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龙 石树林
(岳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湖南岳阳 414000)
发挥基层党外干部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曾小龙 石树林
(岳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湖南岳阳 414000)
基层党外干部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治理创新的新形势给基层党外干部提出了新的任务,基层党外干部要充分认识与发挥自身的优势,并从自身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社会治理的作用。
党外干部;社会治理;领导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领域的新理念——“社会治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一千多字对“社会治理”进行了阐述,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回应,同时也给广大基层党外干部提出了如何在社会治理领域有效发挥出作用的课题。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基层党外干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作为党外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在社会治理当中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党外干部对于社会治理新情况的应对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党外干部在智力资源、社会地位、组成人员和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从而能够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一)基层党外干部有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
党外干部基本上都是来自各个领域的精英分子,大多数都是来自业务界和知识界的“精英”,其中有很多人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比起其他基层社会治理主体来讲,党外干部群体有见多识广、视野广阔和思维活跃的特点,是智力资源密集的群体。党外干部有独特的视野和获取信息的渠道,能够以其独特的社会资源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源。新的社会治理是专业化的治理,需要大量的具有智力资源的专业化人员、组织和团体参与进来,大量的个人、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序化参与社会治理是新的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党外干部在凝聚这些智力密集的专业化的社会治理力量有序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来有其独特而天然的优势,党外干部的专业身份能够让其更好地发挥联系专业人士的纽带作用。这些都是社会治理中的宝贵社会资源,在社会场域里面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基层党外干部有社会地位超脱的优势
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其实现形式为政治协商制度,这就决定了党外干部与共产党的干部不存在轮流坐庄的竞争关系,不是西方国家“执政”与“在野”的关系。党外干部的参政权不是参与“执政”,也不是“联合执政”,所以党外干部并没有特别的自身政治利益,也较少受到各种部门利益和地域利益的影响,这样的地位也就决定了党外干部有其特有的超脱地位。这种地位在参与社会治理是有优势的,党外干部可以更为客观地看待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并且可以从更为超脱的切入点来介入社会问题的化解与处理。在复杂的社会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协调当中,党外干部超脱的社会地位是非常难得的,可以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基层党外干部有成员来源广泛的优势
党外干部具有政治联盟者的性质,这就决定了党外干部群体的组成人员来自比较广泛的阶层,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当前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情况是空前复杂的,政府一方难以应付,需要广泛的主体参与治理。基层党外干部成员的广泛性优势决定了它有能力与执政党通力合作,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来。同时要看到,社会治理创新既是一种“零敲碎打”的“零星工程”,也是一种“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社会治理过程要涉及到整个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和角落,社会治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过程”,社会治理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生态等等领域,单一的治理主体很难承揽如此艰巨的社会治理任务。基层党外干部来自广泛的领域,联系了各个方面、各条战线,可以为应付社会治理的复杂任务提供有力的辅助作用。基层党外干部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群体当中,其社会基础是比较广泛的,基层党外干部能够较全面而深入地了解群众并反映社情民意,并从中调和各种社会关系。
从总体上来看,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是让社会秩序良好,要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下,要求各方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调动各种各样的资源与手段,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对社会关系进行协调,从而让社会问题得到解决,社会矛盾得以化解,让社会更加公正,让社会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让社会保持繁荣稳定,让社会更加和谐。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历史,既是中国经济结构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过程,也是社会结构由“二元封闭”向“多元开放“转化的过程。但是,有一个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经济体制的转轨与社会结构的转型并没有同步进行。社会学家陆学艺估计,中国的社会结构可能落后于经济结构15年左右。摆在人们面前的问题是,“经济繁荣”与“社会滞后”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各种既有矛盾的激化和新增矛盾的出现,从很大程度上挑战已有的社会治理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二元社会”问题
城市化和工业化已经逐步由沿海深入到内地和基层,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从农业生产转向工业和服务业。这种社会流动让经济充满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支持。但是,也为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很多农村到城市来的人,户籍在农村,务工在城市,并没有完全融入到城市里面来,这不仅是他们主观上没有融入的问题,而是在体制和机制上没有让他们融入的问题。城市没有很好地为他们解决社保、医疗和子女教育等问题,这让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没有归属感,从而使原来的“城乡社会二元对立”演变为“城市社会二元对立”,由“城乡”二元结构变为“城市”二元结构。这样的社会结构是大多数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所在,也是摆在社会治理面前需要加以解决的难题。
(二)老龄化人口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多年的历程,也是医疗条件得到不断改善的三十多年的历程,这使我国的人口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逐年增加,老龄化人口问题也渐渐浮现出来,老年群体的公共需求迅速增加,对整个社会的养老体系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需要对老年人的需求做出相应的回应。老龄化人口的急剧增加,引起了代际之间的冲突,为了养老问题甚至对簿公堂的案例常见报端,各种老年心理问题更是触动人们的神经,世界上很难有一个国家拥有几亿老年人的情况,这对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传统社会治理模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老龄化社会的形势。
