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研究

2017-03-06 22:02张翠梅武广凤周生旺朱玉霞
湖北体育科技 2017年10期
关键词:体育竞赛异化竞赛

张翠梅,武广凤,周生旺,朱玉霞

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研究

张翠梅1,武广凤1,周生旺2,朱玉霞3

通过剖析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现象,解析异化成因,规避以及弱化其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引导向有利方向发展。学校体育竞赛异化主要体现为:竞赛目的迷失、竞赛主体行为失范、竞技化的“精英赛事”以及过度的商业化运作四方面。价值观偏离、利益博弈、道德失范、制度缺陷等因素促使了学校体育竞赛异化丛生。科学定位,重塑教育价值;狠抓学习,提升文化素质;依法治体,塑造法治文化;优化项目,完善竞赛体系;管办分离,实现服务职能;优化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以实现学校体育竞赛的本质价值。

学校体育竞赛;异化;文化传播;教育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文件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区、县、市、州、省等各区域范围内定期举办学校体育竞赛[1],2015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活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为青少年提供体育竞赛交流平台,丰富青少年的假期文体生活,让更多的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感受到体育运动的魅力和参与运动的价值。学校体育竞赛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教育的提升手段,对于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培养终身体育锻炼意识,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

随着体育社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社会复杂性的不断深化,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现象日趋彰显。异化现象是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衍生物。同时,异化问题的产生并不能完全被否定,异化是相对于本质而言的一种客观存在的形态,即只有确立事物的本质,异化才会伴随而来。异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经历的必然阶段,异化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历史发展的一种肯定,并且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前提[2]。由此看出,我们没有办法消除异化,只能研究如何规避异化以及弱化异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引导异化向有利方向发展。通过剖析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现象,解析异化成因,规避异化风险,提高学校体育竞赛水平,发挥学校体育竞赛功能,实现学校体育竞赛的本质价值[3]。

1 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异化具体表现

1.1 竞赛目的迷失

不是所有的比赛都为了利益,有些为了教育所需。竞技体育赛事的办赛目的是通过较高比赛的观赏价值来吸引眼球,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共同体,其核心价值大多体现在其政治、经济及社会影响等方面。我国学校体育竞赛是学校体育教育功能的延伸,是无法替代的重要教育方式,也是检验学校体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它的属性决定了是为教育目标服务[3]。学校体育竞赛是我国竞技体育赛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选拔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途径,始终为竞技体育服务,脱离了体育教育的核心价值,将不利于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现存竞赛目的倾向于竞技体育赛事目的,以竞技性为主题,创造优异运动成绩、追逐名利,更加体现了其政治经济的功能[4],偏离学校体育教育本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教育价值的遗失。主要体现在现代社会赋予学校体育竞赛强有力的社会政治化功能及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从参赛主体来看,学校体育竞赛不能等同于竞技体育赛事。竞技体育赛事参赛单位大多来自国家队或者区域代表队,参赛群体基本上是专业运动员,而学校体育竞赛的参赛单位来自学校或教育机构,参赛群体都是学生或业余运动员。两者在参赛目的、训练水平、专业素养都存在显著性差异。因此,学校体育竞赛与竞技体育赛事不能混淆,学校体育竞赛目的更应体现在学生的教育功能和赛事文化的传播上,并非在竞技观赏性及政治经济功能。

第二,过度功利化的追求。现代学校体育竞赛中学生运动员对于健康娱乐、身心发展、情感交流、运动技能的获得逐渐淡化,大多数学校体育竞赛成为运动员达标、保送、加分、升学、就业的垫脚石,妄想将比赛作为自身学业发展的捷径。大多数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目的主要集中在对比赛名次的追求,未将其作为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平台。过度的功利化追求导致运动员参赛目的趋向于多元异化。

