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克良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60分)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选好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思路导航
材料叙述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事件陈述,第二部分是不同看法。小闫父亲的看法和热心网友的看法有一致的地方——量刑太重;不同的地方是小闫父亲认为逮鸟抓鱼是正常现象。可从两个角度立意。法律专家的说法自有其理,可从专家角度立意。因此,我们可以在三个角度中任選一个来作文,也可以就此事件提出自己独特的看法和理由。
一、小闫和他的朋友获得这样的结果自然是由于不知法造成的,至于这样的量刑是否恰当,自有法律去衡量,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立意:
1.犯法即受罚——为你所做的事情负责;触法就受责;法理无情,人当自律;别让法律成一纸空文等。
2.普法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培养法律意识等。
二、从法律专家的角度来认识,站在法律的角度考量,“法盲”不是借口,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进而这样立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用法。
当然还可以综合考虑,如野生动物普法需常态化,生命面前需有平等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