觋文化的痕迹。笔者曾向邝柏玲(89岁)问及对陈白沙的认识,他说陈白沙是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会使用诸如 “纸公仔”这样的巫术。他还提及,2013年的灯会,有放于屋顶的摄影器材掉落人群之中,却没有砸中人,这是花灯的神力使然。因此,泮村邝姓人结合自身的认知,创造出以灯代神的文化,也就顺理成章了。

3.逃避淫祀的打击

明代多次禁毁全国的淫祠,打击不属国家祭祀系统的民间信仰,巫觋文化盛行的广东虽然远离政治中心,也不能例外。新会县令丁积、广东提学副使魏校等人在新会及广东推行的多次捣毁淫祠运动,产生了一定的震摄作用,使当地的淫祀活动得以收敛。《新会县志》记录:“一年后(著者:指丁积推行《礼约》后),风俗渐正,狱讼日少,庠序之士益知趋向,编氓虽在僻壤,亦向慕礼义。”[11]97就广东而言,很多淫祠被改为社学,100多年后的万历三年(1602年)编写的《广东通志》,其卷16的《郡县志·广州府》就记录了包括新会在内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稠密地分布着社学,这些社学大都是在魏校当政时所建。[13]

同时,魏校等人毁淫祠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广了儒家正统理念向乡村的延伸,乡村的淫祠纷纷在名义上向正统看齐,如惠州的昌福夫人祠在毁淫祠时就改名为孝女祠。[14]道光版《开平县志》中曾为泮村人邝达礼立传,由于他的事迹可嘉,大有古人之风,“督学魏校、兵备王大用为文祭之,督学田汝成勒名于孝友坊”。[15]这证明魏校曾关注到泮村,其推行的毁淫祠政策也应深入此处。可见,经过当地政府和乡绅的大力推行,已使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众逐步形成淫祠不合法的观念。

但是,淫祠在广东扎根也有深刻的现实需要。明代国家祭祀与中下层百姓距离较远,侧重于道德宣教,难以产生对个人苦难进行救赎的作用,未能满足百姓的心理需求。韦伯就曾指出:“在中国,国家祭祀不关心个人的贫穷,巫术最初是个人的贫穷与苦难的唯一的避难所。”[16]因而,包括泮村灯会在内的淫祀对百姓仍然有一定的吸引力,被当地人顽强地坚持下来。

泮村供奉了众多神灵,虽然侯王陈平、二王龙母得到国家的承认,但包括三王陈振在内的大部分神灵都属于淫祀范畴,将其抬出来游行自然不合礼法,属禁止之列。然而,这些信仰早就在当地邝姓族人中根深蒂固,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当地人为了掩人耳目,便以本就非常看重的花灯代替神灵。这样,既能保证当地神灵在节庆巡境,以保佑地方平安,又能逃避淫祀的嫌疑,去除活动的非法性。这是泮村邝姓以灯代神的最关键原因。

二、以会聚族

“人天生有强烈的亲合需要,与群体保持一致和得到群体的认同的愿望有时甚至超过生存愿望,缺乏亲合联系,即心灵之间缺乏呼应和沟通,常常导致激烈的内心冲突,甚至可能导致精神障碍。”[17]因此,很多传统民俗都带有沟通人与人关系的作用,以实现群体内部的和谐,如中秋节借月亮之名让家人团聚,清明节借祖先之名让家人聚集。泮村灯会实质上也是以灯的名义让对象群体聚合在一起,达到增强族内团结的目的。

(一)以会聚族特色的表现

泮村灯会举办的整个过程都贯穿着以会聚族的主题,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捐款:每个族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为灯会捐款,所捐数目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大小而定,但必须捐,以体现是邝姓宗族的一员。

参与:舞灯的时间长、路程长,所需的人员也非常多,往往是全村总动员,所有适龄男性都要参与其中。有些村庄为了扩大参与面,让更多族人参与进来,还会适当放宽人员的年限。如沙岗头村,其年龄上限就从2013年的45岁放宽到2016年的50岁。

冲灯:冲灯就是竞取舞灯的资格。冲灯往往是以一个小家族为单位进行竞标,竞标成功之后也以小家族为单位舞灯,因为每次舞灯需要的人员非常多,且限于邝姓男性,不是某几个人就能独力完成的。在此过程中,也会增强小家族内部的团结性。