第三,文化教育的缺失。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缺少对学生主体的考虑,缺少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虑,缺少对学校体育竞赛文化内涵的重新审视。尤其是办赛主旨缺少人文色彩,缺少对奥林匹克文化以及体育人文精神的传播与学习。我国学生运动员过早投入专项训练,缺少文化教育,造成很多学生人文素质的缺失,是影响我国学校体育发展的绊脚石,也是科学研究难于攻克的重大难题。同时,我国学校体育竞赛更多的追求比赛的竞技性与优异的成绩、名次与仕途,虽然思想上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引起一定的重视,但是实际操作以及学时分配上严重失衡。

国家颁布了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走 “体教结合”的路线,由此看出国家对于运动员文化教育的高度重视,但是在利益面前又要向比赛要成绩,在这种博弈关系,往往政府会选择后者。学校体育竞赛作为教育的平台,不仅仅是竞技水平的展示平台,同时也是文化素质提升的重要平台。学校体育竞赛作为检验学校体育教育与文化教育效果的平台,更是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对手之间竞技技术和文化交流的平台,仅仅作为竞技场未免太过可惜,尤其是以学生为主的参赛主体,学校体育竞赛偏离教育本质同时造成学校体育教育功能的严重缺失,对于今后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非常不利。今后,无论是学校体育竞赛主办方还是参赛方都应重点体现学校体育竞赛“以人文本”的教育功能,加强赛事文化主题的宣扬与传播,提高体育文化认同感。

1.2 竞赛主体行为失范

行为失范已经成为学校体育竞赛的常态化问题,是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的表象特征,如今成为了制约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症结。剖析失范现象,分析原因,才是我国学校体育发展的立足之本。

失范之一,学校体育竞赛组织方行为失范,违法乱纪行为频出。学校体育竞赛成为了以较少投资获取最大政治经济收益的场所,通过举办赛事实现自己的政绩或谋取利益。比赛当中存在“成绩名次内定”、“重要官员收受贿赂”、“看情面”等潜规则现象。学校体育竞赛已经成为政府及学校获取绩效的主要途径之一。

失范之二,参赛方以非法或违规的手段方式获取利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获奖奖金、声誉导致参赛单位和运动员、教练员过度的追求名利双收。如今学生竞赛成绩已经成为衡量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指标,成为很多学校竞相获取的“香饽饽”,“成绩、名次、声誉”成为学校体育竞赛的“主旋律”。多数学校通过“走关系”、“托熟人”等非正常手段,来获得优异比赛成绩。教练员为了获取名誉和丰厚的奖金,采用非法手段或投机取巧来获取成绩。部分参赛单位势必通过多种途径甚至违法手段对成绩的极力追逐,其中部分参赛单位通过瞒报或修改运动员年龄、送礼拉关系、冒名顶替等来获取利益。运动员参赛行为失范是学校体育竞赛研究领域一个久远的历史课题,无论从训练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角度研究,行为失范甚至违法是多种多样的。其一,运动员非法社会流动,体现在运动员角色的转变,专业化甚至职业化运动员代表参赛单位与业余学生运动员同场竞技,是我国学校体育竞赛中的又一异化现象。其二,运动员对于竞赛成绩的过度追求,就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通过伪造运动员等级证书[5]、修改学籍、花重金贿赂管理员或裁判员、服用违禁药品等行为来取得满意的竞技成绩,这些异化行为也都体现了“人本主义”理念的缺失,最终造成身心纯洁健康的新生代力量变成了现代化学校体育竞赛的牺牲品。

行为失范之三,裁判员腐败行为。我国对裁判员的管理不严,对裁判员文化教育不够,尤其是裁判员文化修养、职业道德教育。在强大的物质欲和贪婪的心理诱导下,容易迷失自我,丧失职业道德,造成职业犯罪。我国体育竞赛普遍存在着裁判员文化素质及职业道德教育缺失,学校体育比赛举办时,裁判员都是从各地方单位抽调,根本没有进行相关裁判员教育及培训工作。在丰厚金钱的诱惑下,裁判员借工作之便为他人提供利益,最终走上了违法的道路。我国著名足球裁判员名哨陆俊,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并操纵比赛涉案金额共计81万元[6]。由此可见,我国裁判员制度相对不完善,尤其是对于已获裁判员资格证书的裁判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再考核有待加强。

