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热的新解读

2017-03-07 03:25袁邈桐
商业文化 2017年32期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电商

文/袁邈桐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

“海淘”是当今生活中的一个热词,通常意义上讲,海淘即在线境外购物。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检索海外商品信息,使用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经特定途径付款后,购物网站用国际快递发货,或是由转运公司代收货物再转寄消费者所在国。

“海淘”还有一个正式的名称——跨境电子商务(Cross 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其定义为:分属不同环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2017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到3.6万亿元,同比增长30.7%,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2012年到2016年,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从2.1万亿元增长到6.7万亿元。从结构上看,2016年出口电商比例超80%,进口电商跨境交易规模达到1.2万亿元;跨境网购人数达到4200万人次,主要结构是26-35岁的青年人群,比例占近七成。跨境电商表现出的强劲增速引人瞩目,同时,新生业态涉及到的国际法律法规、海关监督管理、税费、跨境物流仓储、跨境服务等方面的新现象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模式

常见的电子商务包含多种商业模式,其中部分模式的产生有本土性特征,相关概念常见以下几类:ABC(AgentBusinessConsumer)

是指由代理商、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搭建的集生产、经营、消费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

B 2 A (B u s i n e s s t o Administrations)

也 称 B 2 G(B u s i n e s s t o Government)指商业机构对行政机构,即企业与政府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如,政府采购,海关报税等。B2B (Business to Business)

是从企业到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买卖双方都是企业,如阿里巴巴,是全球最大B2B平台。

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形式,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通过互联网和网店系统软件开展在线销售活动,同时也成为企业或品牌推广的一种形式。全球最大B2C平台是亚马逊,而全球最大的B2C市场则在中国。

B2M(Business to Manager)该商业模式相当于通过网络寻找中间代理人和分销渠道,所针对的客户群是该企业或者该产品的销售者或服务或管理者,而不是最终消费者。

M2C(Manufacturer to Consumer)

是厂家直接对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模式,特点是流通环节减少,销售成本降低,目的是提供更为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更为自主化的服务。与之相近的概念是F2C(Factory to Customer), 即 工厂直接到消费者模式。以及C2M(Consumer to Manufactory)消费者到工厂模式。以上模式的共同核心就是打通消费者与制造厂家之间的通道,使供求双方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B2Q(Businessto Quality Control)

意为引入质量控制的企业网上交易。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意向交易合同后,根据买方需要,引进第三方(验货、验厂、工程技术服务)进行商品品质检验及售后服务。

BAB (Business Alliance Business)

企业联盟,是指企业与企业间通过电子技术手段,达到资源交换整合,彼此间深度合作的电子商务模式。目的是创造一个包括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信息组成的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全面降低成本,提升效能。联盟的概念覆盖多个维度,包括信誉评估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物流服务体系、产品的生产销售方及品质检验机构等。

BOB (Business Operator Business)

指供求双方通过运营商达成产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子商务模式。核心是帮助中小企业或者渠道商进行电子商务运营。

C 2 A(C o n s u m e r t o Administration)

也 称 C 2 G(C o n s u m e r t o Government)指消费者对行政机构或是政府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C2C(Consumer to Consumer)又称客户到客户模式,是个人与个人间的直接交易。全球最大C2C网站是美国的ebay,其商务模式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C2B(Customer to Business)即消费者对企业,理念是通过聚合分散分布但数量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采购集体,使之享受到以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与之相近的本土化概念是B2T(Business To Team),即在线团购,指消费者组团向商家进行批量购买,这种模式把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集合起来,聚集订单以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求得最优的价格。

O2O (Online To Offline)指线上到线下,是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服务平台。此类互联网平台商业模式中,消费过程由线上和线下两部分构成,线上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南、优惠信息、便利服务(预订、评价、地图等)、内部或外部结算平台以及评价分享平台(该平台内部或社交媒体),而线下商户则提供如餐饮、出行、酒店、家政等相应产品与服务。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与销售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中的ERP企业资源计划或ERI(Enterprise Resource Integration)企业资源集成的概念更偏向于统筹和管理方面。在跨境电子商贸活动中,企业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数据、采购、生产、销售、库存、管理、物流、服务及资金流模块与互联网线上模块整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打破国家及地区间有形无形的壁垒,提升企业内部、外部资源管理利用水平,从企业内的业务集成发展为企业间的业务协同。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试点区域跨境电商进出口1637亿元,增长1倍以上,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以下经验做法:

一是构建六大体系,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一站式的在线金融服务体系,全程可验可测可控的智能物流体系,分类监管、部门共享和有序公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以及为企业经营、政府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的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汇聚物流、金融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新模式释放市场活力,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支撑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跨境电商政策发展

从2013年到2016年,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主要有:

2013年8月《关于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2014年5月《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长的若干意见》;

2015年2月《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

2015年3月《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

2015年5月《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2015年6月《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11月《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年1月《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下一步,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四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跨境电商与互联网全球治理

全 球 治 理(G l o b a l Governance)的概念是指为了解决超出一国或一地区的问题,由各国协商共同解决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全球性发展与数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球治理也延伸到了互联网空间。网络覆盖多个国家,信息传递超越国界,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之一。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视频讲话,指出:“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今年9月21日,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在出席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经济每月谈”时表示,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非常重要的一种业态,然而目前尚未有相关的国际规则出台,中国应凭借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成为国际电子商务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者。他强调,不论是推动全球化发展,还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跨境电子商务都会大有作为,数字丝绸之路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永图建议,新阶段,应该将跨境电子商务的业务做扎实做上规模,再慢慢理顺业务流和监管模式,最终将这些中国经验形成中国模式,并向国际组织提交方案。而在过程中,应该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及中国企业彼此之间良性竞争合作。最终,主动向国际相关组织密切沟通,争取形成国际贸易新规则。PayPal全球传播团队的Melissa O’Malley曾表示:“跨境销售对全球商户而言都是推动业务增长的重大机遇。”

跨境电商的发展是国际间经济合作与交流加强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逐步深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定外贸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我国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化历史进程具备多重指向,互联网化,数字化,信息化,产业化,全球化,市场化等多种趋势并存于同一语境,面对广阔的市场,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都希望可以实现规模化和国际化的升级,而跨境电子商务正是一个建立“中国声音”的方式,企业应抓住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积极适应世界市场要求,开发海外市场,拓展销售渠道,建设线上平台,完善跨国产业链,进行国际物流、海外仓储、跨境技术支持与服务支持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开发多边多层次合作潜能,整合当地资源,实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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