聚会:邝姓族人除了舞灯、观灯之外,还会在各个村庄中大排筵席,全村老幼济济一堂,共进晚餐。这种聚会起到增进族内人员感情的作用。另外,近年的灯会还会邀请外地的邝姓宗族代表前来观看,在此过程中,也可紧密各地邝姓宗亲的联系交流。笔者在一声农庄吃族务会设下的“流水宴”时,就碰到一位从英德来观灯的邝金玲(63岁),其父出自下坑村,抗战时为避战火而去了英德,从2010年开始回乡观灯,此次更是把一众亲戚和自己的小孙女也带来了。

谋求商机:泮村灯会由灯会组织委员会筹备,而委员会中以邝姓企业家为主,这些企业家通过这样的活动无形中就能交换信息,寻找到更多商机,为企业求得发展空间。

(二)沟通功能的横向对比

1.与其他乡村灯会的对比

贵州的独山花灯、云南的弥渡花灯、重庆的秀山花灯等花灯形式,由于地处少数民族地区,带有极为浓厚的表演成分。这些花灯往往以歌舞为主,形成一系列的花灯传统剧目,甚至形成了专业的唱灯班子,每到春节期间便在民俗区内走街串巷,为各家各户送去祝福和娱乐。[18]因此,这些花灯的观赏性非常强,同时,通过花灯班子的“串联”,在民俗区内形成较强的文化认同,间接上发挥区域群体内的沟通功能。

相比之下,泮村灯会虽然也有表演(主要是舞龙舞狮为主),但只是助兴、陪衬的作用,邝姓族人主要通过对花灯的礼拜,以及在全村动员和举办的过程中,进一步紧密族内关系,增进认同感。因此,这种沟通功能更为直接,且显现在整个筹办过程。

2.与城市灯会的对比

国内城市有不少著名灯会,远的如南京的秦淮灯会、四川的自贡灯会,近的如新会春节期间的鱼灯展等。城市灯会主要是为了吸引远近市民前来观赏,以达到促进消费的目的,其娱乐功能非常明显。因此,灯会的受众就是一个个互不相联的个体或小群体市民,他们内部会有一定的沟通交流,但互不相联的个体与个体之间,并没有沟通的可能。由于灯会是为了吸引消费,花灯的制作往往在传统制作模式的基础上追求新奇、美观,最大限度地扩大花灯的观赏性。

与之相比,泮村灯会的目的是聚集族众,加强族众之间的沟通联系。因此,受众的主体就是以血缘为纽带的邝姓族人(其间可能会吸引一些外姓人观看,但不能改变这个主体成分),而且随着宗族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借灯会凝聚宗族力量的必要性就愈发显现。为了增强族人的认可度,这些花灯的样式即使有变化,也是极为缓慢的,并不以追求新奇、美观为准则。同时,由于乡村内的人才不如城市多,泮村花灯的制作工艺也不可能像城市灯会那样考究。

通过两方面的对比可以看出,泮村灯会的以会聚族功能非常鲜明,以特定的花灯把特定的群体紧紧地联系起来,实现聚族、强族的目的。

(三)以会聚族特色产生的原因

有学者认为,“乡庙的系统维持功能,在以宗族为主导的联盟中会大打折扣,这种联盟的大部分居民共同参与到另外一套仪式系统中,即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仪式系统。”[19]那么,在泮村的个案中(要特别注意,泮村是非常单一的宗族体系),为何这套祭祀神灵的仪式不会在祭祀祖先仪式的冲击下“大打折扣”,反而是相得益彰,甚至有点盖过后者风头的味道呢?这就涉及到产生“以会聚族”这一特色的原因问题。

1.宗族竞争的需要

岭南的开发较晚,在16世纪前后才开始大规模的“造族”运动,泮村邝氏的兴起及灯会的创办正在这个时间点上。泮村邝姓“造族”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与周边宗族的竞争。从其族谱记载看,邝姓与周边宗族有多次坟地之争,[20]19-21其实质就是宗族斗争。但很可惜,在这些斗争中,邝姓往往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在极为强调功名的明清社会,邝姓宗族所贡献的功名人才极为有限,它难以在官本位的社会体系中取得较主动的话语权。那么,邝姓取得话语权的另一个途径就是接纳正统文化,成为当地正统文化的代表。