1.3 竞技化的“精英赛事”

学校体育竞赛以促进学校体育发展,提升学生身心素质,增加体育锻炼人口为己任。学生参赛率及普及率与学校体育发展息息相关。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是大众化的、参赛率极高的、普及性极强的体育赛事,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体育锻炼,实现学校体育教育的价值。在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盲目追求大强度的竞技性比赛,忽略了以人文本的办赛理念。

我国学校体育竞赛过度地提升观赏性,无限制的增加项目的竞技难度,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是对参赛主体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特点的忽视,未能全面审视学生全面的身心发展。参赛率极高的大众化的学校体育竞赛就会变成凤毛麟角式的精英化的竞技体育赛事。总而言之,即学校体育竞赛已坠入精英赛事系列。同时,现代“精英体育赛事”会造成体育人才和体育人口的严重流失,绝大多数适龄学生无法参加本应当属于他们的比赛,失去了参与体育竞赛的权利。同时,社会群体片面地认为我国竞技体育不景气的原因在于学校体育竞赛开展不力,并且主要在项目的竞技性不足上。其不然,主要原因应在竞技后备人才培养上,人才培养在于基础培养,基础培养关键在于学校体育教育的普及,甚至在学校体育竞赛学生运动员的普及参赛率上。反观当下,在我国很多学生几乎整个学习生涯中都没参加过正式的体育竞赛,学校体育竞赛变成了少数人才能参加的比赛。

目前,我国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基本上延续了传统竞技性体育赛事的项目设置,赛事类别过于单一,办赛类别仅有区域、省市、国家、国际等级别的运动会或单项体育竞赛,缺少系统性的、循序渐进的、分层分等级的体育赛事。其次,项目设置竞技性太强,缺少地域性、民族性等特点。根据社会或地域发展以及学生的身心发展所需设置的竞赛项目基本没有,表明了竞赛地域人文文化的严重缺失。过度竞技化的学校体育赛事,过分强化了竞技比赛的冲突与对立,淡化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人文精神,将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通过学校体育竞赛来促进学校体育教育这一目的,在任何情况和任何目的下都不可逾越,因此对于学生群体教育与培养至关重要。

总之,学校体育竞赛对于比赛竞技性的过度追求,造成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参赛人数较少,项目设置单调匮乏,学生的人均参与率较低、普及率较差,竞赛体系与竞赛内容不符合适龄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已经成为优秀天才运动员华丽的竞技舞台,剥夺了大多数学生参与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学校体育竞赛改革势在必行。

1.4 过度的商业化运作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商业化运作已经成为体育赛事产业运作的代名词,我国大部分体育竞赛评估基本都集中在赛事效益的评估,往往国人喜欢用投资多少钱赚取多少钱来衡量,学校体育竞赛也不例外。学校体育竞赛的主办方主要来自政府,政府对于“政绩”的极力追求与国人的踊跃倡导,就会造成学校体育竞赛的过度商业化运作,也就出现了“不盈利就不能办比赛”的局面,也是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的主要体现之一。

现代化的商业运作模式已被政府及组织方所吸引,因为这样能够快速的获得经济收益,来完成整个体育竞赛的运作。但是,学校体育竞赛过度的商业化运作,导致赛事组委会重心更多的集中在赛事商业运作体系之中,而对于竞赛的管理和竞赛的教育功能未能发挥到极致,甚至给整个学校体育竞赛都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我国学校体育竞赛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现象,很多人倡导加大商业投资和商业化营销策略,反思为什么在我国能够承办耗资440亿美元的北京奥运会[7]以及耗资1 200亿人民币的广州亚运会[8],而承办学生体育竞赛会出现如此境遇,主要在于政府、社会重视程度不够。在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的发展很多时候都与资金联系在一起,学校体育竞赛的发展难道就只能通过商业化运作才能获得生存?事实上,加大政府以及公益性投资才是学校体育竞赛乃至学校体育发展的明智之举。