(三)多样化需求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社会领域出现了新的群体与阶层。有人针对这一情况将社会人群分成十个社会阶层。社会到底已经形成了多少新的社会阶层,可能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商榷的问题,但是社会已经出现了阶层分化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各个社会阶层必然有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并且有各自不同的需求。例如,边缘弱势群体显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需求。我们看到群体之间的需求不同的同时也要看到,个体意义上的人的需求也是各异的。显然,阶层、群体和个人的需求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多样化的需求需要有各种有效的表达需求的途径和机制,也需要有各种有效的回应手段,这是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
(四)多元化价值取向问题
各个阶层和各个群体的总体价值取向是趋同的,但具体的价值取向却有很大的差别,价值取向的差异性让社会充满活力,同时也给社会整合带来巨大挑战。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是由市场经济多元化和社会结构多元化带来的,西方的各种价值也以各种方式对国内社会进行不同程度的渗透,中国的传统价值在“五四运动”以后处在被否定和被瓦解的境地,新的价值面临重新阐释传统价值和审慎对待西方价值的任务,核心价值观正在沁入各个领域,但各种价值取向在交融、交锋和交战的局面仍然存在。价值冲突是社会治理必须加以回应的问题,搞好了能够让社会呈良性互动的状态,搞不好就是各种恶性社会互动的深层次的原因。
总的来说,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出现了不相适应的情况,既要变革经济发展方式,也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创新比变革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挑战更大,社会治理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正在被各界所认识到。社会治理的观念和手段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党外干部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完全可以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基层党外干部在应对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新问题有其独有的优势,作为基层党外干部可以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并发挥出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
(一)加强自身建设,参与社会治理
“打铁还需自身硬”,基层党外干部参与到社会治理创新当中来,加强自身建设是首要的任务。第一,加强关于社会治理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专题培训是提高基层党外干部社会治理基本知识和理论水平的快速且有效的途径。在培训当中,要十分注意结合基层党外干部的具体特点来开展相关培训,从而有利于基层党外干部把所学知识和理论运用到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当中去,做到“理”和“用”的结合。第二,整合社会治理的人才队伍。首先,对于新进党派成员要进行有意识的甄别,把社会治理能力作为其当选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引导他们立足于社会治理创新来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其次,对新进党外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选拔出处理社会问题上思想积极,方法得当,管理能力强的年青人,选拔基层党外干部的后备队伍,并且要将综合素质要提到重要的位置。这更加有利于基层党外干部深入群众,提炼民意,了解民生。第三,注意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在配备班子过程中要做出适当的安排,要根据专长、性格和年龄等因素做出适当安排,要特别注重领导班子里的党外干部的社会治理执行能力。
(二)加强参政议政,支持社会治理
基层党外干部有参政议政的职能,参政议政也可以成为基层党外干部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途径。基层党外干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社会的基础上,可以为党和政府提出重要的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提高基层党外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可以增强基层党外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基层党外干部通过参政议政的方式从智力上支持社会治理创新。第一,加大基层党外干部的知情权。基层党外干部要积极与党委联系,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宽基层党外干部的知情权,使党委政府施政的重点难点较为完整地呈现给基层党外干部。在人大和政协当中工作的基层党外干部要定期通过多种形式交流社会治理方面的参政议政的经验。基层党外干部与对口单位的沟通联系也应加强,让参政议政的内容具有实际意义。第二,积极开展社会治理调查研究工作。要针对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开展调研,适当创新调研方法。社会治理创新当中有很多问题具有综合性特征,要联合各个党派和社会组织以及科研机构来进行合作研究与治理。第三,拓展社情民意的表达平台。基层党外干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工具来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如网络平台的运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工具来了解社会领域的各种情况。
(三)健全民主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任何公共事务都需要有监督和管控,没有监督和控制就无所谓管理,社会治理也同样需要监督和管控。基层党外干部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责,这对社会治理是有利的条件。第一,要求基层党外干部对自己的思想建设高度重视,将民主监督作为自己的一份重要责任。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疏漏,这些疏漏没有监督是很难被充分认识到的,基层党外干部给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主体提出批评意见显得十分重要。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社会治理职责的,基层党外干部要直言不讳地指出来。当然监督职能的履行,需要以保护监督主体为前提条件,这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容之一。要在制度上保护基层党外干部的监督职能,将基层党外干部的民主监督纳入社会治理创新的正常轨道,使其监督职能得以正常发挥。政府要有更多的“实职”留给基层党外干部来担任,让其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第二,加强民主监督的知识和理论的学习。第三,基层党外干部要根据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对民主监督方式进行相应的创新。要建立起信息网络,建立起交流信息的平台。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基层党外干部要进行认真的调研,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带着解决方案把重点难点问题反映到相关的部门和机构,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创新社会服务,推动社会治理
社会需要管理,更需要服务,基层党外干部要通过搞好社会服务来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工作在新的形势下被赋予更为丰富的内容,基层党外干部要参与社会服务,就要有新的服务理念、新的服务途径。第一,社会服务工作应该纳入基层党外干部的日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和法律等方面提供社会服务。第二,积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基层党外干部要根据自己的界别帮助建立起各自的社会服务基金,并促进规范服务基金的管理,对已有的基金项目进行升级,加强管理。积极探索与企业和慈善机构的合作方式,为社会服务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第三,解决社会服务人力不足的问题。基层党外干部要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让已经退休但仍热心社会服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社会服务当中来。基层党外干部要通过自身的影响帮助建立起稳定的社会服务工作人才队伍。第四,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的方式。当今社会服务的对象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已有的服务方式不能与之相适应。已有社会服务方式主要是单项服务和局部服务方式,要向综合服务和全面服务转变。基层党外干部离基层近,更了解各群体的需求,更能知道他们的冷暖,要将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党委领导下,协助政府创新城乡社会服务模式。
(责任编辑:朱小宝)
10.3969/j.issn.1009-2293.2017.03.020
D665
A
1009-2293(2017)03-0073-04
曾小龙,岳阳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石树林,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岳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