正统文化的核心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形成的等级化秩序,具体而言,在广大乡村就是通过一系列礼仪实践,让族人在纪律化训练中知晓规矩,找准各自的位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邝姓形成了“国家—区域—宗族”的“三王崇拜”格局,以国家祭祀体系的光环包装自己的信仰体系,这不仅可极大地提升整个信仰团体(宗族)的社会地位,更可最终实现“因神以聚民,因聚而观礼”[21]的目的。这样,邝姓便在实现国家认同的同时,实现了宗族内部认同。

邻近的、与邝姓有矛盾的谭姓在紧接着的正月十四举办舞龙活动,与邝姓结盟的何姓有端午赛龙的活动,但似乎都不及邝姓灯会那样具有影响力,更好地发挥聚族功能,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他们的活动未能借助神灵的名义,为自己披上“高大上”的正统文化外衣。

2.防止房派疏远的需要

“如果家族的规模过大,成员间平时相对缺乏亲密的接触,就很有必要利用家族祭祀这种场合重新强化这一庞大家庭组织的结构性地位。”[22]从邝姓族谱的房源分支研究来看,泮村在明代中叶之后已形成现时的格局,据说当时有108个社(现时已整合为42条村),占地达15平方公里,有的村庄与核心区域相距极远,直径距离可达5公里。2010年,“邝氏宗亲群曾组团30人泮村一日游,出动7辆小汽车,跑马观花6小时,才绕了泮村三分之一。”[23]可以想象,在交通并不发达的古代,族人间的联系更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各村落之间已由纯粹的血缘联系向地缘联系过渡。这种过渡意味着,族内房派的联系日益疏远,房派之间还可能因利益争夺而出现矛盾。

笔者在田野考察中确实感受到,虽然同在泮村,同为邝姓,但各自然村的文化氛围仍然存在着细微的差异。比如见龙村人显得较为内敛,冲灯场面极为温和;而向北村则更显张扬,冲灯场面异常激烈。而村与村之间也存在一些摩擦矛盾,就如2016年灯会期间,负责扎灯的塘唇村和书厦村就发生了矛盾,据塘唇村的邝活发(48岁)介绍,两村的矛盾是由来已久了。种种迹象表明,对于邝姓这样、仅靠带有“纪念仪式”[24]作用的祭祖活动,已不能有效发挥凝聚族人的作用。相比之下,已得到国家承认的神灵似乎更具超自然能力,也更能以现实利益吸引族人,消除房派隔阂,提升宗族的凝聚力。

三、以族划境

受农业社会的影响,古代宗族的乡土观念非常强烈,因此,“在宗族背景下的乡村民俗常有严格维护村境、协同生活的惯例。”[25]具体到泮村灯会,也严格遵守这样的规矩,形成以族划境的灯会特色。

(一)以族划境特色的表现

游行线路:灯会的巡游线路都控制在泮村范围之内,从未超出本村。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部分土地盖上商品房、厂房,入住的是外姓人,这些区域虽然在行政上属于泮村,但始终没有纳入巡游范围,显示了泮村邝姓人在心理上并不认同这是本族的活动范围。而一些邝姓村庄虽然离邝姓核心区域较远,花灯巡游也必须顾及。2016年的灯会公告甚至明确要求:“各花灯必须在5时前到达唐良村。”

参与人员:以本村为主,已经出外的族人直接参与的并不多,外姓人更是非常少,有几届灯会因为要动用到该村中小学力量,而把外姓的校长纳入组委会。而一些关键性的工作,如扎灯、抬花灯等,都由本族人承担。而花灯在进入各自然村时,更是要由本村的人员承担相应工作,不会因为人员缺乏而交由其他自然村来完成。像金龙村的舞灯,必须冒着寒冬趟过村前的塘水,这在外人看来是非常艰巨的任务,金龙村从未请过外村人来完成,而必须由本村的青壮年承担。

资金筹集:每届灯会耗费的资金多达200多万元,如此巨额的资金全部由本村村民筹集,从未向政府及外姓要过一分钱。即使是各自然村,也明确灯会不能使用集体经济的款项。近年政府加大对非物质遗产的资助,对泮村灯会的资助也仅限于花灯制作的一万元。

花灯祈祷:正如前述,三盏花灯分别代表本村的三个主神,同时,花灯祈祷祝福也是为了本村上下的平安,在舞灯过程中拜祭代表村中公共利益的建筑,而不会向私人性质的建筑参拜。在打灯环节,由于场面不好控制,会有部分外姓人参杂进来,取走部分花灯碎片,但剩余的花灯竹杆必须由组织者取回,制作成竹筷子,分发给各村的长寿老人,保佑其长命百岁。