商业化运作并不是不能追求,主要是学校体育竞赛参赛群体是学生,任何的学校体育竞赛必须是以教育价值作为衡量的首要标准,而不是用政治经济性指标来评价学校体育竞赛的成败。学校体育赛事较强的商业化运作对于学生群体的思想和社会行为会带来较强的负面影响,同时学校体育竞赛的过度商业化运作也是“人本主义”理念缺失的重要体现。

2 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的成因

2.1 价值观偏离

哲学家尼采说过:让一个人站起来的不是身体而是观念。价值观是决定一个人行为规范的主宰因素。传统封建思想禁锢导致社会文化失范。

社会文化失范导致社会价值观失位。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所创造的传统思想文化已经通过各种机制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观念、行为、习俗、信仰、思维方式与情感状态之中[9],在我国特殊的社会结构以及传统文化积淀所形成的民族文化气质,在一系列传统封建文化环境的影响之下,形成了社会能以操控的社会行为,时而久之造成了社会中的文化失范。传统封建文化与现代主流文化之间引发了激烈的社会文化对立、价值观念冲突,使得曾经在人们精神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模式不再有效地规范个体的行为、维护社会的运行,人们开始从思想上怀疑批判、在行动上背离抛弃原有的主导性文化,进而造成整个社会文化秩序的混乱,这种因主导性文化价值的缺失而造成的文化秩序的紊乱与无序状态就是所谓的“文化失范”[10]。在文化失范的社会背景下,新的功利价值观占据人们心理,必然向物质财富增长的目标转移,追求财富的无限增长满足自身欲望,成为社会大众文化所界定的成功的新目标。在当今复杂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学校体育竞赛想“出淤泥而不染”实属困难,竞赛主体的行为失范现象实质上是价值观偏离了健康的轨道,偏入了歧途,造成实现价值目标的行为异化。因此,“搞政绩、拉关系、找朋友、走后门”等越轨行为频频发生。

其二,社会文化失衡导致社会行为越位。默顿的紧张理论认为:越轨是存在于社会中个人的目标和规范之间的文化失衡,说明了文化目标转移与犯罪现象产生的关联[11]。按照默顿的紧张理论,学校体育竞赛主体在自身价值目标无法实现时,要不放弃实现价值目标,要不使用非法途径来实现目标。主体自身的价值目标实现超越法制规范,主要是因为法治文化的缺失,也是社会文化失衡另一表现。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12]。学校体育竞赛中主体对于功利性的无限追求所引起行为失范凸现出法治文化的严重缺失。

2.2 利益博弈

观点一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认为:“利益是一种经济关系,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观点二利益是由人的欲望、需要、需要对象、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构成,它是客体满足主体进行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观点三认为利益是在不同生产关系下人们对外部环境的求取趋向。观点四认为“利益是不同生产关系、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由于对物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利害关系”。观点五指出“利益是主体创造和享用外界对象,为自己谋幸福的,这样一种将殊的关系”。综上概述[13],学校体育竞赛中利益观即利益相关主体为了满足自身欲望需求,对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利用。

在学校体育竞赛中,能够直接或间接参与赛事运行或目标实现过程所影响的个人或团体。这些个人或团体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博弈。学校体育竞赛的利益相关主体主要包括竞赛组织方(政府、学校体育协会)、竞赛参与方(学校、教练员、运动员)、竞赛监督方(社会、家长等)。利益相关主体对于学校体育竞赛的利益追求目标各不相同,造成之间产生利益博弈,各方根据各自利益需求选择不同的行为方式,往往会在社会文化失范的背景之下,采用非正常行为方式达成利益目标。

