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杰
【摘要】本文从需求定律、吉芬现象等定义出发并以“其它因素”入手,论证价格上升需求量上升必然由于“其它因素”的变化而导致。通过否定吉芬现象的前置条件“其它因素不变”而证伪吉芬现象。
【关键词】吉芬现象 需求定律
一、吉芬现象是否成立
关于吉芬现象传统定义是这样的,在其他因素不改变的情况下,当商品价格上升时,需求量增加,价格下降时,需求量减少。
吉芬物品的出现使需求定律受到了挑战,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受到了动摇。这里涉及一个“需求”的概念。它的定义是这样的,个人或所有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对某一商品愿意并且有能力购买的数量。对没有购买意愿、购买能力的,均不属于经济学中的有效需求。需求是从整个社会的人而来,而全社会的人由四部分且只有四部分理性人组成,该四部分理性人互相排斥不存在交集。包括:不愿意且有能力购买的人(无效需求a)、不愿意且无能力购买的人(无效需求b)、愿意且有能力购买的人(有效需求c)、愿意且无能力购买的人(无效需求d)。
在0成本条件下,全社会的需求量存在确定值Q,根据需求函数Q=f(P)=f(0)即Q=Q。设某一既定的足够低的价格下,假设一个足够低的价格为y1,由此不难得出,Q=f(y1)=Q(a)+Q(b)+Q(c)+Q(d)=0+0+Q(c)+0= Q(c)。证明Q(y2)>Q(y1)这里需要用效用论的观点。在增加1单位价格的情况下,新增加的需求量要大于“其它条件不变”情况下原有既定需求的减少量。显然,随着价格Y上升而导致需求量Q上升,上升的原因必然由于“其它因素”发生改变,促发这四部分理性人的相互转化。例如“其他因素”的改变,促使“不愿意且有能力購买的人”转化为“愿意且有能力购买的人”、或“愿意且无能力购买的人”转化为“愿意且有能力购买的人”。
另一方面,应该如何看待“随着收入的增加正常品的需求量增加,而低档品需求量减少”的现象。一、它承认了“其它条件”的改变导致这一现象的发生;二、需求定律中的需求曲线既可研究单一商品,也可研究“相同作用”的商品总需求,前提条件必须“参照物地位对等”。
二、实事求是理解土豆饥荒
学术界太多学者使用此例子作为吉芬的例证以至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在经济学研究上犯了形而上学“只看表面数据不看数据后面本质”的错误。爱尔兰土豆事件本身除了脱离不了吉芬定义“其它因素”的变化的死结以外还有更深层次却又被学者们忽略的原因,下面将进行详细的叙述。
当时超过三分之二的爱尔兰人沦为英格兰佃农,剩余三分之一绝大多数处于颠沛流离的绝对贫穷状况。佃农根据贫富又可以细分为三类,较富裕的、贫困、极度贫困。 富裕的佃农主食80%以土豆为主。穷困的爱尔兰人包括佃农、非佃农事实上他们种植土豆95%是被自己消费。他们自生产土豆也是自消费。市场土豆交易非常少。主要处于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中,为了节省开销,根本没有多余资金用于购买食物的情况下,他们在居住的四周种上土豆,土豆的生长实在是太容易,并自行收割及食用。他们可以避免到市面上交易而耗损仅有的钱财。他们通常以谷物、牲畜交给地主作为租金,并换取钱财。那时的爱尔兰人仍存在以物换物的交易,显然这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农业自然经济。
1845年土豆病毒开始入侵爱尔兰,部分佃农、贫困者开始失收,他们开始寻求到市场中购买土豆作为食物。此时的土豆价格开始提升,交易的数量开始增加,在土豆作为主食的情况没有改善的情况下,随着失收蔓延,其它区域均受到严重影响以至不可能从其它地方进口土豆(Woodham-Smith,p.118)。市场上土豆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需求量、价格的上升必然成为趋势。以英格兰地主等一批掌握着爱尔兰当地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囤积居奇。95%的土豆都会流入到地主、炒家手上。地主、权贵这样做,他们为了通过土豆交易获取超额报酬。他们希望以极其低贱的价格兼并爱尔兰人田地资产。作为吉芬现象的土豆饥荒在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经济背景下不是在充分交易的竞争性市场基础上形成。为了从土豆的交易中获取高额回报、及兼并爱尔兰人的土地资产,英格兰地主将市场绝对垄断之下。在一个自给自足农业经济、非竞争性市场、被统治阶级绝对垄断的土豆市场、英格兰对爱尔兰发动以饥荒作为导火线金融战的大背景下寻找吉芬例证并不正确。由此,爱尔兰土豆饥荒宜视为掠夺经济、垄断经济的个案进行研究。事情变得非常的明白了,在帮忙大英帝国掩饰历史罪恶之后,吉芬现象的大导演罗伯特·吉芬获得了英国皇家学会最高金奖——盖伊奖,并于1891年因其“成就”被英国国王封为二级爵士。
三、结论
(1)需求由社会的人决定。由四部分互相排斥的理性人组成,即不愿意且有能力购买的人、不愿意且无能力购买的人、愿意且有能力购买的人、愿意且无能力购买的人。
(2)价格上升需求增加必然是由于“其它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四部分人群相互转化。
(3)价格上升需求增加的现象,同样也是符合经济学理性人的抉择,而且没有违背需求定律,因为它没有“其它条件不变”的限制。
(4)需求定律建立及其研究是在成熟而具备充分交易的竞争性市场基础之上。在传统的自给自足农业经济背景、垄断经济、掠夺经济、非竞争性市场中寻找吉芬证据是极其不恰当的做法。
(5)随着收入的增加,正常品的需求量增加,而低档品的需求量减少。一承认了“其它条件”的改变;二应从全局观察,对等观察。事实上,随着收入的增加,总需求是在增加的。收入增加加大对正常品的投入而减少低档品的支出符合理性人的权衡取舍、边际量考虑、也符合市场的优胜劣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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