宴请宾客:灯会期间,各村都会大排筵席,参与者主要是本姓族人,但也有部分外姓人,为本姓族人的亲朋。这似乎逾越了本姓本村的界限,但归根到底是为了让本姓族人取得更良好的社会关系,以促进整个宗族的发展。

形式独特:正月十三举办灯会只有泮村一地才有,其余各地乡村均没有。正由于其唯一性,使得泮村邝姓人将其视作本族的骄傲,对灯会的重视程度甚至高于春节,外出的族人年初一可以不回家,但年十三必须回家参加灯会。

(二)以族划境特色的横向对比

1.与杂姓村民俗的对比

在一些杂姓村中,由于各姓混居,故而各姓在举办本姓的民俗庆典时,不可避免要经过其他姓氏的领地。经过多年的磨合,各姓之间会形成默契,当一姓举办民俗庆典时,其他姓氏会回避让路,为该姓腾出活动的空间。相较而言,泮村邝姓因为是独姓村,且村域非常广阔,他们几乎不用担心会占用别姓的领地,反倒要考虑如何避开非本姓领地,以保证“肥水不流别人田”。

一些实力不强的宗族举办民俗活动,还会有限度地吸纳外姓人资源,为本族所利用。而泮村邝姓的族群非常庞大,已然可以达成“自给自足”的状态,所有分工都在本族人内部完成,而不必向外姓人求助。

2.与其他独姓村民俗的对比

江门五邑地区存在一些独姓村,但其规模都不大,一般只有几百人,甚至几十人。这些村庄也有一些民俗活动,如龙舟竞渡、清明拜山,但由于特色不强,未能与其它地方的同类活动区别开来,且没有独特的传说和观念支撑,因此,这些民俗对本族族人的吸引力不强。而泮村灯会存在唯一性和独特性,致使邝姓族人非常重视,所产生的凝聚力也非常强。

3.与城市民俗的对比

城市民俗的举办主体是缺少宗族观念的市民,往往是地缘性、业缘性组织,如饶平县樟林社区的民俗活动,开始由社区的居民组织举办,之后由商会组织举办,建国后又由居民组织举办。[26]而泮村灯会的举办组织虽然有变更,如建国前为宗族机构,改革开放重办后,初期为老人协会,近几年则转为族务理事会,但不管如何变迁,这些组织都带有浓厚的血缘味道,从未旁落他姓。

(三)以族划境特色产生的原因

1.祭祀圈形成的产物

泮村以三王为主神构建起独特的信仰体系,体系之内存在大、中、小不同级别的祭祀圈,[1]这些祭祀圈内的神灵分别得到各自辖境内信民的供奉,而此村的神灵别村并不认同,即使是已整合成一个自然村的不同社,有些也是各自供奉神灵,那些没有神屋的社,在灯会时往往会搭起临时的神棚拜祭。因此,在巡游线路中,才会标注出一些同属一村的社名。信民举办一系列的特定仪式,“这些仪式有助于当地社区边界的创造与维持”[27],同时,也将自身与他者有效地区分开来[28],形成相对独立的“利益共同体”,以实现维护村境、协同生活的目的。“以族划境”特色就是基于这样的祭祀圈划分而形成,在大祭祀圈中,代表泮村地区主神的三个花灯必须在辖境内巡游一遍,为族人祛除戾气、祈求福音;在小祭祀圈中,各个自然村(甚至是社)又会确保本村内巡游的任务由本村(本社)成员主导完成,不让“肥水”流到别人(其他小祭祀圈成员)田里。

当然,这一特色现时也受到一定的冲击。2004年,某个村不愿向灯会委会员上交款项,组织者并不与其计较,只是扬言花灯不进入该村,该村马上服软,乖乖交了款项。原因就在于,村委会担心因花灯不进村而要承受村民施加的压力。这个特例正好反映了大祭祀圈与小祭祀圈的关系及斗争,也说明以族划境特色是祭祀圈形成的产物。

2.自给自足环境的影响

泮村邝姓主要依靠农业生产生存,其族谱就写道:“族人多以耕作为业。”[20]19泮村位于潭江冲积平原之上,土地肥沃,从历史记载来看,几乎从未出现过因粮食歉收而发生的灾荒,泮村邝姓人就靠着勤劳耕作养活自己。在这种自然经济影响下,邝姓人的自给自足特性非常明显,生活的需求一般寻求在内部的分工协作中解决,把外界的资源拒之门外。