政府追求政治效益(政绩)、经济效益(利润)、社会效益(名誉、认同、赞许)。学校主要追求政治效益(政绩)、教育利益(职能)、社会效益(知名度、认同)。教练员追求社会效益(名誉、认同、赞许)。运动员首要追求个人利益(名誉、赞许、加分、保送),而后才追求教育利益(个人素质提升)。社会群体追求教育利益(素质提升、教育功能)、社会效益(名誉、认同)。家长追求家庭利益(孩子成才)。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目标各不相同,主体之间对于利益的追求热忱程度不同,而表现出的行为就不同。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过度追求,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拜金文化形态,外加社会腐败下群体的社会心理状态,物欲膨胀的利益群体往往忽略甚至超越学校体育竞赛的总体利益目标,这种心理状态或社会环境之下往往形成反作用力,造成主体行为失范,导致学校体育竞赛的异化。

2.3 道德失范

道德和人的行为具有不可分割性,道德根植于、内含于、渗透于人的各种各样的行为实践之中,规范和调节这些行为,构成这些行为的特殊机制。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失范造成社会越轨行为。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失范,亦称脱序,由于社会规范失调产生一种社会反常的状态,即在一个社会中缺乏人们可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之意。职业道德、基本道德、法律意识等充当了学校体育竞赛中的道德约束体系。完美的价值道德体系还尚未形成或被普遍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力和整合力弱化、淡化,导致人们的精神文化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真空、无序、失范,社会频现政治立场动摇、人生信仰匮乏、道德底线缺失等不良现象,一些信念不坚定、意志薄弱者就容易被各种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念所腐蚀,被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落后思想所蛊惑,最终发生违规行为甚至犯罪[14]。学校体育竞赛异化中行为失范问题,很多都是道德失范造成的,尤其是道德底线的逾越。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在新的功利性价值目标面前,突破道德约束,走向行为异化。

2.4 制度缺陷

一个现象问题背后都会存在一系列的制度问题。首先,我国现行教育制度建设的先天性缺陷是导致个人行为和社会失范的重要原因。社会上,现行“独木桥式”的考试制度势必造成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主体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获取利益来实现各自的利益目标。同时,我国现行的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政策的执行,如“优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优秀运动员加分与保送”政策,使中国教育制度的弊病更加凸显,引发学校体育竞赛严重的腐败异化现象。

其次,我国政府以及学校绩效考核制度的缺位,很多地方把学校体育竞赛成绩作为衡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成效的重要砝码,必定造成通过评价指标来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狠抓竞赛成绩甚至会通过违规手段实现目的。反思,如果将竞赛规模或者参赛人数作为考核指标,我想学校体育竞赛将会是另一番景象。

最后,制约学校体育竞赛发展的主要制度问题就是我国现行社会管理制度变革不彻底,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当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变革,是社会文明程度高度发展的重要体现,尤其给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带来巨大影响,当然学校体育竞赛也不例外。但是,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当中,政府仍然充当了首要角色,地方各级学校体育协会只能在政府指导下作为学校体育竞赛的配角出现,经费主要有政府划拨,政府与社会、家庭、学校、学校体育协会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政府的行政手段直接关系到学校体育竞赛举办的成功与否,“权利”始终操纵在政府手中,始终作为“家长”的身份出现,增添了浓厚的官办色彩,“管办分离”不彻底促成了学校体育竞赛当中的异化现象以及潜规则问题。

在我国现有的社会制度下,学校体育协会表面上是独立单位,但是在行使本职职能时又离不开政府,离开政府将面临资金、人员、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出现离开政府寸步难行的局面。因此,学校体育竞赛异化与我国的社会制度先天性缺陷有很大关系,需要政府极力解决的问题。

3 建议

3.1 科学定位,重塑教育价值

学校体育竞赛的科学定位,是实现教育价值的重要环节。在现代学校体育竞赛中,应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始终突出体育教育价值,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推动基础性体育竞赛广泛、深入、持久的展开,不断强化学生终身体育意识,锻炼习惯和技能。重视及普及学生参与体育比赛,加大政府基础性体育投资,完善并提升学校体育竞赛基础设施条件,为开展大众化、普适化的学校体育竞赛奠定基础。

强化学校体育竞赛文化教育功能,弱化其政治、经济功能。加强学校体育竞赛文化宣传教育,构建宣传平台,采用切实可行宣传策略,选好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个人等为宣传教育受体,宣扬奥林匹克体育文化和终身体育锻炼的思想,始终将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学校体育竞赛文化内涵提升的归宿点,提高政府、学校、社会对学校体育竞赛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3.2 狠抓学习,提升文化素质

运动员和裁判员文化教育问题一直是有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从学校体育竞赛异化成因来看,文化的教育是改善行为异化的主要手段。因此,在学校体育竞赛改革当中,应狠抓运动员与裁判员的文化教育,全面提升人文素质。

首先,处理好学生运动员的学训结合,分阶段学习或分层次训练,保证文化课学习的学时数,兼顾课外运动训练及参赛。其次,加强教练员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执教行为,提高执教水平。加强裁判员的政治思想和技术业务学习,定期对已获裁判资格证书的裁判员进行学习与培训,同时做好赛前政治业务学习。规范裁判员资格证书考取制度,严格把关,控制好高级别裁判员的比重,重点提高裁判员的执裁能力。最后,把文化素质作为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考核的重点指标。

3.3 依法治体,塑造法治文化

应对学校体育竞赛异化行之有效的强制性手段就是法律。“依法治体”,首先要形成完备的体育法律规范体系,即首先要完善《体育法》。从《体育法》层面规定体育行政部门的职权,明确体育运动领域中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法责任,同时加强体育法治监督,才能做到依法治体和依法行政。

依法治体,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体育新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塑造法治文化氛围,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道德观、权力观,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在学校体育竞赛改革中,完善体育法律法规,重新修订相关体育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在学校体育竞赛组织管理的职权和义务,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应当规范学校体育竞赛制度,用法律约束行为,用制度规范管理。

3.4 优化项目,完善竞赛体系

通过改革和创新校园体育竞赛方式,提高大学生对体育锻炼的兴趣和热情。学校体育竞赛内容设置要具有大众化、适龄化的项目。在我国传统竞技性比赛项目的基础上,应打破常规多结合地域或特色的适合适龄学生从事的体育项目,如:传统体育项目、趣味性竞赛项目、划船、滑雪等。要增加一些集体性的、趣味性、健身性的项目,鼓励引导多数学生参与比赛。增加一些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群体性项目,让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完成,让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有效衔接起来。

竞赛方法多采用分层、分级、分段组织竞赛的方法,以地方性、区域性综合体育竞赛或单项体育竞赛为基础之上,进而进行分层、分级组织比赛。所谓的分层、分级体育竞赛就是将不同级别的运动员参加不同的竞赛,如设置体育特长生参加的达标赛、冠军赛、锦标赛等竞赛形式;大众学生群体参加运动会、趣味运动会、友谊赛、邀请赛、校级竞赛、区间竞赛等。分段竞赛主要是指根据年龄段来划分独立的学校体育竞赛,如:U-16中学生体育竞赛。

竞赛周期采用日常化、多元化,将学校体育竞赛变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部分,时刻将体育教学与体育竞赛紧密衔接起来。同时,应注意避开学习高峰期,采用学期与假期、日常与集中,课上与课下相结合的方法。