与此同时,“村落不仅是血缘群体的聚落,也是由具体制度所制约的生存空间,在这样的时空坐落中,村民实现了对自身的认同,也使一个个具体的村落得以为外界所区别和认识”[29],这样的特征也有效地滋长了村落(特别像泮村这样人口众多的独姓村)的自给自足特性。

泮村灯会虽然是一项规模巨大、组织复杂的民俗活动,所需的多种物品(如鞭炮)必须从外界采购,但邝姓宗族有着巨大的人口优势,使得他们能游刃有余地以这种惯有的农业思维考虑问题,在人员分工上力求在本村本族中实现。即使到了当代,近几届灯会活动邀请了众多外来嘉宾,为他们提供“流水宴”、住宿安排和出行服务的,仍然是邝姓子弟旗下的企业。

四、灯会特色与邝姓民间信仰、宗族发展的关系

(一)灯会特色与宗族信仰的关系

由于泮村灯会源自邝姓民间信仰,是此信仰的显化形式,上述的三个灯会特色也与邝姓民间信仰特点有着紧密的联系,换句话说,邝姓民间信仰特点衍化出泮村灯会的特色。

家国关联特点决定了灯会必须通过以灯代神的方式呈现,让宗族文化与强势的中原文化取得一致,隐去逾越淫祀红线的痕迹。同时,家国关联特点形成,也表明源自中原的宗法制度在泮村邝姓宗族扎根,为了通过实践宗法制度,对族人进行宗法观念教化,像灯会这种全族参与的活动就成为绝佳的平台,并由此形成以会聚族特色。

庙社整合这一空间布局决定了灯会以族划境的特色,以大的泮村区域作为灯会的演出舞台,以各个自然村作为参与灯会的组织单位,共同支撑这出精彩表演。同时,庙社整合之后,已分成不同自然村独立生活的族人就不存在“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河源几个邝姓房派就存在这种状态),而是以灯会为纽带聚合在一起,加强了房派联系,形成灯会的以会聚族特色。

众神汇聚特点比较特别,对三个灯会特色都有隐性作用。所聚的众神中,包括主神三王陈振在内的本土神灵处于国家祭祀体系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以灯代神的特色。由于所聚的神灵背后有房派的势力,灯会就以聚神的名义来聚族、聚人,达成族内的和谐。由于所聚的神灵都是为了满足邝姓自身的发展需求,也就促成了灯会以族划境的特色,以保证其为宗族发展的目的不会衰减。

(二)灯会特色与宗族发展的关系

以灯代神在本质上是娱神,通过神格化的花灯在辖境内出巡,让神灵看到凡尘的表演、得到信民的祭拜,从而感到愉悦,接受民众保佑安宁的请求。在普通民众看来,神灵高高在上,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代表了上天。因此,娱神是为了取得天时的优势,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或严峻的困难时,以更坚强的心理素质应对,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会聚族在本质上是育人,通过民俗活动把族人聚集在一起,用带有狂欢性质的节目愉悦参与者,让参与者在实践中潜移默化地达成心理上的一致性和认同感。当参与者有了这样的一致性和认同感,就能结成一个更为紧密的团体,成就人和。有了人和就能通过主观能动性转化客观条件,化不利为有利。

以族划境在本质上是护境,通过神迹的幸临和族人的沟通,强化神与人的辖境观念,以达到护境目的。在农业社会,宗族往往依靠土地取得生产资料,为生存提供条件,护境就能为宗族发展创造地利优势。

因此,三个特色分别实现争取天时、人和、地利的目的。就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娱神归根结底是为了育人,育人归根结底是为了护境,而护好了境,又可为神灵创造更好的愉悦条件,三者就构成一个闭合的回环,共同为宗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示意图:灯会特色与信仰特点、宗族发展的关系

(林楚雯 制图)

如此看来,泮村邝姓就通过灯会这种方式将作为分散性宗教的民间信仰显性化,并有效地转化为促进宗族发展的动力。这样,泮村灯会与邝姓宗族就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只要邝姓宗族继续发展,就有举办灯会的动力和资源;只要灯会继续举办,就可维系邝姓宗族的感情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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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夕菲]

2016-10-08

本论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项目“开平泮村灯会的保护及传承研究” (批准号:GD14DL12)的成果之一。

宋旭民(1976—),男,广东江门人,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地方文化研究。

K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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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513(2017)01-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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