3.5 管办分离,实现服务职能

学校体育竞赛应做好“官办分离”,构建一套“政府出资、协会办赛、社会监督、家庭支持”学校体育竞赛管理体系。在学校体育竞赛当中,充分发挥地方体育协会的办赛职能,政府做好服务的职能,完善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社会为纽带的学校体育竞赛社会支持系统,其中社会是学校体育竞赛组织管理的主要监督者,监督政府学校的行为。

政府职能转型是弱化学校体育竞赛商业化运作的有效手段,政府为学校体育竞赛提供切实有效的财政、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办赛完全有独立的多方面参与组成的学校体育协会等非营利性体育组织来完成。加强政府对非营利性地方体育组织的扶持的和发展,健全体育组织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体育组织的职能。

3.6 优化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制度问题是影响我国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症结,是有我国现有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中国传统文化双重束缚下产生的,不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就能够改变的,只能循序渐进的提升改善。因此,在今后的改良中,应优化完善我国现行教育制度,采用多元化的升学录取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制度,规范录取工作,严格把关吸纳优秀运动员再教育,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以及达标考试监督制度,提升招生的社会监督力度,制定社会监督考试制度,优化社会监督参与模式。

[1] 国 家体育总局,学校体育工作条例[EB/OL].2008-05-07,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34/312137.html.

[2] 刘 琦.学校体育异化问题的表征、原因与消解[D].湖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3.

[3] 李静波,杨波.我国学校体育竞赛八大问题与对策分析[J].体育文化导刊,2010(04):89-91.

[4] 张 波.古代中国和希腊体育竞赛历史文化研究——以先秦射礼竞赛与古希腊竞技会为例[D].上海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3.

[5] 为高考体育加分违规办证 运动员二级证陷入存废之争.[EB/OL].2006-07-04,http://sports.sina.com.cn/o/2006-07-04/102723 22405.shtml.

[6] 原金哨陆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罚金10万元[EB/OL].2012-02-16,http://www.chinanews.com/ty/2012/02-16/3673163.shtml.

[7] 环球时报北京奥运花销物有所值 [EB/OL].2008-08-25,http://2008.qq.com/a/20080825/000977.htm.

[8] 中国城市亚运会史[EB/OL].http://news.163.com/special/zhongguoya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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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 洋.浅析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积极作用[J].中国司法,2012(08):43-47.

[13]邱 林.利益博弈视域下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

[14] 魏 磊.美国学校体育竞赛异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5,38(4):116-121.

Alienation of School Sports Competition in China

ZHANG Cui-mei1, WU Guang-feng1, ZHOU Sheng-wang2, ZHU Yu-xia3

By analyzing the alienation phenomenon, the alienation causes of school sports competition, this paper aimed to avoid and weaken the negative impact it brings,and actively guide the development in a favorable direction.The alienation of school sports competition was mainly reflected in four aspects:competition goal loses, behavior anomie of competition liability subject, competitive elite events and excessive commercial operation, and the alienation was driven by values deviation, benefit gambling, moral anomie,institutional defects and other factors.To realize the essential value of school sports need scientific positioning and reshaping educational value, paying close attention to study and enhancing cultural quality, governing residents by law and shaping the rule of law culture,project optimization and perfecting competition system,separation of administration from management and realizing service function,and system optimization and strengthening social supervision.

School sports competition;Alienation; Cultural communication;Educational value

G80-05

A

1003-983X(2017)10-0925-05

2017-07-13

国家社科(14CTY02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15Y JC890049);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1DTYZ01)

张翠梅(1985~),女,山东肥城人,硕士,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体育管理学.

周生旺(1984~),男,山东泰安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政策学,E-mail:sheng wang zhou 2007@163.com.

1.枣庄学院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山东 枣庄,277160;2.枣庄学院体育学院,山东 枣庄,277160;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体育部,江苏 南京,210044

1.School of City and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Zaozhuang U-niversity, Zaozhuang 277160, China; 2.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Zaozhuang University, Zaozhuang 277160,China;3.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Technology,Nanjing 210046,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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